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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文艺大系(1976-1982)少数民族文学集》导言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6-10-24  作者:玛拉沁夫[蒙古族]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在悠远的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包括文学艺术在内的光辉灿烂的文化。各民族人民的不同的历史发展和丰富多彩的生活,使各个民族的文学具有瑰丽多姿的特色和鲜明的个性。如果我们对中国文学的发展略作回顾,就不难看出,我国少数民族文学是极其丰富的,它不断丰富着我国文学的宝库,对中国文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的、不容忽视的贡献。诚然,在我国民族大家庭中,占人口绝大多数、且有着悠久文化传统的汉民族,对中国文学的发展贡献最大,而且对我国其他民族的文学的发展,也有很大的影响;它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也不断地汲取、融汇了少数民族文学的营养。中国文学史是一部各民族人民共同谱写的生动史诗,是一座各民族人民用自己无与伦比的聪明才智和团结精神共同建造的文学殿堂。
  解放前,少数民族人民倍受反动统治阶级的压迫和岐视,他们的聪明才智受到压抑和摧残。各少数民族虽然都有自己丰富的口头文学,有些民族也有作家的创作活动,乃至出现过杰出的作家;但就全国而言,过去从未形成一个全国性的少数民族作家的阵容和少数民族文学运动。在文学史上,几乎完全忽略了少数民族文学的地位。
  解放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政策,使我国少数民族人民不但在政治上得到解放,而且在文化上也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与培养下,一大批少数民族出身的文学工作者,以他们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新文学成果,给新中国文艺增添了异彩。到了五十年代中期,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已有很大的发展。这一发展的主要标志,就是出现了一批创作上充满活力的少数民族作家,形成了一个令人瞩目的少数民族作家群。
  少数民族作家群的出现,就其意义而言,已远远超出文学范畴。旧社会受到反动统治阶级的欺侮、压榨而长期处于愚昧落后状态的少数民族人民,在解放后短短的几年之内,就已形成一支作家队伍,这有力地说明,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少数民族人民在政治上得到了解放,才有可能在文化上获得新生。如果我们着眼于这样一个大的政治与历史的背景,那么对于新中国成立后少数民族作家群迅速形成这一事实,做出怎样的估价,都不会是过分的。少数民族新文学从它兴起的那一天起,就是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文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显示出它的旺盛的生命力。
  新中国成立后几年里出现的少数民族作家群中有;李乔、纳·赛音朝克图、陆地、尼米希依提、祖农·哈迪尔、库尔班阿里、铁依甫江、李凖、敖德斯尔、苗延秀、金哲、李根全、关沫南、扎拉嘎胡、晓雪、莎红、巴·布林贝赫、艾里坎木·艾哈坦木、克里木·霍加、超克图纳仁、李英敏、任晓远、李惠文、杨苏、胡可、饶阶巴桑、朋斯克、安柯钦夫、赫斯力汗、黄勇刹、乌铁库尔、韦其麟、包玉堂、乌·白辛、胡昭、张长、普飞、伍略、汪承栋、孙健忠、石太瑞、寒风、那家伦、马云鹏、高深、哈宽贵、汪玉良、苏晓星、杨明渊、满锐、玛拉沁夫等,今天他们大都作为有成就的作家,依然活跃在我国文坛上。这些少数民族作家,曾经历了曲折的道路,经受了严重的考验。从五十年代后期,我国接连发动政治运动,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作家被卷了进去,正在蓬勃发展的少数民族文学事业因而遭受了挫折。接着发生了众所周知的十年内乱,党的民族政策受到破坏,少数民族文学事业遭到摧残,民族文苑一片荒芜!打倒“四人帮”以后,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并没有像内地那样随即振兴。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受灾严重,特别是有些地方落实政策比较迟缓,在一段不算短的时间里,少数民族文学战线依然是沉寂的。直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才真正出现了转机。春回大地,阳光亲吻边疆。春草一经萌生,原野定将变为葱绿。有了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正确路线,有了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学事业的一系列具体而有力的措施,从一九八○年开始,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便出现了复苏并转为迅速发展的可喜局面。