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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宪昭]比较视域下的文化祖先型神话叙事研究——以“布洛陀”和“密洛陀”神话为例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21-11-24  作者:王宪昭

  摘 要:壮族布洛陀神话与瑶族密洛陀神话都是以表现创世创业为主题的文化祖先型神话。通过比较发现,这类神话的叙事内容一般会涉及世界万物的产生与人类文明进程中的系列重要事件,其叙事结构与母题链具有相对一致的程式,并表现出文化祖先身份的动态发展与多元性。同时,不同民族的文化祖先型神话叙事又会在历史背景、人物塑造、情节设置等方面存在差异。总体上看,不同民族神话文化始祖尽管内容与形式存在异同,但对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却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关键词:布洛陀;密洛陀;文化祖先型神话;神话比较研究;

 

  “文化祖先型神话”是中华民族神话中一个常见的类型。这类神话在建构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中往往发挥着积极作用。一般而言,一个民族有关文化祖先塑造通常会有一系列神话叙事构成,其中既有文献神话、口头神话,也有文物神话、民俗活态神话以及新媒体背景下的新神话,体现出一个民族悠久的文化传统和人文精神。中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如何更好地挖掘这类神话中的文化价值,对不同民族文化祖先叙事方面的比较研究不失为一种有效方法。通过关联性研究、共性研究、差异性研究、影响研究等不同维度,对不同民族的文化祖先做出同中求异、存异求同、由表及里等多层次分析,从而发现不同民族文化祖先型神话比较研究中的一些通则性问题。本文选取壮族“布洛陀”神话与瑶族“密洛陀”神话1为案例,试图对上述问题做些相应的探讨。

  一、文化祖先型神话在叙事内容与结构方面的共性特征

  布洛陀神话与密洛陀神话都是相对应民族特定人文始祖系列神话的总称。布洛陀神话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云南省等多地均有流传,不同神话文本在名称上有一些变异,如不同版本中出现的有“布洛朵”“布碌陀”“抱洛朵”“保洛陀”“黼洛陀”“布罗托”“陆陀公公(陆驮公公)”“波落多”等不同音译。“密洛陀”神话则主要流传在瑶族布努支系中,流传在广西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巴马瑶族自治县、南丹县以及百色市的田东县、平果县等地。两类神话以叙述本民族创世祖先的一系列情形为主体,由若干不同神话构成,分属于两个民族关于文化祖先的神话体系,均被较早列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既体现出这类神话的原创性、地域性,也反映了这类神话在不同民族生产生活和文化记忆中的重要作用。

  从目前采集到的神话文本看,无论是壮族的布洛陀神话还是瑶族的密洛陀神话,都在多个地区存在多种文本。这些文本形式多样,有的是篇幅较长的韵文体神话史诗,也有表现文化祖先不同主题的散文体口头神话采录文本,还有师公、艺人等保存的一些不同年代的手抄本或异文等。

  (一)文化祖先叙事与世界万物产生及人类文明进程的宏大语境相关联

  这类神话关于始祖的塑造涉及的背景广阔,在叙事的时空跨度方面,一般会贯穿古今,不仅会追溯到史前文明,而且与后世人类的各项重大事件相伴始终,包括对诸神的起源、世界万物的起源、人的起源、自然现象起源、动植物起源、文化起源、民族或民族支系的起源等,其中也不乏对婚姻、战争、灾难、巫术等诸多社会问题的多方位描述。如描述布洛陀时,就出现了布洛陀造鬼神、布洛陀造天地、布洛陀分开天地、布洛陀修整天地、布洛陀造日月星辰、布洛陀造山川河流、布洛陀造泉水瀑布、布洛陀造人、布洛陀婚生人、布洛陀造动物(牛羊猪等)、布洛陀造树木(五谷竹子等);在表现布洛陀是文化发明者时,则有布洛陀取火(钻木取火、劈树取火等)、布洛陀发明农具(铲、筐等)、布洛陀发明弓箭、布洛陀发明渔网、布洛陀发明火灶、布洛陀发明纺织、布洛陀发明制衣、布洛陀发明桌凳、布洛陀发明造酒、布洛陀发明炼铜、布洛陀发明炼铁、布洛陀发明建造(造屋、造桥等)、布洛陀发明饲养、布洛陀发明种植、布洛陀发明文字历法、布洛陀发明医药、布洛陀发明姓氏、布洛陀发明经书(文字)、布洛陀发明祭祀等等。正如壮族文化专家梁庭望先生所提出的:布洛陀神话是壮民族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在布洛陀神话中可以找到壮族早期的丰富历史文化信息,“包括早期婚制、原始稻作农耕、私有制和奴隶制的产生以及国家政权的出现”。2

