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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莫曲布嫫]彝族古代经籍诗学的学术流变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0-01-05  作者:巴莫曲布嫫

  彝族古代诗学的发展有着自己独特的历史轨迹,如果我们以翻译整理者的考证为据,加上对彝族古代诗学论著的整体考察,那么彝族古代诗学殆发轫于魏晋,而盛于唐宋以后,发展于明清之际,历史上就曾出现过三个彝族诗歌理论繁荣时期。举奢哲的《彝族诗文论》、阿买妮的《彝语诗律论》、布独布举的《纸笔与写作》、布塔厄筹的《论诗的写作》和举娄布佗的《诗歌写作谈》、大体产生于魏晋南北朝至唐代的数百年间;实乍苦木的《彝诗九体论》、布麦阿钮的《论彝诗体例》、布阿洪的《彝诗例话》则出现于唐宋时期;佚名的《彝诗史话》、《诗音与诗魂》、《论彝族诗歌》和漏侯布哲的《谈诗说文》和则成书于明清两代。这三个时期的诗学论著所呈现的发展序列表明,彝族古代诗学的基本理论是一脉相承、前后贯通的。诗学先贤举奢哲和阿买妮所开创的诗论方向、诗学主张在后出的诗论著作中都得以承继和发展,并逐步趋于系统化的阐述和综合。彝族古代经籍诗学的成长与发展,有一个渐进的历史过程。这个历史过程的运动与变化,构成了彝族古代经籍诗歌研究的专门学及其学术史。为了陈述上的方便,我们不妨结合彝族古代经籍诗学的发展源流和历史承续来观照其学术演进的主要特征和学术流变的主要脉络。

  一、魏晋时期经籍诗学的肇始

  我们知道,彝族古代经籍诗歌的研究开始于魏晋时代,诗学先贤举奢哲和阿买妮不仅是彝诗创作的集大成者,也是最早出现的彝诗研究家。从《彝族诗文论》和《彝语诗律论》两部开山之作来看,他们最初研究彝诗的基本动机即是教授诗歌创作之法,举奢哲的诗论开宗明义地表明了他本人论说诗法的目的:“从古到如今,……写法有不同,传授各异趣,记录有分歧,纪事也不一。提起我的名,我名举奢哲。现在我来讲,文字这东西,记事怎样记、写作怎样写?细细说透彻。”而其施教的对象主要是“每一个布摩(毕摩)”、“每一个学者”、“每一个史家”(《彝族诗文论·论历史和诗的写作》)。阿买妮在其《彝语诗律论》中同样也是从教授诗艺和诗法切入其诗论诸多的理论阐发之中,在其行文中我们不难看到她频频提及的“法则”、“规则”、“写法”等字眼,而其针对的对象也是“写诗写作者”、“诗文写作者”。可以说,彝族古代经籍诗学正是发端于这两位毕摩大师基于教授彝诗创作的基本法则和规范的论说中,换言之,彝族诗学正是肇始于他们关于诗艺、诗法的教授之中。正如贾芝先生所说:“举奢哲和阿买妮都是诗人,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可谓诗人论诗,故不乏精辟之见。他们的诗学,还凝结了彝族的经师毕摩和歌者摩史的创作经验和人民创作民歌的历史经验。他们的诗学不仅曾对彝族的诗歌创作起了指导作用,而且他们诗论本身是用诗体来表述的,这也是彝族诗文论的一个特点。”〔1 〕而通观这两位诗学先贤最初对彝诗进行“教学式”的研究方法和方式,不外通过这样三种途径:一是引诗,二是述史,三是品藻。这也就是彝族古代经籍诗学的最原始的同时也是最传统的研究方法。

