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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宪昭]论非遗视域下的文化祖先神话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23-10-31  作者:王宪昭
  摘要:文化祖先神话是人类文明进程中积淀而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悠久的历史和可以继承创新的文化价值。其主要特征表现为内容丰富和形式多样,叙事具有内在的体系性和开放性。在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的进程中,通过对文化祖先神话的深入研究与合理运用,有利于进一步论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厚文化基础,增强中华民族文化自信,提升人们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
  关键词:神话;文化祖先;中华民族共同体;传统文化;            
          
  神话是人类早期产生的至今仍具有生命力的文化产品,不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传统文化的重要基因库。神话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从不同角度可以把神话划分为不同类型。本文所言“文化祖先神话”,只是根据神话叙事中涉及的主要人物作出的类型定位。这类神话的主人公一般具有祖先的身份,其生平事迹会表现出祖先所应该具有的品质,并通过对其事迹的追忆起到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凝聚力的效果。中国作为由五十六个民族构成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文化祖先神话的产生、积淀、传承、发展方面也表现出鲜明的中国特色,无论是大量的文献神话、民间广泛流传的口头神话、多种形式并存的民俗活态神话,还是通过考古发现的文物神话以及新媒体创作的文化祖先新神话,其本质都体现出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传统和人文精神,在当今文化再生产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程中发挥着积极作用。全面了解这类神话作为重要文化遗产的本质、特征与丰富内涵,对我们继承和发展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不无裨益。
  一、文化祖先神话具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性质
  文化祖先神话与其他类型神话一样,非遗属性是其最根本的性质。这类神话大多产生于没有文字的史前文明时代,是从远古一直流传至今的文化遗产,当然它并非只“遗”不“产”,而是在可继承的同时,又成为后世文化再创造与再发展的重要借鉴。
  (一)文化祖先神话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之所以称“文化祖先神话”而不称为“祖先神话”,是因为“文化祖先”与一般意义上的“祖先”存在明显的区别。人们一般所说的“祖先”是历史的、真实的,甚至是具体的、可客观追溯的,而“文化祖先”则与神话创作的基本方法“神话思维”密切联系,是在一定历史基础上通过文化想象的方式建构出来的人物形象,是通过对大量的具有祖先性质人物的归纳、演绎而抽象出来的“祖先意象”,具有明显的文化选择与文化创作色彩,在其特质方面比一般意义上的“祖先”更高、更强烈、更有集中性、更典型、更理想,也更带有普遍性,所以也就更容易形成文化认同。