在此后短短的两、三年内,有一大批有生活积累、有创作才华和热爱社会主义事业的少数民族中青年作家,步入了我国文坛,如张承志、乌热尔图、艾克拜尔·米吉提、蔡测海、柯尤慕·图尔迪、金成辉、降边嘉措、佳峻、益希单增、查干、沙叶新、李陀、乌拉孜罕、意西泽仁、龙敏、祖尔东·萨比尔、戈阿干、麦买提明·吾守尔、扎西达娃、穆罕默德·巴格拉西、景宜、刘荣敏、潘俊龄、李传锋、白练、林元春、莫义明、力格登、李必雨、贾合甫·米尔扎汗、马犁、金勋、穆静、赵大年、周民震、赵之洵、杨世光、韦一凡、岳丁、基默热阔、益希卓玛、郑世峰等。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两个重要的历史阶段,即建国后的最初一些年里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最近一些年里,少数民族作家群两次崛起的事实,说明什么时候党的民族政策和文艺方针得到贯彻执行,什么时候少数民族民族文学就会出现繁荣和发展的局面;反之,就会出现相反的情况。文学不是孤立的现象,它是与国家和人民的生活、命运联系在一起的。所以今天少数民族作家们都说:如果没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没有党的民族政策和文艺方针的贯彻实施,就没有少数民族文学的今天,更没有少数民族文学的明天。
  当我们回顾新中国成立后少数民族作家群两次崛起的时候,我们也怀着崇敬的心情铭记:在少数民族中青年作家成长的过程中,汉族文学前辈——特别是那些长期在边疆民族地区工作的汉族老作家们所做出的卓越贡献。我们少数民族文学工作者深知,在我们从事的这一伟大事业的征途中,汉族文学、汉族作家对我们有着多么大的影响力;同样,今后少数民族作家的迅速成长,少数民族文学的继续发展,仍然离不开对汉族文学的学习与借鉴,离不开汉族作家的帮助。各民族作家要互相学习,紧密团结,共同前进,为争取我国多民族的社会主义文学的更大繁荣和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

  中国新文学,是多民族的社会主义文学。
  多民族,是指它的民族与地区的广泛性和生活题材、语言文字以及表现于作品中的民族心理素质的多样性。列宁曾经说过:“各民族间和各国间的民族差别和国家差别……甚至在无产阶级专政在全世界范围内实现以后也还要保持很久很久。”我们提倡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进行创作,重视少数民族作家的培养,鼓励反映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和斗争,都是从我国文学的多民族性这一实际情况出发的。但是,只谈到我国文学是多民族的,话还没有说完;应该说,它既是多民族的,又是社会主义的,是二者的统一。社会主义文学,这是我国五十六个民族的文学的共同旗帜。只有坚持文学的社会主义方向,我们各民族的文学才能健康地发展,它的艺术成果才能符合各民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我们中华民族是富于凝聚力的。虽然存在着地区差别、民族差别,但是各民族人民的经历、命运、理想以及我们生活中的基本趋向、基本矛盾等却保持着基本的一致。社会主义就是我们的共同本质与特征。时代所赋予我们各民族文学的基调和主旋律,是基本一致的。斯大林说:“在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以后,我们宣布了在苏维埃基础上发展苏联各民族的民族文化的口号。这是什么意思呢?这就是说,我们要使苏联各民族中民族文化的发展符合于社会主义的利益和要求,符合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利益和要求,符合于苏联一切民族劳动人民的利益和要求。”
  我们认为称我国文学为多民族的社会主义文学的观点,是正确的,全面的。它既表明我国各民族文学的多样性,也表明我国各民族文学的共同性、一致性。
  由于各民族所走过的历史道路不同,物质生产条件、经济生活方式以及自然地域、文化基础等诸方面不尽一致,我国各少数民族的文学发展的情况,从历史到现在也都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有的民族有古老的文化传统和很高的文学水平;有的民族则长期处于原始社会状态;有的民族文学传统相对地讲不够久远,后来却得到迅速的发展;有的民族长期没有书面文学或书面文学不够发达,而民间口头文学特别是英雄史诗、长篇叙事诗却非常丰富,水平很高。就语言文字情况而言,也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民族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而且至今还在通用;有的民族只有语言,却无文字;有的民族曾经有过自己的语言文字,但现在已不通用;有的民族从来就没有自己通用的语言和文字,但保持着本民族特有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心理素质和聚居地区;有的民族在原有的本民族语言的基础上,创造了新的文字,但有的已经普及和通用,有的又没有普及和通用。从文学阅读习惯上讲,有不少民族的读者是通过本民族的文字阅读文学作品的,也有许多民族是通过汉文欣赏文学作品。即使在那些有本民族通用文字的民族中,读者情况亦不尽相同,有的读本民族文字的作品,有的读汉文作品,也有的两者兼读。
