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戈金
(民俗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所研究员)
这里,我们大家从不同的角度谈论民间口述。民间口述的材料包罗万象,史学家从中发现了历史的表述和再造;民俗学家和人类学家发现了民间社会的结构和功能;民间文艺学家从中发现了口头诗学法则;古典学家发现了早期经典的文化属性……总之,大家都惊喜地发现了原本没有意识到的新的学术切入点,发现了解决学术疑难的新的钥匙。
那么,我就先从民俗学的观点出发,谈谈口头传统(oral tradition)在我们的眼中是个什么样子。
我们都承认,口头的信息交流技术历史极为悠久,而且至今不衰。对于我们这个星球上人类这个物种的绝大多数而言,他们每天究竟是说和听的多呢,还是写和读得多呢?答案不言而喻。进一步讲,口头传统研究,是信息技术的研究,是知识哲学的研究,不是某些学科的具体的方法论问题。不过,一些学科,例如历史学这种传统悠久的、高度依赖文献的学科,愿意从方法论的角度谈论它,也是为深入探讨问题,搭建了一个平台。那些个与他文化、民间、无文字社会和文盲等等联系紧密的学科,当然没有道理不欢迎的。
虽然历史学一向轻视口述,看重文字记载,但口头传统在人类历史上长期占据着重要地位。有人推测,人类最迟到大约旧石器时代中期时,发声器官已经进化得比较完善(请注意,这个说法没有直接的“凭证”,尤其没有“白纸黑字”的记载),相对复杂的口头交际大约也就产生了。这是距今大约10万年前的时候。如果把从那时以来的人类进程当作是一年的话,我们神圣的文字的发明和使用,都是发生在第12个月份里。埃及书写传统产生在 12月11日那天。欧洲的第一本书(Gutenberg’s printing press)出现在1445年,大约相当于12月29日。亚洲和美洲的书写传统也一样晚。而且长期以来只是人群中极少数人掌握着的特殊技术。如果说人文学科应当平等地关注人们和他们的精神活动,关注这些活动的规律和规则,那么,我们就理由追问,我们为什么长久以来就盯着人类这一年当中的最后半个月中的事情而置另外的事情于不顾呢?为什么长久以来就看重文字的一方而有意无意地忽视口述的另一方呢?另外一个疑问,就是文字真地会越来越广泛地使用,从而彻底排挤口头传统么?答案应当是否定性的。从人类晚近的信息技术发展态势上看,古老的口传文化还有复兴的前景:有线和无线的电讯,都是通过特定技术将声波实施远距离传递,电台和电视台,也是在某种程度上与口传技术相关联。时下新兴的电脑和因特网技术,更是在向“超文本”大步迈进。文字的文本因其复杂性和种种传递局限,看来并不能“一统天下”。不惟人们的日常生活交际是如此,学术上也是如此。我们的研究对象,已经越来越不可能局限于书本,而转向了其他东西,例如视频和音频技术录制的讯息等。国际上人文学科的资料收集和分类,也不再仅仅是图书馆的工作了。“档案库”(archive)成了频繁出现的术语,图片和视频档案、音声档案等等,成为许多专项研究的出发点。文字文献作为“基准”的时代,似乎开始离我们远去。
口头传统的学术自觉,不是晚近的事情。以西方而言,至少从18、19世纪的“大理论”时期就已发端。浪漫主义的民族主义、文化进化学说和太阳神话学说,是几个主要的思潮。他们首先开始思考的,是民族性格与民族精神与民间诗歌(民间口述!)密不可分的关联。他们认为,由于上层阶级放弃了民族文化和民族事物,构成民族文化底色的民族精神就只能到民间社会中去寻找。进入20世纪后,国际人文学科的众多学者,合力推进了口头传统的研究,取得了极大的进展。博厄斯(Franz Boas)在印第安人的田野调查中,发现他们的口头传统反映了他们文化的细节,如亲属、狩猎、食物准备、宗教信仰等等。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则是文化反映论者的代表。“一种文化就像一个人,是一种几近一贯的思想与行为模式”(《文化模式》),而口头传统便是文化的一种手段,它反映了这种模式化的过程。功能主义的马林诺夫斯基和巴斯科姆(William R. Bascom)等人也分别从自己的材料和分析出发,认为恰恰是口头传统把土著人与他们的过去时代连接了起来,从而保证他们未来生命的不朽。此外,口头传统还是一个现实的避难所,它能够证实和强化传统,教育民众,并培育了社会的一致性。
