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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锡诚]牛郎织女传说的时代命运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8-09-18  作者:刘锡诚

    俗称中国“四大传说”的孟姜女传说、梁山伯祝英台传说、白蛇传传说,以及在民众中也流传非常广泛的董永传说、西施传说、济公传说,于2006年5月20日被纳入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这在我国文化史上开了民间传说受到国家保护的先河。但公众对于“四大传说”之一的牛郎织女传说竟然没有一个地方申报、故而未能进入第一批国家名录感到非常遗憾和失望,自然也成为我们这些多年来从事民间文学搜集、研究与保护工作的学人的心头之痛。好在,等待了两年之后,2008年1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公示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名单中,终于载入了牛郎织女传说,而且确认山东省沂源县、陕西省长安县、山西省和顺县为该传说的第一批保护地。(2008年6月15日国务院正式公布的“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牛郎织女传说”已被批准纳入,编号为:Ⅰ—36。保护地只批准了山东沂源县与山西和顺县两地。)对此,我和同行们无不感到欣慰,额手称庆。

    我所以把牛郎织女传说的这三个重要流传地称为第一批保护地,是因为近年来积极申报牛郎织女传说保护地的地区还有好几处,如河南省的安阳市、江苏省的太仓县、河北省的内丘县、甘肃省的西和县等。这些提出申报的地区所以没有被采纳进入国家级“非遗”的“民间文学”类名录,原因是各不相同的,有的是因为他们申报的重点侧重于七夕节而非传说,有的则由于他们所提供的材料主要是想以当地某些文物或风物来证明他们那里是牛郎织女传说或七夕的起源地,而他们所提供的传说文本又不足以证明牛郎织女传说在当代还有广泛的流传和承递。笔者希望这些地区继续努力,做扎实的田野工作,组织基层文化干部或与高校和研究单位学者们合作,对当地流传的牛郎织女传说进行广泛而科学的搜集,拿出科学性比较强的记录文本和切实可行的保护工作计划来,再行申报。

    我想,在申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时,牛郎织女传说所以遇到各地文化主管部门的冷淡,除了参加这项工作的文化干部对民间传说不熟悉又没有下乡去做实地调查采录而外,也可能与这个传说在近代以来处于逐渐衰弱的发展趋势不无关系。20世纪前半叶,被文人学者搜集记录下来并公开发表的牛郎织女传说,与同时期发表的孟姜女、梁祝、白蛇传等三个传说相比,数量上是最少的。笔者所能找到的直接的或间接的材料,充其量不过十数篇。笔者在编纂《中国新文艺大系·民间文学集》[1937—49,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1年]时搜集到的牛郎织女传说计有:[1]静闻(钟敬文)记录《牛郎织女》,流传于广东陆安,《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周刊》2005年第10期;[2]王茀桥记录《牛郎织女的故事》,流传于广东,《民俗》周刊第80期,1929年10月20日;[3]蔡维肖搜集《牛郎织女》,流传于福建南安、泉州、漳州一带,谢云声编《福建故事集》,厦门新民书社1930年1月初版;[4]孙佳讯记录《天河岸》,流传于江苏灌云县,林兰编《换心后》,上海:北新书局1931年;[5]郑仕朝记录《牛郎织女》,流传于浙江永嘉县,《新民》半月刊第5期,1931年;[6]林秀蓉搜集记录《牛郎织女》,流传于山东,方明编《民间故事》,上海:元新书局1937年3月初版;[7-8]赵启文记录《牵牛郎》两篇,流传于山东诸城,王统照编《山东民间故事》,上海:儿童书局1937年8月初版;[9]《牛郎织女》,欧阳飞云《牛郎织女故事的演变》引,见《逸经》杂志第35期,1937年;[10]《牛郎织女》,李浩编《民间故事新集》上海大方书局1947年再版;[11]《牛郎织女》,《民间神话》,上海:国光书店。而到了20世纪80年代各地民间文学工作者在全面搜集基础上编纂的《中国民间故事集成》各省卷本中,入选的牛郎织女传说的数量,也显示了这个传说在各地的流行仍然处于弱势,不像董永传说那样因受到戏曲和电影的激发而在民间重新获得了传播的活力。据陈泳超先生告知,他在编辑“牛郎织女传说系列丛书”之《牛郎织女传说》这一卷的过程中,查阅了《中国民间故事集成》的县卷资料本,共收录牛郎织女传说达到了140篇。全国各地的民间文学工作者在20世纪80年代记录下这么多牛郎织女传说的不同异文,给我辈和后代学人研究中国民间文化的发展流变提供了丰富的材料,实在是一件值得大书特书的事情。

