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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宪昭]论非遗视域下的文化祖先神话
作者: 王宪昭
摘要:文化祖先神话是人类文明进程中积淀而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可以继承创新的文化价值。其主要特征表现为内容丰富和形式多样,叙事具有内在的体系性和开放性。在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进程中,通过对文化祖先神话的深入研究与合理运用,有利于进一步论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厚文化基础,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提升人们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
关键词:神话;文化祖先;中华民族共同体;传统文化;
神话是人类早期产生的至今仍具有生命力的文化产品,不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传统文化的重要基因库。神话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从不同角度可以把神话划分为不同类型。本文所言“文化祖先神话”,只是根据神话叙事中涉及的主要人物作出的类型定位。这类神话的主人公一般具有祖先的身份,其生平事迹会表现出祖先所应该具有的品质,并通过对其事迹的追忆起到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的效果。中国作为由五十六个民族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文化祖先神话的产生、积淀、传承、发展方面也表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无论是大量的文献神话、民间广泛流传的口头神话、多种形式并存的民俗活态神话,还是通过考古发现的文物神话以及新媒体创作的文化祖先新神话,其本质都体现出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传统和人文精神,在当今文化再生产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全面了解这类神话作为重要文化遗产的本质、特征与丰富内涵,对我们继承和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无裨益。
一、文化祖先神话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性质
文化祖先神话与其他类型神话一样,非遗属性是其最根本的性质。这类神话大多产生于没有文字的史前文明时代,是从远古一直流传至今的文化遗产,当然它并非只“遗”不“产”,而是在可继承的同时,又成为后世文化再创造与再发展的重要借鉴。
(一)文化祖先神话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之所以称“文化祖先神话”而不称为“祖先神话”,是因为“文化祖先”与一般意义上的“祖先”存在明显的区别。人们一般所说的“祖先”是历史的、真实的,甚至是具体的、可客观追溯的,而“文化祖先”则与神话创作的基本方法“神话思维”密切联系,是在一定历史基础上通过文化想象的方式建构出来的人物形象,是通过对大量的具有祖先性质人物的归纳、演绎而抽象出来的“祖先意象”,具有明显的文化选择与文化创作色彩,在其特质方面比一般意义上的“祖先”更高、更强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也更带有普遍性,所以也就更容易形成文化认同。
从神话的产生而言,其源于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文化祖先神话产生的原因复杂,如试图通过文化祖先解释社会或自然的产生,通过特定祖先的塑造强化群体团结和生产生活秩序,通过祖先事迹的追忆增强生存与发展的自豪感等,都是较为明显的动因。既然人们在神话创作与神话传承中把“文化祖先”纳入神话叙事体系,就说明这里的“文化祖先”不再是一般生活中的“祖先”,而是通过创作高度社会化了的“祖先”,因此,在身份的定位上会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人”,更注重其“祖先神”的性质。这一性质使神话中的“祖先”形象生发出更大的概括性、包容性和开放性,据此,许多文化祖先不再是单单繁育后代的人物,而是被赋予创世神、创造神、智慧神、保护神等一系列神灵所具有的优秀品质。这些优秀品质相互影响或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一个“完美”的祖先意象。说到底,这些文化祖先就是通过神话叙事理想化了的“人”,他们来源于“人”,又是被艺术化了的“人”,是“人”的内在精神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代言人,具有被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认可和接受的“人民性”。说到底,只有能够代表人民精神需求的“祖先”才是具有传承生命力的“文化祖先”。民众对神话中文化祖先的认同与接受,恰恰反映出这些文化祖先体现了人民的理想与愿望,契合了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的文化生产规律。
文化祖先神话的历史价值也是不能忽视的。这些神话的内容表面上看似是想象或幻想的产物,是虚幻甚至荒诞的,其实不然。一些神话研究者甚至科学考古可能会对某一些神话文化祖先的名称的真实性、事迹的可靠性、遗迹的客观性争论不休,也可能在文明溯源中对文献与其他载体中关于文化祖先的复杂记述莫衷一是,认为这些祖先属于神话思维创造,与历史大相径庭,其历史意义也值得商榷。但这些方法论显然背离了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人类从史前文明步入现代文明的漫长过程中,许多物质文化已消失在人们的视野,许多非物质文化也渐渐淡出人类的记忆,相反,产生于新石器时代距今万年左右的神话却在时间长河的大浪淘沙中仍然保留在人类的记忆中,出现在当下的生产生活中。这其中的原因绝不是因为其荒诞不经或历史价值可疑,相反,每当一个国家或民族到了某些历史的紧要关头,往往会从古老的神话传统中寻找自己的文明史和民族振兴的历史经验。说到底,这些神话特别是关于文化祖先的神话,往往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世世代代智慧的结晶,是值得传承的精神财富。从历史的角度看,大量不同内容与不同形式的神话文本都可以塑造同样一个文化祖先,这个祖先并不是靠简单学术推理或文物考古可以得出结论的“具体的人物”,而是一个经过不同时代高度概括并抽象化了的具有特定历史内涵的“群体”的代表,是历史的文化符号,体现了一个特定历史时代的集体性优秀品质,蕴含着国家和民族的核心价值观和共同精神追求。
(二)文化祖先神话的文化内涵具有可继承性
从目前常见的神话类型看,可以划分出诸神起源神话、世界万物起源神话、人类起源神话、动植物起源神话、自然现象起源神话、社会现象起源神话、文化起源神话、灾难与战争神话等类型。如果从上述各类型的内容分析,会发现无论哪一个类型都与解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创造、发展有关,而其中的创造主体则是神化的“人”。其中,“文化祖先”在这个人物序列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占据着绝对高的比例。
文化祖先神话内容方面的可继承性是客观的,其传承渠道也是多元的。文化祖先神话的可继承性反映出人们自身反省和自我教育的精神需要。从民俗的实际情况看,人们现实中的“祖先”概念并没有神话中对远古祖先的感情那么强烈。在人们对现实祖先记忆中,对自己的父辈、祖辈可能会有比较清楚的记忆,一旦超出三代,特别是对于已经去世且时间稍远的先辈的生平事迹追溯起来就非常困难,他们的形象也显得非常模糊,为什么反而对神话叙事中更古老的“文化祖先”却情有独钟,甚至会从潜意识中生发出难以割舍的血缘亲情?显然,这是一种文化的需要。人们对文化祖先的强烈的感情源于对他们本身所蕴含的“文化财富”的继承需要。这些经过不同时代丰富发展的祖先形象逐步成为一个维系家国情怀的纽带,这些祖先形象已远远超过以“小家”为单位的“祖先”身份,成为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大家”的共同祖先。这种“祖先”范围的扩大与升华,从根本上有利于“个体的人”成为“社会的人”。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一个人只有把个体融入社会,成为一个“集体的人”,才能更好地体现人的自我价值。同时,有关文化祖先的记忆与再呈现一般都遵循“鉴古利今”原则,诸如一些特定时间对祖先的祭奠与追思,一定程度上并不是为了单纯的追思而祭奠,更多的目的是为了通过缅怀祖先这个群众性活动去反思历史和反省自身,从祖先艰苦奋斗的优秀品质与不断进取的荣耀中获得当下继续前行的精神鼓舞,增强人们在生存与发展过程中的归属感、责任感与自豪感。
(三)文化祖先神话可以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任何神话的产生与积淀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从其产生之日起就一直处于创新性发展甚至创造性转化的过程之中,这也是神话在生产生活中得以延续的生命力所在。许多文化祖先神话形成的文化认同与这类神话的传承方式有关。“神话叙事发生并形成认同的意义,在于其口口相传的语言传承,以及仪式行为的传承。同时,以图像为重要载体的叙事与记录系统,保障了神话流传的稳定性,是最为直观的形式对于语言与族群的超越。所以,我们认为神话叙事是口头语言叙事、仪式行为叙事和图像物象叙事的统一。”2文化祖先形象的生成与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许多文化祖先神话叙事中,会出现将一位祖先与其他不同时期文化祖先的生平事迹相杂糅的现象。如有的神话把祖先描述成无所不能的神,有的神话说祖先的产生与感龙有关或体征上有龙形龙相,有的神话把祖先描述成与人类共祖有特定血缘关系,还有的神话把祖先描述成特定的帝王,特别是在其事迹方面更是将与生产生活、社会制度以及文化创造等有关的事象都与文化祖先发生关联,等等。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文化祖先作为一个国家或民族特定的文化符号,是众多神、神性人物或祖先优秀事迹的多种叠加。这些围绕“祖先”身份进行的发散式立体性的多维度塑造,反映出这一形象在不同文本中的表意趋同与本质关联,体现出神话叙事基于现实需要的创新与发展。
二、文化祖先神话的主要特征
丰富多彩的文化祖先神话既有与一般性神话的共性,又有诸多神话叙事的个性特征,在神话文本的主题、数量、叙事体系等方面都表现出明显的特点。
(一)文化祖先神话作为文化遗产的丰富性
在以往神话研究中,关于中华民族神话中文化祖先的谱系存在认识不到位的问题,甚至谈到神话就“言必称希腊”,认为只有外国神话表现出神话人物的谱系,而中国神话则支离破碎。导致这方面的偏颇有多种主客观原因:一是传统神话研究方法过于关注文字文献,对民间文化的关注度不够,对神话创作与传承中的人民性主体认识不足;二是对神话的历史化与历史的神话化二者的关系不能辩证统一地去分析,或者探讨追溯神话人物时缘木求鱼,或者认为神话人物毫无历史性可言,由此剥离了类型化神话的内在联系;三是由于对神话资料采集的不到位,特别是因为语言方面的障碍,对众多少数民族文化祖先神话研究不够深入和系统,割裂了中华民族文化祖先神话的整体性、统一性。事实上,如果把中国各个民族流传的有关文化祖先的神话做一些大数据方面的采集与分析,就会发现这类文化遗产的丰富性。
文化祖先神话属于一种综合型的神话类型,神话需要解释的许多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往往都可以通过特定身份的祖先去实现,所以这类神话不仅具有神圣性,而且因人们的重视程度高、传承时间长而形成数量多的情况。同时,这类神话又与其他类型的神话一样,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区或不同民族间会出现散体、韵体、散韵结合体等多种形式。从具体形态方面,既有内容与形式相对稳定散见于各类历史文献中的神话,有变化性较大、异文较多的其他民族民间口耳相承的神话,也有神话讲述与仪式、环境相结合的民俗活态神话,还有通过考古发现的文物神话以及文物景观神话,等等。以盘古神话为例,盘古作为开天辟地的文化祖先几乎在各个民族和地区都有广泛流传,其中如果把盘古庙看作盘古神话的一种载体,其可考察的对象就非常广泛,不仅中原的汉族地区在历史上数量众多,当今的一些民族地区也非常多见。如有研究者考察发现,“广西盘古国故地有盘古庙44座,其中来宾市竟有34座,其中三开间的盘古庙19座,院落式的10座,一开间的12座,岩洞式的3座。这是古老文化的活的遗存”3。存在盘古庙的地方一般会流传着与盘古有关的神话,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文化祖先神话的丰富性。无论是作为中华民族共同认同的三皇五帝,还是一些地区或民族塑造的文化祖先,都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大前提下得以共存,体现出中华文明的整体性、统一性和丰富性。
(二)文化祖先神话叙事体系的完整性
在传统研究方法中,有些研究者在考察文化祖先神话时往往只注意到一些问题的局部或细节,难以从宏观的角度或更大的视野审视特定类型神话的内在体系性。如果我们考察神话时把“横看成岭”与“侧成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立体的或多方位的分析维度,就能更好地发现同类型神话内在的体系特征。例如,针对同一个文化祖先往往会存在不同时代文献神话的描述、不同地区口传神话的描述、不同民族神话的描述等多种情形,把这些看似杂乱的描述通过母题类型逐级分层的方法,就会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文化祖先叙事体系模型。本文将中华民族文化祖先的生平事迹主要叙事母题归纳为10大类型,如图1所示。
通过上面的文化祖先母题类型结构体系模型,对照一定数量的神话文本不难看出,许多神话在文化祖先的创作中一般会遵循上述规则,其中一些篇幅较大的神话或创世史诗,如流传于湖北神农架一带的汉族创世史诗《黑暗转》、流传于广西等地的经诗《布洛陀》、流传于贵州等地的《苗族古歌》、流传于云南地区的阿昌族创世史诗《遮帕麻与遮米麻》等,在叙事内容与结构方面与上面的树形体系相比,完整程度较高;有些篇幅较短的神话则可能选择其中某些片段,只突出其中的某些代表性母题,如众所周知的盘古开天、女娲造人、伏羲画卦、神农尝草、帝尧禅让、舜耕历山、大禹治水等。我们如果将若干关于特定文化祖先的不同文本综合起来考察,就能组合出关于这个祖先的长篇画卷,其历史的长度、事件的广度以及他在文化祖先中的定位就会变得明确,文化祖先的谱系也会进一步变得清晰。
(三)文化祖先神话叙事结构的开放性
依据上面关于文化祖先10大类型所涉及的神话叙事内容,我们会发现不同时代、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关于文化祖先的塑造存在明显的趋同性,可以归纳为神奇的出生、突出的特征、不凡的经历、感人的事迹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事件等,围绕这个主线,不同神话文本会有所侧重地选择其中的某些元素进行开放性阐释。
以盘古形象的塑造为例,在不同的神话文本中关于盘古的叙事母题存在众多差异4:(1)盘古的名称,不同神话中出现了盘古氏、浑敦氏、元始天王、盘古真人、盘古爷、盘古天皇、盘古王、盘王、盘古大王、盘古大帝、盘古彭呼、盘神等。(2)盘古产生的情形,如盘古从天上下凡、混沌生盘古、神祖造盘古、地母生盘古、远古生盘古、龙生盘古、天地生盘古等。(3)盘古的特征,如盘古龙首人身、牛头马面龙身、盘古牛头龙身、盘古头上生角、盘古赤面长须、盘古身高一万八千丈等。(4)盘古的身份与能力,如盘古是神、盘古是文化祖先、盘古是龙王、盘古是首领、盘古是最早的人、盘古会变化、盘古一日九变、盘古有三百六十个化身、盘古日行万里、盘古会法术、盘古有神通等。(5)盘古的生活,如天地养育盘古、盘古成长经历磨难、盘古出世后迅速成长、盘古身披树叶、盘古乌纱道冠、盘古无须饮食、盘古居住天上、盘古居太清、盘古住混沌山、盘古乘龙等。(6)盘古的事迹,如盘古开天辟地、盘古化生万物、盘古化生日月星辰、盘古造花草树木、盘古造龙宫、盘古造桥等。(7)盘古的亲属关系,如盘古的祖先是神、盘古的父母是阴阳、盘古的父母是远古和瘪古、盘古和盘生两兄弟、盘古的姐姐盘古奶、盘和古是兄妹、盘古有众多妻子、盘古的妻子女娲、盘古的妻子龙女、盘古的子孙三皇五帝等。(8)盘古的死亡,如盘古王是不死的祖先、盘古一万八千岁、盘古开天辟地累死、盘古因失误而死、盘古六月初六死亡、盘古升天等。(9)对盘古的纪念,如特定时间祭盘古、修建盘古庙纪念盘古、修陵墓纪念盘古、以盘古冠名纪念盘古、节日纪念盘古、盘古崇拜、盘古景观等。(10)与盘古有关的其他一些母题,如盘古文化、盘古精神等。由此可见,关于盘古的众多神话由于讲述年代不同、讲述人不同、受众不同等都会发生母题的变化,这些变化反映出盘古神话体系是一个开放性的“再创造”生态。
图1 中华民族文化祖先的生平事迹主要叙事母题类型数据框架
文化祖先神话不同文本中表现出的差异性并不是文化祖先神话叙事的重点,相反,任何一个文化祖先神话表现“个性中的共性”才是真正的目的,并由此形成文化祖先神话叙事的区域特色或民族特色。如神话叙事与当地风物的有机结合、行为事迹的当地生活化、叙事对其他地区神话的借鉴或改造等。祖先的表达只能建立在文化共识的基础上,只有祖先有了共性,才能长期得到人们的文化认同与普遍接受,在这个前提下我们不难发现,在表达盘古的事迹时,可以重点叙述“盘古开天辟地”,也可以重点塑造“盘古化生万物”或“化生日月星辰”,甚至也可以用“盘古造花草树木”“造龙宫”“造桥”等看似细碎的事迹,无论哪一种都是为了表达盘古的丰功伟绩这个主题。如果把盘古这些事迹移花接木地运用到其他名称的文化祖先创世事迹中,也会同样适用。这种有关文化祖先的创作方法表明,文化祖先的塑造已经形成了一些相对固定的表达模式,无论是哪些神话创作者、讲述人在演述这类神话时,既会借鉴这些近乎程式化的模式,也会根据实际讲述的需要因地制宜或与时俱进地加以创造,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文化祖先神话作为传统文化的本质,不仅具有可继承性,而且具有可以创造性转化或创新性发展的开放性。
三、文化祖先神话在当今文化建设中的应用
文化祖先神话的文化遗产特质及其功能显示出这类神话在中华民族文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忘本来,立足当下,面向未来体现出文化传承与发展的一般规律,充分关注这些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采集好、研究好、应用好文化祖先神话,全面系统地发掘其中蕴含的人类智慧和中华文化精神,必将对新时代中华文化的振兴产生积极的影响。这类神话在具体实践中的应用渠道与方法是多方面的,这里只选取几点加以阐释。
(一)通过文化祖先神话充分证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厚文化渊源
文化祖先神话在文化渊源上充分显示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悠久历史。中国作为由五十六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有史以来就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历史事实,这些事实在神话中得到反映是非常自然的。
各民族文化祖先的文化认同是神话中的一个常见主题。一方面,文化祖先型神话反映的民族融合具有客观的历史基础。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就曾倡导“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民族统一观,中国历朝历代所修的正史中都将国家统一和家国意识作为文化传统中的正统,无论是历史上在民族地区建立的郡县制、都护府制、羁縻制、土司制、改土归流制,还是各民族间的经济往来、迁徙通婚、文化交流等,都为文化祖先认同提供了客观依据和基础。不仅诸如盘古、伏羲、女娲、神农、炎帝、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禹等,这些具有经典性的中华民族文化祖先在各民族中得到普遍认可或传播,而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流传的本民族文化祖先也往往异曲同工,或一脉相承,很好地体现出与中华民族共同祖先的内在关系,在文化祖先塑造中表现出高度的相通性、相似性和关联性。