  我国五十多个少数民族的文学传统和文学发展的情况,语言文字的使用状况,以及文学阅读习惯等,是如此多种多样,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研究少数民族文学的历史与现状,探讨发展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各种问题呢?我们认为只能是:面对现实,一切从实际出发。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探讨出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党的民族政策、符合各少数民族实际情况的方针和原则来,从而对我国各少数民族的文学的历史与现状做出科学的分析与评价,对今天和今后的文学发展的形势与趋势做出正确的估计和预见。

  三

  少数民族文学,在我国受到各方面的关注。近年来,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和文学研究的刊物,就有数十种之多!当我们浏览这些出版物之后,对少数民族文学的领域有纵、横两个方面的理解:从纵的方面说,少数民族文学包括:一、民间文学;二、古代书面文学;三、当代作家文学。
  在这里首先需要做一点说明:民间文学是一个独立的范畴。然而对书面文学,只以古代、当代作为分期,显然是很不全面的。文学分期一般应为远古、古代、近代、现代、当代。但本文不是文学编年史专著,只能做“大块文章”,而不能细作分期。我们在这里所说的古代文学,其中包括近代文学;当代文学包括现代文学,这样说法显然不够精确,但暂且如此吧!
  民间文学,即指区别于书面文学的民间口头创作。我国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学历史悠久,丰富多样,有些神话传说、民间叙事长诗、英雄史诗,不但文学价值很高,而且具有很高的科学价值,如藏族的《格萨尔王传》、蒙古族的《江格尔》、柯尔克孜族的《玛纳斯》、苗族的《古歌》、彝族的长诗《阿诗玛》、傣族的长诗《召树屯》等,都是举世闻名的佳品,是我们中华民族给世界文化宝库贡献的艺术珍品。这是值得我们引以自豪的。对民间文学,我们一定要重视它,挖掘它,学习它,继承它,任何忽视、漠视、轻视民间文学的观点,都是不对的,不应该的。解放后,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和出版工作,一直受到党和政府的重视(十年动乱时期除外)。如此丰富的民间文学,理所当然地是我国少数民族文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这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还有另外一个方面。正是因为少数民族民间文学非常丰富,艺术性很强,它的丰富性和艺术魅力超过了少数民族的古代书面文学,因此,常常产生另外一种倾向,即:用少数民族民间文学代替整个少数民族文学。一提少数民族文学,好像就只指民间文学,而对少数民族的古代书面文学和当代作家文学,即使不是持否定的态度,至少也是抱一种漠视和轻视的态度。这就不全面了。由于历史的原因,过去很少有人研究少数民族的古代书面文学,特别是对用本民族文字写作的那些少数民族古代文学作品缺乏了解和研究,因此,在过去出版的中国文学史中,几乎没有它的地位;同时也很少涉及少数民族现代文学和当代文学。这样就形成了中国文学史中少数民族文学的空白现象。即或不完全是空白,有的文学史中提到少数民族文学时,那也是从古代民间文学一跳跳到当代文学,这中间仿佛再没有文学活动,再没有文学家。实际情况是不是这样呢?当然不是!在我国少数民族中,曾经出现过众多的古代作家和诗人,他们创作的不少文学杰作,为我国多民族的文学花园增添了奇花异草。因此,今后如何加强对各少数民族古代书面文学的了解与研究,对它做出充分、公允而又科学的评价,恢复它在中国文学史上应占的地位,这是很迫切的事情。只要我们做了这些工作,那么,那种认为我国少数民族仿佛没有古代书面文学的观点,那种对少数民族当代文学忽视的观点,就会得到改变和纠正。
  我们研究、学习和继承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和古典文学的优秀传统,主要目的是为了发展我们多民族的社会主义文学。解放后,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是很快的,现在已经形成了全国性的少数民族文学战线,出现了具有相当规模的多梯队的少数民族作家队伍,以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蓬勃发展的可喜局面。换句话说,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学和源远流长的古代作家文学以及当代作家文学,或者说民间口头创作和从古以今的书面文学,构成了少数民族文学的全面内容。我们认为,这样一种认识才是全面的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
  从横的方面来说,少数民族文学包括作者的族别、生活题材、语言文字等因素。应该如何界定少数民族文学的范围呢?