    民间传说主要是在原始的或自然经济为主的农耕文明和宗法社会条件下的民众集体的精神产物。2 0世纪末、21世纪初,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全面而深刻的转型期,即由原始的和自然经济为主的农耕文明和宗法社会,向着现代化、市场化、城镇化、现代文明的急剧过渡。在“四大传说”中,牛郎织女这个美丽哀婉的悲剧传说是见诸史籍最早,并由神话而传说而故事,经历过不同的发展阶段,在民间传诵了两千多年的传说,到了现当代,因生存条件的变化开始逐渐呈现出了衰微的趋势。民间传说在历史流传途程中,会发生或强或弱的变异,像滚雪球那样粘连上、附会上、叠垒上或兼并上一些异质的东西,如情节、枝杈、细节、人物与场景,甚至导致主题和情节的兼并、融合和转变,这是口头文学的发展嬗变规律,牛郎织女传说亦然。牛郎织女传说在社会转型的现代条件下出现的衰微趋势,不仅表现在流传地区和传播群体的萎缩上,而且也表现在情节构成的停滞和故事元素的衰减上。牛郎织女传说在现代条件下的遭遇,无疑是传统文化现代嬗变的一个饶有兴味的文化个案。

    古代,牵牛和织女原是天上银河系的两颗星辰,是否有一个以牵牛星和织女星为主人公的神话,毕竟留给我们可供研究和判断的文献太少了,故而一向有不同见解。如20世纪早期研究者黄石说:“牛、女的故事,可谓我国星宿神话中之硕果仅存者。”(《七夕考》,《妇女杂志》第16卷第7号,1930年7月,上海);如[日]新城新藏,其说见《宇寓大观》第227页(王孝廉《中国的神话传说·牵牛织女的传说》第187页,台北:联经出版事业公司1977年初版);如刘宗迪,其说见所著《七故事考》。

    如果说,《夏小正》中“七月,初昏,织女正东向”的文字还只是关于织女星的记载而缺乏神话情节和内容的话,那么,《诗经·小雅·大东》中的诗句“维天有汉,监亦有光。跂彼织女,终日七襄。虽则七襄,不成报章。睆彼牵牛,不以服箱。……”就包含了一个富有幻想的星辰神话:说的是非现实生活中治丝织布的织女和耕田拉车的牛,而把天上的织女星想象为一个治丝织布的织女,把牵牛星想象为一个挽牛耕田的牵牛郎。一向以来,学界大多倾向于认为,牛郎织女传说形成于汉:西汉或东汉。其证据有:《古诗十九首》之《迢迢牵牛星》;西汉班固《西都赋》:“临乎昆明之池,左牵牛而右织女,似云汉之无涯。”;东汉应劭《风俗通》(逸文):“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相传七日鹊首皆髠,因为梁以渡织女故也。”(《岁华纪丽》引);唐《白氏六帖》引《淮南子》之“七夕乌鹊填河成桥,渡织女”(欧阳云飞《牛郎织女故事之演变》,见《逸经》第35期,1937年8月5日),等。1975年11月在湖北省云梦睡虎地出土的战国秦简《日书》中的记载:“丁丑·己酉取妻,不吉。戊申·己酉,牵牛以取织女,不果,三弃。”(甲种一五五正);“戊申·己酉,牵牛以取织女而不果,不出三岁,弃若亡。”(甲种三背),(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第206—208页,北京:文物出版社2001年。)其直接的意思,固然说的是不宜嫁娶之日,是禁忌,其故事却已经是牵牛和织女这一对有情人、而爱情最终成为悲剧的传说。这两段文字,不仅改写了长期流行于学界的牛郎织女传说形成于汉代的结论,将其形成期由汉提前到了春秋至秦,至少不晚于墓主人喜卒亡之日始皇帝三十年(公元前217年),而且也对《诗经·小雅·大东》由于文体的局限所导致的牛郎织女神话的缺环,提供了重要的情节上的补充和连接。也就是说,到了战国时代,这个原本是星宿神话的故事,已经发展演变成为一个织女和牛郎的爱情悲剧故事了。