通过文化祖先表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特别是在解释人类起源或民族起源的文化祖先神话中尤为突出。如各民族关于灾难后人类再生的神话很多都把主人公说成是盘古女娲婚生多个民族、伏羲女娲兄妹婚生多个民族或三皇五帝的后代繁衍多个民族,因此这些民族都拥有一个中华民族共同的祖先。这些带有民族信仰神圣性的古老叙事有力地证明了五十六个民族兄弟姐妹是一家的历史悠久性,凸显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就是一个坚不可摧的民族共同体的主题。以伏羲女娲神话为例,从目前见到的神话文本而言,不仅中原地区这类神话数量多、分布广,而且在全国各地都能看到这个文化祖先的影子和足迹,相应的神话在布依族、侗族、仫佬族、苗族、羌族、瑶族、壮族、藏族等民族中都有流传。由此可见对共同始祖的信仰,使群体成员之间产生了一种基于共同血缘关系上的文化想象和现实亲和力,进而激发出群体的自豪感、归属感和认同感。这类神话不仅是中国史前文明的文化记忆的再现,而且这个特定的“始祖”身份对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积极的文化阐释功能。如钟敬文在分析伏羲女娲神话时提出:“伏羲大概是渔猎时期部落酋长形象的反映,而女娲却似是初期农业阶段女族长形象的反映。他们的神话原来各自流传着,到民族大融合以后,才或速或迟地被撮合在一起。他们被说成为相接续的人皇,被说成为兄妹,被说成为夫妇(关于兄妹和夫妇的说法,可能是跟别的部落的原始神话有关)。”5这段话从历史的视角很好地说明,同一个文化祖先在中华民族的大背景下通过民族间的交流、交往与交融而实现最广泛的文化认同。目前采集的不同民族的大量神话文本也有力地说明了这一点。
特别是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祖先神话的经典代表人物“炎黄”叙事,表现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为丰富和强烈。以黄帝为例,司马迁编撰《史记》时,就采用了古文献和流传于民间的有关黄帝的大量神话传说资料,这一做法又深刻影响了后来很多朝代关于祖先与黄帝谱系关系的建构,这又与民间神话的再创造、再传承交互影响,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神话中不断强根固本并发扬光大,使“炎黄子孙”的观念得到普遍认同。
黄帝神话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延伸还表现在将姓氏解释与黄帝形象相结合。春秋时期左丘明《国语·晋语四》记载:“同姓为兄弟。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唯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青阳,方雷氏之甥也。夷鼓,彤鱼氏之甥也。其同生而异姓者,四母之子别为十二姓。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唯青阳与苍林氏同于黄帝,故皆为姬姓。”6唐代王瓘《广黄帝本行记》记载:“黄帝子孙各得姓于事,帝吹律定姓者十二。少昊有子姓曼,颛顼姓姬,尧姓伊祁,舜姓姚,禹姓姒,汤姓子。又张、邓、轩、路、黄、寇、宋、郦、白、薛、虔、资、伊祁、申屠、黄公、托跋。”7还有很多地方性记载更是把祖先历史与黄帝挂起钩来,如唐代房玄龄等《晋书·载记八·慕容廆》记载:“其先有熊氏之苗裔,世居北夷,邑于紫蒙之野,号曰东胡。”8清代光绪本《土默特旗志》卷三记载:“夫土默特,内蒙古之一旗也。相传蒙古为黄帝远裔。”9
同样,广泛流传在苗族、畲族、瑶族等一些南方少数民族的“盘瓠”神话,对“盘瓠”有“槃瓠”“盘护”“盘古”“盘皇”“盘王”“龙犬”“龙麟”“龙期”等不同称呼,这些民族或特定支系会把“盘瓠”作为祖先神进行叙述和敬仰,许多神话中则把“盘瓠”追溯到黄帝的后代高辛(帝喾),认为与黄帝的后裔具有某种血缘或婚姻关系,这有力地支撑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
(二)通过文化祖先神话有力推进中华民族文化自信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10。党的二十大报告再一次明确提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时代任务11。毫无疑问,文化自信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密切相关,许多经典的具有传统文化意义的文化成果都充分表明了文化自信及其深厚的历史渊源。其中,文化祖先神话在漫长的传承与发展过程中就很好地助推着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
文化祖先神话对文化自信的培育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这类神话借助于文化传统培育了一种积极向上的民族精神,这种精神强调的是集体主义与民族团结,是老百姓喜闻乐见和愿意接受的,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二是文化祖先神话中的祖先具有历史的影子又有时代化的提升,能激发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自身历史的自豪与自信,如把渔猎、农耕经济、语言文字、天文地理知识的产生附着于文化祖先神话,把勤于建功立业、勇于拼搏斗争、敢于实现梦想的丰功伟绩附着于文化祖先神话,这不仅仅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的荣耀,而且能激发后人继承祖先精神更加奋发有为的担当与自信。三是从诸多客观事实中提炼而成的一个文化祖先形象往往深刻反映了古往今来普遍存在的创作理想和创作理性,这一系列神话人物在传承中不断变得丰满,将传统文化与当今文化发展自觉结合起来,也会将民族文化的传统经验变为一种奋发前行的信心融入其中。
文化自信的产生还与文化祖先体系的长期建构有关。以黄帝系统的建构为例,大约成书于战国至汉代的《山海经·大荒北经》记载:“大荒之中,有山名曰融父山,顺水入焉。有人名曰犬戎。黄帝生苗龙,苗龙生融吾,融吾生弄明,弄明生白犬,白犬有牝牡,是为犬戎。”12《山海经·大荒西经》记载:“黄帝之孙曰始均,始均生北狄。”12《山海经·大荒东经》记载:“黄帝生禺䝞,禺䝞生禺京,禺京处北海,禺䝞处东海,是惟海神。”12《山海经·海内经》记载:“黄帝妻雷祖,生昌意,昌意降处若水,生韩流。韩流擢首、谨耳、人面、豕喙、麟身、渠股、豚止,取淖子曰阿女,生帝颛顼。”12“黄帝生骆明,骆明生白马,白马是为鲧。”12这些意在证明早期不同的图腾群体与黄帝的密切血缘关系或社会关系。西汉司马迁在广泛采集文献或民间神话传说的基础上完成的《史记》,对黄帝的谱系构建更为细致具体,如《楚世家》记载:“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高阳者,黄帝之孙,昌意之子也。高阳生称,称生卷章,卷章生重黎。重黎为帝喾高辛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喾命曰祝融。共工氏作乱,帝喾使重黎诛之而不尽。帝乃以庚寅日诛重黎,而以其弟吴回为重黎后,复居火正,为祝融。吴回生陆终。陆终生子六人,坼剖而产焉。其长一曰昆吾;二曰参胡;三曰彭祖;四曰会人;五曰曹姓;六曰季连,羋姓,楚其后也。”13通过历史笔法把黄帝世系说得具体而详。同时代的褚少孙补《史记·三代世表》说:“舜、禹、契、后稷皆黄帝子孙也。”13唐代孔颖达《尚书正义》记载:“《帝系》及《世本》皆云:黄帝生玄嚣,玄嚣生侨极,侨极生帝喾,帝喾生尧。即如彼言,黄帝为尧之高祖。”14同样强化了黄帝系列的谱系意识。北宋欧阳修《帝王世次图序》说:“迁所作《本纪》,出于《大戴礼》《世本》诸书,今依其说,图而考之,尧、舜、夏、商、周,皆同出于黄帝。尧之崩也,下传其四世孙舜,舜之崩也,复上传其四世祖禹,而舜、禹皆寿百岁。稷、契于高辛为子,乃同父异母之兄弟。”15这类叙事无论是文献还是民间神话都非常丰富,正是这些带有文化祖先神话的文化遗产,才不断强化了作为炎黄子孙的文化自信。正如孙中山《黄帝赞》所云:“中华开国五千年,神州轩辕自古传。创造指南车,平定蚩尤乱。世界文明,唯有我先。”16足以让人感受到歌颂祖先时生发的文化自信。
(三)通过文化祖先神话有效提升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
文化祖先形象身上所凝聚的生存智慧、生产知识与生活经验具有经典性和普遍性。这些祖先既具有为后人传递生产生活知识的职责,又有心怀国之大者,以人文本,敢于创造、积极创新、无私奉献的众多优秀品质。仍以黄帝神话及其相关文献为例,西汉戴德《大戴礼记·五帝德》记载:“(黄帝)时播百谷草木,故教化淳鸟兽昆虫,历离日月星辰,极畋土石金玉,劳心力耳目,节用水火材物。”17南宋罗泌《路史·后纪五》记载:“(黄帝)命西陵氏劝蚕稼,月大火而浴种。夫人副祎而躬桑,乃献蚕丝,遂称织维之功,因之广织,以给郊庙之服。”18清代陈元龙《格致镜原》卷二一“饮食类一”引《古史考》记载:“古者茹毛饮血,燧人氏钻火,始裹肉而燔之,日炮。神农时食谷,加米于烧石之上而食之。黄帝时有釜甑,饮食之道始备。”19这些文献只能说是非常简略的记载,如果在民间讲述时就会转化为内容丰富的口头神话,这些梗概会被不断放大,把许许多多创造发明的过程与经验陈述其中,使后人在如何做人方面找到榜样,在如何做事方面有所遵循。文化祖先在很大程度上承担着为后人认知世界的引路人的作用,也是后人以史为鉴实现传统文化认知和自我教育的一个重要依据。
无论是文化祖先神话创作还是这类神话的广泛传承,其真正目的是试图通过对祖先的追忆与重塑,反映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从文化祖先为代表的神话人物身上获得积极向上的生存方式、人文情怀、进取精神和责任担当。文化祖先干事创业的本质体现出人类不断适应自然、改造自然和建设文明社会而奋斗进取的光辉历程,通过祖先叙事以及相关的事象可以使人从中获得关于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等多方面的正向思考,最终实现以祖先为榜样,以时代发展为己任,将个体利益融入整体利益,将个人奋斗与家国命运相统一的归属感与使命感。这也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长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新时代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离不开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传承与发展。文化祖先神话作为人类集体智慧的结晶,作为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的有机构成部分,凝聚着人类文明发展中生存智慧的探索和文化经验的总结,需要我们运用辩证唯物的方法从这类神话中积极寻找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汲取精华,剔除糟粕,古为今用,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出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有的作用。
作者简介:王宪昭,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所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神话。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少数民族神话数据库建设”(项目编号:17ZDA16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原文首刊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2023年第1期,文中注释和参考文献从略,请见原刊。
[屈永仙]看得见的民族文化:中国各地傣族女性传统服饰
作者: 屈永仙
据《中国统计年鉴(2021)》数据,中国境内傣族共有 132.9 万余人。中国的傣族人民主要生活在云南省,大体分为三个亚群:一是聚居于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的傣泐支系,二是聚居于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的傣那支系,三是散居在新平县、元江县等县市的“花腰傣”各支系。
秦汉之际征伐南越,“越以此散”,原居住在两广的南越先民纷纷沿着珠江水系往西迁徙,有的进入今日的云南,到达滇西、滇西南的傣族形成了傣那支系,进入滇中、滇南的傣族就形成了傣泐支系;仅到达滇东地区仍与壮族杂居的形成了人数较少的“花腰傣”各支系。中国的傣族尽管在语言、饮食、信仰、生产习俗等方面依然保持着高度的相似性,但由于不同的地理环境和气候条件,在漫长的岁月里各自发展并最终形成了三个亚文化圈,彼此的差异尤其体现在各支系傣族的女性服饰上。
傣泐女性的服饰和银腰带
生活在西双版纳的傣泐女性是美丽的代名词,她们的美需要从头慢慢欣赏。傣泐支系女性的亮
点在头部,婚后女子一般要梳半月形椎髻,将头发弄成扁平状稍偏向左耳,从正面看形似一笼半月,剩余的发卷螺旋绕到头顶,再用一把长梳子固定住,在顶髻挂上一束鲜花垂在右耳边,这种发型能凸显出傣族妇女的姣好面容。60 岁以上的妇女总体归于朴素,头上不再戴鲜花,但会插一支簪子,以塔式金簪最为多见,体现了傣族人心中对佛塔的尊崇。
西双版纳傣族女性在婚前和 婚后的服饰差别并不大,从上衣变化可以看到傣族服饰随着时代发
展发生的一些色彩和样式改变。20 世纪七八十年代流行吊带式短上衣,下着筒裙,衬托女性苗条的体形。后来,受到东南亚文化的影响,人们崇尚泰式服装,服饰颜色极尽奢华,具有背披一片披肩的特点。近几年,斜襟上衣,颜色偏于素雅的傣泐传统服饰重新受到人们的喜爱。下身着装一直都是筒裙,筒裙布料的图纹多为大象、莲花、佛塔、佛寺等,反映了当地一直延续着的传统审美观念。
西双版纳傣族喜用金银打制首饰和装饰品,常见的是银腰带、银碗、银钵,家境好的也有金项链、金镯子、金戒指等。这些首饰都是额外佩戴的,而非直接镶嵌在服饰上。与汉族相比较,傣族尽管挨近盛产玉石的缅甸,却没有形成玉文化,在傣族女子的传统饰品中玉石比较少见。每逢“赶摆”“赶塔”等社区活动,各村寨的人们纷纷出动,这是观览傣族女性传统服饰的最佳时节。“赶摆”类似于壮族的赶圩、汉族的庙会,既有经贸往来,也有拜佛、拜塔等民间信仰活动,还有村民自导自演的歌舞表演。届时一群群穿戴民族服饰的女子相约同行,她们的服饰在颜色和风格上各具特色,成为摆场上美不胜收的风景线:傣族少女服饰颜色绚丽,既有天空的湛蓝、金子的明黄,也有树木的翠绿、朝霞的柔橙;中年妇女服饰颜色浓厚,如湖水的深绿、晚霞的幽紫、大地的褐黄;她们个个头戴各色饰品,有金花、银花、金簪、金叶穗子等;老年妇女大多选择深沉的颜色,素净的装束低调却端庄,唯有头顶上一抹金簪是亮点。
同一个村寨年龄相仿的傣族妇女往往会自觉自愿地形成一个团体,她们平日在生产生活中互帮互助,逢年过节则相约定制颜色和款式一样的服装。相同的服饰不仅能展示出一种整齐的美,也是一
种身份标识,是女性群体对友谊的渴望和认可,这种来自团体的归属感能使她们感到安全与自信。
傣那女性的服饰和银项圈
生活在德宏的傣那女性服饰多种多样,不同年龄的女性服饰也不尽相同,女性婚前婚后的服饰会
发生许多改变。在过去,少女下身着装多为黑色长裤,上身则穿着无领或小领褂子,颜色多为青色、蓝色、白色、水红、水绿等,腰前系黑色绣花围腰,常用黑绿色带子扎系,将带子两端垂在腰间。待嫁的姑娘则用红头绳把头发扎成长辫子自右至左绕在头的周围,逢年过节还要加戴一顶小型蔻帽。
婚后的女性改穿筒裙,解去发辫换成椎髻盘于头顶,用梳子固定,外戴黑褐色的筒帽。如今,追赶时髦的婚后妇女有的用长条海绵裹成筒帽,外包淡粉色毛巾折成双层,自脑后向前额裹,交叉后再 向脑后延伸,最后用别针固定住,形成牛角式样的毛巾筒帽。婚后妇女以黑色长筒裙为主,通常要穿
三件,最里面一件长至脚踝,以柔软面料为主且不需过多装饰。中间一层筒裙稍微短一些,裙子中间
通常有黑、红、绿、黄色丝绸相间拼接,也有的是绣出菱形等几何纹样,裙底用绸缎镶成花边。最外面一层裙子类似于围裙,长度大致到臀部。每一层裙子都用一条系带系牢,最外层的裙子左侧垂吊两条植物花纹的飘带,类似于腰带。这种筒裙穿好后左侧往往略高出右侧,加之侧边的长飘带,行走起来有一种雍容华贵之态。
与傣泐支系服饰的斜襟不同,傣那女性以对襟上衣为传统服饰。每个女子结婚时会订购 4 颗成套的傣族传统拉丝工艺制成的银纽扣,形状有花苞、凤凰、鸟、蝴蝶等,外面镀一层黄金。这套纽扣可以取下来换在不同的对襟衣服上戴,通常一人一辈子就使用一套纽扣。逢年过节或者平日里赶集、走亲访友,她们都要穿戴自己的这套银纽扣。在人群中,她们胸前的纽扣最为吸睛。除了银纽扣外,傣那女性结婚时还要打制一套银首饰,包括银手镯、银戒指、银项圈、银簪、银槟榔盒等,她们会终生佩戴,因此,我们时常会看到一些老人手上的银镯已经磨得锃亮。也有的老人将自己厚重的银镯取下重新送去银匠家重新打制成若干小手镯,赠送给刚刚出生的孙辈。对傣族人民来说,这些银饰不仅是财富的象征、婚姻的媒介,更是亲情的延续。
傣雅女性的服饰和银角穗
新平、元江一带的傣族因其美 丽的服饰而被外人称为“花腰傣”,其中又以傣雅支系的女性服饰最 为典型。传说“花腰傣”是“古滇国的贵胄”,秦汉时期傣族逃避战乱大批往西、往南迁徙,那些身着烦琐服饰穿金戴银的贵族们行动比较缓慢而落在大部队的后面。逃避战乱的人们相约一路砍倒芭蕉作为迁徙路线的标记,然而芭蕉抽芽很快,后来者看到芭蕉已经长出嫩芽,误以为先锋部队已经走远难以追上,他们就落脚住下不再追赶,与周边彝族、哈尼族、壮族杂居在哀牢山腹地,形成了如今的“花腰傣”。
与西双版纳和德宏两地傣族相比,傣雅妇女的衣服其最大特点是镶嵌银饰,尤其是上衣的领口和胸口,筒帽和腰带也都镶缀了银饰。镶嵌工艺也非常精细,领边及下摆边缘都缀有闪亮的小银泡,间隙挂着叶子状银角穗,服饰整体动辄重达五六斤。
傣雅女性服饰以黑色为底,用红色、绿色、黄色绸缎做条纹点缀。其中,上衣非常短小,一般分为内外两件,贴身的上衣圆形立领、无袖,长度只到腹部。外衣无领也无纽扣,比内衣更短,长度仅到胸部,有细长的袖子,袖子的下半截有红、黄、绿、白等彩色绸纹或丝线绣纹,襟边和下摆都镶有丝绸彩条或刺绣花纹,有的也嵌有银泡。腰部系一条较宽的彩带缠带,“花腰傣”也正是由此得名。
“花腰傣”女性服饰相对于德宏傣那女性服饰来说更为单一,不会随着年龄而变化,婚前和婚后的筒裙样式也一致。裙子一般穿三层,热时减为一层,冷时最多可穿五层。傣雅女性筒裙与傣泐女性、傣那女性筒裙也有差别,那就是傣雅女性的筒裙长度大多只到小腿,裙子沿着膝盖向左上方翘起,当多条裙子叠穿时,上翘幅度一层比一层略提高,正好可以使每条裙子底部最精细的彩色花边展现出来。
筒裙向上翘起形成一个好看的斜度,鲜艳的色彩宛如一条条起伏绵延的江河,十分俏丽。逢年过节或
探亲访友时,傣雅女性还在臀部附戴一块镶满银泡和红色绒花的三角布饰,下端缀满红绒毛花。一群 身着传统服饰的“花腰傣”少女走在路上宛如一幅美丽的画,非常引人注目。
傣雅女性的服饰已经缀满了银饰,所以除了手臂上可以戴手镯和戒指外,她们头部、颈部和胸前基本不戴饰品。只有上了年纪的老人胸前会挂一个里面装有槟榔的小银盒,也起到装饰的作用。总体来说,“花腰傣”的服饰是精致华贵的,也是经典的,不负其“古滇国贵胄”的风范。
共通的服饰文化内涵及其功能
尽管生活在三个地域的傣族服饰各具特色,但这些服饰仍有许多共通之处。
其一,傣族整体服饰大多由上衣、筒裙和腰带三部分组成,下装都是筒裙。上衣的样式分为斜襟和对襟两大类,但基本是紧身窄袖。只有腰带有所变化,傣那女性的腰带已经简化为绣花布带,傣泐女性则佩戴纯银腰带,只有“花腰傣”的腰带呈现布底与银饰相结合的特色。其二,各地傣族女性都是椎髻,傣那支系和傣雅支系女性至今都还用筒帽将发髻包裹、掩藏起来,西双版纳部分傣泐老人也还用黑布或白布裹头,可见椎髻和裹头巾是古老的传统。其三,古籍中的“金齿蛮”“银齿蛮”皆是曾经对傣族的称呼,可见傣族自古有尚金银之风。在服饰上同样离不开金银饰物,傣泐女性戴银腰带、金簪子、金首饰等;傣那女性戴银项圈,头巾上插银穗子,衣服配拉丝银纽扣;“花腰傣”更不必说,他们的传统服饰从上到下全身缀满了银泡和银角穗子。
过去,傣族女性所穿的服装大多是自己亲手纺织的,20世纪80年代几乎每个傣族家庭都有自己
的纺车和织机,她们能织出带有提花、暗花和几何图案的布匹,然后缝制成衣服、筒裙、被褥等,这种土布纹路缜密,厚实耐用。