  同样,关于大多数文化发明和创造都可以与文化祖先的塑造挂起钩来。瑶族布努支系神话《密洛陀》同样将女始祖神密洛陀放在开天辟地、诸神的产生等宏大语境中,该神话史诗以密洛陀的神奇诞生与非凡业绩为主线,她不仅有开天辟地、规定日月运行秩序方面的壮举,而且人类与自然物的产生、山川河流的创造与治理、稻作文化的发明、群体的迁徙、安姓分宗等一系列重大事件都与密洛陀有关,甚至在生产生活的具体环节上也都不会缺席,如教儿孙耕种、饲养、造工具,给儿孙造秤砣等,大致形成一幅时间跨度长、空间变化大的历史画卷。类似的叙事同样在其他很多民族的文化祖先型神话中表现出明显的共性。

  (二)祖先神话叙事结构与母题链表现出相对一致的程式

  文化祖先型神话一般会围绕祖先创世创业的主题,设置相应的叙事背景,并选择有关祖先的一系列生平事迹做出表述。这些叙事所使用母题的典型性与系统性不仅会成为能否建构祖先文化的重要基础,也会成为判断祖先塑造是否成功的重要指标,甚至会成为文化祖先能否深入人心与长期流传的重要前提。从目前采集到的不同民族关于文化祖先的神话叙事中的基本情节结构看,一般会涉及如下若干具有代表性的母题。这些母题既是一个民族发展过程中长期文化积淀的结果,同时这些母题的关联与组合又具有相对稳定的结构,受众一般能够耳熟能详(其具体构成见表1)。

  通过表1不难看出,文化祖先型神话中有关祖先塑造的母题构成与链接模式可以有不同的选择,不同讲述人或不同采录者形成的文本可以有很多不同,特别是一些口耳相传的文本对母题的选择往往表现出更多的灵活性,但无论选择哪一种情形,都离不开“主要事件母题”的应用。如果是关于祖先的长篇神话史诗或神话故事,包含的这些主要事件的7大类型就会相对较多,而每一个类型所涉及的“情节性母题”“情景母题”“延伸性母题”或“关联母题”也会相对丰富,而那些相对简短的神话文本,则可能只选择其中的某一个“情节性母题”,再根据这个“情节性母题”的叙事需要适当关联一些相应的“情景母题”“延伸性母题”,也能达到对祖先事迹进行截图式或片段式的艺术呈现。

  表1 文化祖先神话常见叙事结构与代表性母题链示例3

  无论是哪一种形式,在目前见到的各类“布洛陀”或“密洛陀”神话文本中都普遍存在。如目前出版的有关布洛陀神话文本题目中的《布洛陀造人间天地》《布洛陀造火》《布洛陀造牛》《布洛陀造米》《布洛陀造桥》《布洛陀造屋》《布罗托惩罚雷公子》等,《密洛陀》神话文本中的《造天地日月》《造群山峻岭》《辟路造桥》《播种造林》《造百鸟虫兽》《造谷类物》等章节,都是很好地说明上述母题选择方面的创作共性。