  通观已经出版的十二部(篇)彝族古代经籍诗学论著,我们可以明显地看到引诗是彝族诗歌研究的重要传统,也是古代彝族诗歌创作繁荣发达的标志。正是有了宏富的作品基础,才产生了“引诗”的可能。引诗不等于作品的简单录写,在取舍之间,它必然要体现出引家的文学眼光和读者接受的口味,其中就含有一定的批评成分和鉴赏水准,这样一来,“引诗”便成了诗歌批评和品评的特殊方式。可以说,举奢哲开启了后世引论诗的重要传统。在彝族诗学传统中,引诗的发端是出于毕摩传承教育轨制中的一种模式,诗家们作为毕摩,在向生徒——毕惹传授诗体彝书写作方法时所沿用的一种有效方法。这样,引诗的功用是例引范例来教人怎样作诗,而范例则有着诗歌写作的标准、范本的意义,即所引之诗当能代表当时彝族经籍诗歌的风格和趣尚,也代表着某一时期彝族经籍诗歌的审美标准,更代表着诗歌创作的技巧和诗艺法则。

  引诗也并不是彝族诗学先贤的独创。我们知道在中国汉族文学史上,也有一种相当于引诗的研究方法,即选诗。唐代诗歌创作盛况空前,唐人选唐诗的风气也极盛一时,仅文献记载上有关唐人选编的唐诗本子就有八九十种之多(参见《唐书》经籍、艺文志和宋人公私书目)。晚唐以后,唐诗发展的总轮廓逐渐显现出现之际,选诗也开始走向了综合,出现了所谓的“选学”,即结合选诗开展评论,这也是唐诗学的最初发端。在西方诗学的初始阶段也同样有选诗这一过程的存在。Poietike(诗学)这个希腊语词汇系poietike techne (作诗的技艺)的简化形式。亚里斯多德在他的《诗学》一书讲的第一句话是,他想谈谈该以怎样的方式安排一则故事,倘若诗人的作品应是美的。“所以,诗学从一开始就以教授作诗的技艺为己任,它确定范本,并从中提取规则,作为评断后世创作之优劣的准绳。亚里斯多德、贺拉斯、昆提利安、塔索、马丁·奥皮茨、布瓦洛以及戈特舍德的诗学著作,均属于范本与规则诗学”〔2〕。

  彝族历代诗家“引诗”的范围大致有这样几种,一是征引先贤的诗作或诗论;二是征引诗家本人的诗作;三是征引民间诗歌为例。与“引诗”同步进行的,便是诗家教授作诗技巧、叙述彝诗发生发展以及品评彝诗的活动。故而引诗、述史与品藻这三种方法往往胶合为一体,将授艺与品评统一到了以诗论诗的行文之中,而具体的方式也是多种多样的,而且大都交叉使用,无一定格,大体上可归纳为如下几种途径:

  其一,结合引诗以比较法谈论诗歌的基本问题。即在讲述作诗技巧时涉及诗歌体类的分类原则、诗篇、诗章乃至偶、段、句、字等诗歌结构要素,以及押、对、连、扣等诗律法则。如举奢哲在论及“故事诗”(叙事体类)的写作三要素——事件、人物和环境时,征引了彝族地区普遍流传的一部洪水史诗《笃米记》来进行其彝诗分为叙事与抒情两大部类的方法论说。举奢哲所开创的诗与文相比较、历史与诗歌相比较和叙事诗与抒情诗相比较的方法对后人也有重大影响;而阿买妮所征引的诗例则通贯全书的行文之中,所引诗例达数十首(篇)之多,其中既有长篇也有短章,其所倡导的彝诗诗律法则及其诗学创见则在征引论述和体类比较的过程中层层迭出。