  少数民族文学,顾名思义,是少数民族人民创作的文学。由此我们得出这样一点理解,即作者的族别(作者是少数民族出身)是我们确定少数民族文学的基本依据,这一个民族的文学由另一个民族的作家代为创造,这在中外文学史上是没有先例的,也是不可想象的事情。当然,这一个民族的作家,选取另一个民族的生活为创作题材;这一个国家的作家,写另一个国家的生活,则是文学创作上的正常现象,但是文学的族属不会因题材的变化而随之变化。英国作家可以以丹麦的生活为自己创作的题材,但他的作品不属于丹麦文学而属于英国文学;俄罗斯民族的作家可以写哈萨克民族的生活,但他的作品不属于哈萨克文学而属于俄罗斯文学;日本作家可以写中国的生活,但他的作品属于日本文学而不属于中国文学……我们可以举出很多这样的例证说明,文学的族属、国属不能以作品描写的生活题材作为划分的依据。
  诚然,对一个作家来说,创作题材是非常重要的。我们提倡少数民族作家要用自己的彩笔描绘本民族人民的生活和斗争,事实上我国绝大多数少数民族作家,也都是以自己民族的生活作基础进行艺术创作的。就总体而言,少数民族文学反映了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也有个别少数民族作家由于本人的生活环境与生活经历等原因,在创作中没有或很少反映本民族或其他少数民族的生活,这也是可以理解的,似乎也可不必强人之所难。
  文学是语言的艺术。民族语言是民族文学的最重要的标志之一。斯大林说,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在这里他首先提到了“共同语言”,说明语言在民族形成上的重要意义。
  我们的党和政府一贯提倡尊重各民族的语言文字,发展各民族语言文字的文学创作,因此,在有通用的本民族语言文字的那些民族中,大多数作家都是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创作的。建国以来,用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创作的文学作品,多达数千种。今后我们还要继续大力提倡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进行创作,并为鼓励和发展少数民族文字的文学创作做更多的工作。但是,我们不能把民族语言文字作为划分民族文学的唯一标志。因为受到我国宪法承认和保护的为数不少的少数民族没有通用的本民族的文字,这些民族的作家不可能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创作。如果把民族语言文字作为划分民族文学的唯一标志,那就势必把为数不少的少数民族的作家及其创作,排除于少数民族文学之外,那既不符合我国国情和一些少数民族的历史与现在的实际情况,也违背在我国宪法中充分体现的各民族平等团结的原则,更不利于少数民族文学的繁荣和发展。事实上,即使是在那些有通用的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民族中,创作习惯与阅读习惯也是不完全相同的。有的作家,有些读者,借用别的民族的文字从事写作或进行阅读,这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中,在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不断扩大交流、加强互相学习的今天,是很自然的事情。我们反对那种人为的、不平等的、一方强制另一方的民族同化;但是对在平等、自愿、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出现的各民族之间相融互汇的趋势,则认为是一个正常的现象。既积极提倡和发展各民族文学的特色和个性,又承认在平等、自愿、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出现的各民族之间的相融互汇的趋向,说了这两句话而不是其中的一句话,我们对少数民族文学的认识才会避免偏颇,少数民族文学才能得以健康、迅速地发展。
  基于上述认识,我们想对这个问题作如下归纳:作者的少数民族族属、作品的少数民族生活内容、作品使用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这三条,是界定少数民族文学范围的基本因素;但这三个因素并不是完全并列的,其中作者的少数民族属应是前提。也就是说,以作者的少数民族族属作为前提,再加上民族生活内容和民族语言文字这二者或是这二者之一,即为少数民族文学。
  我们是从少数民族文学的总体和全局出发,提出这样一个粗浅的看法的。我国几十个少数民族在各个方面都存在着不小的差别和很多的差异,而数以千计的少数民族作家和作者的情况那就更加复杂了。因此,我们界定少数民族文学的范围,只能着眼于少数民族文学的总体和全面,只能要求这一界定大体上符合大多数少数民族和大多数少数民族作家与作者的实际情况,而对某些实际存在的特殊事例和个别现象,则当作为特殊问题,另作研究。
  关于少数民族文学的范围及其界定标准,几年来不断进行讨论而莫衷一是,我们的看法姑且作为一家之言吧!