  从神话的产生而言,其源于人类自身生存与发展的实际需要。文化祖先神话产生的原因复杂,如试图通过文化祖先解释社会或自然的产生,通过特定祖先的塑造强化群体团结和生产生活秩序,通过祖先事迹的追忆增强生存与发展的自豪感等,都是较为明显的动因。既然人们在神话创作与神话传承中把“文化祖先”纳入神话叙事体系,就说明这里的“文化祖先”不再是一般生活中的“祖先”,而是通过创作高度社会化了的“祖先”,因此,在身份的定位上会区别于一般意义上的“人”,更注重其“祖先神”的性质。这一性质使神话中的“祖先”形象生发出更大的概括性、包容性和开放性,据此,许多文化祖先不再是单单繁育后代的人物,而是被赋予创世神、创造神、智慧神、保护神等一系列神灵所具有的优秀品质。这些优秀品质相互影响或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一个“完美”的祖先意象。说到底,这些文化祖先就是通过神话叙事理想化了的“人”,他们来源于“人”,又是被艺术化了的“人”,是“人”的内在精神和社会发展需要的代言人,具有被广大人民群众高度认可和接受的“人民性”。说到底,只有能够代表人民精神需求的“祖先”才是具有传承生命力的“文化祖先”。民众对神话中文化祖先的认同与接受,恰恰反映出这些文化祖先体现了人民的理想与愿望,契合了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的文化生产规律。
  文化祖先神话的历史价值也是不能忽视的。这些神话的内容表面上看似是想象或幻想的产物,是虚幻甚至荒诞的,其实不然。一些神话研究者甚至科学考古可能会对某一些神话文化祖先的名称的真实性、事迹的可靠性、遗迹的客观性争论不休,也可能在文明溯源中对文献与其他载体中关于文化祖先的复杂记述莫衷一是,认为这些祖先属于神话思维创造,与历史大相径庭,其历史意义也值得商榷。但这些方法论显然背离了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人类从史前文明步入现代文明的漫长过程中,许多物质文化已消失在人们的视野,许多非物质文化也渐渐淡出人类的记忆,相反,产生于新石器时代距今万年左右的神话却在时间长河的大浪淘沙中仍然保留在人类的记忆中,出现在当下的生产生活中。这其中的原因绝不是因为其荒诞不经或历史价值可疑,相反,每当一个国家或民族到了某些历史的紧要关头,往往会从古老的神话传统中寻找自己的文明史和民族振兴的历史经验。说到底,这些神话特别是关于文化祖先的神话,往往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世世代代智慧的结晶,是值得传承的精神财富。从历史的角度看,大量不同内容与不同形式的神话文本都可以塑造同样一个文化祖先,这个祖先并不是靠简单学术推理或文物考古可以得出结论的“具体的人物”,而是一个经过不同时代高度概括并抽象化了的具有特定历史内涵的“群体”的代表,是历史的文化符号,体现了一个特定历史时代的集体性优秀品质,蕴含着国家和民族的核心价值观和共同精神追求。
  (二)文化祖先神话的文化内涵具有可继承性
  从目前常见的神话类型看,可以划分出诸神起源神话、世界万物起源神话、人类起源神话、动植物起源神话、自然现象起源神话、社会现象起源神话、文化起源神话、灾难与战争神话等类型。如果从上述各类型的内容分析,会发现无论哪一个类型都与解释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创造、发展有关,而其中的创造主体则是神化的“人”。其中,“文化祖先”在这个人物序列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位置,占据着绝对高的比例。
  文化祖先神话内容方面的可继承性是客观的,其传承渠道也是多元的。文化祖先神话的可继承性反映出人们自身反省和自我教育的精神需要。从民俗的实际情况看,人们现实中的“祖先”概念并没有神话中对远古祖先的感情那么强烈。在人们对现实祖先记忆中,对自己的父辈、祖辈可能会有比较清楚的记忆,一旦超出三代,特别是对于已经去世且时间稍远的先辈的生平事迹追溯起来就非常困难,他们的形象也显得非常模糊,为什么反而对神话叙事中更古老的“文化祖先”却情有独钟,甚至会从潜意识中生发出难以割舍的血缘亲情?显然,这是一种文化的需要。人们对文化祖先的强烈的感情源于对他们本身所蕴含的“文化财富”的继承需要。这些经过不同时代丰富发展的祖先形象逐步成为一个维系家国情怀的纽带,这些祖先形象已远远超过以“小家”为单位的“祖先”身份,成为一个国家或民族的“大家”的共同祖先。这种“祖先”范围的扩大与升华,从根本上有利于“个体的人”成为“社会的人”。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一个人只有把个体融入社会,成为一个“集体的人”,才能更好地体现人的自我价值。同时,有关文化祖先的记忆与再呈现一般都遵循“鉴古利今”原则,诸如一些特定时间对祖先的祭奠与追思,一定程度上并不是为了单纯的追思而祭奠,更多的目的是为了通过缅怀祖先这个群众性活动去反思历史和反省自身,从祖先艰苦奋斗的优秀品质与不断进取的荣耀中获得当下继续前行的精神鼓舞,增强人们在生存与发展过程中的归属感、责任感与自豪感。