  其二,联系引诗展开论说。这两位诗学大家在行文风格上表现出共同的特点即是通过征引诗例阐发自己的诗学主张,他们或先提出论点,随后征引诗例进行补充、比照的论说;或先征引诗例,再从诗例本身的特点来归纳自己的诗学见解。前者多为举奢哲所惯用的方法,后者则多见于阿买妮的论说中,如举奢哲对于彝诗理论的重大贡献之一即是其诗歌“对正”之法的提出,他先论及彝诗的章法,进而提出要“单和单相押,双与双相对”,并较为细致地阐述了对正的具体方法及其优点和长处,进而征引诗例进行补充论述。(《彝族诗文论·论诗歌和故事的写作》)阿买妮的诗论开篇先连缀式地引出了七首诗例,进而转入论说,提出彝诗“各体有区分,长有长写法,短有短讲究”以及彝诗“叙事体为主,诗歌各种型”的诗体分类观。在这段论说中,阿买妮先后提出的诗学概念和范畴有主、骨、立、格、景、扣、精、惊、采、体等等。

  其三,通过述史议论作出概述。即以叙述的方法阐说彝诗的历史发展过程,叙中有议,议中有论,对彝诗潜在的规律和特征进行历时性的演绎和评述。两位诗家大都有从古叙起的叙述线,举奢哲在其诗论中往往以“从古到如今”、“君长年代”等等跨度较大的时段作为其诗文论说的历史描述背景,如“君长年代呀,诗歌的发展,如水起波澜。这才促成了,诗体有诸般。”阿买妮同样也是在历史的发展线索中铺陈彝诗的演变规律,其所沿用的时间概念也是笼统的、模糊的,如“在那古时候”,“诗文代代传”。这种历史描述有其局限性和不确定性,很难为人们勾勒出彝诗明晰的发展轨迹,但同时也表明诗家们在论说中总是以毕摩撰史纪事的传统方法——谱牒式的记代法来观照彝诗历史与继承问题,其中也不乏发展的历史眼光。此外,他们以历史演绎的角度通观诗学的发展,主要是从彝诗的传播一接受方面来强调诗歌创作何以流传入世并传之千古的问题,使彝族诗学也带上了强烈的“传承”色彩。

  其四,凭借诗学大家谈诗说文的言论直接对诗歌创作发表意见。这主要表现在阿买妮的诗论中,她往往通过征引诗学大师举奢哲诗论观点或诗句为其阐明诗歌法则的例证。在其诗论中多有“举奢哲说过”、“奢哲这样讲”的字句,显然她对举奢哲十分推崇,这与彝文典籍所记载的“举奢哲著书,阿买妮来教”这一同代师承的史实也交相符合。阿买妮的这一方法直接影响了后世的诗学论说,后世历代诗家也往往通过引征举奢哲和阿买妮的诗论来进行自己的诗论阐说,反映出彝族诗学在其历史发展的过程中始终是以前代人的诗学实践和诗学成果作为理论指导和参照,这使彝族诗学表现出前后贯通的历史继承性。与此同时,这也折光地反映了彝族诗学论者这一群体中往往以诗学先贤和大家之论为规范或塑造规范,有鲜明的“权威”意识,这样对彝族诗歌创作以及诗学的发展和开拓必定也会形成一定的障碍,从而使得后世诗歌创作者和诗学论者很难从根本上去建构自己的独到的全新论说(诚然,在彝族诗学的发展中,我们也能看到历代诗家虽奉举奢哲和阿买妮的诗论为圭臬,然在发展趋向上实有歧异和创见);在诗学的理论形态上也就失却了某种富于批评和争鸣的学术锋芒。在这十二部(篇)诗论中,唯有明清之际佚名所著的《论彝族诗歌》以明确地批评的态度论述了诗歌写作中的诗病,并概括了作诗中常见的五种弊病:内容含糊、主骨不分、文体不讲、叙事不明、声韵不究。作者还把这类“名为诗歌体”、“读似喝白水”的伪诗作称之为“俗文”,休现出作者严谨的诗学态度和诗歌批评观。故而,在彝族诗学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没有现出过汉族文学理论上的“百家争鸣”之气象,只见有“批评的理论”,而不见有“理论的批评”,这也是彝族古代经籍诗学在理论发展上的历史局限性所在。