 四

  在这一分集中,我们收入了一九七六年至一九八二年期间的三十一个少数民族的九十六位作者的一百二十篇(组)作品,包括短篇小说、中篇小说、诗歌、散文等门类。按照本《中国新文艺大系》的体例,少数民族作家创作的杂文、报告文学、儿童文学、电影文学、搜集和整理的民间文学作品等,均另收入有关分集中。
  从粉碎“四人帮”到一九八二年底,是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一个崭新阶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春风雨露,催绽了各民族文学的百花。各种体裁的作品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这里,我们当然不可能对众多的作品做具体的评述,而只能就它们共同的特点做几点简要的概括。
  一、社会主义,是我们各民族文学的共同旗帜:
  近几年来,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少数民族文学自她从林彪、“四人帮”造成的废墟上开始复苏和发展的那一天起,各民族作家就以一种失而复得的深沉感情,更加自觉地高举社会主义文学旗帜,怀着满腔激情拥护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坚持和发展革命现实主义的创作方法,遵循党所倡导的作家要学习马列、深入生活、努力改造世界观的正确方向,投入到火热的斗争中去,积极地从各个方面,热情反映处于新时期伟大变革中各族人民的社会生活和精神风貌。正是因为坚持了这样一个正确的方向,高举了社会主义旗帜,我们少数民族文学才有今天这样迅速复苏与发展的局面,并且才有可能保证今后在更广阔的领域、以更快的步伐,继续向前迈进。
  二、在创作上,我们提倡民族特色与时代精神相结合:
  从这本选集中可以看出,所有受到读者欢迎的少数民族作家创作的作品,都是在民族特色与时代精神相结合上做得比较成功。我甚至这样想过:这一个问题或许就是我们少数民族文学今后能否继续有所突破和提高的关键所在。
  每个民族的文学,都是生长在本民族文化传统与现实生活土壤中的花朵,因而必然具有本民族的传统与现实相融合的特点。我们通常所说的民族特色,既是本民族人民的生活(经济条件、历史情况、地理环境等)所赋予的,又是本民族的传统文化(表现于精神领域的特殊的心理素质等)陶冶下形成的。民族特色,不是人为的、外加的,也不是或有或无、可有可无的,而是每个民族的历史与现实的客观存在所决定的。
  任何一个民族都是生活于一定的历史之中,而时代,便是一些民族活动的历史。因此可以说所谓民族特色是与其相适应的时代精神密切联系在一起的。时间的推移、时代的变迁,不可避免地会给每一个民族的生活,带来变化与变革,因而民族特色也会随之而在原有的基础上,不断地发生革新与发展。固定不变的民族特色是没有的,今天我们所说的就是那种既保留着本民族固有的优良传统,而又在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不断发生着变化与变革的民族特色。在文学创作中应把民族特色与时代精神同时提出,并使二者在作品中得到有机的相辅相成的结合,这是我们所一贯主张的。
  那么,我们就提高少数民族文学水平这样一个课题,在民族特色与时代精神二者之中,依据目前创作的实际情况可不可以着重地强调一下其中的某一个方面呢?我认为是可以的,而且是十分必要的。我希望各兄弟民族的同行,在进一步发扬和发展自己的民族特色的同时,应突出地思考和解决如何在我们的创作中加强时代感,即具有强烈的时代精神这样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
  这几年由于工作关系,我每年都要阅读数百万字的少数民族作家创作的作品。在我被他们作品那具有强烈艺术感染力的民族特色所征服时,有时我也觉得有点缺憾,就是说在某些作品中缺少一种与其所具有的浓郁民族特色相适应的强烈的时代精神。这是非常令人惋惜的。我愿与各兄弟民族的同行们共勉:对作品的时代感(时代脉搏、时代趋向、时代色彩、时代声音) 这一至关重要的问题,应予特别的、充分的注意。我们的文学,如果不能在表现时代精神方面有所突破的话,就将很难得到迅速的发展和提高。换句话说,少数民族文学如若想要得到迅速地发展和提高的话,那么在发扬和发展自己民族特色的同时,必须在创作中表现强烈的时代精神方面有所加强,有所突破。甚至于我想说:谁在自己的创作实践中把民族特色与时代精神相结合这个问题解决得好,谁的作品中既有浓郁的民族特色又有强烈的时代精神,谁就是我们这一行的“状元”!
  各兄弟民族的同行们,让我们都来争当这个“状元”吧!
