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我国少数民族神话中的民族精神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9-08-05 作者:王宪昭
【内容摘要】 中国神话是汉族和少数民族共同创造的早期文化产品。少数民族神话与中华民族精神的形成和发展关系密切。在其产生时间、内容以及信仰诸方面具有多元统一性,体现出丰富的民族精神内涵,正确解读我国少数民族神话,对发展民族文化和弘扬民族精神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 少数民族 神话 民族精神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出丰富的神话。神话作为一种内容极其广泛、形式颇具特色的民间文学体裁,既与历史学、文化学、民族学、宗教学等密切关联,又有自身明显的性质、特点和内涵。其中,少数神话中蕴涵的丰富的民族精神值得关注。
一、少数民族神话传统与民族精神的多元统一
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和民族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结晶。由于我国各民族生产活动以及社会形态发展的不平衡性,各民族神话的产生和流传呈现出不同的特色,并以其博大恢弘意象和朴实纯真的思维,构造出取之不尽的文化与精神财富。
(一)少数民族神话与民族精神在产生时间上的统一性。“民族性”是神话的一个重要特色,“民族”的基因深植于每一个神话的血脉之中。一个民族无论大小,无论产生的时间长短,都有自身产生和发展的特定历史,其丰厚的历史和文化积淀一般可以在神话中找到痕迹。对于民族神话来说,一个简单的原型、母题或者复杂的情节都可以表现出本民族的智力财富和精神动力,这些优秀的精神产品与神话的产生时间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关于神话的产生,有两个论断较为典型,一是摩尔根说的“对于人类的进步贡献极大的想象力这一伟大的才能,此时已经创造出神话、故事和传说等口头文学,这种文学已经对人类产生强大的刺激作用。”【1】二是马克思提出的“在野蛮期的低级阶段,人类的高级属性开始发展起来”,“想象,这一作用于人类发展如此之大的功能,开始于此时产生神话、传奇和传说等未记载的文学,而业已给予人类以强有力的影响。”【2】考古学资料也表明,早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即新人时期,或晚期智人时期,已经出现了原始宗教与原始艺术,可视为神话起源的上限。当然,人类早期文化创造往往只能是某种简单的观念,这些观念无法完全靠自身来表现,需要依附于某种文化形式,而在各种文化形式之中,以语言为主体的神话就自然成为原始观念赖以栖身、表现和发展的载体,人类的祖先对周围发生的一切特别是与自身有关的事物都抱有浓厚的兴趣,并试图对其做出合理的解释,使神话逐渐得以定型,较全面地反映出人类早期的民族意识和文化精神。在流变方面与汉族神话相比,虽早期汉文献记载了不少神话,但经过历代文人之手,已看不清它们的本来面目,而且记述极为简略,已失去了神话本身的具体性和生动性;而少数民族神话一直在口头上世代传承,它们已经成了本民族历史和传统的载体,其中凝聚着民族创造力和集体智慧的精华,一个民族的许多精神现象直接反映其中。
(二)少数民族神话与民族精神在内容上的统一性。神话的早期内容主要源于人的“自意识”的产生。马克思认为原始人类“不再像一般动物那样靠了本能去进行满足他们所需要的物种的标准和需要,而是进行自觉地适应所改造的对象的规律,同时也把自身固有(或内在)的标准运用到对象上来制造。”【3】这种“自意识”在人类早期实践活动中导致了“神”的产生,并引发出原始宗教及祠神形式。从神话发生学来看,目前我们能见到最多的是图腾神话之后的文化英雄。之所以出现文化英雄,主要是因为先民们已经开始认识到自身,认识到“人”的力量,于是出现了开天辟地的英雄、造人类的始祖以及射烈日、战洪水之类的民族英雄及其相关神话情节,从人类发展的意义上说,应该是氏族的、部族的、民族的乃至某一群体原初的自然观、世界观和道德观的真实体现。