傣族服饰的功能不外乎两个,一是为了生活生产,二是为婚姻服务。比如,上衣的窄袖是为了方便干活,筒裙也方便进行种植水稻的劳作;紧身背心和下装筒裙更适应傣族所居住的河谷平坝区域,这些地方往往有燥热的气候,热时可以穿紧身内衣,褪去外层筒裙,或者将筒裙往上卷起散热,寒冷时再添几层筒裙用于保暖;傣族女性喜欢在江河溪流中沐浴,筒裙就变成了一个临时的“洗澡间”。同时,美丽花哨的服饰还是获得异性青睐的法宝,比如“花腰傣”姑娘们穿着节日盛装去赶花街,通过展示自己的腰身和手艺来吸引心仪的对象,婚约就是从这样的服饰“演展”开始的。另外,服饰上的变化还具有社会功能性,比如傣那女性戴小蔻筒帽意味着待字闺中,戴筒帽和银纽扣则标志着她们的已婚身份。
每一个民族的服饰都是文化的展现与传承,我国傣族支系色彩和风格各异的女性服饰展现了各地傣族人民的手艺和色彩搭配习惯,各类首饰表现出了她们的审美心理,让我们直观地感受到了丰富多彩又一脉相承的傣族文化内涵。
原文首刊于《中国民族教育》2023年第1期。
[王宪昭]中华文明探源中的神话学证据法
作者: 王宪昭
摘要:神话学证据法是一种实证研究与历史文化研究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经历了“二重证据法”“三重证据法”到“四重证据法”不断演进的过程,神话证据由单纯的文本逐渐扩展到文物考古、口头叙事、民俗叙事、图像叙事以及物的叙事等多重证据。神话学证据法的创新主要表现在从重视文献扩展到重视物证和口头传统,并将线性推理拓展到不同性质证据的多维度论证,神话证据的文化属性得到凸显,跨学科特点也得到不断强化。神话学证据法的应用对中华文明探源研究的深入推进,对新时代背景下进一步深化中国古代神话和早期文明研究都具有启示意义。
关键词:中华文明探源;中国神话学;证据法;神话考古;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文明的连续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民族必然走自己的路。如果不从源远流长的历史连续性来认识中国,就不可能理解古代中国,也不可能理解现代中国,更不可能理解未来中国。”1从中国文字出现3000多年的历史看,我们需要广泛地借助于史前时期的口头传统进行中华文明探源,其中口耳相传的神话可以作为有力证据之一。文明探源既是一种实证性研究,也是一种文化论证研究。从研究本身而言,无证据则无方法。对这一方法论作出相应的审视与评价,自然成为一项有意义的论题。
一、神话学证据法的提出与演进
神话学研究中“证据法”可以有两方面的理解:其一是在神话学研究中通过使用一系列被人们所认可的证据去论证神话本身的客观性或文化价值;其二是将神话作为证据去论证神话叙事所反映现象的真实性。这两种方法论本身并不是对立的,而是密切关联甚至可以在学术实践中实现研究方法与研究目的的统一。考察中国神话学学术史不难发现,中华文明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神话传统,中华文明的历史之所以可以追溯到五千多年甚至更久远的史前时代即神话时代,是因为研究证明,人类在新石器晚期的氏族或部落中就已经产生并传播神话,由于历史上不同地区或民族社会形态进程的不同步,形态多样的神话得以多层次保留,形成丰富的口传神话、文献神话、文物神话、民俗神话甚至新神话。这些神话在文化传统中世代流传不衰,不仅因为神话是人们通过想象或幻想创造出来的艺术作品,更重要的是神话保留着人类难以割舍的历史记忆,是人类步入文明之后一直伴随自身发展的精神力量。
(一) 神话作为历史证据
关于用神话解释历史,闻一多提出:“夫今人所视为迷信者,即古人之科学,今人所视为神话者,即古人之历史,古代神话之存于今者,其神话色彩愈浓,其所含当时之真相愈多,此中无所谓荒诞不经,更无所谓作伪也。今所存古代之记载,诚亦有合于今人之历史意义者,然其价值,窃谓亦未必高于神话。盖历史为人类活动之记录,而神话则其活动动机之口供,由历史可以知其‘然’,由神话更可以知其‘所以然’也。”2 这为神话作为历史研究中的“证据”作出合理的诠释。神话被视为无文字史前时期的历史记忆,主要以口耳相传的形态保留了该时期人们的生产生活和重要社会活动。神话故事中的人物、事件和情节往往与历史事件存在高度契合,虽然在世代传承中会发生演变或新的阐释,但这不足以否认其对人类早期历史的反映。
历史上很多神话传承人、研究者自觉或不自觉地把神话与历史联系起来。有关黄帝的叙事就是通过诸多神话传说构建起来的。“黄帝”不是一个具体的“人”,而是一个氏族或部落的代名词,是由历史上众多祖先形象提炼加工而成的。司马迁在《史记》中将黄帝神话与久远的历史融合起来,用写实的思维对神话传说作出阐释,提出“黄帝者,少典之子,姓公孙,名曰轩辕”的历史世系。3《太平御览·尸子》记载子贡问黄帝是不是“四面”时,孔子曰:“黄帝取合己者四人,使治四方,不计而耦,不约而成,此之谓四面。” 4这段回答是孔子对于“黄帝四面”神话的解释,与《史记》的“度四方”颇为类似。同样,历史上广泛存在的“历史神话化”现象也进一步加深了神话与历史的关系,如《史记·高祖本纪》载汉高祖刘邦的出身:“其先刘媪尝息大泽之陂,梦与神遇。是时雷电晦冥,太公往视,则见蛟龙于其上。已而有身,遂产高祖。”5把刘邦塑造成其母感应蛟龙而孕生,显然是神话思维的结果,但司马迁将其作为历史记事恰恰证明当时神话与历史之间的互证关系,体现出特定语境下民众精神层面上的一种共识。相似的文化传统还有大禹的妻子涂山氏化石,石开生夏启;《诗经·商颂·玄鸟》记载“天命玄鸟,降而生商”;6《史记·周本纪》记载的“姜嫄为帝喾元妃,在荒野践巨人迹,身动而有孕,遂生后稷”7等,这些都体现出将历史与神话相融合来塑造祖先的传统。
将中国神话研究与中国历史研究相结合是一个学术自觉的过程,也是神话学的证据功能被不断强化的过程。早在20世纪初期,蒋观云就提出:“一国之神话与一国之历史,皆于人心上有莫大之影响。”“神话、历史者,能造成一国之人才。”8这既表现出许多学者通过神话对中华文明探源的积极求索,也从某种程度上说明人类早期文明孕育的神话是一种历史记忆的表征而不是虚无缥缈的艺术幻想。神话中蕴含的历史信息和文化记忆可为历史研究提供重要的线索和可参考证据。借助神话探究历史的案例颇多,如袁珂在《中国古代神话》中,通过古今论据对典籍神话进行系统考释,并对神话人物的历史关系进行时空关联,建构中华文明谱系。9丁山借助缜密的考证方法,以古代祭祀为起点,对后稷与神农、日神与月神、尧与舜、颛顼与祝融、帝喾、炎帝与蚩尤、黄帝等众多神话人物都作出深入的探讨,强调了神话在文明探源中的作用。
(二) 从二重证据法到四重证据法
在古代学术研究中,证据法最早源于考据。随着“二重证据法”概念的提出,“证据法”就正式作为一种方法论应用在学术研究之中。该方法将“文献”与“文物”互相释证,以达到考证古史的目的。钱大昕利用碑刻史料与历史文献的比勘考证元史,用的就是“二重证据法”。他主张“史”与“经”并重,讲求以治经方法治史,并将小学、天文、舆地、官制、金石、版本等原本经学的文类作为“论据”剥离出来,使之成为史学研究的重要辅助资料。他反对空谈,反对师心自用,崇尚实学,崇尚立论有本的学术主张。10王国维在1925年明确提出“二重证据法”概念,强调证据的“证明”功能,认为“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材料之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驯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惟在今日始得为之。虽古书之未得证明者不能加以否定,而其已得证明者不能不加以肯定可断言也”。11当然,所谓“二重证据”并不是单向性的,正如“从‘二重证明法’到‘二重证据法’, 王国维的思想实际有一个发展的过程, 至少在表述上更为周严了。 既强调地下材料对纸上材料的证明,也意识到前者对后者还有修正的一面”。12 陈寅恪也曾提出“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13 的说法。这种用二重论据考证历史的方法,在神话学研究中产生广泛影响并推动了实际应用。
“三重证据法”可以看作“二重证据法”的进一步拓展。不同学科关于“三重证据”的说法不尽相同,如李学勤针对考古领域的“三重证据”,认为饶宗颐倡导的甲骨文、田野考古与传世文献并重的“三重证据法”使古文字的重要性得以凸显。14 而沈从文在物质文化史研究中则把实物、图像、文献看作三重史料,即“三重证据法”。其意义在于方法上综合考古学、历史学、图像学的研究传统,以物见文、文图互证,研究指向纵深的物质文化史层面。15 一般认为“三重证据法”与“二重证据法”的主要不同是增加了田野证据。如闻一多在神话研究中,往往以古代传世文献和出土文物为线索,把民俗学、人类文化学方法中的田野调查材料、民间口头传统作为证据去推测先民的神话思维规律,进而对神话作出相对科学合理的解释,据此确定神话在中华文明研究中作为实证的可靠性。“将民俗和神话的材料提高到足以同经史文献和地下材料并重的高度,获得三重论证的考据学新格局”。16
“四重证据法”是在“二重证据法”“三重证据法”基础上讲求证据多元并用的方法。叶舒宪提出“四重论据法”,认为“中国文化研究中那种偏重语言文字材料而忽视物证材料的偏倾现象,值得关注,也亟需改变。改变的契机就在于充分借鉴人类学和考古学、美术史等新兴学科的范式经验,再造新时代的国学知识整合格局:确认古代实物与图像等非文字符号能指的‘证明’意义,形成文本叙事(一重、二重证据)、口传与身体叙事(三重证据)、图像叙事和物的叙事(四重证据)良性互动互阐的新方法论范式”。17杨骊认为,四重证据法在方法论上经历了从史料出发到问答逻辑的深层演替。18由此可见,“四重”并不是相对于“二重”“三重”证据简单的数量增加,而是对文献历史与口传历史的等量齐观,对证据理论范式中神话样态、神话仪式与神话原型的同效并重,从而实现从文字文献文本到口传文本再到文化文本的认识论的不断提升。
二、神话学证据法研究的理论探索
证据法在神话研究中的理论探索,经历了一个“实践—认知—再实践—再认知”的过程。神话学证据在中华文明探源中的理论探索,从对象上看可以归纳为两大类型:其一是对中华民族历史的记忆与表达,本质上具有客观性与实证性;其二是建构与阐释,这是对中华文明的艺术性呈现,需要后人从精神层面去再认知与再表达,无论哪一种都可以视为中华文明探源中有着重要价值的证据。
(一)证据法演进过程中的学术理念创新
一是由重视文献扩展到重视物证。王国维《流沙坠简》《毛公鼎考释》《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可以看作20世纪中国史学科学化进程的里程碑,其最大的贡献就是打破传统研究中“以文为本”的禁锢,提出:“文无古今,未有不文从字顺者。今日通行文字,人人能读之能解之,诗书彝器亦古之通行文字,今日所以难读者,由今人之知古代不如知现代之深故也。苟考之史事与制度文物以知其时代之情状,本之诗书以求其文之义例,考之古音以通其义之假借,参之彝器以验其文字之变化,由此而之彼,即甲以推乙,则于字之不可释、义之不可通者,必间有获焉。”19就学术价值而言,“物证”的提出,既符合人们的认知习惯,也为文献研究拓展了视野,特别是后来“三重”“四重”甚至更多重“证据”的出现与应用,已由单纯的“以书证书”转向“以物证书”和“以物证史”,借助于“物”的证据功能,增强了论证的可靠性,进一步强化结论的客观性和说服力。
二是由单纯重视文献扩展到重视口头传统。口头传统历来是民间文化最具生命力的部分,也是民间最有效的记忆历史和传递生产生活经验的基本路径。以往神话研究对民间口头神话的证据作用重视不足。事实上,如果把神话文本比作“鱼”,那么文献中的神话文本只能算作“鱼的标本”,虽然状貌稳定但缺乏生命力,需要主观阐释来显现内涵。而民间民俗生态中的神话文本则是养在水中的活鱼,不仅具有生命力还会不断繁衍生长,这也是民间神话得以世代流传的重要原因,特别是这些口传神话又会自觉或不自觉地与大量民间信仰、民间禁忌、民间节日、民俗活动等结合在一起,整个传承过程都与古老的文化传统融合在一起。因此在传承人类历史记忆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优势,其证据价值不可小觑,在文化实证研究中的作用也越来越大。
三是由证据的一般线性推理扩展到不同性质证据的多维度论证。多重证据法的提出从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神话研究中通过论据证明论点的“点到点”的做法,有效规避了同类证据简单归纳的情形。特别是将不同性质的证据综合考察形成一个功能互补的论证体系,无疑会拓展神话研究的深度与广度。从 20 世纪初期提出的二重证据说,到后来的三重证据说,再到 21 世纪初明确提出的四重证据说,都体现出跨学科背景下的文化整合认知范式,从信古、疑古、释古到立体释古的四阶段发展演变具有应用实践及美好前景。20神话研究中的“四重证据”或更多重证据的提出,更加强调动态复合论证模式的建构,通过多重证据的立体互释,力避文献被过度阐释带来的不稳定性,同时也更加注重证据实物与证据文化阐释两种方法的互补关系,从而构建出更加科学合理的神话学研究范式。总体来看,证据法研究已由原来重点关注证据与研究对象之间的时序关系,而逐渐转化到证据与事件本身的多维联系,注重各种不同性质证据间互释互动,将有效提升神话研究的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
(二) 神话证据的文化属性得到凸显
不少学者在使用神话学多重证据法探源中华文明时,往往遵循“物证优先”原则,因物证本身具有的客观性、可见性特点,打破神话过分依赖文献的困局。同时也应看到,所有的“物”只有赋予它相应的文化含义,才能成为有意义的“物”,特别是神话研究中所使用的文物证据。因为文物的生成都有特定历史背景和具体文化含义,只有通过文化阐释才能成为有效证据。因此,神话证据的文化特质也就成为证据法使用时需要弄清楚的一个问题。“将文化研究的多重叙事概念与国学研究的四重证据法相联系:一重证据指传世文献;二重证据指出土文献;三重证据指人类学的口传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民俗学、民族学等大量参照材料;四重证据指考古实物和图像。用叙事学术语可将第四重证据的功效概括为物的叙事及图像叙事,其对中华文明探源研究的重要性在于超越汉字记录的局限,在文字文本之外重新建构文化文本。”21证据的“文化文本”就是对各重证据文化属性的一种科学理解和准确把握。“四重证据中的第一、第二重证据可以称为‘文字’证据,第三重证据的口传文化可以称为‘语言’和民俗证据,第四重证据可以合称为‘物象’证据。无论哪一重证据,都属于文化概念的范畴。”22这里强调“论据”的文化属性是符合神话学特征的,有助于神话证据的合理使用。
(三) 神话学证据法的跨学科性质不断强化
“证据”较早作为一个法学概念,在各学科研究中都得到广泛应用。因此,各学科对“证据”的界定也各具特色。跨学科方法的应用不仅有助于学术创新,同时也是一个学科自我完善的需要。针对神话学研究中的“证据法”而言,实质上会涉及考古学、人类学、社会学、文化学等多个学科领域,这与神话作为人类早期的“百科全书”的性质相一致。
神话与考古学的结合不仅是一种学术合作,而且是建构学科话语体系的内在需要。考古学虽然可以通过考古方法发现客观存在的古代遗迹和重要文物,但要完整地还原历史事件的背景和意义,则需要借助于语言和文字,特别是在没有文字或文字不发达、文字难识读的情形下,神话叙事往往成为打开考古密室的钥匙。同样,神话研究中的文明探源也需要在考古发掘中以文物作为客观依据。“在中国的原始时代,先民原本有着丰富的神话,包括西方神话学家们所指称的自然神话、人类起源神话、宇宙起源和创世神话、神祇神话等,并以口头等方式和载体传播。尽管这是一种假说,但这个假说已由近代以来的考古发掘(如多处新石器遗址,包括在许多地方发现的岩画、殷商甲骨卜辞、长沙子弹库帛书、马王堆帛画、三星堆、汉画像石等)和现存原始民族的文化调查得到了印证。”23 闻一多《伏羲考》一文在考证伏羲、女娲的关系时认为,“‘兄妹配偶’是伏羲、女娲传说的最基本的轮廓,而这轮廓在文献中早被拆毁,它的复原是靠新兴的考古学,尤其是人类学的努力才得以完成的。”24 陈梦家《商代的神话与巫术》一文以考古发现的甲骨卜辞为对象、以考据学为手段研究神话,挖掘并论证了一些有关动物的神话,认为由“商人服象”而衍生出种种关于“象”的神话。25 考古实践证明,神话描述的现象与古代建筑、城市遗址、墓葬等历史遗存相对应。上述情况一方面说明考古学会为神话的历史属性作出佐证;另一方面也表明,通过神话学证据法同样有利于考古中的文化阐释,并为探源中华文明提供有效的方法论支撑。
从跨学科角度不断丰富神话学证据法也是学术发展的需要。如“实验哲学四重证据法”认为实验哲学需要从“单一的量化研究方法走向量化分析、质性分析、苏格拉底对话方法和概念分析论证相结合的四重证据法,从而深入推进实验哲学和传统哲学以及其他学科(认知科学)的实质对话”,并强调将这四重证据纳入实验哲学方法论中,以使得实验哲学本身更具有系统性,其研究结论更为可靠。26 这段话对神话学证据法的自身验证具有启发性。此外,神话多重证据法与大数据的结合,借助于大数据技术对神话数据进行采集、梳理与分析等,诸如此类跨学科新方法对推进神话学证据法以及探源中华文明史都产生积极影响。
三、证据法在文明探源中的学术实践
对中国神话学者而言,一个重要使命就是要通过全面系统的神话研究,以丰富的论据有效论证中华文明五千多年的发展历程,把中华文明的起源、形成以及早期发展研究明白并阐释清楚,把中华民族的智慧和对人类文明的贡献向全世界讲明白说清楚,增强中华文化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一)通过神话学证据法延伸对中华文明的纵深探讨
利用神话学证据法探源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和博大精深非常必要。这种方法不仅表现在对历史的探究,同时还有助于深入发掘中华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价值观、道德准则和人类生存与发展的智慧。研究实践表明,中国各民族神话中的人物和事件蕴含着古老中华文明的中国特色与中国力量,表现出尊重规律、创新创造、勤劳勇敢、团结奋进的民族精神,将丰富的神话记忆作为考察中华文明史的证据,有助于人们更好地认知中华文明的悠久历史。
在当今神话学研究中,涌现出一大批学者,诸如叶舒宪、吕微、陈连山、田兆元、刘宗迪、吴晓东、唐启翠、胡建升等,他们通过相应的证据对中华文明以及中华文化传统作出有针对性的探索和证明。以叶舒宪为例,他作为神话学研究中运用四重证据法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在《中华文明探源的神话学研究》《玉石神话信仰与华夏精神》《玄玉时代——五千年中国的新求证》等一系列著作中,通过对无文字史前时期玉石神话信仰体系的建构将中华文化传统逐渐恢复起来。在中国神话证据的基础上得出“神话中国”“玉成中国”等观念,将可以考证的中华文明时间推到5000年以前,实证了“证据法”在神话研究中作为方法论的可行性,而且在不同时期发表的30余篇论文中也将神话学证据法作为把中华文明探源推向纵深的重要方法。27
(二)通过神话学证据法全面审视中华文化大传统
“文化大传统”是“特指无文字时代的文化传统。而探索无文字的文化传统的问题意识,自觉地引领研究者走出文献本位的传统研究窠臼,将文字书写传统视为后起的小传统,并将深度阐释文学与文化的目标加以理论化,即从文字文本研究朝向‘文化文本’构拟的整体认识的创新之路。”28“文化大传统”的提出,强调了神话作为人类早期文化遗产属性以及作为文化“证据”的合理性。“神话能够表现和反映历史,而不是采用摄像机式的成像技术而追求简单机械的客观真实,而是更高意义上的历史记忆与人类生存智慧的理性选择与艺术表达。”29事实上,把汉字编码的书面传统作为小传统,而把前文字时代以来的神话思维视为大传统具有学术理念的创新性和科学性,尤其是通过实地调研,可以让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进入学术研究的视野,形成突破小传统局限的知识新格局,从而将神话研究中的文明探源研究与当今文化发展有机结合起来。“从方法论上归纳,可将新出土的文字作为二重证据,将文献之外的田野调查的口传活态文化传承作为三重证据,将出土的实物和图像等非文字符号视为四重证据。以四重证据法重新探寻文化大传统,获得超越前代的人文创新方法和认识境界。”30依靠神话证据不仅可以印证中华文化大传统内容丰富,而且有助于中华文明探源纵深推进。从“中国神话”到“神话中国”,由中华五千多年文明推及神话记忆中的“万年中国”等,都是神话学证据法将要完成的学术论证。
(三)通过神话学证据法彰显中华民族文化认同
中华文明探源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寻找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基因。中华文明具有突出的包容性,从根本上决定了中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取向和共同文化审美。研究发现,神话中体现中华文化认同的证据类型众多,表现形式多样,大致归纳如下:一是众多民族神话中对中华文化的符号认同,如龙、凤、麒麟等;二是对共同文化祖先的认同,如盘古、伏羲、女娲、神农、炎黄、尧舜禹等在多民族神话中的广泛流传;三是有关民族起源神话中,把各民族的产生解释为同出一源,有的神话指出诸民族都起源于某个地点,有的神话指出多民族为一母所生等;四是同主题或相同情节的神话在多民族多地区广泛流传,如“山东大汶口文化、山西和陕西仰韶文化,以及江苏和浙江河姆渡文化、良渚文化的遗存中,都发现了‘三足乌载日’的美术图像”。31 各民族神话中大量相互关联的证据充分体现出对中华民族高度的文化认同。
(四)通过大数据技术助力神话学证据法的有效应用
