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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宪昭]神话叙事中的民族关系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1-06-28  作者:王宪昭

  神话作为一个民族悠久的口头文化,塑造的多民族同源则是一种文化形象,需要用文化诉求和心理情感去体验。神话不可能涵盖一个民族各个阶段的全部面貌,其主旨在于塑造生生不息的民族精神。

  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新中国成立之后,经过全面系统的民族识别,确定了56个民族,并形成了“五十六个兄弟姐妹是一家”的民族观。这种观念的形成可以有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依据,而神话作为一个民族传统的文化经典和神圣叙事,在构建和谐民族关系中发挥着积极而重要的作用。特别是那些蕴涵着多民族同源关系的神话不仅是各民族相互融合、友好往来、平等相处的历史见证,而且也是多民族和谐关系的信念支撑。

  神话不是孤立的文化载体。由众多具体神话构成的神话体系像一个神奇的容器,包含了叙事、仪式和象征符号等一系列人类文化的智慧和精髓。虽然神话呈现给后人的是若干具象或类似荒诞的画面,但它实质上却给每一位欣赏神话的人提供了一张跨越历史时空的文化地图。我们通过这张地图所标示的节点可以感触一个个鲜活的历史事件,体察那些只靠语言信息得以留存的真实民族文化。尽管有些表现多民族同源关系的神话可能是民族历史生态的“映像”,有的可能是一种创作“理念”,但这些“映像”和“理念”都是民族文化传统中客观的存在,是当下审视民族文化关系的可资之鉴。

  目前,搜集整理出的多民族同源关系神话的口头资料和文献版本非常丰富。以反映少数民族与汉族同源关系的神话为例,在绝大多数民族中均有记载,不胜枚举。例如,蒙古族神话说,天神捏土造泥人时,同时造出汉人和蒙古人;阿昌族神话说,葫芦里出来九种蛮夷,老大为景颇族和阿昌族,老二汉族,老三傣族;布朗族神话说,洪水毁灭人类之后,葫芦里生出汉族、傣族、佤族、布朗族;独龙族神话说,洪水后两兄妹结婚,生的九男九女成为汉、怒、独龙等九个民族;佤族神话说,人类始祖把创造的人放在石洞,石洞中走出老大佤族、老二拉祜族、老三傣族和老四汉族;侗族神话说,丈良、丈美兄妹婚生一个肉团,肉团剁碎后繁衍出汉族、苗族、侗族和瑶族;壮族神话说,女始祖姆六甲生十二对兄妹,后来兄妹分家发展成为壮人、猎人、汉人、傣人、渔人、苗人、种甘蔗的汉人、布农人(壮)、侗人和瑶人;高山族神话说,万能的神用劫难逃生的一个男人的皮肉造出赛夏人祖先,用肠子造出台湾汉人祖先;等等。

  叙述多民族同源关系的神话一般具有明确的叙事主旨和传承目的。这类神话的产生或源于一个民族对本民族认知的需要,或通过描述多个民族间的关系实现与周围社会环境的友好相处,或服务于与周边民族的界定与认可,或解释本民族生存和发展的状况,其传承与本民族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宗教信仰仪式紧密结合,带有明显的实用性和神圣性。通过上述关涉多民族同源母题的神话个案,不难发现,神话中塑造多民族同源关系有多种形式,诸如造人时造出多个民族、人类再生时血缘婚生多个民族、从同一个地方化生多个民族等。单从婚姻的角度而论,又有人与不同的图腾物婚生多个民族、始祖与天女婚生多个民族、始祖感生多个民族、兄妹血缘婚生多个民族等情形。神话中塑造多民族同源母题绝不是简单的文学创作,而是各民族悠远的口头传统积淀中形成的文化观念和精神信仰,表现出民族文化相互联系以及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的特征,是我国历时性与共时性和谐民族关系的真实反映,印证着中华民族强大的凝聚力和深厚的涵容性。

  当然,关于多民族同源的神话叙事并不一定等同于历史真实。民族史的研究属于民族学研究范畴,需要用科学的考证和客观的论据去检验。神话作为一个民族悠久的口头文化,塑造的多民族同源则是一种文化形象,需要用文化诉求和心理情感去体验。神话不可能涵盖一个民族各个阶段的全部面貌,其主旨在于塑造生生不息的民族精神。就多民族同源神话的民间传承生态而言,虽然每个少数民族都可能在长期社会实践中形成自己的语言,但绝大多数民族并非都有自己的文字,有的虽然有本民族文字,也往往由于文字系统的不发达而没有形成相应的民族文化记录,这样作为早期产生的口传神话也就成了一个民族的文化之根,而关于族源的神话则是民族文化之根的核心部分。至于神话中表现的民族渊源是不是史实,不是神话文本自身必须去证实的问题。无论是神话的产生,还是神话流传中某些母题的增删与修改,表达的核心是一种愿望和文化理念。

  神话中的多民族同源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产生的情形非常复杂,有“一果多因”和“一因多果”多种情况。有的可能是一个民族借鉴了其他民族的神话母题,有的可能是神话母题自身的演化。一般而言,有以下几个因素值得关注。首先,多民族固有同源关系的影响。民族自身的分化或演化导致的民族同源关系,从文献中见到的历史上具有同源关系的民族很多,这种情况从我国不同地区的众多民族的形成历史中都能找到民族学论据。不仅有民族分支造成的固有关系,还有各族之间带有普遍性的通婚,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原因。其次,多民族长期融合史实的影响。中国古代民族在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中原华夏族或汉族不断南下北渐;另一方面,一些汉族进入少数民族地区,受少数民族文化浸染,变成少数民族。这样,历数千年之久,形成了少数民族与华夏汉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关系,甚至形成了各民族共有的文化祖先群体,“三皇五帝”、“伏羲女娲”等事迹在许多少数民族中广泛流传,而在中原地区广有流传的“蚩尤”,就被许多苗族和其他一些民族的支系尊为文化始祖。这种客观的民族融合对多民族同源母题的形成影响深远。再次,多民族地缘交错与友好往来的影响。一个民族一般都会形成较为稳定的居住环境,这个环境会构建出一个民族与周边其他民族的文化交流乃至依存关系。这正如费孝通所提出的,中华大地自成单元的地理空间特性,中国民族关系历史基础正是在这一空间得以建构,形成“多元交融和汇集”的历史大势。民族的“大杂居”与“小聚居”在我国大多数地区相辅相成,促成了民族间的相互认同。最后,还要注意到后世对多民族同源关系的加工与再创造。神话在流传过程中离不开口传主体的加工和受众的解读,重述和解读都会造成神话母题的变化。许多口头神话都会经历许多创作、流传、解释和再创作、再流传、再解释的周期,虽然其内核一般较为稳定,但细节元素的流变会随机发生,诸如增加新的现实生活内容、修正原本缺乏逻辑性的情节使之合乎逻辑等。这些情况是我们解读神话叙事中的民族关系时应该重视的。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06月02号(第193期) 第2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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