    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到了汉魏及其以降,《古诗十九首·迢迢牵牛星》里出现了银河相隔、“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的情节;应劭《风俗通》(逸文)中增益了“使鹊为桥”的情节,故事已经发展得完备了。到了唐代,牛郎织女传说完整形态及互为表里的七夕习俗,都发展得成熟而定形了。正如有的学者说的,“至唐代,牛郎织女神话完成了向内涵丰富、功能多样的节俗形式的演变”(李立《牛郎织女神话叙事结构的艺术转换与文学表现》,《古代文明》2007年第1期)。(有学者认为,七夕节就其性质而言,应是中国的“女儿节”,见程蔷、董乃斌《唐帝国的精神文明——民俗与文学》第68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8月)。而此后的千多年来,这个相对定形了的传说,似乎再也没有太大的发展演变了。

    牛郎织女传说的起源问题,始终是20世纪中国学界关注的一个问题,却也始终处于裹足不前的状态。只是到了世纪末,即云梦睡虎地材料行世20年后,对这一传说的起源研究和文化解读才终于迈出了新的一步。这方面的研究不少,但要指出的是,并非所有的研究结论都能被接受。如有学者把牛郎织女的婚姻引申解读为“传统走婚制与新夫妻婚制的妥协”,织女为“低级的”“走婚者”,而牛郎为“高级的”“夫妻婚者”。这样的解读和结论,怕是很难有较大的说服力。

    在2003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框架下开展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和认定,在新的形势下重新激发起了关于牛郎织女起源问题的大讨论。在这次大讨论中,无论是在纸质媒体和学术报刊上,还是在网络虚拟媒体上,发表了数量不少的文章,应该说,不同立场的论者都有了较大的视野开掘和理论提升,除了对古文献的解读对学科建设的贡献外,地方学者在保护文化多样性和文化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下对有关牛郎织女的地方文化资源的开掘,大大地丰富了我们过去在牛郎织女传说上的狭隘眼界。当然,也要指出,有些地方出于利益的考虑,把目光放在了争夺传说的原生起源地上,未免把原本属于学术性质的问题利益化、庸俗化了。事情的另一面是,缺乏对现代口传材料的苦心搜集和理性观照,已成为当下研究者的时代通病。从全国来看,20世纪80年代围绕着“中国民间故事集成”而进行的民间故事调查采录,提供了那个已经成为历史的时代的传说记录,尽管其地理分布和记录质量都未见得能令人满意。往者已矣,现在我们所缺少的,是这一传说在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这十几年间在民间流传的口传文本的记录,而这无疑是研究民间文化的发展变迁、以至文化国情的重要依据。国务院文化部于2005年启动了“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今年年底应是宣告基本结束的日期,可惜至今我们还没有看到更多能够显示出时代烙印的牛郎织女传说的口传记录资料问世。在此情势下,山东省沂源县的地方文化工作者,在学者们的帮助和指导下,两股力量通力合作,深入到民众中去进行了艰苦细致的田野调查,搜集采录了一批现在还流传在民众(主要是农民)口头上的牛郎织女传说,并对21世纪初当下时代的生存状况进行了分析研究,撰写出了田野调查报告,为这个有着两千多年流传史、至今还在民间广泛传承的牛郎织女传说的保护,交出了第一份答卷。

    我想,由叶涛教授和韩国祥书记主编、许多知名学者和文化工作者参加编辑的这套包括口头传说集、研究成果集、史料集、图像集、调查报告集等多项成果在内的《牛郎织女传说系列丛书》,将为牛郎织女传说的口头传承和生命延续,也为这个传说同时以其“第二生命”在国内外读者中广为传播,提供了依据或参考,仅这一点就是可喜可贺的,而于“非遗”保护工作的推动、于民间文学学科的建设,都将是有益的。

(此文系为叶涛、韩国祥主编《牛郎织女传说》丛书所写的总序,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即出。)
原载<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8年7月30日(此文与<中国文化报>所载系一文,那个版本有改动.)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2008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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