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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野研究的技术规程与“五个在场”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6-08-25  作者:巴莫曲布嫫


  这些年来,我所“资料库”的建设与口头传统田野研究基地的建设呈现出了齐头并进的发展态势。2004年4月,我所与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美姑县人民政府就联手建设的“美姑彝族口头传统田野研究基地”签订了合作协议。作为大小凉山的腹地,美姑一直保持着古老的毕摩经颂传统与民间口头论辩传统。“克智”不仅是一种带有竞赛性和娱乐性的口头论辩活动,也是史诗《勒俄》口头演述的形式载体,它不仅造就了一批批崇尚口头艺术的辩才,也为一代代史诗演述人提供了天然的舞台,为史诗传统的世代相承拓展了广阔的文化空间。“克智”作为彝族民间世代相承的口头辩论,与我国古代的“辩”,与古代印度人和古希腊人对“论辩”的理解,以及今人所论及的辩论或论辩,是大致相当的。但是,由于“克智”始终植根于山地社会,“克智沃布苏”(民间论辩家)始终来自民间,“克智”论辩活动始终与彝族山民们的仪式生活融为一体,这种极富民族特性与地方色彩的口头艺术,就有其深厚的文化土壤和生动的民俗表情,尤其是嵌入其中的史诗演述攸关论辩竞赛的胜负,由此更张扬出彝族口头论辩的传统风格与民族形式,在我国多民族的口头传统宝库中可谓独树一帜。

  “克智”作为口头论辩活动,既是一种言语行为,一种对话艺术,也是人们讲述传统、探求知识、明辨事理、叙述历史的一种口头交流和传播方式。“克智”论辩活动一直按照当地的表演规范传承在民间的婚丧嫁娶活动中,不论是婚礼、葬礼还是送灵归祖大典,“克智”论辩都有相对稳定的论辩原则、论辩技巧和论辩程式,以及胜负评判的民间规约。然而这一民间口头艺术的成就,过去很少得到学界的高度关注,负载其中的史诗演述则因种种原因被剥离出来,仅仅作为固定文本来进行分析和阐释,导致的弊端之一就是我们一再反思的“民间叙事传统的格式化”及其对相关学术阐释的负面影响。这促使我们在田野过程中不断回顾文本/语境断裂之后的史诗研究,从中寻找恰当的坐标点来矫正自己的田野研究视界。

  因此,立足于本土口头传统的历史传承,说明民俗生活中的“克智”论辩的表演情境,描述口头论辩的基本言语方式,阐释建立在一种双向对话关系之中的史诗演述及其口头艺术的实践过程,进而追踪两代史诗演述人群体的主体性角色、历史风采与现实状况,并在表演环节上来讨论演述人的传承问题与史诗异文研究的某些学理性关联,成为基地建设的重中之重。通过田野研究,从民间鲜活的口头史诗演述活动去复归文本背后的民间叙事传统,并建立一种“以表演为中心的”史诗文本观和田野研究模型,正是美姑基地倡导的工作方向所在。

  说到“田野研究”,更确切地讲,是认识论的层面提出的,尽管也包含着方法论的意义在里面。“田野”说到底并不是“山野”,并不是一个“自在”的文化空间,而是一个研究主体的建构对象和建构过程,这就必定要引入主体认知和理性思考。从田野研究的立场来看,就要求我们要从田野与文本两个维度来高度关注民俗学意义上的“证据提供”,也就是说要从田野研究的一系列环节如,田野作业、访谈、田野笔记、田野记录、田野报告、田野迻译、田野的文本化到最后形成一个系统的田野档案。国际民俗学界高度重视这一“档案”的建档过程,也就是证据提供的全过程,包括田野文献识别、获取、处理、存储和传播等环节。这样才能最终支撑起被阐释的文本,而在史诗田野中,只有经过这一完整的、有步骤的、充满细节的田野研究流程,才能最终提供并支撑一种能够反映口头史诗传统本质的,以表演为中心的民俗学文本及其文本化制作流程。

  我想强调的是,应该将田野过程当作一个思考的过程、研究的过程、阐释的过程。如果说我自己有什么“田野策略”的话,也是从个案研究中产生的。从整个史诗传统的田野研究过程中,我可以这么概括:1、通过一个地区──义诺彝区腹地美姑县──的史诗传承及其深隐的话语世界,2、通过一位传统中的史诗演述人──曲莫伊诺及其习毕学艺和表演实践,3、通过理解地方知识与民间话语中的史诗本体观念及其传统法则的深刻表达,4、通过“克智”口头论辩传统与史诗演述的内在机制、运作方式及特定的口头艺术过程,5、通过山地社会的仪式化叙事语境与史诗田野研究中的演述场域的确定,逐一讨论史诗田野、史诗传承人、史诗传统法则、史诗演述的生命情态等互为关联的重要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建立观察与捕捉口头叙事的本质性表现的研究视界。通过以上相互联系的五个步骤,基本实现了此项田野研究的工作目标,一是建立了一种系统的、有步骤的观察手段,二是在实际田野的表演情境中确立了具体的田野研究方式,并加以运用和调整,三是从表演个案的建立到个案的扩大,在对一位演述人的跟访过程中观察到了其他12位口头论辩能手(其中含7位史诗演述人)的表演活动,获得了大量的观察资料与实验性的分析数据。

  田野作业的方法多种多样,而具体到民间叙事传统的研究又有其特殊性。作为研究主体,作为田野的行动者,我们在主观上该如何把握田野证据的提供?这也是我在长期的田野工作中一直在思考的一个问题。通过个案,我提出将“叙事语境─演述场域”一道作为田野观察的研究视界,也就是要在研究对象与研究者主体之间搭建起一种可供操作的工作模型,以期探索一条正确处理史诗文本及文本背后的史诗传统信息的田野研究之路。由此提出的“五个在场”是史诗传统的在场、表演事件的在场、演述人的在场、受众的在场,以及研究者的在场。如果说这“五个在场”都能够从最后提供的田野证据中加以验证的话,我们来自田野研究的文本制作也就有了立足点。在这个意义上说,对“五个在场”要素及其同构性关联逐一进行考量,或许能构成这样一种基本的评价尺度。

  (巴莫曲布嫫:课题参与人,研究员)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文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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