  (三)文化祖先神话可以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任何神话的产生与积淀都不是一成不变的,从其产生之日起就一直处于创新性发展甚至创造性转化的过程之中,这也是神话在生产生活中得以延续的生命力所在。许多文化祖先神话形成的文化认同与这类神话的传承方式有关。“神话叙事发生并形成认同的意义,在于其口口相传的语言传承,以及仪式行为的传承。同时,以图像为重要载体的叙事与记录系统,保障了神话流传的稳定性,是最为直观的形式对于语言与族群的超越。所以,我们认为神话叙事是口头语言叙事、仪式行为叙事和图像物象叙事的统一。”2文化祖先形象的生成与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在许多文化祖先神话叙事中,会出现将一位祖先与其他不同时期文化祖先的生平事迹相杂糅的现象。如有的神话把祖先描述成无所不能的神,有的神话说祖先的产生与感龙有关或体征上有龙形龙相,有的神话把祖先描述成与人类共祖有特定血缘关系,还有的神话把祖先描述成特定的帝王,特别是在其事迹方面更是将与生产生活、社会制度以及文化创造等有关的事象都与文化祖先发生关联,等等。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文化祖先作为一个国家或民族特定的文化符号,是众多神、神性人物或祖先优秀事迹的多种叠加。这些围绕“祖先”身份进行的发散式立体性的多维度塑造,反映出这一形象在不同文本中的表意趋同与本质关联,体现出神话叙事基于现实需要的创新与发展。
  二、文化祖先神话的主要特征
  丰富多彩的文化祖先神话既有与一般性神话的共性,又有诸多神话叙事的个性特征,在神话文本的主题、数量、叙事体系等方面都表现出明显的特点。
  (一)文化祖先神话作为文化遗产的丰富性
  在以往神话研究中,关于中华民族神话中文化祖先的谱系存在认识不到位的问题,甚至谈到神话就“言必称希腊”,认为只有外国神话表现出神话人物的谱系,而中国神话则支离破碎。导致这方面的偏颇有多种主客观原因:一是传统神话研究方法过于关注文字文献,对民间文化的关注度不够,对神话创作与传承中的人民性主体认识不足;二是对神话的历史化与历史的神话化二者的关系不能辩证统一地去分析,或者探讨追溯神话人物时缘木求鱼,或者认为神话人物毫无历史性可言,由此剥离了类型化神话的内在联系;三是由于对神话资料采集的不到位,特别是因为语言方面的障碍,对众多少数民族文化祖先神话研究不够深入和系统,割裂了中华民族文化祖先神话的整体性、统一性。事实上,如果把中国各个民族流传的有关文化祖先的神话做一些大数据方面的采集与分析,就会发现这类文化遗产的丰富性。
  文化祖先神话属于一种综合型的神话类型,神话需要解释的许多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往往都可以通过特定身份的祖先去实现,所以这类神话不仅具有神圣性,而且因人们的重视程度高、传承时间长而形成数量多的情况。同时,这类神话又与其他类型的神话一样,在不同时代、不同地区或不同民族间会出现散体、韵体、散韵结合体等多种形式。从具体形态方面,既有内容与形式相对稳定散见于各类历史文献中的神话,有变化性较大、异文较多的其他民族民间口耳相承的神话,也有神话讲述与仪式、环境相结合的民俗活态神话,还有通过考古发现的文物神话以及文物景观神话,等等。以盘古神话为例,盘古作为开天辟地的文化祖先几乎在各个民族和地区都有广泛流传,其中如果把盘古庙看作盘古神话的一种载体,其可考察的对象就非常广泛,不仅中原的汉族地区在历史上数量众多,当今的一些民族地区也非常多见。如有研究者考察发现,“广西盘古国故地有盘古庙44座,其中来宾市竟有34座,其中三开间的盘古庙19座,院落式的10座,一开间的12座,岩洞式的3座。这是古老文化的活的遗存”3。存在盘古庙的地方一般会流传着与盘古有关的神话,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文化祖先神话的丰富性。无论是作为中华民族共同认同的三皇五帝,还是一些地区或民族塑造的文化祖先,都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个大前提下得以共存,体现出中华文明的整体性、统一性和丰富性。
  (二)文化祖先神话叙事体系的完整性
  在传统研究方法中,有些研究者在考察文化祖先神话时往往只注意到一些问题的局部或细节,难以从宏观的角度或更大的视野审视特定类型神话的内在体系性。如果我们考察神话时把“横看成岭”与“侧成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立体的或多方位的分析维度,就能更好地发现同类型神话内在的体系特征。例如,针对同一个文化祖先往往会存在不同时代文献神话的描述、不同地区口传神话的描述、不同民族神话的描述等多种情形,把这些看似杂乱的描述通过母题类型逐级分层的方法,就会形成一个相对完整的文化祖先叙事体系模型。本文将中华民族文化祖先的生平事迹主要叙事母题归纳为10大类型,如图1所示。