  总之,魏晋时代作为彝族诗学的奠基期,举奢哲和阿买妮开创了彝族诗学论说的基本方法、批评视角和研究方式,对后世的诗学发展产生了深刻而久远的影响。在这两部早期的诗论专著中,已经产生了系统的彝诗“对正说”(举奢哲)、“相称观”和“彝语诗律说”(阿买妮),由此我们不难看到这两位诗学大家对彝族诗学的理论建构所作出的历史贡献。

  二、唐宋时期——经籍诗学的发展

  唐宋两代是彝族古代经籍诗学发展史上的重要形成期,彝诗研究在这一期间出现了质的飞跃,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不过这一飞跃的历史过程也经历了长期的准备和酝酿。

  从魏晋之后的南北朝到初唐的几百年间,彝族诗学先后出现了几部(篇)规模不算宏长的诗歌专论,它们是布独布举的《纸笔与写作》、布塔厄筹的《论诗的写作》和举娄布佗的《诗歌写作谈》,这些篇幅短小的诗论往往在今天的研究中不同程度地受到冷落或忽略。从理论建树上来看,这些论著较之与魏晋时期的诗学并无较大的突破,但作为彝族诗学的历史链环而言,它们的出现也有着特殊的意义。其一,这些论著反映出与魏晋诗学有紧密历史承续关系:布独布举把举奢哲的诗文“奉之若规矩”,通过引述和评论诗学先贤举奢哲的言论和诗歌来表明他本人诗学观点。他说举奢哲提出彝诗有六十六个三十三对韵,韵脚又分头韵和尾韵,作诗有押韵和换韵等方法,前后要协韵,并征引举奢哲的诗例进行具体分析。这是我们在举奢哲的诗论中没有见到的。这或许是因为彝文典籍在历史过程中的卷帙坠散、脱略零乱所致。故而,布独布举的诗论对举奢哲的诗学论说起到了某种补阙的历史作用。布塔厄筹也显然继承了举奢哲的诗文观和诗与史比较的方法论,开篇即从写史谈起,认为“史须这样写:纲目贵分明,史实信为美。”“古时奢哲说,写史抓大纲,有纲就明详。”其二,举娄布佗在其诗论中着重阐述了他本人的诗学见解,他关于写作与读书的关系论述,将彝文经籍作了一个大致的类别划分,诸如有:“六祖历史书,彝地记事书,彝地论事书,彝地祭祖书,彝地歌场书,天地星象书,彝地分日书,彝地分月书,世间人生书,人类历史书……”等等,这是彝族诗学中第一次也是唯一的对彝文经籍文献进行分类的记载,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其三,举娄布佗为人正直,嫉恶如仇,具有反抗精神。据彝文文献记载。他与布塔厄筹交往甚密,两人曾合作写出《园梦记》一书,揭露君长的残酷,对平民百姓的疾苦寄予深切同情;并在书中指出君长统治若不改弦更张、弃恶扬善,终有一天会被人民推翻。举娄布佗在其诗论中也援引过同时代的布独布举的诗学见解,这三位诗家共同进行的诗歌创作以及他们在诗学上的相互影响,也为我们研究毕摩诗学论者这一特殊的群体现象提供了十分宝贵的史料。通过这三位诗家的论著,我们亦足以窥见初唐彝族诗学论说的历史风貌。

  唐宋两代在彝诗研究方面的业绩主要体现在唐代实乍苦木的《彝诗九体论》、以及宋代布阿洪的《彝诗例话》和布麦阿钮的《论彝诗体例》这三部论著的诗学成果之中。它们虽然各有侧重、各有特点,但也表出现共同的一个趣尚,即是对彝诗体例的普遍关注。在这方面首开风气的,当推唐代的实乍苦木,自他开始,彝诗分体论说正式出现在诗学史上,并在方法上较之于前代也产生了相应的转变。这个历史阶段上的彝诗批评方式可归纳为分类别体和纪事品评这两个层面。