  如果把“布洛陀”“密洛陀”神话中关于祖先的塑造看作是一个可以量化分析的叙事体系,那么在这个叙事体系中的核心则主要是“4.祖先干事创业”,这一叙事是建构祖先业绩的最基本最重要的内容。这个事件包括的内容时空跨度大,从原始社会的生产生活形态到当今人们的生产生活可以无所不包,特别是把放在“4.2.1创造世界”“4.2.2创造万物”“4.2.3创造人类”的语境中,不仅可以展现出祖先产生的历史跨度,而且在叙事上也将“祖先”与受众有意识地区别开来,有利于衬托出祖先的神圣与非凡。接下来的“4.2.4创造发明”“4.2.5制定文化”“4.2.6建功立业”等母题,则将祖先的事迹拉近现实,这些创造发明都是受众能够切身感受到的现实事件,通过祖先功德的“恩泽后世”,进一步激发出人们对祖先的赞美与爱戴。这些情况我们从“布洛陀”与“密洛陀”的具体叙事中,都可以时时处处发现他们作为祖先的无穷的创造智慧、用之不竭的创造能力和鼓舞人心的创新精神。

  (三)文化祖先身份的动态发展与多元性

  无论是“布洛陀”还是“密洛陀”,二者作为一个民族的文化祖先,其身份建构是后人在情感上接受并在观念上认同的结果。这些祖先成为不同时期人民群众创造世界、推进文明的英雄业绩的典型代表,也是由无数优秀人物的事迹汇聚于一身的“箭垛式”的神话人物。在分析文化祖先型神话过程中,如果把神话叙事中的主人公看作是一个实际存在的历史人物,往往会背离神话创作与传承的内在规则。就像现代人对祖先的记忆一样,即使记忆工具与记忆手段相对于人类早期已相对发达,但试图追溯更久远的祖先甚至三代以前祖先的生平事迹也非常困难,所以关于祖先的记忆与在呈现只能是遵循“鉴古利今”原则,即通过对祖先优秀事迹的表达与赞美,引发对现实问题的思考,增强自身的归属感、责任感与自豪感,这无论对个体还是群体生存发展而言,都具有积极的意义。基于这种对祖先的再认识、再创造和再认同的理念,在一代代人对祖先的表达上就会出现不同的表述,因此关于作为始祖神身份也会表现出明显的多元性和演变发展的特征。

  从这类神话传承传播路径看,之所以能够经久不衰地流传,主要源于这些特定祖先的叙事都具有传播与接收的多渠道并存的体系,既有人们所认可的神话叙事,也有神话人物与文化英雄交织的史诗文化,还有与之相辅相成的民间信仰文化、生活习俗文化以及相关的民歌民谣、新文化产品创作等相互作用。这些作用的合力也会影响文化祖先身份的动态发展。这就导致人们在不断接收文化祖先神话的同时,会与时俱进地伴生祖先文化的再创造,甚至一些名义上标榜祖宗流传的神话不能更改的神话传承者,包括巫师、祭师、歌手、民间艺人等,他们在具体演述过程中也不可能像录音机、投影仪一样把原来的文本原封不动地照本宣科,只能是结合特定的事件或特定语境有选择地加以表达,甚至有时为了增强演述的效果会对原来一些不合时宜的内容做出改编或取舍,这种创造既体现出一位传承者的文化素养与传播技巧,也是保证神话具有生命力的职业责任。这种普遍的现象就造成了祖先身份与事迹的动态发展与变异性。

  以布洛陀为例,在目前见到的众多神话中的布洛陀以文化祖先为核心,几乎发散式地兼具了创世神、道德神、智慧神、婚姻神、文化英雄、神人、巨人、普通人等一系列不同的身份。如有的神话说,布洛陀是地神4;有的神话说,碌陀山有个名叫布洛陀老人,智慧过人,神力无限5;有的神话说,布洛陀是壮家的造物主6;有的神话说,布洛陀是男性巨人(过伟:《壮族人文始祖论》,《集成》第680页);有的神话说,布洛陀是管中界(人间)的人王7;有的神话说,布洛陀是极聪明、极能干的圣人8;等等。