特别是种子起源神话、婚姻起源神话、反映人类与自然界斗争的神话等,大多与当时的生产方式和人们对周围世界的认识水平有着密切关系。许多少数民族神话具有丰富的内涵,有的具有原创性,有的借鉴了其他民族文化成果,有时不同的母题,包含着同样的道德观念,孕育着早期人类对真、善、美、假、恶、丑的朴素认识,又是同一个母题却反映出不同的文化背景,展示出迥异的人文风貌。在少数民族神话中,同样是记述洪水故事,有的认为雷公发洪水造成人类灾难,是恶神的形象;而有的则认为是雷公站在正义的角度惩罚人类自身的乱伦或人口太多。同样是人与异类结婚繁衍后代的神话,有的神话反映的是人们对血缘婚的认可;有的则表现出人们对血缘婚的反动等等。诸如此类,都与神话产生时社会道德观相联系,并体现出较为明晰的价值判断。这些思想倾向或价值判断往往与这个民族的文化心理是分不开的。
(三)少数民族神话中的信仰崇拜与民族精神的一致性。由于历史进程的不统一,直至近现代一些少数民族的原始信仰仍有浓厚的残余。在许多少数民族神话中我们常常会发现“性崇拜”、“生殖崇拜”、“祖先崇拜”、“英雄崇拜”以及各式各类的物崇拜,反映出早期人类“灵魂转体”的信仰以及“万物与我同生”的观念。一般来说,在早期母权制时期多表现为女性祖先崇拜、鬼魂崇拜、精灵崇拜、魔力崇拜等;而到了父系氏族时期,又主要表现为男性祖先崇拜、神灵崇拜和固定的神的崇拜。特别是到原始社会晚期的部落联盟时期,祖先神和自然神开始出现等级分化,在其功能方面也得到不断强化,不仅出现了地域性的保护神(如社神)崇拜,天神崇拜等,而且在各民族神话中还进而出现了职能较为规范的风神、水神、山神、树神等神灵,从这些神灵的“塑造”中,我们可以了解先民们的思想意识和朴素的哲学思想,他们已觉察到事物的两面性,注意到事物的矛盾斗争性,其中最主要的是关于族源意识和民族信仰的积淀。以一些少数民族神话所记述的民族图腾为例,一般具有四个特点:一是图腾崇拜的神圣性,每个氏族都将自己的图腾崇拜活动视为本氏族最神圣、最庄严的活动;二是图腾崇拜的集体性,每个氏族的图腾崇拜都是集体性崇拜而非个人行为;三是图腾崇拜常常有固定的仪式;四是对图腾物有特定的处置方式。这种情况即使在近代仍能找到印证。因此,“在原始民族以及许多少数民族中,神话并不像我们理解的那样,只是一种古老的故事。在他们看来,神话包含的不仅是古老的故事(且多看成历史故事),而且是有关事物起源的道理,不可动摇的信念及言行的规矩等等。”【4】
二、少数民族神话中体现出的民族精神内涵
少数民族神话具有丰富的内涵,表现出的思想品格、价值取向、心理特征、审美情感、崇拜信仰以及文化传统、行为方式等等,都与民族精神的形成和发展有着密切关系,突出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可歌可泣的牺牲精神。各民族神话中不仅塑造了大量为拯救人类而敢于牺牲的神祗,而且还有各种类型的文化英雄。如阿昌族《遮帕麻与遮米麻》神话说,天公遮帕麻为人类造日月后,左乳房变太阴山,右变太阳山,地母遮米麻则是用喉头当梭,拔脸毛织大地;彝族《三女找太阳》中三位彝族姑娘为找到给人类带来光明的太阳,翻山越岭,与猛兽巨蟒搏斗,以生命呼回了太阳;侗族神话中的女神“萨央”,宁可自己消瘦饿死,也绝不动用所保护的谷种豆种;满族神话《日月峰》中的小天女挖出自己一双明亮的眼睛,变成太阳和月亮,把大地照得一片通明;还有布依族《当万和蓉莲》神话说,一对年轻夫妻当万和蓉莲,为了给大地带来光明,烧化了自己的身躯等等,这种牺牲精神,唤回了人类的进步,弘扬了民族的骄傲与自尊,这种荡气回肠的献身精神,激励了后人的昂扬正气和奋斗不息的豪情。
(二)无所畏惧的进取精神。许多少数民族神话突出体现出各族祖先不畏艰难的积极进取精神,如射日神话故事类型中,面对众多太阳造成大地的干旱和灾难,射日英雄挺身而出,如彝族的支格阿龙射日,苗族的桑扎、杨亚射日,哈尼族的俄普浦四射日,纳西族的桑吉达布鲁射日,独龙族的猎人射日,德昂族的大力仙射日,还有傈僳族的两兄妹射日等等。大多数英雄的射日的过程往往要经过诸多磨难,如高山族泰雅人的神话说三壮士射日途中便已衰老,部落又派三青年,背负三个婴儿和作物种子出征,先行的壮士死去,成为青年的婴儿继续前行,终于换来日月轮回,五谷丰登。关于种子起源的故事类型以及斗雷公、战妖魔、寻光明等故事类型,也大都如此,如藏族地区的阿初王子,到蛇王那里去讨青稞种子,身边的战士有的被毒蛇咬死,有的被猛兽吃掉,有的被野人杀害,虽然只剩下阿初王子一人一骑,但他没有因此停息脚步,即使最后被罚变成了一只狗,也不改变为人们取得粮种之志。这种精神充满了战天斗地的热血和豪情,洋溢着人类进步的高昂斗志,铸造出中华民族奋发向上的优秀文化精神和传统美德。