时至当今,信息技术已深刻影响着人们的生产生活,特别是在密集型对象的预测与判断方面,“数据”正以其独特的“证据”优势成为分析手段。在学术研究中借助数据通过“定量”研究实现“定性”研究也成为一个方法创新和发展趋势,神话研究中的证据法与数据技术的联姻成为一种必然。从客观层面上讲,中国神话类型多、数量大,具有大数据开发的客观基础。从神话大数据的学术实践中,神话母题数据索引也获得不断进展,如杨利慧、张成福编著《中国神话母题索引》、王宪昭著《中国神话母题W编目》《中国神话人物母题数据索引》等,为解读浩如烟海的中国各民族神话资料提供了一个实用便捷的母题编码体系。2023年中国科学院计算机网络中心以中国神话母题W编目体系为依据,研发的“中国神话数据库”(http: //myth.scidb.cn),将“知识导航”“资源库”“知识图谱”等多种数据应用版块进行有效关联,为神话研究中综合数据的“证据”聚类提供了信息技术支持,方便了神话研究中“证据”的查找与计算分析。从大数据技术的运用前景看,能够涵盖中华各民族神话影音图文多种资源的神话大数据不仅会推进“证据法”在神话学研究中的方法创新,也会为五千多年甚至更久远的中华文明史提供便捷有效的“证据”支持。
综上所述,借助神话学证据法探源中华文明是可行的,也是有效的。神话学证据法所使用的“证据”,既具有一般人文学科所说的“证据”概念的共性,也具有神话学学科特点。神话一方面是人类早期的文化产品,是人类最早的历史记忆,经过人们的口耳相传世代传承,体现出神话作为文明探源证据的客观性与重要性;另一方面,神话作为人类早期的百科全书,涉及人类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许多学科在寻找起源时都会追溯到神话,但神话在演述传承中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导致神话作为文明探源证据又存在复杂性和不稳定性。因此,我们在综合考察评价神话学证据法时,需从历史发展的角度审视这种学术方法论的产生背景与演进过程,关注神话叙事与历史真实的关系,突出神话作为中华文明探源“证据”的文化阐释作用。对中国神话学百年学术研究的回顾与分析,表明神话学证据法在中华文明探源中具有积极学术实践意义,借助神话学证据法不仅可以将中华文明溯源不断推向深入,而且有利于全面认知中华文明和中华文化传统,深刻理解中华民族有史以来的文化认同和文化根脉,为中华文化的传承发展与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作出应有的学术贡献。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阿尔泰语系诸民族民间文学比较研究”(18ZDA272)阶段性成果;
原文首刊于《中国社会科学评价》2023年第3期,文中注释和参考文献从略,请见原刊。
[屈永仙]从日月神话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基于傣族日月神话的思考
作者: 屈永仙
内容提要:通过辨析傣语中的日月神及其相关词汇可发现傣族继承了中原日月神话的语言基因,其他壮侗语族民族的情况也是如此。通过分析日月起源、多日月、射日月、救日月、日月运行、日月蚀等日月神话叙事,发现傣族与其他民族一样共创、共享和共传着相同的母题。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造成日月神话高度相似的原因之一,从族缘关系看,傣族属于百越族裔,因此与其他壮侗语族民族有着许多同源词汇和高度相似的日月神话; 从地缘关系看,傣族地处我国西南沿边,与周边诸多民族世代为邻,在多民族文化“三维交融”过程中共享共传着日月神话母题。神话叙事是传承中华民族文化基因的载体之一,从古老的日月神话中可以挖掘傣族先民所形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关键词: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日月神话;母题;文化交融
一、引言
长期以来,学界对傣族文化、文学都给予了较多关注和研究,其中不难发现有这样的学术倾向,即学者们往往强调傣族受到印度文化和南传佛教文化的深厚影响,而忽视傣族自古属于中华民族共同体,是早在佛教传入之前就已经在中华大地上生根发芽茁壮成长起来的原生文化。正如张公瑾先生所说,“傣族由于地处云南省西南沿边地区,在文化上早期受汉族文化影响,而在南传佛教传入之后,在文化上更多的是受到印度和中南半岛文化的影响”[①]。人类的历史可以分为“前文字时代”和“文字时代”,[②]傣族的情况也如此。在“前文字时代”,傣族的历史文化主要通过口耳相传,南传佛教传入后激发傣族先民创制了文字从此进入了“文字时代”,世代口头流传的神话故事和史诗逐渐完成文本化和经典化。因此,若要全面客观认识傣族文化,除了要看到历史较晚期她所受到印度文化的影响外,更要将其重新置于中华文化共同体的早期历史长河中来探讨。从而傣族文化是在跨族际交往交流和交融中逐渐形成的,其中蕴含着丰富的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意识。
“神话是人类文明进程中的文化记忆和文化传统”[③],日月神话是其中最重要的类型之一,其叙事围绕着日月起源、多日月、射日月、救日月、日月运行、日月蚀等一系列母题,反映了先民对日月星辰、昼夜更替、四季变化等宇宙空间和自然现象的认知和解读。近来不乏学者从神话叙事出发探讨多民族文化“三维交融”的现象,[④]认识到神话叙事中蕴含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本文尝试从日月神话出发,通过辨析傣语中的日月神相关词汇语音,探讨它们与中原日月神话语言的渊源关系,通过比较分析核心母题,发现傣族日月神话和其他民族的日月神话与中原日月神话属于同一体系。形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纵向的族缘( 源) 关系,另一方面是横向的地缘关系。在历史长河中傣族与同语族的百越族裔以及共同生活在同一区域的其他民族有跨族际的文化交往、交流和交融,因此,从日月神话中可以发现傣族自古以来形成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二、傣族日月神话的语音辨析
神话是一种以语言为主要载体的叙事,“神话始终相伴相随的是神话的载体语言,语音在神话溯源研究上具有其独特、不可替代的作用”[⑤]。通过语音辨析来认识神话的来龙去脉一直是学界比较认可的方法,要认识傣族的日月神话应从相关的语音辨析开始。
(一)傣语里的日月神话相关词汇
我国绝大部分民族都将日月与眼睛联系起来,太阳就是“天之眼”。傣语称太阳为“达宛”[ta33wan55],“达”是眼睛,“宛”是天、日、太阳,直译天之眼,日常对话中简称“宛”。与傣族同源的其他百越民族情况大多如此,“‘太阳’为‘天的眼睛’是古南岛文化的遗存,黎、壮傣、水语普遍采用南岛语‘天的眼睛’语义构词”[⑥]。吴晓东认为“眼”与“日月”之间有着最初且根本性的同源关系,“‘眼’的语音在不断的演变过程中,形成了‘日’‘月’等不同的词汇,日月也慢慢地被区分开了” [⑦]。他将日(月)神“羲和”[yi-wo]大体分成[yi]和[wo]两个音系,中原神话中的众多对偶神如大羿与嫦娥、女英与娥皇、伏羲与女娲等都具有日月神格,其语音都能和yi-wo对应上(参见下图1)。[⑧]傣语的太阳“达宛”也可以纳入这个中原日月神话语音系统中。
图1:“羲和”的语言“基因”变异图[⑨]
如果说yi-wo分化成了“yi”音和“wo”音两大集团,那么壮侗语族民族大多都继承了wo音系。文山州西畴县的汤果村在当地壮语意为“太阳躲藏的地方”,这里有“女子太阳节”,是女子祭祀太阳神的传统仪式,对应的叙事是当地流传的神话《乜星射日》。
壮语称太阳鸟母神“乜汤婉”,“乜”是指母亲,“汤婉”意为太阳。这里的“汤婉”与上文所说的傣语“达宛”是音近异写。早期曾经共用的“原始侗台语”不断分化成不同的民族语言和方言,通过对比语音资料不难发现,壮侗语族民族的“太阳”语音几乎都与中原日月神话语音yi-wo的wo 系有关(参看下表1)[⑩]。例如,傣语ta33van55,壮语的taŋ55von51,侗族的ta35man55等都具有相同的结构,即“眼睛+wo音”。前者是眼珠,与太阳的圆形相似,而wo音则是与中原日月神话的语音一脉相承。可以想象古人的思维,睁开眼可见到光明,天上出现日月世界就变得明亮,因此日月就是天的眼。
表1 壮侗语族民族对日月的称谓
西傣语
德傣语
壮语
侗语
黎语
泰语
老语
日
ta55van51
ta33van55
taŋ55von51
ta35man55
tsha55hwan55
ta55wan51
ta55ven51
月
dɯn55
lən33
dɯən55
ȵan55
ȵuan55
dɯ:an51
dɯ:an55
再来看“月”的语音,上表中壮侗语族民族对月亮的称呼大体相同,主要在声母上有清浊之分,韵母变化区别在开口大小,它们也与古汉语的“月”[ŋod]同源。“‘月’的上古音构拟为[ŋod],‘嫦娥’的‘娥’上古音构拟为[ŋa:l],两者读音很接近,‘娥’的声符‘我’目前在川方言依然保留[ŋo]的读音,与‘月’的上古音更为接近,很容易看出嫦娥的名称‘娥’原来就是月亮的名称。”[11]可见傣族在内的壮侗语族民族的日月语音与中原日月神话的语音有渊源关系。
傣语里含有大量与古汉语近音同意的词汇可以作为日月语音的旁证。例如,傣语尊称“人”为[kun]或[khun],与汉语的“君”上古音[klun]相近。如今保留了许多汉语古音的客家话“君”也读“guen”,粤语的发音为“guan”。[12]傣语的“我”发音是“羔”[kau],属于第一人称语音的[k]系列,与汉语的孤、寡同源。[13]傣语的“酒”称[lau],即汉语的醪,傣语的“伞”称[tsɔŋ],即汉语的幢,傣语的“银”称[ŋən],银的古汉语音是[ŋrɯn],这种语音证据不胜枚举。壮族、侗族等百越民族后裔的语言中同样有大量词汇与中原古汉语对应,百越民族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古老成员,百越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太阳神的形象与意象
傣族的创世神“英叭”与中原日月神话中的太阳神形象也相近。 创世史诗《巴塔麻嘎捧尚罗》描述的英叭是太空中第一位出现的巨人天神,他用身上的污垢造了一辆凤凰飞车翱翔宇宙观察万象,这与汉族“羲和御日”的形象相似。史诗中说“(英叭)搓下身上污垢,用污垢捏成飞车……让污垢车有翅膀……神车长齐了翅膀,神车生出了头尾,闪射出耀眼的光芒,金光万道的神车,犹如披红的烘相(凤凰),从雾浪中徐徐升腾,太空骤然豁亮”,[14]从这些描述来看,雾浪中升腾起来的豁亮披红的神车俨然就是太阳本身,与“日载于乌”具有相同的意像。
英叭的称呼有“英叭叶练召”“英叭”“英叭叶”“叭叶练召”等等,歌手章哈在演述史诗的时候会根据押韵的需要灵活选用英叭的全称或简称。其中,“英叭叶练召”傣文是ᦀᦲᧃ ᦘ ᦶᦍᧇ ᦶᦡᧆᧈ ᦈᧁᧉ[ʔin55pha33jεp33dεt35tsau13],这里的“英”[ʔin55]指天神之名,“叭”[pha55]指气浪、光波,“叶”[jεp33]是阳光闪烁的既视感,后面的“练”[dεt35]指阳光、光线,“召”[tsau13]是王、神。因此,总体来说“英叭”就是“气浪或光波之神”,此为本土说。[15]前辈学者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整理出版史诗《巴塔麻嘎捧尚罗》(1989年)时对“英叭”一词的最初解释也是如此。[16]“英叭”的“英”[ʔin]并没有实际含义,笔者认为应将它和“yi-wo”语音系统的yi对应。
综上所述,傣语里的日月神与中原日月神话中的“羲和”(yi-wo)有如下对应关系。
语言是神话的载体,神话是一个民族口耳相传的历史文化。“语言的语音演变就像人类的基因演变,它是一脉相承的,一条线一直延续下来。”[17]基于上文对傣族日月神话的语音辨析,发现其与中原日月神话有着渊源关系,这是傣族文化植根于中华文化土壤的语言证据之一。
三、相似的日月神话叙事与母题
日月神话是一个丰富的神话体系,包含日月起源、多日月、射日月、救日月、日月运行、日月蚀等重要母题,中原日月神话里与此一一对应的代表篇目有“盘古目化日月”“十日并出”“后羿射日”“公鸡唤日”“羲和御日”“天狗食日”“(月)蚀于詹诸(蟾蜍)”等。“母题作为神话的分析元,一方面有其自身所具有的典型含义,另一方面也具有结构功能的相对稳定。在研究过程中把母题作为神话的基本分析单位,即从作品基本元素或叙事单元入手进行梳理识别,不仅具有较为成熟的理论基础,而且会使各民族神话的比较更为直接便利。”[18]通过母题的比较分析可以发现包括傣族在内的壮侗语族民族以及其他南方民族流传着相似的日月神话,而且与中原日月神话同属一脉。
(一)日月起源
最常见的日月起源叙事有四类,一是“婚生说”,即天地、天神结合生下日月;二是“化生说”,又有人体化生和物体化生,其中“目化日月”最为普遍;三是“铸造说”,是天神或人类祖先、部落首领用某种材料造出日月;四是“人变说”,有姐妹、姐弟、兄妹、兄弟、夫妻变日月多种。其中天地、天神结合生日月的神话比较古老,《山海经》中有“帝俊之妻和羲生十日”“帝俊之妻常羲生十二月”的神话,和羲、常羲是日月之母,帝俊是日月之父。据目前笔者所得资料,傣族地区未看到这类神话,或已经在历史长河中演变和遗失了。
“化生日月”最典型的是盘古化生万物神话,如南朝梁任昉所著《述异记》中说到:昔盘古氏之死也,头为四岳,目为日月,脂膏为江海。正如前文所说,百越民族的日月语音几乎都与眼睛相关,按理傣族民间也应该有天神目化日月的叙事,然而在《巴塔麻嘎捧尚罗》等史诗或其他神话中只说到英叭的指甲、汗水、胡须、牙齿等可以“再生”的部分化为万物,他最终身体完好地住在十六层天界中成为众神之父。这应该是一种后生文化现象,即在文字的帮助下后世傣族人将零散的神话叙记载下来并不断系统化了,在此过程中一些母题务必被取舍。一些壮侗语族民族依然有“目化日月”的母题流传,如黎族《万界造天地》说为了天地的光明,始祖神无私地奉献了自己的眼睛化为日月。“目化日月”应是较早的母题,之后衍生出其他类似物体化生日月的叙事。傣族《布尚改雅尚改》说老夫妇二人携带着仙葫芦到大地上创造人类万物,他们将葫芦籽撒向天空,天空顿时布满繁星,日月光亮。[19]滇西北傣族流传的《太阳和月亮》说从前天下一片黑暗,大地上有一枚金蜘蛛,天神下来把它放在巨峰石崖上,用神药擦一遍使之光芒四射。天神用刀把它剖成两半,一半成了太阳,一半成了月亮。[20]葫芦籽、蜘蛛蛋等物品都与眼睛形似,或可将这些神话视作“目化日月”的延伸。
“铸造日月”大概是比较晚出现的类型,体现了人类改造万物的能动性。天神造日月所用的材料通常有泥巴、蛋壳、瓜果、石头等物质。中原地区流传着“蛋壳变日月”“蛋的特定部分变成日月星辰”等神话。例如,《天地卵的蛋壳碎后变成日月》说的是“盘古把鸡子壳给砸烂后,粉碎的鸡蛋壳杂到清和黄里。鸡子清中杂有两块稍大的碎壳,一块变作日头,一块变作月亮。天地卵孵出盘古,盘古砸破蛋壳,蛋壳变日、月”[21]。傣族《太阳、月亮、五星》说天神用六个召勐(君王)捏成太阳,用十五个召勐的女儿捏成了月亮。[22]文本中说的“捏成”一词不禁使人联想到傣族祖先神布桑该和雅桑该捏黄泥人、药果人的神话,所以不妨将这里造日月的材料视为一种“泥”。壮族《造太阳》中始祖神布洛陀和着泥巴捏出像吊篮一样的东西,然后在火上烧成太阳。布依族《十二个太阳》中补杰用神仙土造十二个太阳。泥土可能是铸造日月最原始的材料,随着人类对大自然的认识不断丰富,铸造材料就随之变化。傣族创世史诗《巴塔麻嘎捧尚罗》中说石山底的火神终年熔石炼铁,熔石十万年,又炼铁十万年,石水铁水混杂后生出七个火少年。七兄弟是七团火,是七个太阳神。[23]这里造日月的材料是熔岩。另一部傣族史诗《甘琵甘帕》说天神将巨火轮放在天柱山顶上,顿时照亮了人间大地,成了有光和热的太阳,又将巨银轮赐给人类,做成挂在天上的月亮。[24]这里铸造日月的材料是矿物,应是较晚形成的叙事。其他民族也有类似的神话,如黎族《苍蝇吃日月》说用七个金箩筐和七个银箩筐做成日月,阿昌族《遮帕麻和遮米麻》说用白闪闪的银沙造的月亮,用金灿灿的金沙造太阳,遮帕麻举起月亮放到太阴山上,遮帕麻举起太阳放到太阳山上。不难理解,黄泥、石头、箩筐、矿物原料及其金银成品是各民族生产生活中接触到的物质,自然就成了神话中铸造日月的材料。
“人变日月”神话在各民族中非常普遍,又分日月为同性和日月为异性两类。早期的日月神通常是女性,例如,殷商时期的日神是“东皇”“东君”“东母”,月神是“西皇”“西母”“西王母”,“东母”“西母”“西王母”显然都是女性。[25]上文图1中的娥皇、女英都是太阳“羲和”的分身,她们也是姐妹。中原有“羲和与常羲均为帝俊之妻”的神话,羲和为日,常羲为月,他们都是女性。景谷傣族地区流传《天地打架》说天和地是一对亲兄弟,后来他俩闹翻了,距离越来越大。太阳、月亮是姊妹俩,她们常在天地间来去。天看她俩长得好看就起了邪心,想霸占她俩,不许她俩再下地。[26]其他壮侗语族民族中也有日月是姐妹的神话,例如,黎族《月亮为什么在夜里出来》说日月是一对姐妹,姐姐太阳皮肤浅黑脸蛋红彤彤,能吃苦耐劳,后来她与大地结合生育人类万物。妹妹月亮皮肤雪白长相漂亮,但比较懒惰,总是等到人们休息时才出来。一般来说,日月皆为女性的叙事相对古老,流传下来的数量较少。
在人变日月类型神话中日月为异性的比例较大。中原日月神话中的“伏羲女娲” “后羿嫦娥”“玉皇大帝王母娘娘”等皆是异性日月神。傣语“混楞朗宛”[xun35lən33laaŋ55van55]一词意为月亮男神和太阳女神。“混”(也说“坤”)意思是男子、君王、主人、王,与汉语的“君”对应。“朗”的意思是女子、公主、妇女等,与汉语的“嬢”对应。傣族地区广泛流传的神话说日月是兄妹,月亮哥哥胆子大所以晚上出来,太阳妹妹胆子小,所以白天出来,但是她害羞怕人们看她,于是哥哥给她一把金针,每当人们盯着她看的时候她就洒出针一样的光芒刺痛眼睛。其他壮侗语族民族几乎都有类似的叙事,例如,壮族说太阳是女人,她躲起来不肯出来,没有衣服光着身子怎么能出现在人们的眼前,于是布洛陀叫她带上金针和银针上天,谁看就用针戳谁的眼睛。水族同样把耀眼的太阳比作俊美的女子,把皎洁的月亮比作男子,谁要偷看太阳,她就用银针刺他的眼睛。仡佬族也说是月亮哥哥和太阳妹妹,兄妹俩因贫寒没有衣服穿,太阳妹妹手持火把刺人们的眼睛,让人们不敢抬眼望她,月亮哥哥只敢晚上出来。布依族说太阳妹妹胆子小,只能白天出现,月亮哥哥给她一万根针,谁看她就刺谁。
将日月拟人化,勇敢者在黑夜中行走;针是女性常用之物,将刺眼的太阳光与女性常用的针联系起来,这些贴合现实生活的联想是人类先民的一种自洽解读。此外神话也反映了现实生活中的社会关系,尤其是与家庭制度和婚姻习俗有关。傣族传统上有从妻居习俗,婚后男子要到女方家住一段时间再自立门户,侗族有“不落夫家”的传统习俗,壮族也有入赘婚俗,等等。众所周知,太阳对稻作农耕民族来说至关重要,将太阳赋予女性的人格,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这些民族的女性在历史上具有重要的社会地位。
(二)多日月与射(除)日月
多日月与射(除)日月神话往往前后伴随出现。中原神话中有“羲和生十日”,后有“十日并出”带来的灾难,才有了“后羿射日”的伟业,我国各民族大多都有类似的多日月与射(除)日月神话。各民族的多日神话有着不一样的数量偏好,如水族是十日,壮族、毛南族有十一日或十二日,仡佬族有七日或十二日,布依族有九日或十二日,傣族则以七日居多。傣族创世史诗中说有“七个太阳神”,其父亲是石山底的火神。黎族《人类的起源》说大洪水后出现了五个太阳和五个月亮。黎族《大力神》也说远古时候天地相距只有几丈远,天上有七个太阳和七个月亮。布依族《十二个太阳》说天神的十一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取火种以后上天成为了十二个太阳。
以稻作生产为主的百越民族,需要居住在阳光和雨水充足的地区,干旱或洪涝都会给人们带来生死攸关的后果,这无疑是多日月和射(除)日月神话产生的社会背景。旱灾让人联想到多日月共出,除旱去灾是先民的一种生存渴望。傣族史诗中说七个太阳并出带来了世间大旱,人类青年惟鲁塔用七座大石山磨成七只神箭射下六个太阳,另一只神箭折断了所以有一个太阳得以幸存。布依族天神的十二个子女是太阳,后来被布杰兄妹射之。水族女神牙巫造了十个太阳,人类向她求来铜箭铁箭射下其中八个。壮族有郎正射日,侗族有皇蜂射日,仡佬族有老公公射七日,等等。射日英雄以男性居多,他们都与后羿具有相似的形象和角色功能,甚至有些民族的射日神话就是“后羿射日”的变音。例如,壮族地区就流传着的《侯野射日》,“侯野”即“后羿”。傣族与其他民族所流传的多日月和射(除)日月神话与中原“后羿射日”神话的叙事结构基本一致,这不仅是各民族具有共同的精神追求和原始思维,也体现了各民族文化交流和交融的结果。
后来多日月、射(除)日月常与洪水再殖、葫芦生人等母题关联在一起形成复合型神话。傣族史诗中大多涉及“三劫”叙事,即世界之初经历了洪水淹、大火烧、飓风吹三大劫难,射日神话常被纳入其中。例如,《射太阳的故事》说风雨云雾之王皮扎祸给世间带来灾害,火神王的七个儿子战胜了皮扎祸神后变成七个太阳挂在天空晒干了大水,但他们发出的热量烫死了不少人,又给世间带来新的旱灾。后来一个青年用六支石箭射落了六个太阳,留下最小的一个太阳挂在天上。射落的六个太阳流出的血和滚烫的脑汁烫死了不少人,英叭神就连降大雨洗涤大地才使之恢复原状。[27]布依族的《勒戛射日和葫救人》说十二个太阳晒得石头也要融化,草木干枯庄稼绝种,人们躲入山洞避暑。有个青年勒戛用箭射落十个太阳,留下一个晒谷子。但从此狂风暴雨四起,洪水滔天淹死了所有的人。只剩下盘和古在葫芦里逃生,他们滚磨盘合扰方结为夫妻。后来生下没头没脚的圆磨石,勒戛拿刀子来劈扔到四面八方纷纷变成人,形成各民族。[28]在各民族交往交流和交融的过程中,都或多或少地受到外族的影响。傣族受到南传佛教的影响将日月神话融入“三劫”叙事中,而布依族明显受到中原汉文化的影响,将日月神话与“盘古”神话和葫芦神话结合起来了。