  出现上述情况表现出民间对文化祖先的塑造是一个多次创新的动态发展过程,由于不同时间、不同地区生发出不同的文化语境,在这些不同的语境中,无论是讲述者、接受者还是与之相关的其他参与者、干预者,都会根据现实需要对神话叙事的某些情节做出相应的调适,特别是生产生活形态的变化,会使讲述人为了更好地传达或建构祖先辉煌历史,使听众对祖先记忆更有时代感和生活体验感,会在叙事中有意识地融进一些新的创意,这既是一个优秀的神话传承人的优良素质,也是民族文化传承的责任使然。

  二、“布洛陀”“密洛陀”神话的文化背景与单元叙事差异

  从神话产生与流传的事迹情况而言,不同民族的文化祖先型神话都有特定的文化背景,其创作目的、创作主题、创作手法乃至表达的内容都会表现出明显的差异,这其中既有特定的生产形态和创作选材方面的制约,也有漫长的流传过程中再加工、再创作方面的影响。

  (一)不同祖先型神话反映的历史背景往往有所不同

  布洛陀神话是以突出稻作文化为主体的,神话母题叙事往往与稻作文化背景和事象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故布洛陀深化更多关注到生产生活的细节,特别是关于布洛陀农业发明方面的叙述非常丰富,展现出壮族稻作与农耕文化与文化记忆的密切关系。以神话中出现的布洛陀为人类取粮种为例,流传广西东兰县的神话说,布洛陀找糯谷种(《集成》第17页)。流传于广西巴马所略乡所略村的神话说,洪水后,布洛陀从斑鸠和山鸡的下巴尖里获得旱谷和水稻谷种子(《集成》第38页)。流传于广西右江、红河一带的神话说,布洛陀从远方取来玉米种9。此外,在其他一些神话中还描述了布洛陀获取粳米、籼米、黑糯谷、小米、高粱等。这些情况表明,壮族的布洛陀神话由于在主体上反映的是父系社会直至近代的社会生活,其内容的生发表现出更加开阔的生产生活背景,在人物的塑造方面不仅显示出多语境融合,而且在细节的刻画方面也更加细腻。

  而瑶族布努支系作为一个迁徙较为频繁的群体,在祖先来源的塑造方面,越集中越简约就越能产生相对明确的记忆,产生更为明显的文化效果。密洛陀神话的主题更多关注的是民族迁徙,在主要叙事对象方面特别是史诗的后半部分,力图把密洛陀后代的各个支系的演化情况表达清楚。从内容看,密洛陀神话反映的内容可追溯到布努瑶原始神话时代,反映的主要是以女权为中心的母系氏族社会并兼及父权制的初步形成时期的事情,但在传承中又涉及民族支系的产生和后世社会风、商品交换、农业生产、家庭伦理的产生等内容,因此叙事脉络采取了以时间发展为序的为主的叙事方式,所以所选取的主要历史事件一般也是重大社会现象,大量的神话原型是古老民族记忆和原始经验的总结,蕴含着布努瑶早期自然崇拜、万物有灵信仰以及神人合一观念。所以密洛陀神话叙事中绝大多数情节背景的选择都与民族迁徙中的重大事件有关,而对于稻作文化、生活细节等方面的关注度相对较低。

  (二)表现创世的着力点和情节设置方面的叙事差异

  从文化祖先的叙事主题定位看,布洛陀更多强调的是文化祖先在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多领域的统领作用。壮族作为稻作经济相对稳定的民族,在祖先布洛陀来历的叙事中出现了不同层次的想象和建构,如田阳县一带的神话叙述布洛陀与姆洛甲一起从天上降到田阳县敢壮山(《集成》第680页)。神话《铜鼓的来历》中也说,男祖先布洛陀打开天门飞下地来10;有的神话认为布洛陀是女子感应了风而孕育产生的11;有的神话把布洛陀解释为卵生,如石头蛋中爆出始祖布洛陀12;还有的神话说姆洛甲造出的河流冲击岩石形成的山洞中出现了布洛陀13

