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大先,男,研究生学历,文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中国社科院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土生导师。曾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2009-2011)做访问学者;挂职中共北川羌族自治县委常委、副县长(2021-2022)。
主要从事现当代文学、文艺学、中国民族文学等领域的研究。主持省部级与国家级课题多项。迄今共出版《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从后文学到新人文》《八旗心象:旗人文学、情感与社会(1840~1949)》等中外文著作10余部,译著1部,发表中外文论文100余篇。另著有纪实文学《去北川》、论文集《蔷薇星火》、散文集《河水向前》等数种,主编有论文集和文学作品集多种。先后获得鲁迅文学奖、唐弢青年文学研究奖、胡绳青年学术奖提名奖、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等,获第五届全国中青年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称号。先后入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人才培远计划、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军人才、万人计划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等。
兼任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副会长、秘书长,曾兼任中国老舍学会副会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