(三)救(寻)日月
寻日月并救回日月的主角以动物为主。汉族地区流传着许多“天鸡叫出日月星辰”“女娲造的鸡叫出日月星辰”“公鸡唤日”等神话。例如,女娲娘娘造万物时。她把泥巴摔来摔去摔出一只鸡子,鸡子一叫,天门开了,日月星辰齐出来。[29]湖北地区流传,公鸡从海里喊出太阳,这天是古历六月初六,就是太阳的生日。[30]“公鸡(鸟)唤出最后一个太阳,是南方射日神话的一鲜明特色。”[31]傣族《雄鸡医治太阳的故事》说以前天上的十个太阳,世间只有白昼,烈日炎炎。后来被人类青年射落,大地一片黢黑,人类也无法生活和劳作。大家又想办法让所有生物来唤出太阳。结果人和野兽、百鸟的声音都无法将太阳叫出来。最后是公鸡叫出了一个太阳,天就慢慢亮了,世间恢复光亮。从此以后公鸡一叫太阳就出来,傍晚鸡入窝巢,夜晚就降临了。[32]仡佬族《公鸡唤日》说白天有七个太阳,晚上有七个月亮,后来被青年射落。人、马、牛一一前往唤日都失败了,最后是公鸡宏亮的歌声才把太阳叫出来。壮族神话说,从前公太阳和母月亮结婚生下十个太阳,十日并出把人间一女子背上的孩子给晒死了。布洛陀叫特桄做了弓箭射落那十个太阳,剩下的公太阳和母月亮不敢再出来。布洛陀派公鸡去请太阳,听到公鸡悦耳的歌声,公太阳和母月亮才姗姗升上天。人类饲养禽类后自然就能观察到公鸡叫后太阳升起的现象,久而久之形成了“鸡司晨”的观念。此外,在南方民族地区常见用活鸡或鸡蛋给人、动物做赎魂仪式,有的地方用滚鸡蛋的方法给亡者选墓址,而用鸡骨卜卦判吉凶更是普遍现象。鸡在民间信仰中有重要的作用,这或许是鸡在救日月神话中扮演主要角色的原因之一。
除了公鸡唤日外,壮侗语族民族还有“鸭载鸡寻(救)日”的独特母题。广西壮族的《侯野射日》说:“侯野张弓搭箭,将天上十二日射落十一,其余一日惧为侯野所毙,乃潜藏海底不敢出。顿时天昏地暗,不辨景物。人又纷纷往求侯野。侯野乃令母鸡载公鸡(一说为鸭载公鸡)去海请日,日知侯野不再射之,始敢出,即今吾人所见天上之日。”[33]这里就有“鸭载鸡”的母题。布依族《射太阳》说太阳被射落后躲到海边的黑暗世界,公鸡要去叫太阳出来,然而它不会游泳。于是鸡请鸭驮着它游到海边,并承诺以后母鸡为鸭孵蛋,最后它们到海边把太阳请出来了。从那以后,鸭蛋就由母鸡孵了。[34]壮族和傣族这两个亲缘民族在玉溪、文山比邻而居,“鸭载鸡,鸡为鸭孵蛋”母题在这里普遍流传。文山壮族布傣支系的古歌《拷昭难昭民(话说创世歌)》[35]唱到:“远古世沉没,水落创世界……雀声叫雨水,鸡听见鸡哭,鸭叫鸡别哭,我们认姊妹,等到水洪来,我背你上天,鸭在水上游,我肚里冰冷,我不会孵蛋,鸭叫鸡孵蛋……”玉溪新平傣雅支系也流传着内容相似的《鸡为什么替鸭孵蛋》,说古时候水淹没了大地,万物都灭绝了。有一只鸭和一只鸡,鸡不会游泳过河,于是请鸭子驮它过河。作为报答,鸡承诺以后给鸭子孵蛋。侗族的《鸡替鸭孵蛋的由来》说一只小母鸡回外婆家,中间要过一条河。小母鸡坐上一条船过河,不料一阵狂风吹翻了船只,小母鸡掉落河中,在浪中拼命挣扎。恰好一只鸭子在水里捕鱼吃,鸭子便救了她的命,从此鸡给鸭孵蛋作为报答。[36]通过这些神话叙事可以推断,“鸭载鸡”“鸡为鸭孵蛋”“寻(救)日”“洪水”等母题早先是独立的,壮族将“鸭载鸡”和“寻(救)日”母题结合,傣族将之与“洪水”母题结合,而侗族则没有。从中也可以看到神话中的核心母题在跨族际文化交流中具有很强的稳定性,同源民族在外文化的影响下既有个性也保持了共性。
(四)日月运行
日月运行神话是先民对日月星辰分布格局、昼夜交替和长短、季节更替和冷热、月亮盈亏等时空变化的解读。中原神话有许多解释日月运行的神话,如“日载于乌”说太阳是乌驮着太阳东出西落的,后又有“羲和御日”,在《山海经》中记载“混沌始制,羲和御日,消息晦明,察其出入。世异厥象,不替先术”[37]。说的是混沌初开时,羲和女神驾着太阳神车巡游,观察日月的盈虚、阴晴和运转等现象。傣族神话说英叭神用身上的污垢捏了一只凤凰,他骑着凤凰翱翔观测宇宙,又说凤凰变成神车,英叭坐在神车上翱翔宇宙,这与“羲和御日”有相似之处。
关于季节变化和产生日长、日短的原因,各民族常以牵引太阳的动物速度不同来解释。傣族的《太阳与月亮》说太阳神赶着太阳车赶往天柱山的峰顶,九月雨季时是骏马拉着太阳车,太阳神坐在厚厚的褥垫上,他身穿大红绸衣,披着镶金边的斗篷;当太阳车快跨过峰顶那条线时,这时换成岩羊拉车直奔峰顶,所以这段时间天黑得要快一些,这是秋冬季节;到春夏季节时,太阳车开始走下坡路,这时是大象拉着太阳车走,人间烈日当空,世间万物被晒得干涸。[38]拉枯族神话说太阳神很勤劳,每天都要在天上从东到西走一遭。冬天冷了,他就骑着马快跑,聪明的马专找近路走,所以跑得一天比一天快;夏天热了,太阳就改骑猪,笨猪净走远路,所以一天比一天慢。[39]从太阳本身运行演变成鸟、马、象、羊等动物驮着运行,最后演变成动物牵引太阳神车运行,靠外力或工具运行日月反映了先民根据对自然的认知加深不断做出的调整。
我国各民族常用拟人手法解释日月星辰出现的时间和月亮盈亏现象。例如,壮族《太阳、月亮和星星》说日月是夫妻神,他们生下的孩子就是星星。太阳嫌孩子太多了,常常把它们吃掉,月亮妈妈心疼自己的孩子,于每当太阳出现的时候,月亮妈妈就带星星们躲起来,直到太阳落下她才带他们出来。[40]傣族说日月是两兄妹,太阳哥哥乘一辆金车,车前有一盏光亮无比的大灯,每天白天在天上从东到西走一趟,把光亮带给人间;月亮妹妹乘一辆银车,车前也有一盏光亮无比的大灯,每天晚上从西到东走一趟,把银光洒向大地。太阳哥哥热情大胆,所以他的光亮天天都一样。月亮妹妹害羞,总是躲闪的,每个月只有十四、十五、十六这几天才肯露出整张脸来。
(五)日月蚀
日月蚀神话常见有三类,一是蛤蟆吞日月,二是天狗吞日月,三是其他动物或魔怪吞日月,其中又以“蛤蟆吞日月”较古老,蛤蟆是蟾蜍和青蛙的总称。在《淮南子·说林篇》中记载,“月照天下,蚀于詹诸(蟾蜍)”。各地傣族关于日月蚀的解释也多与蛤蟆有关,傣语称蛤蟆为顾[kop11],称日食为“顾金宛”[kop11kin33wan55]即蛤蟆吃太阳,称月食为“顾金楞”[kop11kin33lən33],即蛤蟆吃月亮。kop音也与中原语音对应,屈原《天问》里有“夜光何德,死则又育?厥利维何,而顾兔在腹?”其中这个“顾”就是蛙的古音记录,“顾”即“蛙”。[41]泰国语言学家巴色·纳·那空写的《青蛙吞食月亮》一文讲到,泰国、老挝、缅甸、越南的泰族、佬族、掸族都有青蛙吃月亮的故事。[42]可见,大部分壮侗语族民族的日月蚀神话以“蛤蟆吞日月”类型为主。蛤蟆是稻作生产过程中的常见动物,人们往往将蛤蟆的出现及其叫声与旱涝关联起来,壮侗语族民族普遍有蛙崇拜。当然,其他民族中也有这类神话,例如瑶族《盘王歌》中有“天暗乌,便函是蛤蟆吞日头,蛤蟆吞日争天国”之说,这也从侧面说明该母题的古老性和普遍性。
中原神话中不乏“天狗食日月”叙事,学界普遍认为它晚于蟾蜍之说,或是从南方少数民族传入的。“天狗食月,盖为后起之说。据《协纪辨方》卷四云,天狗乃丛辰名,为月中之凶神,常居月建前二辰。大狗食月者,或即本此传说而演变。”[43]河南一带流传《天狗吃太阳》说天上有九日轮流值班,只有白昼没有黑夜,庄稼枯死人畜丧命。天狗来到太阳宫殿劝他们轮休值班。太阳们却让他少管闲事,只管尽情在天上玩耍导致人间大旱。天狗为苍生主持公道于是吞下了八个太阳。[44]有些傣族地区也流传着“天狗吃日”的神话,例如,文山马关黑傣支系的老人叙述,听老人家们侃古时,“说一年中种的庄稼不好了,就怪天狗吃月亮,傣语叫“麻发金楞”[ma35fa53tsin33lən33]。每当月食的时候,老人们会敲锣打鼓,抢救月亮。”[45]文山州也是苗瑶语族民族的聚集地,或许是受其影响。总体来说,天狗食日月更多是出现在游猎民族中。例如,苗族神话说天狗曾经救了日月,日月答应给它一定的报酬,后来却没有给,所以天狗要吃日月。此外,哈尼、佤、景颇、傈僳等民族都有天狗吃日月的神话。可以想象,在历史上狗对游牧、游猎民族的生产生活具有重要的协助作用。
日月蚀神话与“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有某种渊源关系。“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之说在中原汉地流传甚广,其中一则传说王母娘娘召开蟠桃会,邀请各路神仙参加,蟾蜍仙虽然相貌丑陋,也名列仙班被邀请了。蟾蜍仙遇见天鹅仙姑,被其美貌所倾倒,想要与她结为伉俪。天鹅仙姑当面拒绝,还把蟾蜍仙怒斥了一通,状告到王母娘娘那。王母娘娘大怒,随手将嫦娥献来的月精盘砸向蟾蜍仙,并罚其下界为癞蛤蟆。[46]“天鹅”“嫦娥”皆是月亮(神)的标识,蟾蜍仙爱慕月亮求而不得成为了癞蛤蟆。傣族地区也流传着这类神话,相关的篇目有《月食的传说》《顾京宛》《青蛙恋月亮》《日食和月食的由来》《日食和月食的传说》《青蛙吃月亮与青蛙吃太阳》等,皆说到蛤蟆(青蛙)与日月之间的恩怨,从高高在上的“蛙神”降到“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其中,《顾京宛》说蛤蟆(青蛙)与日月是三兄弟,其本领更加高强,蛤蟆是老大,日月是老二和老三。三兄弟比谁的武艺高强产生了矛盾,大哥顾神认为两个兄弟太傲慢了。日神性情暴躁,动手打了大哥一巴掌。顾神又气又羞,从此每年都要张开巨口将太阳含在嘴里使太阳蒙受羞辱,然后再把它吐出来。[47]在《青蛙吞日月》中青蛙降级成了“老三”,说金蜘蛛蛋生出了三个兄弟神,老大树里亚是太阳神,老二召章达是月亮神,老三叫南达树亮是蛙神,他被派去驻守天柱山住在洞穴里。天神赐给他长生不老的仙草,后被月亮神偷去并藏在太阳神那里。丢失仙草的蛙神暴跳如雷上天去找两个哥哥算账,他用手抓住月亮不放,瞪大双眼张着大嘴好像要把整个月亮吞下去,于是造成了月蚀。[48]后来蛙神地位再次下降,成了日月神的爱慕者和追求者。《日食和月食的传说》说,太阳神芭阿底和月亮神芭阿娟是两姐妹,她们的男佣人帕拉呼因爱慕姐妹俩也修炼成一只天上的蛙神戈发(“戈”即蛙,“发”是天)。他想抓住太阳和月亮姐妹俩,每当他伸出手去抓太阳时遮住了太阳金光就出现日蚀现象,去抓月亮时则挡住了银光就出现月蚀现象。[49]最后,蛙神变成了“想吃天鹅肉的癞蛤蟆”,地位卑微且相貌丑陋。《青蛙恋月亮》说金青蛙住在天宫里爱上了月亮神,但他自己容貌太丑,怕众神讥笑只能悄悄爱恋。当月亮全部露出她的容貌时他就悄悄躲在身边跟她谈情说爱,但怕其兄太阳神看见只能谈一会儿就走开。金青蛙用手遮住月亮的时候,就是月食,人们说是青蛙在抱月亮。[50]从上面这些资料来看,傣族的日月神话叙事是相当丰富的。
日月蚀神话往往关联着民间救助日月的风俗。《谷粱传》中记载“日月蚀时,古人以为是妖物在侵犯日月,遂举行救日月的活动:天子诸侯陈兵击鼓射箭;民众敲锣打鼓,挥棍舞棒,射箭举刀,烧火吹角,大声呐喊……以驱妖物,至日月复现时方才停止见”[51]。各地傣族同样有这样的风俗,发生日月蚀的时候,人们敲锣打鼓鸣炮,希望赶紧把吞食日月的动物赶跑。
综上所述,通过语音分析可以发现傣族日月神及相关词汇与中原日月神话有着同源关系;又通过分析日月起源、多日月、射日月、救日月、日月运行、日月蚀等神话母题,可以看到傣族日月神话以及其他兄弟民族的日月神话皆与中原日月神话属于同一系统。同源的语音词汇和相同的母题皆反映了这些日月神话所承载着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当下促进中华民族团结具有积极的意义。
四、日月神话背后的跨族际交流及其中所体现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可从多民族文化“三维交融”来分析傣族与汉族及其他民族有着相似的日月神话叙事;所谓多民族文化“三维交融”,简单来说是少数民族吸收汉族文化、汉族吸收少数民族文化、各少数民族文化相互吸收交融。[52]
首先,傣族自古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一员。傣族文化植根于中华文化土壤,傣族与中原地区有着历史悠久的交往交流历史。先秦两汉以来,傣族先民常以大象、象牙、象齿等珍贵物品上供中原王朝,傣族先民与中原内地的文化交流早有史料记录。 汉朝永宁元年( 公元 120 年) ,掸人首领雍有调带领乐工和幻人到洛阳献技并获“和帝赐金印紫绶”。《后汉书》记载,“海西即大秦也,掸国西南通大秦。明年元会,安帝作乐于庭,封雍由调为汉大都尉,赐印绶、金银、彩缯各有差也”[53]这是傣族认同中华文化的纪实案例,雍有调是史书记载的第一位受中原王朝赐封的掸人首领,从现在视角看,他带去的是一个“文化交流代表团”,不仅将傣族歌舞艺术带到内地,也带着官方的认同“勋章”归来。
其次,从族缘关系看傣族与亲缘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交融。作为百越族裔,傣族 与其他亲缘民族共同继承了百越文化基因。百越民族是从夏朝开始就分布于我国长江以南广大地区的一个古老族群,浙江余姚河姆渡新石器时代遗址附近被视作百越文化的发源地。随着百越民族向西、向南迁移不断分化和交融逐渐形成不同的群体,发展成了今天的壮侗语族民族,包括壮族、布依族、傣族、侗族、水族、仫佬族、毛南族、黎族等民族,分属于三个语支,即壮傣语支、侗水语支和黎语支。因为有相似的语言和族源历史,这些亲缘民族就具有大致相同的文化特征,如都形成了“那”文化( 水稻文化) ,大多有干栏式建筑,普遍有入赘婚俗,善舟楫渔猎,有蛇、青蛙、鸟( 鸡) 崇拜等等。这些都是傣族与其他亲缘民族拥有相似传统叙事的基础。
共同的族源是民族文化发展的初始条件,不管各民族后来是如何发展的,受到了外族文化的影响,都离不开这个初始条件。“首先是语言不会发生大的变化,其次是文化最深层的核心部分不会变化。”[54]最突出的例子是《越人歌》,《说苑·善说篇》中记载:“鄂君子晰泛舟于新陂之中…越人拥楫而歌。歌辞曰:滥兮,草滥予?昌枑泽予?昌州州。州焉乎秦胥胥。缦予乎昭秦逾渗。惿隋河湖。”[55]鄂君子晰听不懂越歌,请人翻译为汉语是:今夕何夕兮搴洲中流。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山有木兮木有枝。心悦君兮君不知。后来有学者用壮语、傣语、侗语分别对音《越人歌》,发现皆能翻译一致。例如,壮族语言学家韦庆稳将《越人歌》用汉文记音和壮语音做了一一对照分析后得出结论,“越人很可能就是西瓯骆越的人民,很可能就是壮族的先民”。[56]“一首《越人歌》既能用现代壮语翻译出来,也能用现代傣语或侗语翻译出来,这说明当时的壮侗语诸族共同使用同一种语言,即今天壮侗语诸族共同的母语——原始侗台语。”[57]吴其安根据上古中期汉语中部方言的特点构拟了汉字《越人歌》的读音,又以原始侗台语作为释读文本的语言,他翻译的《越人歌》是另外一种版本,认为这是古越人寻找女情人为主题的情歌。[58]百越民族的后裔继承了共同的语言,因此拥有许多高度相似的词汇。
最后,从地缘关系来看傣族与周边民族的文化交流。傣族世居于我国西南边沿区域,其中滇西北傣族还处于西南丝绸之路要道上,与周边各民族有着频繁的交往。“西南丝绸之路”史称“蜀身毒道”,是在川、藏、滇三省区的边境横断山脉中,六江[59]流经之地,这个区域是藏缅语族、壮侗语族、孟高棉语族诸多民族杂居的地带。西南丝绸之路在我国境内由三部分组成,即“灵关道”、“五尺道”和“永昌道”。其中,与缅甸相接的“永昌道”贯穿保山和德宏,这里有藏缅语族的傈僳、怒、阿昌、景颇等民族,有壮侗语族的傣族,孟高棉语族的德昂族。西南边境也是中华文化与印度文化以及东南亚文化交流碰撞的地方,傣族与东南亚的掸、泰、老族属于同源异流的跨境民族,因语言交流的便利性傣族成了中华文化与外来文化交流的桥梁之一。汉史料中的傣族先民掸人(滇越)主要生活在“永昌徼外”。“自从东汉永平十二年(69年)永昌置郡,这里便成为祖国西南传播中原文化的大本营。”[60]永昌郡可理解为保山以西的广大地区,也可以理解为哀牢徼外即昆明以西的广大地区。黄惠焜认为“永昌徼外”的范围相当广阔,它的中心应当是今缅甸北部的掸邦,东界是今我国云南省德宏州,西界到达今印度东北部的阿萨姆邦。这犹如“筑起了一座绝妙的桥梁,它的东端联系着我国的巴蜀和中原文化。它的西头联系着佛陀的印度文明” [61]。
傣族是中华文化在西南地区的继承者和传播者,也是加强西南边地各民族与中华 民族共同体联系的纽带。西南丝绸之路是文化交融之道也是商贸官道,“永昌道”是我 国西南方面向南亚、东南亚的商品集散地。《马可·波罗行纪》《西南夷风土记》《滇西兵要界务图注钞》等史书中都不乏傣族边地的商贸往来记载。“回溯历史上我国西南 的对外交通,无一不通过傣族地区,或以傣族地区为中转站。傣族人民在促进中国与东南亚的交往中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62]中华文明通过傣族这个桥梁向东南亚及世界传播,而印度文化也从这里传入。
总的来说,傣族自古就是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一员,傣族文化植根于中华文化。傣族与壮侗语族民族共同继承了百越文化,含有许多日月神话相关的同源词汇和高度相似的神话叙事。傣族世居于我国西南区域,与藏缅民族、百濮民族为邻,各民族持续交往交流交融,相似的日月神话便是这种“三维交融”的综合结果。
五、结 语
我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光靠某一个民族或几个民族的力量显然是不行的,而是需要 56 个民族的合力,需要56个民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携手并肩、团结奋进。[63]犹如一个巴掌想要变成强有力的拳头,需要五个手指紧紧攥向手心,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如这样的同心圆将56 个民族紧密联系在一起。在经济和政治瞬息万变的新时代,我们面临着诸多机遇和挑战,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成了各民族面临的必修课。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涵丰富,除了共有的经济基础、共同的思想观念、共同的历 史命运等层面,各民族民间的神话叙事也是重要组成部分。日月神话属于自然神话的范畴,先民把人类生产生活的经验投射到日月星辰上将之人格化,赋予生动的叙事,这些内容反映了人类先民对时空变化和自然规律的认识和阐释。日月神话是中华各民族共有的“文化基因”[64],具有鲜明的中国传统文化的叙事特征,凝聚着开拓创新、勤劳 勇敢、艰苦奋斗、顽强不息的民族精神,也体现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民族神话传说的共性表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已经浸润各民族的心田,成为从古至今的时代主旋律。”[65]日月神话作为中华文化基因之一,在各民族之间代代相传,是联系中华各民族共同体的文化纽带,在潜移默化中强化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
On Enhancing a Sense of Community for the Chinese Nation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Sun and Moon Mythologies: A Case
Study of Dai People’s Sun and Moon Mythology
QU Yongxian
Abstract: Through an analysis of the sun and moon deities and relevant vocabulary,we can find that the Dai people have inherited the linguistic genes of Central China’s sun and moon mythologies and that it is true of other Chinese minority people in the Zhuang-Dong language family. Our analysis indicates the Dai people,like other Chinese people,share strong narrative features on the origin of sun and moon,the multiple suns and moons,the shooting-down of unnecessary suns and moons,the salvation of sun and moon,the operation of sun and moon,and the eclipse of sun and moon.The similarities or sameness is related to linguistic affinity,geographical proximity and living harmony between the Chinese people though differing in ethnicity nominally. It is assumed that mythology narrative is a common legacy for the whole Chinese people through their contact,communication and convergence. Hence,a sense of community for the Chinese nation is justifiable.