  有时每一种情形作为一个特定的母题,在不同的壮族地区的流传过程中又会生成新的表达,同样是生育产生布洛陀,有的神话说,祖宜婆在水潭的下游洗浴时,感应了上游混沌洗身时流出的汗水,结果生了七个儿子,其中的老五是布洛陀。14这里关于布洛陀产生的解释很有生活化色彩,有的壮族神话叙述说,布洛陀的母亲是姆洛甲(《集成》第680页)。也有不少神话把布洛陀与姆洛甲的关系说成是夫妻,如流传于广西田阳县的神话说,布洛陀的老婆叫作做母勒甲(姆洛甲)(《集成》第161页)。流传于广西西林县的神话说,丈夫布洛陀从天界的岳母那里求得仙柑,交给妻子姆洛甲。15由此可见,布洛陀的产生与事迹方面的叙事非常具有体系性,布洛陀作为始祖涉及的社会关系相对复杂,在许多文化创造方面都表现出亲力亲为的特点。人们在这些繁杂的个性化表述中又可以概括出有关祖先崇拜的相对一致的主题。

  密洛陀神话对祖先的塑造放置在民族产生和迁徙过程大背景下,密洛陀产生的情况在不同的神话叙事中相对统一集中。神话中更多地强调了她在精神方面对后世的关怀与指导,通过这个祖先角色将不同的重大历史事象串联在一起,甚至密洛陀在不同的生产形态的演进中也充当着精神引领者的角色,叙事中如影随形,多个神话情节中更多体现出她与子女们的共同劳动创造,强调的是她的后代的强大创造力和生命力。叙事中密洛陀的许多创造都是依靠她的子女后代去落实,她更像是一个创世创造的决策者与指挥者,不仅为子女做出社会分工,还根据子女们的技能特长分封出不同的神。如关于万物产生方面,密洛陀的山神儿子造山,水神儿子造河,家神儿子造树林,土地神儿子造谷物,兽神儿子造禽兽,雷神儿子造雨,3个女儿创造虫类和蚂蚁等等。即使“造人”这样的文化祖先型神话叙事的核心母题也不例外,造人者除密洛陀之外,还把她的子女列为共同的造人主体,在情景设置方面,密洛陀的女儿用蜂子和蜂蜡造人;密洛陀让生育的子女结婚繁衍人类,突出了原始时代不同辈次的血缘关系群体共同劳动、共同创造的情形。

  (三)文化祖先性别差异反映的不同文化内涵

  性别差异看似一个无须置辩的简单问题,但对于一个民族有关创世创造的文化祖先而言,则蕴含着特定的叙事背景和多重文化含义。通过“布洛陀”与“密洛陀”的综合比较发现,这种性别的差异表明不同时期人们在塑造文化祖先的思维过程中对自然的特定认识,有一定的客观历史参照和与之相关的思维定式。从目前所见到的与二者相关的大量神话叙事看,布洛陀神话反映的社会形态更明显地表现出父系社会时期的特征,虽然有不少关于布洛陀与姆洛甲的关系中,也有不少神话强调了姆洛甲具有独立性的创世功绩,但总体上难以动摇布洛陀在社会发展中主导性,特别是社会生产方式中的渔猎文化被稻作文化替代之后,就标志着女性为主宰的母系社会的终结,由于稻作农耕生产的稳定,使男性的社会主体地位得到不断的巩固,这种情况从姆洛甲一步步成为布洛陀的“配神”的叙事中也可以不少反映。