  其一,分类别体。实乍苦木在《彝诗九体论》中根据自己的创作实践,在征引大量诗歌作品的基础上,对诗体的同异、性质、体制都作了简略的论述,并且还颇有识见地阐述了以下文体问题:彝族各体诗歌的具体写作方法不同;各体诗歌的篇制各异;各体诗歌韵律规则也有区别;此外,实乍苦木还认为彝族诗歌体制的殊异和差别,不仅取决于作品的题材内容,同时也取决于作品的体韵形式。布麦阿钮所著的《论彝诗体例》是彝族古代诗歌史上的一部篇制恢宏、论旨突出和体式完整的诗体专著。作者在题跋中开篇明义地提出论题“诗体”,认为“诗文有各种,这些诗文中,各种写法呀,写法都不同;体裁有多样,论法有多种”。这样便从诗歌创作与诗歌批评两个方面强调了诗歌体制的地位和作用。布麦阿钮在长达四千余行的十二章诗论中,对彝族诗体问题进行了深入而精细的研究,从而对每种诗体的体制特点、结构组织、韵律格式都论述得较为全面而清晰,并且还佐以相当的诗例为论,这样在引诗辨体的基础上进行诗体分类,从而在阐说方法上表现出较强的理论性。

  其二,纪事品评。北宋的布阿洪在其《彝诗例话》中所进行的诗学阐说则表现于其“例话”的制作之上,其“例话”之为体,是集纪事与品评为一体的,这也是前代诗学引诗论诗的体系化发展之结果,其所论及的问题有诗歌的体裁规范、语体特征、诗体风格等问题,其中的诗学贡献在于对前人“诗骨说”的深拓和发展。南宋的布麦阿钮将古代诗体之分与自己的创作实践结合为一体,说他本人“所写各种体,所论各事物,各种体例中,都有它的主,都有它的骨,体制各异趣,议论都分明;凡我所论述,是不是如此,自有后人评。”他所说的“体裁有多样”,“体制各异趣”,“自有后人评”,显然已经深涉诗歌的品评问题。布麦阿钮在征引了一首献酒诗之后对其体制特点作了评述:“上面这首诗,又是一种体。句子很明畅,主骨相连接,上和下之间,相互连得紧。行间意味长,诗中有深情。主和干具备,骨肉紧相连,句句扣得紧,偶偶连得深……。”这便直接涉略到了诗歌体裁的风格和品评问题。布麦阿钮认为不同的诗体有着不同的风格,“说与写诗人,诗体有多种;写来风格异,非可一概论。各类诗当中,各有其体裁,各有其风格”,各类诗体都有“它们的风采,”“诗味各有风,”如“记事”类诗歌,“自有其主旨,自有其风味;风味在哪里?就在于叙事。”显然,布麦阿钮在诗体对作品风格有制约性的问题上已有初步的识见,并在基础上完成了“风骨神韵神”这一诗学命题的建构。

  在彝族诗学史上,唐宋两代的这些论著有着承上启下的诗学意义,这些作者在继承彝族诗学先贤举奢哲和阿买妮的诗学思想的基础上,有彝诗体类的逐步探索中形成了这一时代的诗学主张,他们关于诗歌创作的艺术技巧、诗歌本体的诸多范畴和命题、诗歌韵律法则以及诗歌的社会功能与传播接受等问题的探讨,也始终是贯穿在诗歌体例的探讨过程之中的。布麦阿钮关于诗体问题的系统阐说,构成了互为联系、内在统一的“彝诗体例”论说:体裁、体韵、风格不但相互联系,而且也相互融合,才能构成一种整体性的诗歌审美评判。这就要求写作者不能从诗体的某一层面去感知、辨识诗体,而是要从作品的体裁、体韵、风格的各个层面来进行整体把握,才能真正悟解出诗歌创作的基本法则和审美取向。两代诗家的共同努力,尤其布麦阿钮所作出的诗学贡献,在对彝族各类诗歌体式的特点、诗体的划分,及其发生、发展和流变等一系列问题做出了系统的考察和研究,从而完成了彝族古代诗学中内涵丰富、外延纷繁的“彝诗体例论”,表明彝诗的研究正在向纵深发展。诚然他们在彝诗体类的辨体区分、概括归纳方面也存在着偏于繁琐、尚尔精确的缺点;他们对彝诗的考察,偏重于诗歌内部的关系,尤其对于各种诗体的参伍因革,辨析甚杂,不能以简概繁。但以上诗家的关于彝诗体例问题所作出的探究和努力,都足以说明这个时期彝族诗学研究的核心对象是诗体论说,实乍苦木和布麦阿钮的两部论著的主旨也辨析诗体的体制特征和分体标准。由研究对象的转变所致,研究方法也随之发生了明显的改变,这亦有助于我们了解彝诗体例研究的一些基本特征和诗学方法的历史流变。