  通过上面的文化祖先母题类型结构体系模型,对照一定数量的神话文本不难看出,许多神话在文化祖先的创作中一般会遵循上述规则,其中一些篇幅较大的神话或创世史诗,如流传于湖北神农架一带的汉族创世史诗《黑暗转》、流传于广西等地的经诗《布洛陀》、流传于贵州等地的《苗族古歌》、流传于云南地区的阿昌族创世史诗《遮帕麻与遮米麻》等,在叙事内容与结构方面与上面的树形体系相比,完整程度较高;有些篇幅较短的神话则可能选择其中某些片段,只突出其中的某些代表性母题,如众所周知的盘古开天、女娲造人、伏羲画卦、神农尝草、帝尧禅让、舜耕历山、大禹治水等。我们如果将若干关于特定文化祖先的不同文本综合起来考察,就能组合出关于这个祖先的长篇画卷,其历史的长度、事件的广度以及他在文化祖先中的定位就会变得明确,文化祖先的谱系也会进一步变得清晰。
  (三)文化祖先神话叙事结构的开放性
  依据上面关于文化祖先10大类型所涉及的神话叙事内容,我们会发现不同时代、不同地区、不同民族关于文化祖先的塑造存在明显的趋同性,可以归纳为神奇的出生、突出的特征、不凡的经历、感人的事迹以及与之相关的其他事件等,围绕这个主线,不同神话文本会有所侧重地选择其中的某些元素进行开放性阐释。
  以盘古形象的塑造为例,在不同的神话文本中关于盘古的叙事母题存在众多差异4:(1)盘古的名称,不同神话中出现了盘古氏、浑敦氏、元始天王、盘古真人、盘古爷、盘古天皇、盘古王、盘王、盘古大王、盘古大帝、盘古彭呼、盘神等。(2)盘古产生的情形,如盘古从天上下凡、混沌生盘古、神祖造盘古、地母生盘古、远古生盘古、龙生盘古、天地生盘古等。(3)盘古的特征,如盘古龙首人身、牛头马面龙身、盘古牛头龙身、盘古头上生角、盘古赤面长须、盘古身高一万八千丈等。(4)盘古的身份与能力,如盘古是神、盘古是文化祖先、盘古是龙王、盘古是首领、盘古是最早的人、盘古会变化、盘古一日九变、盘古有三百六十个化身、盘古日行万里、盘古会法术、盘古有神通等。(5)盘古的生活,如天地养育盘古、盘古成长经历磨难、盘古出世后迅速成长、盘古身披树叶、盘古乌纱道冠、盘古无须饮食、盘古居住天上、盘古居太清、盘古住混沌山、盘古乘龙等。(6)盘古的事迹,如盘古开天辟地、盘古化生万物、盘古化生日月星辰、盘古造花草树木、盘古造龙宫、盘古造桥等。(7)盘古的亲属关系,如盘古的祖先是神、盘古的父母是阴阳、盘古的父母是远古和瘪古、盘古和盘生两兄弟、盘古的姐姐盘古奶、盘和古是兄妹、盘古有众多妻子、盘古的妻子女娲、盘古的妻子龙女、盘古的子孙三皇五帝等。(8)盘古的死亡,如盘古王是不死的祖先、盘古一万八千岁、盘古开天辟地累死、盘古因失误而死、盘古六月初六死亡、盘古升天等。(9)对盘古的纪念,如特定时间祭盘古、修建盘古庙纪念盘古、修陵墓纪念盘古、以盘古冠名纪念盘古、节日纪念盘古、盘古崇拜、盘古景观等。(10)与盘古有关的其他一些母题,如盘古文化、盘古精神等。由此可见,关于盘古的众多神话由于讲述年代不同、讲述人不同、受众不同等都会发生母题的变化,这些变化反映出盘古神话体系是一个开放性的“再创造”生态。
  图1 中华民族文化祖先的生平事迹主要叙事母题类型数据框架
  文化祖先神话不同文本中表现出的差异性并不是文化祖先神话叙事的重点,相反,任何一个文化祖先神话表现“个性中的共性”才是真正的目的,并由此形成文化祖先神话叙事的区域特色或民族特色。如神话叙事与当地风物的有机结合、行为事迹的当地生活化、叙事对其他地区神话的借鉴或改造等。祖先的表达只能建立在文化共识的基础上,只有祖先有了共性,才能长期得到人们的文化认同与普遍接受,在这个前提下我们不难发现,在表达盘古的事迹时,可以重点叙述“盘古开天辟地”,也可以重点塑造“盘古化生万物”或“化生日月星辰”,甚至也可以用“盘古造花草树木”“造龙宫”“造桥”等看似细碎的事迹,无论哪一种都是为了表达盘古的丰功伟绩这个主题。如果把盘古这些事迹移花接木地运用到其他名称的文化祖先创世事迹中,也会同样适用。这种有关文化祖先的创作方法表明,文化祖先的塑造已经形成了一些相对固定的表达模式,无论是哪些神话创作者、讲述人在演述这类神话时,既会借鉴这些近乎程式化的模式,也会根据实际讲述的需要因地制宜或与时俱进地加以创造,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文化祖先神话作为传统文化的本质,不仅具有可继承性,而且具有可以创造性转化或创新性发展的开放性。
  三、文化祖先神话在当今文化建设中的应用
  文化祖先神话的文化遗产特质及其功能显示出这类神话在中华民族文化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不忘本来,立足当下,面向未来体现出文化传承与发展的一般规律,充分关注这些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采集好、研究好、应用好文化祖先神话,全面系统地发掘其中蕴含的人类智慧和中华文化精神,必将对新时代中华文化的振兴产生积极的影响。这类神话在具体实践中的应用渠道与方法是多方面的,这里只选取几点加以阐释。