  相反,关于密洛陀的叙事,则更多表现出母系氏族社会的特征,密洛陀的女性神格是独立的,虽然由于受道教传播的影响,描述密洛陀身份来历时把她说成是“师傅”的草帽所变,但这只是一个特定的文化符号,更多的叙事包括女子造人而不是通过婚配生人,都带有母系社会特色,表达出对女性地位的尊崇。即使到晚近时期,许多地区的瑶族还保留着婚后第一个孩子随母姓的习俗。这也从某个侧面反映出密洛陀所涉及性别文化的客观真实性。

  三、多民族文化始祖叙事中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文化祖先型神话创作与传承的真正目的在于试图通过对祖先的追忆,获得积极向上的人文情怀和文化精神。祖先创世创业事迹的本质是人类不断适应自然、改造自然和建设人类文明的奋斗进取,通过这些祖先叙事以及相关的纪念活动使参与者从中获得关于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等多方面的思考,从而提升个体的时代责任感,这对维系人类文明的延续具有积极作用。诸如神话中叙述的布洛陀、密洛陀等始祖形象身上所凝聚的生存智慧、生产经验与生活知识,他们身上展现出的一心为民、无私奉献的高尚品格,不仅是认知世界的教材,也是人们实现文化认知和自我教育一个重要手段。同时,值得注意的是,文化祖先型神话一般会涉及人类起源、民族起源、民族关系等现象,通过对这类神话相关母题的比较,并分析其中的成因,对于我们深入分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传统文化特征,进一步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将大有裨益。

  文化祖先型神话反映的民族融合具有客观的历史基础。从中华民族的历史形成而言,早在春秋时期,孔子就曾倡导“四海之内皆兄弟”的观念,历朝历代都将国家统一和家国意识作为文化传统中的正统,为加强少数民族地区的管理与交往,历史上曾出现了在民族地区建立郡县制、都护府制、羁縻制、土司制、改土归流制等,这些制度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各民族间的深入交往与文化认同,进而在文化祖先的认同与包容上也呈现出民族之间高度融合的中国特色。单从古文献中与南方民族有关的记载可以看到,舜帝因南巡死于苍梧,禹统治中原时期长期征战并与三苗高度融合;秦统一六国之后开通联系长江与珠江两大水系的灵渠,在南方设置南海郡、桂林郡;汉代在广西设置统辖现在北部湾大多地区的合浦郡,宋元明清时期大量中原地区汉族的南迁,都表明汉族与南方地区众多少数民族的融合,少数民族自觉接受汉族文化或称中华民族主流信仰是非常自然的事情。从中华民族有史以来的民族关系看,就存在“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各个民族在认同统一的中华民族祖先的前提下,对一些民族性、地域性文化祖先做出塑造与表达,既体现出中华民族高度融合的客观历史基础,也体现出文化表达的层次性规则。正如壮学专家所说:壮族和与其同源的布依、侗、水、仫佬、毛南族是华南珠江流域的世居民族,“这些民族中除侗族外,都有布洛陀神话及相关的传说。其中壮族、布依族、水族都把布洛陀当作本民族的创世神、始祖神和宗教神”,因此,布洛陀可能是这些民族的人文始祖。16对于其他少数民族而言,这也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