(三)生生不息的探索精神。探索创新是人类进步的重要途径,神话中不仅有对人类自身的探求,也有对整个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探求。首先表现在少数民族的创造或创新精神方面,如壮族神话中的布洛陀,佤族神话中的木依吉等人文始祖制典章,造器具,识天文,察地理,而被后人所景仰,这种为中华民族造福的品质已成为后人学习的高标。再如壮族的《妈勒访天边》等都将至死不渝的探索精神作为叙事的主旨,迸发出奋发向上的力量。同时,神话中所表现的探索是多元的,如仡佬族的《四曹人》思考的是人的来源与发展,暗含着人类对自我发展的积极探索;彝族神话史诗《梅葛》、《查姆》探索了族源问题和人类不同阶段的演化情况;拉祜族苦聪人中流传的《见到了阳光》则探讨了人与自然的斗争历程。这种不服输不气馁的探索精神对人类的发展无疑是积极有益的。
此外还有厚生爱民的人本意识。许多民族神话无一例外地表达了对黎民生命的爱护和尊重,蕴载着中国民族优秀文化的一贯精神。《易·系辞下》中说 “天地之大德曰生”,我国少数民族神话中表现出的“生”的意识与以希腊神话为代表的西方神话有显著的不同。中国古代少数民族神话在展示人类恶劣的生存境遇的同时,一般不渲染神与神之间的错综复杂的血腥斗争,而是把人的生命和利益放在突出位置。如天塌地陷或遭遇洪水时,大多神话都为人类塑造了一些保护神,如壮族的姆六甲、满族的白云格格、蒙古族的麦德尔之类的女神,她们的出现目的是给人带来祥瑞和安慰,神话中强烈的重生意识还包括对个体生命的珍惜和对生命延续的渴望。再如壮族《布洛陀经诗》中的布洛陀教会人类各种生产生活知识,阿昌族的遮帕麻和遮米麻安排天地秩序等等,这些都表现出祖先神对人类的生命无微不至的关怀。
三、正确认识和积极弘扬少数民族神话中的优秀文化传统
一个伟大的民族必然具有自己优秀的民族精神。民族精神作为一个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源,它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民族长期的共同生活、共同实践的结晶,同时又借助于各类文化载体得以不断发展和演进,各民族优秀的神话传统作为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民族精神的重要载体必须引起关注。当然,各民族的神话并非都是先进的、优秀的东西,但我们决不能据此否认少数民族神话中所蕴涵的积极向上的主流精神价值。对此可以借用费孝通先生研究我国民族问题时提出的“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原则。【5】
(一)各美其美。各个民族都有自己的价值标准,各自有一套自己认为是美的东西。尽管有些东西在别的民族看来不一定美,但我们必须首先承认各民族的信仰和审美。这就需要树立认识问题的正确的思想基础,以“和”为本。先秦时期人们对“和”的思想非常推崇,孔子曾云“君子和而不同”,如果应用于少数民族神话分析,首先要承认“不同”,在“不同”的基础上进而形成的“和”。如果一味追求“同”,忽视或者不尊重“不同”,就会忽视神话内容多样性的事实,出现片面性的结论。不同民族间的神话丰富多彩,存在这样那样的不同和差别是正常的,也可以说是必然的。每个民族几乎都可以找到充满民族自豪感和荣誉感的神话故事,特别是那些饱含着传奇色彩的文化英雄,在本民族的成员看来,他们无疑是伟大的,神圣的,值得自豪的。我国56个民族几乎都有本民族的神祗,如阿昌族的遮米麻、壮族的姆六甲、瑶族的密洛陀、苗族的蝴蝶妈妈、满族的阿布卡赫赫、蒙古族的麦德尔娘娘、维吾尔族乌弥、藏族十二丹玛等等,在他们各自的民族群体中,都是美的化身,是永恒的信仰,我们必须尊重这一事实。