  三、解放思想,勇于创新,攀登文学新高峰:
  生活在前进,事物在发展,我国各族人民已经进入了向“四化”进军的新的历史时期。这就要求作家要随着时代的前进而前进。一个作家不应在自己已经达到的水平上停步过久,而应不断地探索,不停地前进,勇于攀登新高峰。
  诚然,文学跟其它事物一样,都有一个发展过程。几年来,少数民族文学所反映的题材内容的深度与广度上也有一个发展过程。从揭露十年动乱中所造成的民族地区和各族人民的伤痕,到对民族地区历史问题的回顾,到探索民族地区向“四化”进军中的矛盾和问题,歌颂向“四化”进军中的英雄人物和他们的英雄业迹,这就是几年来各少数民族文学所走过的历程。少数民族文学的传统主题——歌颂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在这一时期的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中得到了继承和发扬,而且具有新的时代特色,这就是:它把维护民族团结和对党的民族政策的歌颂与对林彪、“四人帮”破坏党的民族政策的罪行的批判联系起来,因而使它表达的民族团结的主题更加深沉、高昂。在艺术上,这一时期的创作则是在继承本民族民间文学和古典文学的基础上,与对汉族文学和世界文学的学习、借鉴结合起来,这就使它更富于异彩纷呈的民族特色。
  但是,新时期的伟大生活要求我们少数民族文学要在原有的基础上,以更快的速度有一个新的突破和发展,即在更为广阔的生活领域,描绘出具有更加深刻内涵而令人耳目一新的时代佳作,这就要求我们少数民族作家,在马列主义指导下,在观察生活、理解生活、捕捉题材、选取角度、采用艺术表现形式与方法等方面,都应有大胆的永不停滞的革新精神。创新和创作的那一个“创”字格外重要。无创则无新,无创则无作。一个作家的艺术生命力,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看他能不能永葆创作的革新活力,这就是我们常说的思想要解放,艺术要创新,没有这两个条件,所谓反映时代精神,写出令人耳目一新的佳作,也就无从谈起了。
  从我与我们少数民族同行的接触中,或读少数民族作家的作品时,我总觉得我们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还是比较拘谨的,不够开放,不够解放,思想的翅膀还没有完全展开。因而,在严峻的生活激流面前,有时不免显出些许怯意,在异彩纷呈、变化万千的艺术表现形式与方法面前有时表现得取舍难断。如果我们决意奋起,将思想解放开去,在我们的创作中一方面做到强烈的社会主义时代精神与浓郁的不断发展变化的民族特点相结合,另一方面又勇于探索,勇于创新,高举社会主义旗帜,做一个永不停步的文学改革者,那么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新的突破与发展,新的提高与繁荣,定将很快出现。
  正是基于以上认识,当我们承担编辑《中国新文艺大系〔1976-1982〕少数民族文学集》的任务时,心情是矛盾的。一方面感到承担这一任务非常荣幸,乃至在编辑过程中,心里时有难以抑制的激动;另一方面我们也深深感到自己在做着一件力所不及的工作,惟恐由于编辑者的种种局限而影响展示少数民族文学的风采。
  早在《中国新文艺大系》筹划阶段,少数民族作家们得知其中包括少数民族文学专集时,都是拍手称道的。在我国过去也曾出版过几种“大系”,并冠以“中国”二字;而那些中国“大系”中却不见少数民族的一纸笔墨。那是那个时代的看法和做法,我们当然不会沿用。今天,在我们的人民共和国编辑出版《中国新文艺大系》,辟专门分集展示少数民族文学的成就,这是一个创举,一定会受到各族人民的称赞。从编辑者的主观愿望讲,我们想把近几年少数民族作家创作的佳作,尽可能地收入本集之中,但是我们除阅读发行于全国的书刊之外,再无其它资料,特别是那些用各种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我们不能直接阅读,我们的编选工作局限性很大。为了弥补这一缺欠,我们曾经发函向许多少数民族作家征求过对编选篇目的意见,并得到了他们有力的支持和帮助。但是把几十个少数民族的为数众多的作家的佳作统收于一集之中,那毕竟是很难做到的。因此,编选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在所难免,我们恳切地希望得到作者与读者的批评指出。
  让我们共同努力,为繁荣我国多民族的社会主义文学做出更大的贡献。
 

文章来源:关纪新:《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五十年经典文库·理论评论卷》,云南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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