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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锡诚]老爷山花儿会记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7-01-05  作者:刘锡诚

    今年夏天北京奇热,遂以中国旅游文化学会民俗专业委员会的名义,邀请几个朋友一道去青海,举办一项“西部采风”的活动。同去的有旅游文化学会的副会长游琪,日本福冈西南学院大学教授、神话学家王孝廉,乡土诗人王耀东,花儿学者黄荣恩,民间文艺家王毅、刘晓路等。在参观塔尔寺、观光青海湖和鸟岛后,又凑巧遇上了出土过原始舞蹈纹陶盆的大通县举行一年一度的“花儿会”。我们闻讯,便决定去参加,希望在山野里聆听那些未经驯化的歌手们对歌。但见漫山遍野的人群,拥挤在一座被称为老爷山的山坡密林里。一簇簇,一堆堆,土族、回族、撒拉族、藏族、汉族,人们身上的五颜六色的衣服,在绿色的树丛中泛出耀眼的光,把山头点缀得格外绚丽。嘹亮的对歌声,此起彼伏,从密林里飘荡出来,在山谷里发出回响,传得很远很远。隔着一条河沟观望的我们,也能清晰地听得见。

    据说,早先,在农历六月初六举行“花儿会”的这天,来参加“花儿会”的人们,可以无视社会的一切伦理规章,男女社交完全自由,自由歌舞,自由交友,即使夫妻相见,也应视若路人。这不禁令我联想到《周礼·地官·媒氏》所描绘的那种情景:“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之无夫家者而会之。”《尔雅·释诂》说:“会,合也。”令会合男女,就是叫男女自为婚配。当时的社会风尚,允许男女在这一天、在这样的场合里自由相会,自由交友,甚至(私)“奔者不禁”,在歌舞尽兴之后,便与意中之人悄悄地隐入密林之中,谈情说爱,直至野合。这种情景,1985年春天,我曾在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昙华山的密林里,与当地彝民们共度插花节时见到过。

    大通老爷山的“花儿会”,可能也属于这种古代曾经流行的风俗的遗韵吧?《周礼》里所描写的正是春三月,在青海这样的高寒地区,正相当于六月的气候。“礼失”,在内地难得再见到的风俗,我们有幸在高原深处的大通县老爷山这个所谓的“野”又见到了。青年男女们在生长着茂密的树林神地里自由相会歌舞的情景,无疑正是周代“令会男女”风俗的写照。

    男女即兴对唱“花儿”是“花儿会”上的重要内容之一。“令会男女”、“奔者不禁”的自由氛围和社会风习,是农村歌手们即兴创作和演唱“花儿”的最佳环境。男女青年在山野里忘情对歌,主要是即兴编唱一些平时很难唱得出口的或缠绵或挑逗的情歌。歌词里甚至包含着许许多多男女交合的隐喻之象,对这些隐喻之象,我们外来者是不易察觉的,而对于歌者或当地群众来说,则是耳熟能详的。因为,他们常常在听到这类歌词时,发出会心的笑声。我敢说,离开了这种特殊的自由氛围和自由心态,是绝对无法编创和演唱出这种被称为“天籁”的诗歌来的。自由氛围和自由心态,对一切诗歌作者都是绝对必要的,尤其对女性作者更是如此。民歌,特别是爱情民歌,本来与青年女子就有着不解之缘,不过,平时只是偷偷地、在没有他人的地方低吟,抒发久久压抑在内心的情绪而已,而当她在山野里面对着成千上万的观众吭高歌时,她便把一切平日的禁忌和压抑的情绪一古脑儿抛在了爪哇国,让纯真的情感象河水那样一泻千里。从“高墙的园子里白牡丹,叶叶儿苦过了塄坎。早起晚夕的我你牵,你我(哈)没牵过半天。”到“麦地里拔草豆地里来,手巾里包着些肉来。一天里搭话一晚夕来,水萝卜胳膊上睡来。”那年青女歌手随机应变地编唱,是那样热烈,奔放,高亢,圆润,大胆,坦率,诗情象喷泉一样在喷发,在与对手的一唱一答、一纵一放中,吐露着隐蔽的衷曲,打动了在场的听众。她那语言的机趣与幽默,那感情的执着与热烈,常常使在场的观众们乐得捧腹大笑。在这里,我找到了渴望已久的东西:这才是真正的脍炙人口的爱情诗!这才是有生命力诗人!

    恐怕没有不曾写过爱情诗的诗人。特别是女诗人。甚至每一个喜欢诗而又在豆蔻年华的女孩,当她做学生的年纪,都曾偷偷地写过感情热烈而奔放的爱情诗,尽管那些诗多数是不准备发表的。即使不会写诗的女孩子,也大多在自己的小笔记本上抄录一些著名诗人所写的爱情诗。

    爱情诗是心灵的剖白,是情感的凝聚与升华,爱情诗以它巨大的魅力打动着万千少男少女的心灵。我们的青年多么需要健康优美、使心灵颤动的爱情诗。可是,当今文坛上,显然缺乏这样巨大影响的爱情诗。就我读过的很少的女诗人所写的爱情诗而论,或者以大胆描写作爱为能事,一味追求粗俗浅露,由于不能唤起美感而令人不堪卒读,或者大量运用隐喻和象征,把自己率真的感情藏匿起来,使诗句变得晦涩难懂,读起来就如同猜谜一样艰难。也许是她们的艺术追求所使然,也许是她们在创作时缺乏一种上面所说的自由氛围和自由心态的缘故吧,这样的诗作,与我在“花儿会”上听到的那些女歌者--诗人在山岗上和田野里即兴编唱的那些作品相比,不能说不显得有些乏味。

    但凡大型的“庙会”,大约都是从“令会男女”的那种一般土民的“会”或“社”脱胎演化而来;而这种“会”或“社”,也一概是在“郊外”举行,而没有在所谓“堂”里举行的。边远地区、民族地区的“花儿会”、“插花节”、“花炮节”、“火把节”一类“庙会”,因文化交融的缓慢或薄弱,相比于内地汉民族的“庙会”而言,也许更多地保留了古意古韵——已经不同程度消失了的或正在消失着的“礼”俗。这是说的民间。宫室则另有一套礼俗,但在本质上也与民间相差无几,只是更繁缛更含蓄而已,所谓:“燕之有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桑林,楚之梦云也。此男女之所属而观也。”古代,宫室上下人等,每年都要在天子带领下举行“郊媒”活动,其中也包括在神灵之前,“带以弓韣,授以弓矢,求男之祥也”,即天子和妃嬪表演一些象征性的男女交合的节目,无非以他们的动作隐喻皇族也要多子多孙,绵延万世罢了。

1994年12月9日于北京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文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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