  (一)通过文化祖先神话充分证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深厚文化渊源
  文化祖先神话在文化渊源上充分显示出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悠久历史。中国作为由五十六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有史以来就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历史事实,这些事实在神话中得到反映是非常自然的。
  各民族文化祖先的文化认同是神话中的一个常见主题。一方面,文化祖先型神话反映的民族融合具有客观的历史基础。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就曾倡导“四海之内皆兄弟”的民族统一观,中国历朝历代所修的正史中都将国家统一和家国意识作为文化传统中的正统,无论是历史上在民族地区建立的郡县制、都护府制、羁縻制、土司制、改土归流制,还是各民族间的经济往来、迁徙通婚、文化交流等,都为文化祖先认同提供了客观依据和基础。不仅诸如盘古、伏羲、女娲、神农、炎帝、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禹等,这些具有经典性的中华民族文化祖先在各民族中得到普遍认可或传播,而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流传的本民族文化祖先也往往异曲同工,或一脉相承,很好地体现出与中华民族共同祖先的内在关系,在文化祖先塑造中表现出高度的相通性、相似性和关联性。
  通过文化祖先表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特别是在解释人类起源或民族起源的文化祖先神话中尤为突出。如各民族关于灾难后人类再生的神话很多都把主人公说成是盘古女娲婚生多个民族、伏羲女娲兄妹婚生多个民族或三皇五帝的后代繁衍多个民族,因此这些民族都拥有一个中华民族共同的祖先。这些带有民族信仰神圣性的古老叙事有力地证明了五十六个民族兄弟姐妹是一家的历史悠久性,凸显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就是一个坚不可摧的民族共同体的主题。以伏羲女娲神话为例,从目前见到的神话文本而言,不仅中原地区这类神话数量多、分布广,而且在全国各地都能看到这个文化祖先的影子和足迹,相应的神话在布依族、侗族、仫佬族、苗族、羌族、瑶族、壮族、藏族等民族中都有流传。由此可见对共同始祖的信仰,使群体成员之间产生了一种基于共同血缘关系上的文化想象和现实亲和力,进而激发出群体的自豪感、归属感和认同感。这类神话不仅是中国史前文明的文化记忆的再现,而且这个特定的“始祖”身份对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积极的文化阐释功能。如钟敬文在分析伏羲女娲神话时提出:“伏羲大概是渔猎时期部落酋长形象的反映,而女娲却似是初期农业阶段女族长形象的反映。他们的神话原来各自流传着,到民族大融合以后,才或速或迟地被撮合在一起。他们被说成为相接续的人皇,被说成为兄妹,被说成为夫妇(关于兄妹和夫妇的说法,可能是跟别的部落的原始神话有关)。”5这段话从历史的视角很好地说明,同一个文化祖先在中华民族的大背景下通过民族间的交流、交往与交融而实现最广泛的文化认同。目前采集的不同民族的大量神话文本也有力地说明了这一点。
  特别是作为中华民族文化祖先神话的经典代表人物“炎黄”叙事,表现出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更为丰富和强烈。以黄帝为例,司马迁编撰《史记》时,就采用了古文献和流传于民间的有关黄帝的大量神话传说资料,这一做法又深刻影响了后来很多朝代关于祖先与黄帝谱系关系的建构,这又与民间神话的再创造、再传承交互影响,使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神话中不断强根固本并发扬光大,使“炎黄子孙”的观念得到普遍认同。