  中国各民族文化祖先型神话具有极其丰富的共同体意识的内涵。不同文化祖先神话的创作与演述目的除了一般性地反映对祖先丰功伟绩的敬仰与民族自豪感之外,往往还很好地表达出中华民族所共有的优秀传统文化和昂扬向上的民族精神。中华民族作为56个民族构成的共同体,无论在政治、经济还是文化方面都表现出高度的融合和相通性,这种情况在包括壮族“布洛陀”和瑶族“密洛陀”在内的许多少数民族古老的祖先叙事中都有充分的体现,我们分析这类神话也要自觉地将其纳入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大背景下进行全面的分析与解读。从该类神话的叙事方法看,无论是“布洛陀”,还是“密洛陀”,其英雄业绩都与中华民族公认的文化祖先诸如盘古、伏羲、女娲、炎帝、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禹等,或同工异曲,或一脉相承,或存在着某些内在联系,这类情形许多民族的文化祖先塑造中表现出高度的相通性、相似性和关联性。无论是壮族还是瑶族,都存在不同地区或不同支系文化祖先的多元性,如直至当今在广西来宾市不少壮族地区的民间不仅流传着大量的关于祖先盘古的神话,而且在很多村寨还保留着盘古庙、盘古田、盘古洞等遗迹,在盘古塑像的旁边还有其他作为文化祖先的伏羲、女娲等。无独有偶,流传于广西柳城的《伏羲和女娲》中说,洪水后,伏羲、女娲兄妹俩共同创造了人类,成为北乡洞各族人的祖先。(《集成》第327-328页)。流传于广西马山的壮族神话《伏依姐弟》中说的洪水后伏依姐弟繁衍人类,成为壮族祖先。(《集成》第322-323页)。这些高度耦合的神话叙事,也从一个侧面表明,一些民族的文化祖先之所以具有多元性,是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大背景下神话创作与传承的自然产物是中国各民族高度融合,“各美其美”又“美美与共”的自然表现。诸如流传于广西德保县的《盘古歌》中,不仅叙述了盘古造天地,还有神农造田地、鲁班造鱼虾、周公造道理、圣人造知识等不同情形,许多汉族中的神话人物与壮族神话人物相互交织,共同建构出一幅幅有血有肉的创世画面。《密洛陀》中利用较长的篇幅说,密洛陀的神子神女造出人类,繁衍男孙女孙后开始划分出不同民族,这里不仅强调瑶族与苗族、汉族、壮族等是亲兄弟,还介绍说在不断繁衍中密洛陀让儿孙分家,12个亲人繁衍成12个族支,并划分出不同家族的姓氏。这种高度生活化的叙事对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建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

  文化祖先型神话塑造的祖先记忆蕴含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往往是开放性的。广泛流传在苗族、畲族、瑶族等一些南方少数民族中“盘瓠”神话可以作为佐证。其中在瑶族许多支系中的“盘瓠”都追溯到黄帝的后代帝喾,在不同的神话“盘瓠”有“槃瓠”“盘护”“般瓠”“盘古”“盘皇”“盘王”等多种称谓。如流传于广西壮族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的《盘瓠王》17中说:盘瓠是评王宫中饲养的龙犬。流传于广西大瑶山一带的《盘古的传说》18中说:平王皇帝养的龙犬盘瓠咬死敌方高王立战功。流传于广西河池市宜州市的《盘古王圣牒榜文书》19中说:高王(高辛王)的龙犬是盘古大护。流传于广西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的《评王券牒》20中说:评王出世时得到一只龙犬,龙犬姓盘名护(瓠)。流传于广西桂林市临桂区的《瑶族历史源流歌》21中说:周朝年间周平王,盘护有功定番邦,平王招下做驸马。这些都是少数民族文化祖先与中华民族文化祖先及“龙”崇拜自然融合的结果。这样看来,神话中叙述的布洛陀与龙是兄弟、密洛陀是龙的传人等,都是少数民族与中华民族高度认同的体现。正如研究者所提出的“在布洛陀史诗的形成过程中,不断强化的中华民族观念为壮族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之萌芽和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具体而言,布洛陀史诗中有关多民族经济交往、文化交流及制度交融等的记载都保存了相关信息。”22这是中国多民族文化祖先型神话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一个明显特点。

 

  作者简介:王宪昭(1966~),男,山东聊城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所研究员,博士,主要从事民族神话、神话母题研究。;

  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少数民族神话数据库建设”(项目编号:17ZDA161)。

本文原载《百色学院学报》2021年第2期。文中注释从略,请参见原刊。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文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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