  三、明清时期——经籍诗学的成熟

  明清两代是整个彝族毕摩文化的规模化集成时期。彝族古代经籍诗学也同样步入了其总结时期。这个时期所出现的佚名所著的《彝诗史话》、《诗音与诗魂》、《论彝诗诗歌》和漏侯布哲所著的《谈诗说文》等几部诗学论著表明,彝族诗学在整体上已转显而隐,诗家们在归纳前人对探讨诗歌的社会功能、诗体的外部表现形态、诗歌创作主体的学识修养等“显性”问题的成果基础上,同时进入了“诗影”、“诗魂”等深层的“隐性”问题的系统探究之中。这个时期的彝族诗学已不仅着眼于彝诗的诗律法则、诗体类别,而更欲深入精微地究明其根本,找出彝诗之为彝诗的美学精神所在。因而,彝诗研究也正式上升到了概括和总结的阶段,在理论上的创获颇多,并建立起了整一的彝族诗学体系。

  明清之际的几位佚名论者和漏侯布哲在自己各具侧重点的诗论中大都将理论视线深入到了“影形”、“诗影”、“诗魂”等较为抽象的诗学问题之中。在这个方面作出积极的理论贡献者,当推漏侯布哲。他在南宋布麦阿钮“影形成意境”、“冷峭是诗魂”的理论命题基础上,直接将影、形、魂三者之间的内在关联统一到了其“诗魂说”的系统建构之中。刘魁立先生在《论彝族诗歌序》中对这一时期的诗学成果作出了极高的评价,他认为:“彝族诗论大师举奢哲、阿买妮等人的诗歌理论精要,在晚出的本集所收的诗论中得到了渐趋系统化的阐释。这五篇诗论或详密、或简赅地引用和阐发了前人的理论成果。……关于诗歌创作的艺术技巧,本集所含的各篇论著,则发挥得更加精细绵密,淋漓尽致。……‘诗魂’一词不知是曹雪芹为始作俑者,但在他的书中肯定是一种艺术手段。而在彝族文论家的笔下则不然,这里的‘诗魂’、‘诗影’、‘诗骨’、‘诗思’等用语,显然是术语性的概念,不是象征,不是比喻,而有确定的科学意义的内涵。不仅如此,这些属于在诸家笔下,分别时代,各有发展。”〔3〕可见,这一时期的彝族诗学, 有着和其他时代不同的质性,从中我们能够发现彝族诗学论者在认真探求彝诗的独特范畴,进而揭示彝诗真正的审美追求的过程中,也同时表现出方法论上以明显地转向于归纳于辨析、深拓发展与概括总结。