  黄帝神话中,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延伸还表现在将姓氏解释与黄帝形象相结合。春秋时期左丘明《国语·晋语四》记载:“同姓为兄弟。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而已,唯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青阳,方雷氏之甥也。夷鼓,彤鱼氏之甥也。其同生而异姓者,四母之子别为十二姓。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唯青阳与苍林氏同于黄帝,故皆为姬姓。”6唐代王瓘《广黄帝本行记》记载:“黄帝子孙各得姓于事,帝吹律定姓者十二。少昊有子姓曼,颛顼姓姬,尧姓伊祁,舜姓姚,禹姓姒,汤姓子。又张、邓、轩、路、黄、寇、宋、郦、白、薛、虔、资、伊祁、申屠、黄公、托跋。”7还有很多地方性记载更是把祖先历史与黄帝挂起钩来,如唐代房玄龄等《晋书·载记八·慕容廆》记载:“其先有熊氏之苗裔,世居北夷,邑于紫蒙之野,号曰东胡。”8清代光绪本《土默特旗志》卷三记载:“夫土默特,内蒙古之一旗也。相传蒙古为黄帝远裔。”9
  同样,广泛流传在苗族、畲族、瑶族等一些南方少数民族的“盘瓠”神话,对“盘瓠”有“槃瓠”“盘护”“盘古”“盘皇”“盘王”“龙犬”“龙麟”“龙期”等不同称呼,这些民族或特定支系会把“盘瓠”作为祖先神进行叙述和敬仰,许多神话中则把“盘瓠”追溯到黄帝的后代高辛(帝喾),认为与黄帝的后裔具有某种血缘或婚姻关系,这有力地支撑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
  (二)通过文化祖先神话有力推进中华民族文化自信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文化自信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发展中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力量”10。党的二十大报告再一次明确提出“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时代任务11。毫无疑问,文化自信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密切相关,许多经典的具有传统文化意义的文化成果都充分表明了文化自信及其深厚的历史渊源。其中,文化祖先神话在漫长的传承与发展过程中就很好地助推着中华民族的文化自信。
  文化祖先神话对文化自信的培育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这类神话借助于文化传统培育了一种积极向上的民族精神,这种精神强调的是集体主义与民族团结,是老百姓喜闻乐见和愿意接受的,有利于提升自信心。二是文化祖先神话中的祖先具有历史的影子又有时代化的提升,能激发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对自身历史的自豪与自信,如把渔猎、农耕经济、语言文字、天文地理知识的产生附着于文化祖先神话,把勤于建功立业、勇于拼搏斗争、敢于实现梦想的丰功伟绩附着于文化祖先神话,这不仅仅是一个国家或民族的荣耀,而且能激发后人继承祖先精神更加奋发有为的担当与自信。三是从诸多客观事实中提炼而成的一个文化祖先形象往往深刻反映了古往今来普遍存在的创作理想和创作理性,这一系列神话人物在传承中不断变得丰满,将传统文化与当今文化发展自觉结合起来,也会将民族文化的传统经验变为一种奋发前行的信心融入其中。
  文化自信的产生还与文化祖先体系的长期建构有关。以黄帝系统的建构为例,大约成书于战国至汉代的《山海经·大荒北经》记载:“大荒之中,有山名曰融父山,顺水入焉。有人名曰犬戎。黄帝生苗龙,苗龙生融吾,融吾生弄明,弄明生白犬,白犬有牝牡,是为犬戎。”12《山海经·大荒西经》记载:“黄帝之孙曰始均,始均生北狄。”12《山海经·大荒东经》记载:“黄帝生禺䝞,禺䝞生禺京,禺京处北海,禺䝞处东海,是惟海神。”12《山海经·海内经》记载:“黄帝妻雷祖,生昌意,昌意降处若水,生韩流。韩流擢首、谨耳、人面、豕喙、麟身、渠股、豚止,取淖子曰阿女,生帝颛顼。”12“黄帝生骆明,骆明生白马,白马是为鲧。”12这些意在证明早期不同的图腾群体与黄帝的密切血缘关系或社会关系。西汉司马迁在广泛采集文献或民间神话传说的基础上完成的《史记》,对黄帝的谱系构建更为细致具体,如《楚世家》记载:“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高阳。高阳者,黄帝之孙,昌意之子也。高阳生称,称生卷章,卷章生重黎。重黎为帝喾高辛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喾命曰祝融。共工氏作乱,帝喾使重黎诛之而不尽。帝乃以庚寅日诛重黎,而以其弟吴回为重黎后,复居火正,为祝融。吴回生陆终。陆终生子六人,坼剖而产焉。其长一曰昆吾;二曰参胡;三曰彭祖;四曰会人;五曰曹姓;六曰季连,羋姓,楚其后也。”