(二)美人之美。当各民族间平等地频繁往来之后,才会发现别的民族觉得美的东西自己也有同感,这就是“美人之美”。各民族在为自己的神话而自豪的同时,也不能贬低其它民族的神灵。这一点与其它一些国家或民族的排他观念有着本质的不同。一个民族之所以能够接受并吸纳其他民族优秀的东西,是因为我国各民族有着客观的历史根源。春秋时期孔子曾明确提出“裔不谋夏,夷不乱华”的主张,《论语·子罕》中云:“欲居九夷,或曰:‘陋,如之何?’子曰:‘君子居之,何陋之有。’”孔子认为,去九夷地区生活并没什么简陋之说,因为各民族都应该平等;《论语·颜渊》中进一步提出“四海之内皆兄弟”的说法,据《尔雅·释地》说:“九夷、八狄、七戎、六蛮,谓之四海”,四周各少数民族都是我们的兄弟,反映了儒家民族观的开阔胸怀。既然各民族都可以称为兄弟,就应该荣辱与共。在各个历史时期虽然曾出现民族间的战争与兼并,但对其它民族的优秀文化包括神话事实上都采取了宽容甚至学习的态度。正缘于此,才使中国的文明泱泱不息,使各民族各具民族特色的神话得以广泛流传。
(三)美美与共。这是一种宽大胸怀,也是超脱了狭隘意义上的民族概念之后才能达到的境界。“美美与共”要求我们不仅能容忍不同价值标准的存在,还能赞赏不同的价值标准。历史上的民族迁徙和民族之间的结盟、斗争与融合,使民族间产生了一些共同的情愫,尽管历史上一些著名的民族,如匈奴、契丹、鲜卑等名称已不复存在,但并不是完全被消灭,而是已与别的民族融合在一起。一些兄弟民族可以融入汉族,汉族也会融入其他民族。各民族在历史发展中,不断地分化和融合又逐步形成了独立的民族。因此,不少民族在神话中,都讲到自己和其他民族是同一祖先所生的兄弟,如保安族的洪水神话中说,小伙与回族、蒙古族、藏族姑娘结婚而繁衍出保安三庄;柯尔克孜族神话说洪水之后三对男女结婚,生了秦、突厥、蒙古人的祖先;布朗族神话说从葫芦里出来了汉族、傣族、佤族、布朗族;独龙族说兄妹结婚生育九男九女,成为汉、怒、独龙等9个民族;哈尼族说洪水之后兄妹结婚,妹妹全身怀孕,生出大哥哈尼族、二哥彝族、三哥汉族、四哥傣族、五哥瑶族;基诺族说洪水遗孓种葫芦,生出控格、汉和基诺人;傈僳族说人类再生出生傈僳、汉、独龙、怒、白族;纳西族说人与仙女结婚生三男,即藏、纳西和白族,等等。也许这些神话产生较为晚近,已不是原生态神话,但却是民族神话中民族团结意识的自然表露和延伸。
(四)天下大同。这种境界应该成为中华民族精神演进的终极目标。中华民族自古就有“天下一家”的历史渊源,众多民族拥有同一性质的神话或同一个神话的现象非常普遍。如黄帝被追溯为中国汉族和众多少数民族的先祖,《山海经·大荒北经》记载:“黄帝生苗龙,苗龙生融吾,融吾生弄明,弄明生白犬,白犬生牝牡,是为犬戎”。《大荒西经》载:“黄帝之孙曰始均,始均生北狄”。这表明我国西部和北部各民族的先祖可溯源于黄帝。《大荒东经》又载:“黄帝生禺号,禺号生禺京。禺京处北海,禺号处东海,是惟海神”。可见黄帝与我国上古东夷各族也有血缘联系。实现各民族的“天下大同”,又是以“共同发展,共同繁荣”为目标的理想蓝图,正因为民族凝聚力是一种以民族信仰为内核,并在民族发展过程中已经形成的一种稳定的精神力量,所以,各民族的思想文化和价值观念是趋于同一的。从理性层面来看,民族凝聚力是对民族一种永恒的认同和不变的归属,总体上反映和体现了一个民族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基本内涵,构成民族共同体认识和改造世界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成为一个民族共同的思维方式以及相应的价值尺度和行为尺度。从情感的层面来看,民族凝聚力是对民族一种真挚的热爱和深情的寄托,集中表现出民族作为理想人格和情感依托对民族个体心理以及情感的超越与升华,成为凝结民族感情,激发民族自信,推动民族成员追求其民族整体生存与发展的能动力量。
【注释】
【1】摩尔根:《古代社会》,商务印书馆1977年版,第539页。
【2】马克思:《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55页。
【3】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美学杂志》第2期,第5页。
【4】万建中:《祖婚型神话传说中禁忌母题的文化人类学阐释》,《民族文学研究》1999年第3期。
【5】王俊敏:《人类学研究与文化沟通——访费孝通等五位东亚人类学家》,《北京大学学报》1996年第1期。
《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学报》2007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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