Key words: enhancing a sense of community for the Chinese nation; sun and moon
mythology; motif; cultural convergence
原文首刊于《贵州民族大学学报( 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2期,文中注释和参考文献从略,请见原刊。
[杨杰宏]中华民族共同体视域下的多民族文学交融共生关系研究
作者: 杨杰宏
摘要:中国多民族文学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间是交融共生、辩证统一的关系。中华民族内部的不同民族之间在文体、题材、语言、思想价值观方面存在着交融共生的关系。我国各民族人民通过文学架设起了民族团结的友谊桥梁,沟通了不同民族间的心灵,促进了边疆民族对中华民族及国家的文化认同和身份认同,深化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国多民族文学交融共生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产生与发展是同步同构的,随着各民族文化间的学习互鉴得以不断丰富、发展、创新。牢固树立中国多民族文学观,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学关系重大,对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义深远。
关键词:多民族文学;交融共生;文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文学是富有人文内涵和生命活力的一种文化表现,它对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着潜移默化的涵化作用。我国各民族人民通过文学架设起了民族团结的友谊桥梁,沟通了不同民族间的心灵,促进了边疆民族对中华民族及国家的文化认同和身份认同,深化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国多民族文学交融共生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产生与发展是同步同构的,随着各民族文化间的交融互鉴得以不断丰富、发展、创新。如果能将中华民族历史上由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文学纳入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范畴中,深入挖掘出其在中华民族文学及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与发展过程中体现出来的不可替代的社会作用, 这对推动中国多民族文学的深层研究,以及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有着积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
一、中国多民族文学交融共生的表现形式及内容
从多民族文学的视角来看中华文学的形成与发展,可以看到我国不同民族之间在文体、题材、语言、思想价值观方面都存在相互交融、欣赏、借鉴、促进的关系。
其一,从文体上看, 离骚、词、边塞诗、变文、志怪小说等文体的形成与发展就得益于民族文化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屈原长期生活的楚地处于中原文化与南方少数民族融合的阶段,其代表作《离骚》就明显带有楚地“ 巫风”,如《涉江》《采菱》《劳商》《九辩》《九歌》《薤露》《阳春》《白雪》等篇目就来自当地不同民族的民谣曲目,而由“ 卜名” “ 陈辞” “ 先戒” “ 神游” 到“ 问卜” “ 降神”,都借用了民间巫术的方式。 词始于南梁,形成于唐代,五代十国后开始兴盛, 至宋代达到顶峰。词在形式上的特点是“ 调有定格,句有阕”。据《旧唐书》上记载:“ 自开元( 唐玄宗年号)以来,歌者杂用胡夷里巷之曲。” 词起源于燕乐,而燕乐则主要来自于北乐系统的西凉乐和龟兹乐,尤其是“ 胡部新声” 对词的产生、发展影响深远。边塞诗的产生、发展、内容与民族边疆地区间的戍边、战争密切相关,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语言、宗教、精神气质对其都有着深层的影响。佛教在通过丝绸之路上的民族地区传入中原的过程中,对中国传统诗歌、传奇、变文、戏曲、绘画、音乐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几次大规模的民族文化大融合中,北方游牧民族的剽悍、雄浑、刚健之风气也深刻影响了中原传统文风,一扫以往颓废、靡丽、纤弱之文风,极大地提振了积极开朗、刚健有为的中国文学风气。
其二,中国多民族文学间题材方面的交融互鉴也是很突出的。历史上汉族的许多文学作品传播到各民族地区,被各民族人民根据自身的历史文化、自然环境、生活特点改编成叙事歌、唱词或戏剧,形成了同一题材不同语言表达的异文本。代表性的作品有《梁山伯与祝英台》《孟姜女》《鲁班》等民间传说,《刘文龙菱花镜》《金云翘传》等戏曲小说以及《三国演义》《水浒传》《杨家将》《包公》里的一些故事在我国各民族间广为流传。汉族的《梁祝》传说传到壮族地区后,壮族人民将其改编成叙事长诗《唱英台》,并对原传说的主题和人物形象进行了一番新的改造:梁山伯和祝英台成了壮家人,英台已不是汉族梁祝传说中的富家小姐,而是一个在封建土司制度下敢作敢为的壮族姑娘。汉族地区的牛郎织女流传到清水江流域一带的苗族地区后,其风格也与汉族传说大异其趣,破坏牛郎织女幸福生活的并不是玉皇大帝,而是织女的父亲——天公。斯钦巴图认为,《格萨尔》《玛纳斯》《江格尔》“ 三大史诗”是中华民族共同创造的文化遗产。如蒙古族《格斯尔》的一个篇章巧妙利用了宋代《板桥三娘子故事》,而蒙藏《格萨(斯)尔》开头部分均利用了汉族后稷传说,说明了中华文化是在彼此交往交流交融中用各民族文化元素创造的。
其三,不同语言间的互通共用现象是多民族文学交融共生的另一表现形式及内容。语言文字是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深化文化认同的重要因素。在我国少数民族文学中,既有本民族的传统文学,又有互用一种语言或民歌形式创作和传唱的民间文学,这是长期以来各民族间频繁交往交流交融的结果。流传于甘肃、青海、宁夏一带的“ 花儿”,是当地回族、汉族、藏族、撒拉族、东乡族、裕固族、保安族等民族的共同财富,各民族的 “ 花儿” 都共同使用汉语创作和演唱,既便于相互交流,又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广西的歌圩则是广西境内壮族、汉族、瑶族、毛南族、仫佬族、苗族、侗族、京族、水、仡佬族等民族共同拥有的民歌传统。歌圩上各民族除了用自己的民族语言演唱外,也在广泛使用壮语、汉语演唱民歌,客观上促进了民族文化的交融共生。语言上的交融共生在各民族的戏曲中也很突出,如锡伯族的《小曲子》受到汉族秧歌戏的影响;白族的吹吹腔则受到滇戏影响;布依族的地戏受到明代军屯移民文化影响而形成;壮族歌剧《刘三姐》中双方对唱的民歌, 就直接借鉴了汉语唱的七言四句形式。
自秦始皇统一文字以来,汉语言文字的使用、书写成为加强民族交流、交融的重要文化纽带。在中国历史上,诸多少数民族文学家用汉字写下了许多流传千古的文学名篇,为创造璀璨的中华文明作出了突出贡献。在中国文学史上,元好问、贯云石、萨都剌、丁鹤年、老舍、沈从文等民族作家的作品构成了中华民族文学史不可或缺的光辉篇章,他们在中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成就和地位是举世公认的。蒙古族、满族、藏族、维吾尔族、回族、白族、纳西族、彝族、羌族、土家族、布依族、苗族、侗族等多个民族中出现了作家群,这些作家群创作了大量爱乡爱国的诗文作品集。满族文学家族多达八十家,曹雪芹的《红楼梦》、顾太清的《红楼梦影》、文康的《儿女英雄传》、纳兰性德的《纳兰词》成为文学名著。
其四,我国多民族之间的文学作品翻译也架起了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文化桥梁。从早期的《诗经》、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以及类型丰富的民间故事、传说在民族地区有不同程度的翻译文本的流传。到近现代以来,《三国演义》《水浒》《西游记》《红楼梦》《隋唐演义》《说岳全传》等名著、话本通过书面或口头文本的翻译而在民族地区广泛传播。蒙古族文学家尹湛纳希把《资治通鉴纲目》《中庸》《红楼梦》等汉文经典作品翻译成蒙文,并参考《红楼梦》,创作了长篇小说《一层楼》《泣红亭》。至于原来在中原地区流传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牛郎织女》等传说在南方民族地区也广有流传,这些源自中原的民间文学作品经过翻译进入民族地区时,根据当地的人文自然环境进行了相应的改编与创作,由此逐渐生成为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大理白族民间的说唱艺术“ 大本曲”,其曲目内容绝大部分是由流传于中原内地的传统话本故事、民间传说改编而成的,代表性曲目有“三国”“水浒”“梁祝”“包公”“陈世美”“ 赵五娘寻夫”等。
其五,中国多民族文学交融共生也体现在思想价值观念方面的深层次交流与认同。求同存异中的“ 同” 主要指思想价值观念方面的认同,如果没有主流价值观念的认同,存异与兼收并蓄成了无效的交流,甚至会引发冲突与战争。在五千年的漫长历史中,我国各民族间的经济、政治、文化、思想间的交流、交往、交融从未停止过, 由此沉淀生成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其中共同的思想价值观的认同起了关键的凝聚与深化作用。这种不同民族间的思想价值观的相互影响在文学层面也有广泛体现。中国传统的儒释道经典及其思想在我国少数民族精英阶层中多有传播,而《三侠五义》《三国演义》《水浒传》《隋唐演义》《说岳全传》《孟姜女》《白蛇传》《梁山伯与祝英台》等小说、传说、话本在民族地区的民众间广泛流传,这些文学作品所包含的仁义礼信、忠贞爱国、天人合一、自强不息等道德观、价值观、人生观随之传播到不同民族中,融入到民族传统文化价值观中,为推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生成与发展起到了内化作用。
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推动社会和谐发展进步为内涵的爱国主义思想是中国多民族文学永恒的主题,这一共同的思想价值观念在各民族共同保疆卫国、抵御外敌的斗争中得到了强化,进一步推动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巩固与发展。维吾尔族诗人翟黎里(1674~1759)在《格则勒》中表达了其爱国之情:“ 离开你秀美的青丝,我心中格外难过,但是,若离开了祖国, 我会更为心痛。” 维吾尔族诗人阿布都热衣木·纳扎尔(1770~1840)的爱国主义激情始终洋溢在他的诗歌中,他在《热碧亚与赛丁》中写道:“ 地球上,数祖国最宝贵。” 木氏土司作家群是纳西族第一个作家群,《明史· 土司传》 中称:“ 云南诸土司,知诗书,好礼守义,以丽江木氏为首。” 木氏土司作家群中,以木公开风气之先,明末木增为集大成者,二人各有六部诗文集,上千首诗作。他们的诗文中,爱国主义一直是激昂奔腾的主旋律。木公在《述怀》中“ 忧国不忘驽马志,赤心千古壮山河”的诗句,表达了为保家卫国,愿效驽马之志的决心。木增的诗句“ 一片葵心常拱向,多时曝背愿输忠” “不辞百折终朝海,泛斗乘槎我欲从”,都表达了维护国家统一,诚心报国之强烈心愿。
从中可见,少数民族文学与中原文学的关系并不仅仅局限于文学,它通过文学架设起了民族交流交融的文化桥梁, 沟通了不同民族间的心灵,深化了中华民族文化认同和国家认同,加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巩固与发展。
二、多民族文学交融共生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作用
中国多民族文学是中华文化的重要构成,从结构而言,二者是部分与整体的关系;从发展观点来看,二者是相互推动,渐进生成的;从逻辑关系而言,中国多民族文学的交融共生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同源互构的,二者都源于中华民族的传统价值观念及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中国多民族文学交融性特征是中华民族文化的包容性、开放性、创造性特征在文学层面的反映,并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产生、发展过程中得到丰富、深化。中国多民族文学的交融共生极大地推动了中华民族文化的发展进步, 深化、形塑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又进一步加强了中国多民族文学的交融互鉴特征。具体而言,中国多民族文学对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中国多民族文学是辉煌灿烂的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构成,中国多民族文学交融共生关系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是同步的。
以中原文化为主体的汉族文学以卷帙浩繁的经典作品而著称,我国少数民族文学以史诗、神话为代表的口头文学而闻名, 二者交相辉映,共同构成了辉煌灿烂的中国多民族文学。另外,在中国文学史上涌现出大批以汉语创作的少数民族作家,他们创作的文学作品丰富了中华文学宝库。如果中国文学史少了三大史诗及众多少数民族史诗、神话等口头文学作品, 缺少了元好问、萨都剌、蒲松龄、曹雪芹、纳兰性德、老舍、沈从文等民族作家的作品,整个文学史将是残缺不齐的。历史上中国任何时期文学文类、风格的形成与发展都离不开不同民族文学间的交融互鉴,从中国传统文学的两大源头——《诗经》《楚辞》就能清楚地看到这一发展脉络。西周初年至春秋中期的《诗经》融合了黄河流域及周边不同民族的文学传统,尤其是来自十五个不同地方的民歌集《风》更为典型。《风》总共有160篇,是《诗经》中的核心内容,“ 风” 的意思是土风、风谣。
《楚辞》是公认的与《诗经》并峙的另一座诗歌丰碑,它打破了《诗经》四言为主,重章叠韵的体式,创造了新的诗体,开创了浪漫主义的文学传统,对诗歌的发展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楚辞》运用楚地不同民族的民歌传统、方言声韵和风土物产等,具有浓厚的地方色彩,故名《楚辞》,至今在南方民族——土家族、侗族、瑶族、苗族等民族的民歌中仍可探寻到楚辞的遗风。如果说《诗经》《楚辞》两部诗歌传统局限于中国南北地域,随着秦汉大一统政权的建立,国家疆域的扩大,中原文化所接触的不同民族文化也随之增多,其文学样式、内容、题材、风格、修辞也逐渐多样化,呈现出不同民族文学间的交融共生特征。如汉赋在继承楚辞文学传统的基础上开拓了新的文学类别,其内容规模巨大,结构恢宏,风格气势磅礴,语汇华丽典雅,这与汉帝国经济发达,国力强盛密切相关,同时与西汉时期不断拓展国土,疆域广大,融合了不同民族文化有内在关系。汉武帝派遣张骞凿通西域,通过丝绸之路加强了与西域文化、经济的交流,这些客观因素为汉赋的新兴提供了雄厚的政治保障与物质基础,使汉赋成为汉代400余年间的主要文学样式。唐朝初期开明的政治风气、开放包容的文化态度, 广纳博取不同民族、域外的多元文化, 极大促进了经济社会、文化的可持续发展,提高了综合国家实力,提升了民族文化自信与自豪感,推动了唐代文学的繁荣发展,形成了唐诗意境雄阔、风格刚健的风格。反过来,唐朝国家综合实力的空前提升,文化的高度繁荣发达, 相应地增强了国家的凝聚力,提升了各族人民对国家及中华文化的向心力,促进了包括文学在内的艺术、思想、宗教、经济的深度交流交融。
二是中国多民族文学的交融共生关系深化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与发展促进了中国多民族文学深度交融与繁荣发展。
孔子阐述文学的社会功能时提出了“ 兴观群怨” 的观点,其中的“ 群” 指的是通过文学作品的传播、交流,从而起到团结人民、凝聚人心的社会作用。 可以说不管是中原传统文学,还是少数民族文学都有一个共同的文化价值取向——和合共生,交融互鉴。《山海经》《史记》《国语》 等汉文献记载了炎黄二帝乃至大禹的世系与古羌有着渊源关系,而四周的少数民族祖先皆与华夏族源有着血源关系;无独有偶,少数民族史诗、神话中关于不同民族同为一个祖先的母题比比皆是。王宪昭认为:“ 许多民族神话都将中华民族同根同源、共同拥有一个文化祖先的精神理念恰如其分地融入丰富多彩的神话叙事中,诸如众所周知的盘古、伏羲、女娲、黄帝、唐尧、虞舜、夏禹等,不仅在各地汉族神话中非常多见,在许多少数民族神话中同样妇孺皆知。不同民族对共同始祖的认同与信仰,使各民族之间产生了一种基于共同血缘关系的亲和力,有利于增强群体凝聚力和家国情怀的有机统一。”这种不同民族文学中的祖先同源叙事无疑促进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
另外,创世神话、洪水神话、射日神话、盘瓠神话等同一神话母题在我国不同民族中广为流传,“ 盘瓠神话流传的民族不仅有苗瑶语族,还有壮侗语族、南岛语族,甚至汉语族,比如海南岛的黎族属于壮侗语族,也同样流传有盘瓠神话, 属于南岛语族的台湾布农人也发现有盘瓠神话的存在”。这种不同民族间的文学交融共生实际上同中国疆域的不断扩大、民族融合的文化事实密切相关。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不断发展又促进了中国多民族文学之间的交流交融,互鉴共生。政治上的大一统格局为包括文学在内的多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提供了平台,经济上的交流为多民族间的文学交流提供了物质基础,以儒学为本兼融释道的意识形态为多民族文学交流提供了思想文化土壤。明代时期,军屯制、科举制的实行,促进了各民族间的交往交融,少数民族文人主动学习中原文化、参加科举考试,用汉语创作了大量的文学佳作。“ 官至兵部尚书的蒙古族文学家苏祐用汉文创作的律诗为人称道,云南浪穹何氏、剑川赵氏这两个白族文学家族对唐诗的研究入木三分,其诗文创作呈现出浓厚的宗唐倾向。”清代著名蒙古族文学家、思想家尹湛纳希不仅熟谙蒙古族传统文化,而且系统深入学习儒家思想价值观念,深刻影响了其创作,其文学作品表现出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操与民本思想。他认为“ 理” 在自然界表现为“ 四时交替,循序不紊”,在社会表现为“ 以诚配天” “ 承天启运”,如果统治者骄奢淫逸,即使是堂皇正统,也难免覆灭。
三是中国多民族文学的交融共生关系源于厚德载物、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中华传统文化精神,并反映了这一文化精神与思想价值观念。
文学作品是意识形态与思想观念的产物。中国多民族文学本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构成,其交融共生的互鉴关系既是在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观照下生成发展的,同时也集中体现、反映了这一文化精神。具体而言,中国传统文化精神主要包含了以和为贵、兼收并蓄、厚德载物、自强不息等思想理念。
据《后汉书》载,东汉永平年间,西南夷的白狼王唐菆等作诗三章——《远夷乐德歌诗》《远夷慕德歌诗》《远夷怀德歌诗》献给朝廷,把东汉王朝比喻为慈母,表达了“ 心归慈母、慕化归义” 的拥护国家统一的决心。至今屹立于云南大理的
《南诏德化碑》详述了南诏王表达了希望与唐王朝重结和好、永世友好往来的和平愿望。藏族英雄史诗《格萨尔王传》如是说:“ 藏汉如同日和月,彼此之间离不开,因缘相连成一家。”史诗形象反映了藏族与内地汉族以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共同发展,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的历史,藏族人民形象地喻之为一座民族友谊的“黄金桥”。
关于少数民族文人作家作品中反映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精神的范例数不胜数,从宋元时期的元好问、萨都剌到晚近的曹雪芹、老舍等诸多作家作品中都有广泛而深刻的反映,在此不再赘述。毕竟作为接受了汉文化正统思想教育的文化精英,他们主动接受主流文化的思想意识是最正常不过的。但要看一种主流思想意识对一个民族的影响,关键是要看广大民众,而不只是少数精英阶层,所以通过民间文学来检测其思想意识形态是有效的。
相形于中原汉文化浩如烟海的文献典籍,我国各少数民族以世代口耳相传的神话、史诗、故事而著称。在这些少数民族广泛传播的口头传统中,既有盘古、炎黄、大禹、玉帝、王母、太上老君、天后、梁山伯与祝英台等传说,神话中的主人公,也不乏孔子、老子、屈原、关羽、诸葛亮、岳飞等历史人物,通过神话历史化、历史神话化的不断发展演变, 仁义礼信、和而不同、厚德载物、自强不息、天人合一、忠贞爱国、兼收并蓄等传统思想也传播、渗透到民族地区,融入到各民族的文化体系及思想观念中。“ 正是中华民族这块丰厚的文化土壤中,包括神话在内的多民族文化跨时空多维度共生、共享与共同发展,才培育出中华民族同心同德、同呼吸共命运的民族精神”。斯钦巴图认为,“ 三大史诗” 看似叙述着战争故事,但最终表达的是人民渴望国家太平安宁、各民族和谐相处、人民安居乐业的美好愿望。