  其一,归纳辨析。我们知道“根”是彝族历代诗学理论中一个开放的范畴,可塑性极强。佚名在其《彝诗史话》中从“文根”述起,进而论及“音根”,再转入“诗根”和“书根”,其中还涉及到“字根”、“偶根”、“主根”等形式和内容的各层面,在立论的运思方式上,体现出作者从微观的角度对“根”这一范畴的派生和衍化作出思辩性的归纳和概括;而漏侯布哲则在宏观上建构了自己的“诗根说”。《诗音与诗魂》对构思过程中思维活动的“放”与“收”也作出了辩证的阐述:“……思在头脑灵。头脑要开阔,开阔须色彩,色彩须勾画,勾画有界限,界限有范围。围内思要妙,妙靠笔头硬。硬在深与广,广在能够放,放在放得宽;宽又要能收,收要收得拢。”漏侯布哲在其《谈诗说文》中提出的“诗景”论说,将“景”细分为十六类,并强调了“景”的多样性和“景”之于诗歌的重要性,同时也指出了“景”与“物”、“景”与“色”、“景”与“界”、“景”与“情”和“景”与“意”之间相辅相成的关系。其“诗景”已完全超越了举奢哲和阿买妮所论及的偏重于客观物象、自然景物的“景”,而属于广义上的“景”,即诗歌作品中的艺术形象。

  其二,深拓发展。第一,关于“想象”问题的理论发展:佚名在《论彝族诗歌》中多处征引了举奢哲的论述,在其想象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进一步阐述了艺术想象在创作构思中的推动力,其论说显然比举奢哲又进了一步。他一语破的指出,“意境靠想象”。“想象能飞腾,想象能贯通,诗就有画境。”“飞腾”即思维的广度;“贯通”即思维的深度。作者在此对想象在创作主体思维开掘能力的两个向度——横向和纵向上都作出了高度的概括;进而揭示出意境呈现出画、境、意三个层次,并有由实到虚,由浅显入深遂的递进关系。这些关于想象的诗学见解,说明作者对不断地开拓思维的广度和深度已经有了系统而深刻的识见。第二,“诗骨说”的发展:漏侯布哲在前人“诗歌骨力劲”的命题上也作出了自己的发展:“力和强之间,二者常相生。要骨便有骨,要力也有力,要强也颇强。”而且写诗“必须讲声韵,声起韵相随。下韵接上韵,韵转则声连。押扣连分清,骨力劲相生,根主干突出,框架宽窄适,色彩层次明,主骨声韵协。这样来写诗。体备而力强,根深乃可传。”他在这里对“骨力劲”作了具体分析。大体来说,“诗歌骨力劲”这一美学命题,是以浑厚的思想感情和雄健有力的形象在诗人的艺术构思中达成的一种遒劲峭拔、奇崛庄严的艺术风格,第三,漏侯布哲在前人诗体分类论说的基础上又进了一步,在诗与史相较的历代成果上,他指出“咏史诗”是介乎于纪事和表情之间的一种诗体,显然,他对前人将历史与诗歌截然、绝对地割裂开来持不同的看法。咏史诗兼有纪事和写情等观点,大体上是符合毕摩写作实际的。

  其三,概括总结。明清之际的诗学总结主要以漏侯布哲的诗学成果为代表,首先,他所提出的三个“十要”论,精辟地从创作主体、写作技巧、审美欣赏的角度建立起自己完整而系统的诗学观念。第一个“十要”是针对诗歌写作前的准备和作者自身修养的必备条件而言:“一要书根深,二要文笔强,三要有识力,四要史事熟,五要诗艺精,六要谙民情,七要知君臣,八要知山名,九要知河道,十要有真才。十条都具备,写诗便不难。”第二个“十要”是关于诗歌创作中的技巧和写作才能:“一要分主骨,二要分主根,三要立主脑,四要诗思灵,五要分诗影,六要审诗音,七要讲声连,八要宽窄分,九要立诗架,十要辨诗色。”第三个“十要”则专论诗歌“品评”的审美标准:“一要诗出彩,二要诗力强,三要诗有劲,四要声连押,五要声韵对,六要诗材妙,七要诗彩显,八要骨肉连,九要叙事清,十要三段紧。”其次,《诗音与诗魂》的理论精粹主要体现在其对“诗影”、“诗魂”这两个概念的深层开掘,作者明确地将“诗影”和“诗魂”作为一对二元概念提出,认为诗根即诗影,诗主即诗魂,优秀的诗歌往往是“影魂成一体”。而漏侯布哲关于诗歌影魂范畴的阐述比前人或同时代的诗论更为深入:“景有景的影,灵有灵的魂,影魂寓诗思,影魂可化景。”“诗要立主脑,诗要写诗魂。诗思并诗影,影魂旨相连,思旨魂相生。……诗篇能如此,堪称力作传。”他对诗影、诗魂概念的深度开掘,使彝族诗学范畴进一步走向抽象和空灵。这样,漏侯布哲从辩证的角度将影、形、魂统一为一个有机和谐的整体之中,并提出了“诗影寓诗魂”的全新命题,从诗歌构思的深层结构中建构起彝诗学理论中的“诗魂说”。