口头传统的研究已经进入许多人文领域,许多学科都从中发现了新的学术生长点。我最近看到一本书,书名叫Teaching Oral Tradition ( 《口头传统教程》ed. John Foley, 1998),从中可以发现,美国的大学里面,有多少个学科在讲授与口头传统研究相关的课程。众多的区域文化研究课程自不待言,如“阿拉伯口头传统”、“希伯来口头传统”等,还有神学和宗教学、民族音乐学、人类学和民俗学、历史学等等。连一向标榜自己“言必据迹”的古典学,都开设了古代“口头传统”的课程。从《旧约全书》的产生过程,到布鲁斯音乐的即兴创作;从演讲术到口头布道;从文盲的心理活动规则到大型叙事的结构法则,许许多多的专门学问,都被放在口头传统的名目下重新审视起来。这种兴旺的局面,当然让我们高兴。
口头表述有它自身的特点,形成了若干规则。比如,在传统表述中,抽象的概念都是用具像的手法表达。口头诗人们不说某个英雄“生气”了,而要说他“十三颗牙齿咯咯作响,大黑眼睛一眨一眨”。不说战斗“激烈”,要说“打到天上,打了星星那么多个回合,打到地下,打了草根那么多个回合”(蒙古史诗《江格尔》)。再往远说点,《蒙古秘史》据专家说,应当是口述的记录。它有近300个小节(或者叫表述单元)。历史学家们发现,它的叙事法则令我们感到很“不习惯”。例如事件的顺序前后颠倒,轻重失衡等,总之就是不合法度。其实,无文字社会的社会记忆运用的是不同的“法度”。我们认为两国之间的征伐当然是头等大事,而秘史的讲述者们显然不这么认为。所以一些大规模军事行动仅用一句话带过,而一些像是“家常话”的对话,反倒是不吝惜篇幅。更有甚者,有些明显是神话传说的荒诞不经的情节,倒是让叙事者们津津乐道。这里隐藏着“口头性”(orality)与“书面性”(literacy)之间差异的玄机。美国学者瓦尔特·翁(walter Ong)在他的Orality and Literacy: The Technologizing of the Word ( New York: Methuen, 1982《口头性与书面性:语词技术化》)中对“基于口传的思维和表述特点”有相当精彩的论述(节译见《民族文学研究》2000年增刊),这里就不多说了。
民间口述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它高度依赖语境,也高度依赖传统。叙述者、叙述的事件和听众共同创造了意义。民众长期积累的知识,是理解口头表述的前提。这些由讲述者和听众共享的知识,就构成了传统的内容。民俗学诚然是关注形成为“制度”和“传统”的东西,也因此在研究方法上有别于历史学(口述史)。对民俗学学科而言,不是任意民间文化事象都是理想的研究对象。民间文化事象就像是汪洋大海,任何想要总体描述它、或者是穷尽它的企图都是注定要落空的。那么怎么遴选对象呢?怎么通过个案研究而抽象出规则来呢?只有一个另外的可能:那就是研究对象要高度类型化。而众多民俗事象倒是高度类型化的。从这个意义上说,民俗学的对象往往是一些典型的样本。通过研究一个样本,能够解决一系列具有同一性的问题。例如通过史诗演唱研究,我们试图探索民间大型韵文叙事的基本构造和法则。通过歌手的个案追踪,希望描述民间社会的表演制度和表演者的社会角色,同时希望了解个人与整个传统的关系。
口述史的方法,就包括对访谈形成文本的分析阐释,这种阐释包括大量引入通过其他文献渠道获得的相关背景知识的交待,以及随之而来的不同说法之间精细的比较参照,从而试图廓清真伪。民俗学的方法,也多是从文本入手,但更多地关注个别文本背后的整个“传统”。因为,每一个表演出来的文本,都具有某种随意性和偶然性,都是不可再现的和不可重复的。因此,民俗学者坚信在同一个“故事”不同场次的版本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差异。表演者的记忆力、现场的心态、听众的反应,都在在影响到表述本身。所以,民俗学讲究“深入访谈”,讲究对研究对象内部知识的深入了解,从而描摹民俗事象背后的传统。这个学科特点,有时候就成了它的局限。当我们过分关注“地方性知识”体系的时候,往往不够注意历史文献的相关记载,也就使得我们的研究,缺少了一个纵向的线索。这个倒是我们应当向历史学方法学习的地方。再者,我们反复强调类型,其结果是我们对在历史进程中行动着的鲜活个体的创造性活动,丧失了应有的敏感性。
本文原刊于《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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