13通过历史笔法把黄帝世系说得具体而详。同时代的褚少孙补《史记·三代世表》说:“舜、禹、契、后稷皆黄帝子孙也。”13唐代孔颖达《尚书正义》记载:“《帝系》及《世本》皆云:黄帝生玄嚣,玄嚣生侨极,侨极生帝喾,帝喾生尧。即如彼言,黄帝为尧之高祖。”14同样强化了黄帝系列的谱系意识。北宋欧阳修《帝王世次图序》说:“迁所作《本纪》,出于《大戴礼》《世本》诸书,今依其说,图而考之,尧、舜、夏、商、周,皆同出于黄帝。尧之崩也,下传其四世孙舜,舜之崩也,复上传其四世祖禹,而舜、禹皆寿百岁。稷、契于高辛为子,乃同父异母之兄弟。”15这类叙事无论是文献还是民间神话都非常丰富,正是这些带有文化祖先神话的文化遗产,才不断强化了作为炎黄子孙的文化自信。正如孙中山《黄帝赞》所云:“中华开国五千年,神州轩辕自古传。创造指南车,平定蚩尤乱。世界文明,唯有我先。”16足以让人感受到歌颂祖先时生发的文化自信。
  (三)通过文化祖先神话有效提升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知
  文化祖先形象身上所凝聚的生存智慧、生产知识与生活经验具有经典性和普遍性。这些祖先既具有为后人传递生产生活知识的职责,又有心怀国之大者,以人文本,敢于创造、积极创新、无私奉献的众多优秀品质。仍以黄帝神话及其相关文献为例,西汉戴德《大戴礼记·五帝德》记载:“(黄帝)时播百谷草木,故教化淳鸟兽昆虫,历离日月星辰,极畋土石金玉,劳心力耳目,节用水火材物。”17南宋罗泌《路史·后纪五》记载:“(黄帝)命西陵氏劝蚕稼,月大火而浴种。夫人副祎而躬桑,乃献蚕丝,遂称织维之功,因之广织,以给郊庙之服。”18清代陈元龙《格致镜原》卷二一“饮食类一”引《古史考》记载:“古者茹毛饮血,燧人氏钻火,始裹肉而燔之,日炮。神农时食谷,加米于烧石之上而食之。黄帝时有釜甑,饮食之道始备。”19这些文献只能说是非常简略的记载,如果在民间讲述时就会转化为内容丰富的口头神话,这些梗概会被不断放大,把许许多多创造发明的过程与经验陈述其中,使后人在如何做人方面找到榜样,在如何做事方面有所遵循。文化祖先在很大程度上承担着为后人认知世界的引路人的作用,也是后人以史为鉴实现传统文化认知和自我教育的一个重要依据。
  无论是文化祖先神话创作还是这类神话的广泛传承,其真正目的是试图通过对祖先的追忆与重塑,反映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从文化祖先为代表的神话人物身上获得积极向上的生存方式、人文情怀、进取精神和责任担当。文化祖先干事创业的本质体现出人类不断适应自然、改造自然和建设文明社会而奋斗进取的光辉历程,通过祖先叙事以及相关的事象可以使人从中获得关于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等多方面的正向思考,最终实现以祖先为榜样,以时代发展为己任,将个体利益融入整体利益,将个人奋斗与家国命运相统一的归属感与使命感。这也是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长盛不衰的原因之一。
  新时代中华民族文化复兴离不开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传承与发展。文化祖先神话作为人类集体智慧的结晶,作为中华民族五千多年文明的有机构成部分,凝聚着人类文明发展中生存智慧的探索和文化经验的总结,需要我们运用辩证唯物的方法从这类神话中积极寻找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汲取精华,剔除糟粕,古为今用,科学发展,充分发挥出这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有的作用。
作者简介:王宪昭,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所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神话。
基金: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少数民族神话数据库建设”(项目编号:17ZDA161)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原文首刊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2023年第1期,文中注释和参考文献从略,请见原刊。
文章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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