三、影响中国多民族文学交融共生关系的因素分析
整体而言,影响中国多民族文学交融共生关系的因素存在着有利与不利的两个方面。在二者关系中,有利因素是占主导地位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历史发展因素。我国各族人民经过长期的历史交往交流交融,形成了“ 多元一体” 的中华民族格局,汇聚成了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既是历史的主动选择,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发展的结果,更是我国各族人民共同用心血筑成的文化长城。
其次是政治制度因素。坚持中国共产党的全面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加强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极大促进了我国各民族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繁荣发展,推动了中国多民族文学的交融共生与发展进步,中华民族一家亲观念深入人心,热爱中华民族、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成为各族人民的坚定信念,这些因素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与制度保障。
最后是文学自身的发展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下,全国各条战线取得了巨大成就一样,我国民族工作也取得了巨大成绩,我国各民族间的文化交往交流交融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深度与高度,民族文学发展进入了历史上最好的时期。中国多民族文学不断蓬勃发展,各民族作家茁壮成长,文学佳作精彩纷呈,民族民间文学得到了有效保护传承,多民族文学搜集整理研究成果丰硕,多民族文学理论体系建设成效突出;多民族文学的繁荣发展为促进各民族团结进步、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在我国多民族文学获得长足的、可持续发展的同时,中国多民族文学的交融共生关系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都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增强,这是推进我国多民族文学发展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有利因素。李晓峰认为,中国多民族文学之所以能够取得这样的辉煌成就,“ 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和国家对少数民族文学事业的重视,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少数民族作家对共和国70年少数民族社会生活历史巨变的真实记录,一个重要贡献就是高扬的爱国主义精神和对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一个重要规律就是多民族文学的共同发展”。
任何历史伟业都不是在一帆风顺中完成的,我国多民族文学的发展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历史进程同样如此,在前行道路上隐伏着诸多挑战与不利因素,对此我们要有充分的认识与把握。
第一, 我国少数民族多处于边疆地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加上地理位置、文化传统、语言交流和生活习惯等原因,多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落后,与外界联系渠道不畅,交往交流深度与广度不够充分,这些客观因素对中国多民族文学的交融共生关系的发展,以及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会产生相应的制约作用。
第二,以交融共生为特征的中国多民族文学观在学术界、文学界亟待深化。长时期以来,中国学术界、文学界,尤其是中国文学史的书写忽视了多民族文学交融共生的历史属性。多民族文学观的缺失,使各少数民族独特的文学样式和文学传统没有得到学界的关注,各少数民族对中国文学的历史贡献因此被忽视,各少数民族文学在中国文学史中的主体性地位被削弱。多民族文学史观在我国文学界、学术界亟待取得广泛共识。李晓峰认为:“ 中国文学史研究与中国文学一样,具有鲜明的民族国家属性。但是,中国多民族文学史观的缺席影响了史家的视野,也模糊了中国文学史的本来面貌。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一是传统‘ 中国’ 观念影响,二是现代中国民族国家意识的缺失以及文学史研究中整体文学史观的残缺。”牢固树立中国多民族文学观,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学关系重大,对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意义深远。
第三,长期以来,文学界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对中华文学的主干与枝叶关系以及对“ 中国各民族文学是中华民族文学平等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 的重要论述认识不深、不透的情况,这也是制约通过文学领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因素。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8月27日至28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中指出:“ 要正确把握中华文化和各民族文化的关系,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中华文化是主干,各民族文化是枝叶,根深干壮才能枝繁叶茂”。按照习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中国多民族文学关系也是如此,中华文学是主干,包括汉族在内全国56个民族的文学是其枝叶,56个民族的文学汇成中华文学主干。但这只是理论上的认识,如何以切实的文学创作及研究来践行习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确立中国多民族文学观, 深化中国多民族文学的交融共生关系,把多民族文学的发展繁荣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地结合起来,还需要学术界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原文载于《学术探索》,2023年第8期,注释从略,详见原文。
作者简介:杨杰宏,男,纳西族,云南丽江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屈永仙]傣族创世叙事中的始祖神名称与神格探析——以“布桑嘎西雅桑嘎赛”与“伏羲女娲”比较为中心
作者: 屈永仙
摘要:“布桑嘎西”和“雅桑嘎赛”是中国傣族以及东南亚地区的泰族、掸族、佬族存在的一种始祖神称谓。“布”和“雅”分别是傣语的“爷爷”“奶奶”之意,“桑嘎”具有“合成、汇合”本意, 可以引申为“造人”和“造万物”。“西”和“赛”名字与天干地支中的十二生肖的辰龙(si)和巳蛇(sai)有关。“布桑嘎西/雅桑嘎赛”与“伏羲/女娲”之间有许多对应的关联,其中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傣族的“布桑嘎西/雅桑嘎赛”与“伏羲/女娲”一样与龙蛇有关,前者是有龙蛇之名,后者是有龙蛇之躯,都属于浓厚的龙蛇崇拜;二是“布桑嘎西/雅桑嘎赛”用污垢补天补地,用黄泥造人和动物的叙事与《女娲补天》《女娲抟土造人》的神话叙事相呼应;三是“布桑嘎西/雅桑嘎赛”具有日月神的特征,学者们早已将“伏羲/女娲”定位为日月神。这些关联表明:中原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源头和核心组成部分,各少数民族也受其深刻的影响。
关键词:创世史诗;布桑嘎西/雅桑嘎赛;始祖神;伏羲/女娲;日月神
中国傣族以及东南亚的泰族、掸族、佬族的创世叙事中,“布桑嘎西”[pu:2saŋ1ka6si1],和“雅桑嘎赛”[ja:5saŋ1ka6sai1]是流传最广泛也是最主要的始祖神,民间也简称为“布桑该”和“雅桑该”。“布”和“雅”在傣语里指爷爷、奶奶,但“桑嘎西”“桑嘎赛”或者“西”“赛”的本意是什么,以及这对始祖神的神格是什么,至今未见有前人学者给其定位。对这两位对偶神的名称与神格的考证是傣族史诗和神话研究的重要基础,本文将尝试梳理这一对始祖神的名称、特征和神格本质,从而解开其中的谜团。
一、“布桑嘎西”和“雅桑嘎西”的功迹和特征
明代傣族诗学理论家祜巴勐在其《论傣族诗歌》(成书于公元 1615 年)中有详细地介绍到傣族创世史诗《巴塔麻嘎捧尚罗》,他说“我没有‘巴塔麻戛’的神力和智慧,也没有桑戛西、桑戛赛的先知先觉……”[1]7。“桑嘎西”“桑嘎赛”这对始祖神定名已久,一直流传至今。如今,西双版纳傣族民间依然广泛流传着“布桑嘎西雅桑嘎赛”或“桑嘎该雅桑该”始祖神补天补地和创造人与万物的神话。与中国傣族同源异流的东南亚各国泰族、掸族、佬族 中也有类似的始祖神及其神话叙事,各地称谓不尽相同(表1)。
表1 傣、泰、掸、佬民族的始祖神称谓
地区
相关叙事
始祖神
西双版纳、孟连、景谷
《巴塔麻嘎捧尚罗》《布桑该雅桑该》《巴塔麻嘎本罗》
布桑嘎西/雅桑嘎赛,布桑该/雅桑该,布桑嘎/雅桑嘎
泰国北部
泰泐《Brahma Samg Lok》《Pata Makap Kan Sang Lok》
布桑嘎撒/雅桑嘎西,布桑嘎西/雅桑嘎赛
泰阮《太初宇宙》《Pa Ta Ma Kap》《Pa Tom Ma Lok》
南依堂该雅桑嘎西/布桑该雅桑嘎西,布桑西/雅桑西
泰痕《Pa Thom Mula Muli》《世界起源》《布双西雅双赛》
布桑嘎西/雅桑嘎赛,布桑该/雅桑该,布双西/雅双赛
老挝北部
《谷粒为什么那么小》
布桑嘎西/雅桑嘎赛,布桑该/雅桑该,布桑嘎/雅桑嘎
缅甸掸邦
泰痕支系《世界起源》
布桑嘎西/雅桑嘎赛
德宏傣族
民间流传
布判/雅判,桑裹法/腊裹林
越南北部
白泰《雅门雅卖》
雅门/雅卖,召恬/召尊,帕雅恬
从表1可以看到,“布桑嘎西/雅桑嘎赛”始祖神话基本是以傣泐、傣痕为中心区域流传。尽管这些称谓多种多样,但本质上都是共同的“布/雅”即始祖神崇拜。
创世史诗《巴塔麻嘎捧尚罗》第六章“捧尚罗”、第七章“万物诞生 ”以及第八章“人类形成”[2]144-214集中叙述了“布桑嘎西/雅桑嘎赛”的功绩,他们主要完成了三方面的任务:是补天、补地。史诗中说地球遭大火烧后又遭洪水淹,大地已经变得残缺,天也垮了。
“英叭”神派“桑嘎西”和“桑嘎赛”夫妇从天上下来,他们的首要任务就是补天、补地,可那时大地上无一物可用,妻子“桑嘎赛”提醒丈夫“桑嘎西”身上有污垢,可以用来做补天、补地的材料。他们先捏出一个大地盘,二人抬起来朝大水扔去,落在水面上与幸存的大地粘拢在一起。他们还把污垢碎块抛洒出去,纷纷变成小山和小岛。看到大地盘像簸箕一样摇晃,“桑嘎西”就拔下七颗牙齿插入大地,牙齿变成七根神柱撑稳了天地。之后他们再用四颗宝石赋予
万物颜色,并以绿、黄、白、红四色区分四大洲。最后,大地恢复了原貌,“桑嘎西”和“桑嘎赛”完成了补天、补地的任务。
二是造万物。当天地修复好后,“桑嘎西”和“桑嘎赛”夫妇剖开从天上带来的仙葫芦,里 面装有万物的种子。他们将种子抛撒到四面八方,于是大地上有了花草树木和飞禽走兽。可
惜仙葫芦的种子不够多,仍有半个大地没有种子撒。夫妇二人分工,丈夫去栽树造出大森林, 妻子则用黄泥造动物。她钻入水底拿来黄泥巴,然后捏出飞禽走兽和水生动物。丈夫为了让植物生长得好,他先刨地翻土,结果形成了大小山川,犁出一道道沟壑成了盆谷和山箐。“桑嘎
西”的汗水滴落汇集成了江河湖海并把土地滋润,世间一片生机盎然。
三是造人类。仙葫芦里有万物种子却独缺人类种子。“桑嘎西”从天上找来了人种果“麻
奴沙罗”,捣碎拌拢成黄泥状,然后夫妻二人共同捏人。他们依次捏出“马面人”“猴面人”“牛面人”和“神面人”,分别让他们住到四大洲去。在捏“神面人”的时候丈夫粗心大意,女泥人胸部缺少乳房,聪明灵慧的妻子“从药果男人掌心,取下两团药果,安在药果女人胸上”
[2]212。夫妻对着泥人吹气,这对药果人变成了一对男女,男的叫“召诺阿”,女的叫“萨丽捧”。为了繁衍人类,召诺阿和萨丽捧兄妹俩最终结为夫妻。
西双版纳傣族每逢上新房、祭寨心、祭寨神勐神时,主事方一般都要请歌手章哈来演唱史诗,他们所唱的歌往往含有创世叙事。因此,在西双版纳傣族地区,“布桑嘎西和雅桑嘎赛造人类万物”的故事几乎家喻户晓,这是老年听众喜爱的古歌之一。这里大部分人都能说出始祖神“布桑该”“雅桑该”的名字,也能简单说出“三道隐语” 的主题。总而言之,这对始祖神的叙事普遍流传在傣族民间。当问及“布桑嘎西”和“雅桑嘎赛”是什么意思,他们都说是一对夫妻神的名字。
关于“布桑嘎西”和“雅桑嘎赛”的形象,创世史诗《巴塔麻嘎捧尚罗》载:“桑嘎赛女神,肉色像银花,夜间身发光,笑脸像明月,不打扮也美,在所有的女神中,要数她第一,英叭神恩赐,赋予她土型② ,做万物的母亲。”[2]151 她从来不吃食,整日餐风饮气,寿命长久。“丈夫桑嘎西,智慧更浩广,在亿万天神中,数他神力大,英叭神恩赐,赋予他火型,所以他性情,贪婪又急躁,心刚烈似火,他体大胸宽,有一双神耳,听觉达十万约,两眼像太阳,望穿万座山。”[2]151-152 他两边嘴角长有神犬牙,两腮长满胡须,有比山大的手指。他站起来头部顶着天,只喝风饮露就能饱亿万年。“专下来补天,补天又补地,开创新人类,做人类始祖,当万物父母。”[2]153
《中国贝叶经全集(第十卷)》中含有三篇,其中第一篇《创世史》内容就是散体的创世叙事,分为《上篇:巴塔麻嘎孟里》和《下篇:巴塔麻嘎贺掌》两部分。上篇文中说到,“相传天地开创之初的远古时候,有一位洁白娇嫩的女子,名字叫‘喃桑嘎赛’, 她生性属土长得漂亮绝顶,看上去就像一朵银色的缅桂花,黑夜里也闪烁着迷人的光彩……均匀的脖项圆成节,两面颊像镶嵌上金块光润欲滴,亮晶晶的眼珠像一颗黑宝石,椭圆形的脸庞在秀发下生辉,就是在夜晚,她的肤色也会闪烁金光……她平生终日以花蕊当食物,天天吃而不腻,尽情享受着神仙的生活。”[3]29在《上篇:巴塔麻嘎孟里》的“三对照文本”中说到她是一个“毫赛”[xa:u1sai1]意思是“白净”的女神,[3]6椭圆形的脸庞灼灼生辉,她的肤色夜晚也会闪烁金光。这些描述不禁让人想到月亮神。
同样也是处在天地开创之初,有一位神圣而英俊的美男子名字叫布桑嘎西,“他生性属火,性情急躁,心胆刚强……周身长满黄毛,他身材高大,身高八万约扎拿有余,看上去就像一座耸立的山峰;体重足足有一千亿斤有余……有厚红的嘴唇,嘴边长满蓬乱的胡须,每根都像龙虾须成束成穗地拉到胸脯上:还有一双漂亮的眼睛,眼珠像宝石炯炯发光。”[3]29《上篇 巴塔麻嘎孟里》三对照部分说到他的外形为“达赛净铮,讷艮门毫丽”[ta6sai1tsip6tsɯn5,nɯ6keŋ3mɯn4xau1di6],[3]7直译是眼睛明亮如光,皮肤净白美丽,尤其一双眼珠像宝石炯炯发光。这些描述让人联想到太阳神。
无论是史诗还是神话,对“布桑嘎西”和“雅桑嘎赛”的特征描述是高度一致的。男始祖神具有“火型”特征,给人高大强壮、性格刚烈的印象;女始祖神具有“土型”特征,给人以温婉美丽、聪慧灵活的印象。而他们的共同特征是白净、灼灼生辉,具有太阳和月亮的特征。
二、“布桑嘎西”和“雅桑嘎赛”的定位
笔者在田野调查中询问过许多村民和地方学者,试图明确“布桑嘎西”或“布桑该”到底 是什么意思。大部分人无法清楚解释,有的说要去咨询僧人或老人,有的则干脆回答“没有任何意义,它就是神的名字。”前人学者也没解开这对始祖神名字的本意,《论傣族诗歌》的译者岩温扁在文章注释里说他们是男/女神,但对名字的解释比较浅显。“‘桑戛西、桑戛赛’又名‘布桑该、雅桑该’。‘桑戛西’(布桑该)是男神。‘布’是‘公公’的意思,‘桑戛西或桑该’是他的名。连起来就是‘桑戛西或桑该公公’。‘桑戛赛’(雅桑该)是女神。‘雅’是‘奶奶’的意思,‘桑戛赛或桑该 ’是她的名。连起来就是‘桑夏赛或桑奶奶 ’。所以 ,‘桑夏西、桑戛赛 ’就是‘桑夏西公公和桑戛赛奶奶’。”[1]7 可见,这对名字可能是古老的词汇,也可能是外来借词,由于失去了原来的语境,人们难以理解原来的本意。
傣族民间兼有原始宗教和南传佛教信仰。尽管傣族社会呈现全民信仰佛教的现象,但是早期形成的寨神、勐神、家神等祖先崇拜以及谷魂(神)、树神、水神等万物有灵观早已在傣族社会中根深蒂固。正因为这种二元信仰,傣族创世叙事中众多的神灵大体分属于两大阵营:一边是随着佛教传入的外来神祇和佛祖;另一边则是本土的祖先神、部落首领和自然神灵。
大多数学者认为“布桑嘎西”“雅桑嘎赛”是本土神。祜巴勐在其《论傣族诗歌》中说:“天地是英叭创造的,人类是布雅桑该开元的,他们才是我们真正的父母,开始就没有叭英(帕雅英)和帕召。”[1]45在这里,作者显然将“英叭”“布桑该”和“雅桑该”视作本土的神祇,将“叭英(帕雅英)”和“帕召(佛祖)”视作随同佛教外来的神祇。刘岩认为:“《史诗》中有很多神名, 如:‘英叭’(或称‘帕雅英’)、‘玛哈捧’、‘捧双拿’、‘捧桑拿’、‘捧戏拿’、‘帝娃达’……等等神名都是巴利语,都是印度神名。只有另一类,如苏米答、雅罕冷、布桑该、雅桑该赛等可能属 土著神,即傣族原有的神。”[4]238
笔者也持本土神观点。从前文表 1 中的信息可以确认:除了西双版纳、孟连各地有“布桑
嘎西/雅桑嘎赛 ”始祖神 ,中国另一个傣族聚居区德宏还有“布判/咩判 ”“桑裹法/腊裹林 ”,“桑”和“腊”也是关于对偶型始祖神的称谓。 在国外,老挝泰佬族群也流传着“布热/雅热”或“布色/雅色”的对偶型始祖神。越南泰族也有“雅门/雅卖”,是女性始祖神;“召恬/召尊”则是男性始祖神。这里他们并没有结合成对偶型,其中的缘由有待考究。泰国相关的始祖神叙事比较丰富,泰国学者希拉蓬·纳塔朗将此种始祖神叙事称为“老公公/老婆婆”型,民间称谓有“桑西公公/桑塞婆婆”“桑格萨公公/桑格西婆婆”“桑伽西公公/桑伽塞婆婆”等[5]25,与中国西双版纳傣族的称谓大体相似。可见,“布/雅”始祖神是古老的本土信仰,应该是在佛教传入之前就已经存在,相关的神话叙事最初都是由长辈向晚辈口耳相传。佛教的传入带来了文 字,民间文人逐渐将这类口头传统记录下来,并编成贝叶经。当然,民间也一直口头流传着“布桑该/雅桑该”神话。
那么,有必要进一步说清“布桑嘎西”“雅桑嘎赛”并非外来神。由于受到佛教的影响,傣族史诗、神话中出现了许多名字音译的外来神,他们具有古印度文化的色彩。例如,“英叭”用污垢捏出大天神“玛哈捧”,并让他负责管理十六层天。“玛哈”(摩诃)是梵语 maha(最大、巨大)的音译,“捧”泛指天神。又如,“帕雅”是傣族神话中对所有神、王、佛的尊称,“帕雅英”是对 Indra(因陀罗)的尊称,“帕雅因陀罗”简化成了“帕雅英(因)”;“帕雅桑木底”是对 Sammata的尊称,意思是被选举出来的首领;“帕雅那”是对 Naga(龙王那迦)的尊称;等等。被写入贝叶经的始祖神“布桑嘎西”“雅桑嘎赛”也呈现出一些印度文化的色彩。流传在泰国清迈的泰泐文贝叶经中有记载:
古代没有土地也没有万物,是梵天把他的化身造成布桑嘎西和雅桑嘎赛以创造世界。夫妇俩擦去他们的头皮,用魔力把头皮变成泥土,然后带来果实的种子,种植了成千上万棵不同的植物,也创造了各种各样的动物。然后用磨碎的木屑雕刻出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梵天的呼吸施过咒,这两个木屑雕刻就活过来成为人,然后结婚生活在一起,成为世界上的第一对夫妻。[6]368
泰痕支系的贝叶经也有类似的叙事:
居住在天堂梵天界里的布桑嘎西和雅桑嘎赛想要创造地球,所以他们擦去头皮,用魔咒把它变成一个世界。他俩下到地上,打破了天堂禁止梵天神吃地上的香士当食物的规则。他们被罚变为一男一女两个人,梵天给他们的心脏施咒,包括雕刻许多不同的动物生活在一起。两人做了夫妻,不断生育子孙。[6]369
这两则叙事与傣族的始祖神叙事大同小异,据《论傣族诗歌》介绍:
(英叭)我得造出和我一样有本事的神仙,下到地球去开创人类。说完就用他的污垢捏成两个神……成为一个男神和一个女神。英叭觉得一切如愿以偿,心中高兴,便给他们取了名字,男神叫布桑嘎西,女神叫雅桑嘎赛。末了,英叭让他们结为夫妻,对他们说:“你们俩下到地球去,在那里开创世道人类。”并且交给他们一个金葫芦,吩咐说:“一切活的生命都在金葫芦里面。”[1]15-16
以上三则叙事内容基本一致,只是“梵天”的角色变成了“英叭”,或者说是从“英叭”变成了“梵天”。“布桑嘎西”和“雅桑嘎赛”虽与“梵天”界挂钩,这使之带上了印度文化的色彩,但是经过笔者在众多的印度神谱中苦苦寻找后,并未发现与这对始祖神对应的印度神名,也没有找到即使名字不同却有相似神迹的神祇。据此,可以排除“布桑嘎西”和“雅桑嘎赛”是外来神的观点。
“桑嘎西”傣文写作ᦉᧂ ᦅ ᦉᦲ [saŋ1ka6si1],笔者在《泰汉词典》中查到对应的是,对“桑嘎” [saŋ1ka6]的解释是:1,周济、救济、资助、照顾、支援;2,合成、汇合、聚集。[7]653我们可以将第二个意思延申开来,合成、汇合可以理解成造人、造万物。据此,“布桑嘎”或“布桑该”可以理解为汇合、造人造物的男始祖,“雅桑嘎”或“雅桑该”就是汇合、造人造物的女始祖。
那么,“布桑嘎西”和“雅桑嘎赛”的“西”和“赛”又是什么意思呢?傣族僧人能够接触大量的古籍,传统上也负责为民众演算历法,如每年的泼水节日期都需要他们演算。因此,傣族僧人往往知晓一些专业的词汇。康朗坎章 就是一个学识渊博的还俗僧人,他提醒笔者:“西”和“赛”应是与十二生肖里的龙和蛇有关。这需要对傣族历法做一点解释,傣族历法既吸收了汉族历法的成分,又受到邻近一些国家和民族的历法的影响,从而形成了现今具有民族特色 的傣历。[8]462傣历的独特主要体现在两方面:
一方面是继承了汉历法中的十二生肖概念和天干地支纪时法。“对干支语音的分析及傣历中干支称母子的材料,基本可以肯定干支纪时法在两汉时就从中原传入傣族地区了。”[9]54
另一方面是系统接受了古印度历法,如一年分为冷、热、旱三季;一年 12 个月分为大月和小月,大月30天,小月29天;一月份上半月 15 天和下半月15 天;等等。其中,西双版纳的傣历纪元开始于公元 638 年3月22日。傣历的傣语称法为“萨哈拉乍”或“祖腊萨哈”(俗称“祖腊历”或“小历”),是与中南半岛所使用的赛迦纪元即大历相对而言的。[10]126
东南亚地区的泰、掸、佬族的历法与中国傣族相似,同样受到汉族天干地支纪时法的影响,也使用十二生肖来表示,只是将“龙”改成了“那伽(Naga)”,将“猪”改成了“象”,但其称谓“kai”显然仍沿用了汉语的“亥”。其他生肖的名称多与汉历称谓相同(参见表 2 ):
表2 傣、泰语中的天干地支和十二生肖称谓
十二生肖
汉语中古音
切韵拟音
(国际音标)
西双版纳傣语
(国际音标)
德宏傣语
(国际音标)
泰语
(拉丁转写)
子鼠
tsǐə
tsai3
tsaɯ13
jai
丑牛
t’ǐeu
pau3
pau2
bao
寅虎
ǐěn
ji2
ji2
yi
卯兔
mau
mau3
mau3
mao
辰龙
ʑǐěn
ɕi1
ɕi1
(那伽)si
巳蛇
ʑiə
sai3
saɯ3
sai
午马
ŋu
sa1ŋa4
ɕi1ŋa4
sa-ngao
未羊
miwəi
met8
mot8
met
申猴
ɕǐěn
ɕεn1
ɕεn1
san
酉鸡
ǐəu
lau4
hau4
rao
戌狗
sǐut
ɕet7
met7
set
亥猪
ɤvì
kai4
kaɯ4
(象)kai
从表2可以发现,辰龙“si”和巳蛇“sai”恰好与“布桑嘎西”和“雅桑嘎赛”的“西”和“赛”对应上了。这是巧合吗?其实不然。
傣语偏正结构通常是修饰词后置。“布”和“雅”是核心词,“桑嘎”“西”和“赛”都是修饰词。那么“布—桑嘎—西”直译就是“爷爷—合成人类万物—龙”,“雅—桑嘎—赛”直译就是“奶奶—合成人类万物—蛇”,进一步将他们意译,可以理解为“具有龙、蛇名称(形象)又完成 创造人类万物的男、女始祖神 ”。 这种解释不禁让人想到了中原神话中的始祖神“ 伏羲/女娲”,他们最早也是具有龙蛇之身的形象。 中国古籍中关于“伏羲/女娲”是人首蛇身的资料可谓数不胜数。《帝王世纪》载:“太昊帝庖牺氏,风姓也。蛇身人首,有圣德,都陈。”[11]2 《鲁灵光殿赋》载:“伏羲鳞身,女娲蛇躯。”[12]171 《拾遗记》有“昔者人皇蛇身九首,肇自开辟。”[13]9 《列子・黄帝篇》载:“庖牺氏、女娲氏、神农氏、夏后氏,蛇身人面,牛首虎鼻。”[14]71《女娲赞》载:“或云二皇,人首蛇形。”[15]258 南怀瑾先生也说道:“我们最初的老祖宗,庖牺氏,就是画八卦的,女娲炼石以补天,再下来神农氏、夏后氏, 他们这些人,都是‘蛇身人面’哦!身体像蛇一样。”[16]198
除了古籍中的记载,汉画像也展现了“伏羲/女娲”的人首蛇身形象。西汉初年长沙马王堆一号汉墓正中有人首蛇尾画像,就是“伏羲/女娲”。汉武梁祠石室画绘有二人,右图人像下 身鳞尾环绕向左,左图人像下身也是鳞尾环绕与右相交,象征着“伏羲/女娲”夫妇。在西南边 的巴蜀域内,重庆盘溪右壁石刻、重庆沙坪坝石棺石刻皆有“伏羲/女娲”人首蛇身的印迹。
在没有文字、石刻的少数民族社会中,关于“伏羲/女娲”神话以及他们人首蛇身的形象则转为口头传统叙事和龙蛇文身习俗。傣族拥有文字是佛教传入后较晚的事情,而作为稻作民 族之一,作为百越族群的后裔之一,龙蛇崇拜及其叙事早已烙印在傣族的文化基因中。
三、“布桑嘎西”和“雅桑嘎西”的神格
本文将“布桑嘎西/雅桑嘎赛”与“伏羲/女娲”关联起来并非牵强的想象,而是基于他们之间许多一一对应的关联:一是傣族的“布桑嘎西/雅桑嘎赛”与“伏羲/女娲”一样与龙蛇有关,前者是有龙蛇之名 ,后者是有龙蛇之躯 ,都有浓厚的龙蛇崇拜 ;二是“布桑嘎西 ”和“雅桑嘎赛”用“污垢补天补地”“用黄泥造人和动物”的叙事与“女娲补天”“抟土造人”的神话叙事相呼应;三是“布桑嘎西”和“雅桑嘎赛”具有日月神的特征,而学者们早已将“伏羲/女娲”定位为日月神。中原文化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源头和核心组成部分,边地少数民族也受到深刻的影响。笔者认为“布桑嘎西/雅桑嘎赛”是“伏羲/女娲”神话的“远端末节”,是中原神话在傣族地区的“回音”。
龙与蛇作为一种古老的动物图腾,是各族先民普遍崇拜的对象。随着阶级的出现,这种动物崇拜出现了分化。在中原王朝,龙逐渐发展成了统治阶级“神圣”“尊荣”的象征,而蛇则趋向于“卑贱 ”“邪恶 ”。 在一定历史时期,中原王朝对边疆少数民族带有某种偏见 。 例如 ,《说文解字》里有:“闽,东南越,蛇种,从虫,门声。”[17]99 百越民族则延续了龙蛇崇拜。作为百越民族后裔的一支,傣族自古也继承了龙蛇图腾文化,这体现在民间有大量的龙蛇叙事以及龙蛇文身之俗等方面。傣族普遍认为蛇具有某种神威之力,甚至将蛇当作祖先神来供奉。傣文古籍《泐西双邦》开篇就说道:一位人身蛇尾的勐神,他原本是天王封委的勐泐王“召法龙磨罕”。由于他幻想长生不死,吃了一种长生不死药“雅补罗”,后来变成了上半身是一个年轻美貌的男子,下半身却有着一条蛇尾巴。他被尊称为“勐神”,其神龛设在勐景洪曼养寨后面,是个干栏式的小屋,每年祭祀两次,分别在傣历的一月和八月进行,奉献的牺牲是猪。主祭方是曼养寨和曼广寨,他们自认为是“召法龙磨罕”的后裔。每到祭期前夕,曼广寨头人就牵着猪来到曼养寨外面,然后放声大喊:“曼养的妹夫哟,来牵‘象’去祭神罗!”如今在景洪等地傣族村落里,每见蛇爬进谷仓(谷仓多在楼下),主人就会顿生敬畏,有喜悦之情,既不打也不赶。人们认为,蛇能保护家庭,福佑年景丰衣足食。[18]284
傣族还流传着许多“蛇化人(人化蛇)”的神话故事,其中人与龙蛇婚配的“蛇郎”型故事 流传最为广泛。各地流传的内容也大同小异——说是一妇女到山上采野果(或其他劳动),看见树上结满了果子而难以获取,就自言自语地说,谁能摘来果子给她,就把其中一个女儿嫁给他。一条蛇听到后,就从洞里出来爬到树上摘来果子给她。妇女只能让女儿嫁给了蛇,新婚之夜蛇化成人。蛇原是龙族,他带着人类妻子穿梭水域、来往人间。有的版本则说是姐妹俩, 妹妹嫁给了善蛇得到幸福,嫉妒的姐姐也模仿之,却遇到了恶蟒而丧命。
越人常居水畔,捕鱼捞虾是常事,其文身之俗历史久远。所谓“文身者”,是以丹青文饰其身。《淮南子》载:“九疑之南,陆事寡而水事众,于是民人被发文身,以像鳞虫……”高诱注:“文身,刻画其体,内墨其中,为蛟龙之状,以入水蛟龙不害也,故曰以象鳞虫也。”[19]27 传统社会的傣族男子四肢常常纹上图案,这种习俗至今尚存。“傣族的文身习俗,从其本意看是一种图腾崇拜,其中包含着傣族先民(越人)对本氏族的自我意识,即认为本氏族是水中蛟龙的子孙,并以文身来标志这种独特性,从而区别于其他氏族。”[20]45 这种图腾文身现象在泰国、老挝更是普遍,笔者 2012 年在泰国访学期间曾多次见到腿部文身的泰族老人,其中一次是在安帕瓦水上市场偶遇一位全身纹满了图案的 60 岁左右的男子。 除了具有龙蛇之名,有的傣族地区的勐神还具有龙蛇之躯,民间也广泛流传着人与龙蛇婚配的故事 。 这样的民间叙事以及龙蛇崇拜 ,说明“布桑嘎西/雅桑嘎赛 ”和“伏羲/女娲 ”一样,都与龙蛇具有紧密的关联。
傣族的这对始祖神在贝叶经中大多写作“布桑嘎西”和“雅桑嘎赛”,民间口头流传的大多简称为“布桑该”和“雅桑该”,有些方言发音是“布桑潶”“布香潶”。 傣语里“该”[kai1]有青苔、泥垢的意思,人身上搓出来的泥垢发音是“潶”[xai1]。笔者在民间调查的时候曾经听老人这样解释,即“布桑该”和“雅桑该”的“该”是泥垢、青苔。这大概是发音相似引申出来的解释。实际上,这对始祖神尤其是桑嘎赛女神确实与泥垢有着重大的关联,她是万物的母亲,她用污垢、黄泥巴捏出来各种动物和人类,这与女娲造六畜、抟土造人神话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女娲补天》《女娲抟土造人》的神话在中国可谓家喻户晓 ,其中《女娲补天》说的是“共 工”撞断不周山之后,天上出现了一个大窟窿,洪水泛滥吞没了世间一切,“女娲”看到这般凄凉、可怕的景象后决定补天修地、止水灭火。《淮南子·览冥训》中记载:
往古之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
火烂炎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
天是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断鳌足以立四极,杀黑龙以济冀州,积芦灰以止淫水。
苍天补,四极正,淫水涸,冀州平,狡虫死,颛民生。[21]145
在傣族史诗《巴塔麻嘎捧尚罗》中有相似的叙事:
因为遭火灾,天盖被烧通,地心被烧焦,罗宗补残缺了,十亿年以后,地变薄,(撑天)
神柱倒,天垮了,地也塌了,大天下,依旧雾蒙蒙,茫茫水一片。这时从天上,下来两个
神,他俩是夫妻,来补天和地,丈夫叫桑嘎西,妻子叫桑嘎赛。[2]150
史诗中说“英叭 ”神派“桑嘎西”和“桑嘎赛”到大地上,他们首要的任务就是修补天地。但是天地间只有雾在走、水在流、风在号,没有可以用来补天补地的材料。“桑该赛 ”提醒丈夫,他身上的神污垢,是补天补地的好材料。于是他们做了一个会自动变大的“污垢盘”,将其甩到水面上与原有残缺的大地粘牢。补好了天地之后,大地仍是光秃秃一片,于是他们开始造万物。丈夫负责种草木,妻子负责造动物。浙江一带流传的《女娲造人》说:
盘古造出天地后乃死,死后天地空荡,一物俱无,后乃有神农造百草树木,伏羲造飞禽走兽,天地始渐繁嚣。然草木禽兽常争吵,皆谓己大,欲食彼小,互不相服。神农乃与伏羲议,欲定一为之主者,久而未决。适女娲至,曰:‘吾当造人,以为之主。’神农伏羲皆欣然应允。[22]16
从上面这些叙事中我们发现,傣族创世神“英叭”恰能与“盘古”相对应,他们都在卵状的云雾团中诞生,用自身顶开“壳”,形成天和地;而“布桑嘎西”则与“神农”或“伏羲”相对应。神话在流传的过程中,情节发生变异或人物角色出现错位都是很常见的现象。
在傣族创世叙事中 ,始祖女神“ 桑 嘎 赛 ”的主要功绩是用污垢、泥巴捏出各种动物和人类 ,这与“ 女娲 ”“ 抟土造 人 ”的神话相呼应 。 桑嘎赛说 :“我是女神 ,我是母亲,我来做动物 ……她钻进水里,去到海底下,取来黄泥巴,细心捏动物。”[2]191 她先捏陆地动物,后捏飞禽走兽,接着捏水生动物。她对着泥巴动物吹气和祷告,赐予它们生命。虽然大地上有了万种动物,却没有人类,于是“桑嘎西”就到天上去寻找人种果“麻奴沙罗”,夫妻二人将之碾碎成黄泥状,然后动手捏成人形。他们先后捏了“猴面人”“马面人”“牛面人”,让他们分别住到三大洲;最后又捏“神面人”,让他们住在宗部洲。夫妻二神对着泥人吹七次气,他们就有了生命,睁开眼睛对着“桑嘎西”叫“布”(爷爷),喊“桑嘎赛”为“雅”(奶奶)。
“女娲造人”神话实际上包含两个内容:一是抟土造六畜;二是抟土造人类。汉族民间故事《女娲造六畜》说:
初时天为一团混沌,地为一堆泥。女娲掺水盘泥做游戏。首日摔出一鸡,鸡叫天门开,日月星辰齐出。次日摔出一狗,狗奔地门启,乃别东南西北四方。三日摔出一猪,猪为家中宝,无豕不成家……六畜无人管理,鸡飞狗跳,牛斗马踢。女娲乃又于第七日造人,为六畜之主,谓之主人……女娲造人时,系以泥拌水,手捏而成,又唾之吹之,故人特聪颖灵巧。号为万物之灵。[22]17
“女娲”造人是为了照管六畜,让鸡司晨,让狗守门,让猪满圈,让牛耕田,让马拉车,让羊上山,于是六畜兴旺、五谷丰登。“女娲”造六畜和造人与“雅桑嘎赛“用泥巴先造出水生动物、飞禽走兽、陆生动物,最后再用药果(黄泥状)捏出人类的叙事相呼应。通过比较可以发现,“女娲”单独完成了“补天”之重任,傣族史诗中是由“桑嘎西”和“桑嘎赛”夫妇共同承担,但“女娲”“抟土造六畜”和“抟土造人”之任务主要由作为“万物之母”的“桑嘎赛”一人承担。
“伏羲/女娲”具有日月神格早已是学界的共识。“伏羲/女娲”在汉画像里有一个特点:“伏羲”旁边经常有一个太阳,“女娲”旁边经常是一个月亮,或者他俩的上下有一日一月——这表明了“伏羲/女娲”与太阳、月亮有关。[23]56 实际上,中国许多民族创世神话中对偶型的始祖神大多有日月神格。这很好理解,庄稼的收成取决于适度的阳光和雨露,因此农耕民族普遍有日月崇拜。少数民族的始祖神也不乏其例。吴晓东认为:“遮帕麻与遮米麻,他们其实也是日神与月神。”[24]21 他通过比较发现,“遮帕麻”和“遮米麻”与中原神话中的“大羿/嫦娥”“伏羲/女娲”这些日月神有着共同的来源。他还指出,壮族始祖神“布洛陀/姆洛甲”也具有日月神格,“‘布洛陀’‘姆洛甲’的‘洛’‘陀’‘甲’均与日月有关,而日月又与‘眼’有关。两者的神格都随着故事的演变而演变,其最初神格当是日月神。”[25]73
同样,傣族的始祖神“布桑嘎西/雅桑嘎赛”也体现出日月神的特征(上文已经介绍了他们 的外貌形象)。其中,“雅桑嘎赛”是一位洁白娇嫩的女子:
(她)看上去就像一朵银色的缅桂花,黑夜里也闪烁着迷人的光彩……均匀的脖项圆成节,两面颊像镶嵌上金块光润欲滴,亮晶晶的眼珠像一颗黑宝石,椭圆形的脸庞在秀发下生辉,就是在夜晚,她的肤色也会闪烁金光……她平生终日以花蕊当食物,天天吃而不腻,尽情享受着神仙的生活。[3]29
这里重点强调了她体貌“毫赛”[xa:u1sai1],即白净的特征,椭圆形的脸庞灼灼生辉,她的肤色在夜晚也会闪烁金光,这就是月亮的特征。布桑嘎西的特征是:
生性属火,性情急躁,心胆刚强……有厚红的嘴唇,嘴边长满蓬乱的胡须,每根都像龙虾须成束成穗地拉到胸脯上:还有一双漂亮的眼睛,眼珠像宝石炯炯发光。[3]29
这里强调他的外形特征是“达赛净铮,讷艮门毫丽”[ta6sai1tsip6tsɯn5,nɯ6keŋ3mɯn4xau1di6],意思是眼睛明亮如光,皮肤光滑净白,一双眼珠像宝石炯炯发光。体现出了太阳光辉灼灼的特征。
值得注意区别的是,“雅桑嘎赛”的“赛”[sai1]是取十二生肖“巳蛇”(sai)之傣音,必须与“赛练”[sa:i1dεt5](日光)相区别。傣语是一种音节语言,同一个音位可以对应不同的意思。比如ᦂᦱ [ka6]字虽然只有一个音位,但放在不同的词句中就产生“乌鸦”“价格”“昂贵”等不同的意思。此外,傣语里的长元音[aːi]和短元音[ai]往往是两个不同的意思,如[xai1 ]是指污垢,而[xaːi1] 则是卖,雅桑嘎赛的“赛”[sai]是短元音,而长元音的“赛”[saːi]具有“日光、光线”之意。例如,“赛练”[saːi1dεt5]就是指日光,“赛嗒”[saːi1 da6 ]就是指目光。遗憾的是,在音译傣语时,汉字没法体现 这些区别来 ,学 者 们 用同一个“赛”字记音 [saːi]和 [sai]实属无奈,没有可以区别 [saːi]和 [sai]的汉字,同一个汉字音译不同音的傣语可能会造成误会
。实际上,“雅桑嘎赛”的“赛”傣文写作ᦺᦉ [sai1],“日光、光线”一词的“赛”则写成ᦉᦻ [sa:i1]。简而言之,雅桑嘎赛的“赛”和表光线的“赛”,傣文书写不同发音也不同;本所说的女神“雅桑嘎赛”具有太阳神格,但这并非是因为“赛练”[sa:i1dεt5](日光)一词。
经上文分析,傣族创世叙事中的始祖神“布桑嘎西/雅桑嘎赛”是“伏羲/女娲”的“异本”,仿佛是居住在边疆的傣族对中原文化中创世神话的遥远回音。尽管在传承的过程中遗失了某些元素,人物和叙事情节也发生了某些变异,但是抽丝剥茧后可以看到:两者皆与龙蛇有关,两者完成了相似的功绩,两者皆有日月神格。
四、结 语
通过梳理中国傣族以及东南亚泰、掸、佬族中普遍流传的“布桑嘎西/雅桑嘎赛”以及其他
类似的始祖神名及其叙事,发现它们都属于“布/雅”对偶始祖神,应是佛教传入之前就早已有
之的祖先崇拜。尽管有些被记录成文,被纳入贝叶经的范畴而带有佛教色彩,但是笔者经考
究后认为:他们是本土神,而非随佛教传入的外来神。
根据语音分析 ,我们知道 了“ 布桑嘎西/雅桑嘎赛 ”的本来含义 。“布”和“雅”分 别 是“爷爷”“奶奶”,“桑嘎”有“合成、汇合”之意,引申为“造人、造万物”。“西”和“赛”则与十二生肖里的辰龙(si)和巳蛇(sai)对应。因此,“布桑嘎西/雅桑嘎赛”可以解释为“具有龙、蛇之名(形象)又完成创造人类万物的爷爷奶奶”,这种解释与中原神话中的始祖神“伏羲/女娲”相呼应。除了语音之外,本文还从其他三方面来论证“布桑嘎西/雅桑嘎赛”和“伏羲/女娲”之间的这种对应关系:一是他们都与龙蛇有关,前者有龙蛇之名,后者有龙蛇之躯,傣族地区虽然没有发现龙蛇石刻画像,但民间一直流传着丰富的龙蛇叙事,龙蛇图腾和文身习俗也源远流长;二是他们都有补天补地、用泥巴造人造物的神话叙事,“布桑嘎西/雅桑嘎赛”共同承担了“女娲”补天的任务,“布桑嘎西”充当了“伏羲”种植草木、撑天犁地的角色,“雅桑嘎赛”则完成了“女娲”造六畜、抟土造人的创举;三是他们都有日月神的神格,“布桑嘎西/雅桑嘎赛”的外貌、性格特征都凸显了他们具有日月神的属性。
综上所述,笔者尝试解开这一困扰学界多年的问题,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应将“布桑嘎西/
雅桑嘎赛”理解为具有龙蛇之名,又完成补天补地和创造人类万物的始祖神,可以说他们就是 “傣族化”的“伏羲/女娲”。这也从侧面证明了傣族作为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一员,自古就受到中原汉文化滋养的历史事实。
An analysis of the name and character of the ancestor god in the creation narrative of Dai nationality
——Focusing on the comparison between "busangga xiyasangga race" and "Fuxi Nyuwa"
Abstract: "Bu Sangka Si and Ya Sangka Sai" are the common appellations of the ancestors of the Dai ethnic group in China and the Thai, Shan and Lao nationalities of the same origin in Southeast Asia. "Bu" and "Ya" are the meanings of grandparents in the Dai language. "Sangga" has the original meaning of synthesis and convergence, and can be extended to create people and create everything. The names of "Si" and "Sai" are related to the Chenlong (Si) and the Sishe (Sai) of the twelve zodiac animals in the Tiangan Dizhi system (the Ten Heavenly Stems and Twelve Terrestrial Branches). There are many corresponding associations between "Bu Sangka Si and Ya Sangka Sai" and "Fuxi Nyuwa", Three of them are: first, the “Bu Sangga Si and Ya Sangga Sai” of Dai ethnic group is related to dragons and snakes like Fuxi Nyvwa. The former is the named of dragon and snake, and the latter is the body of dragon or snake. In addition, there is a strong dragon and snake worship among the Dai people; Second, the narratives of Bu Sangga Si and Ya Sangga Sai mending the sky and the earth with dirt, creating people and animals with yellow mud echoed the mythological narrative of Nyuwa mending the sky and creating people with earth; Third, Bu Sangga Si and Ya Sangga Sai have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sun and moon gods, and scholars have long positioned Fuxi Nyuwa as the sun and moon gods. As the cultural source of ethnic groups concerned in China, the Central Plains culture has also been deeply affected the Dai people.
Key words: Creation Epic; Bu Sangga Si and Ya Sangga Sai; The Ancestor God; Fuxi Nyvwa; Sun and moon god.
原文首刊于《百色学院学报》2023年第3期,文中注释和参考文献从略,请见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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