  总之,源远流长的彝族经籍文学在明清之际进入总结时期,这种总结与毕摩文化的发展交相同步。举奢哲早年提出的诗歌“对正说”和阿卖妮提出的诗歌“相称观”与彝族古老的“万物雌雄观”有着深层的内在的联系。而从唐宋之较直至明清之际,毕摩古典哲学著作《宇宙人文论》、《西南彝志》、《彝族源流》、《宇宙源流》等经典著述中所携带的彝族原生宗教哲学思想,尤其是“根骨观念”、“哎哺(影形)学说”与“三魂说”对诗经籍诗歌及诗学理论的渗透,给予了古代经籍诗学的发展以强有力的影响,并促使彝族诗学营垒内部出现了以毕摩哲学思想为参照系的自我矫正之动向。这样,彝族诗学便出现了明显的归纳、辩证、概括、论析的风气。如果离开毕摩古代哲学及其深厚的文化背景,我们很难发现其中的思想动力何在。明清诗学的总结可以说是以漏侯布哲的诗学建树为标志:在其《谈诗说文》中,历代诗学理想终于以明确的理论概念的形式呈现出来,他提出的三个“十要”和“诗魂说”,全面总结了诗歌创作主体、创作技巧、诗歌品评等方面的问题,尤其是完成了彝族诗学理论中颇具民族特色的“诗魂说”。这一时期彝族诗学体系中最具民族特色的诗骨说、诗魂说、诗根说都纷纷建构完毕;与此同时,在历代诗学成果的基础上,彝语诗律论、诗歌发生论、诗歌本体论、诗歌功能论、创作主体论、传播接受论等诗说都得到了进一步的阐说和概括。这样一来,不仅魏晋时期的举奢哲和阿买妮的论点、论说得到了强劲的延续,而且移唐就宋以后各家的诗学见解也有了更充分的发展。故而明清的彝族诗学进入了成熟的境地,彝地古代经籍诗学于是也呈现出精细而圆熟的理论形态,从而较为全面地建构了彝族古代诗学的理论体系。因此,可以说,明清是彝族经籍诗学集大成的时代。

  以上,笔者大体上对彝族古代经籍诗学的学术流变作了一个简要的概述,作为笔者专著《彝族古代经籍诗学研究》一书的余论〔4〕。

  随着彝族古代经籍诗学的全面展开,我们的研究内涵还将更加丰富。诸如历史变革、民族分合、文化交流与诗学发展的内在关系;宗教哲学思潮、毕摩传承惯制、民间仪式生活与彝民族的文学传统;毕摩文化和民间文化及各种艺术形态与诗歌的交互作用;经籍诗歌作品与经籍化的民间文学作品在内容与形式各要素之间的相互渗透和影响及其在经籍诗学中的反映;以至于两千多年来彝族古代经籍诗歌随着毕摩社会地位的改变、司职角色的分化等历史演变,而在诗学演进过程中所显示出来的传播——接受路线的转移与诗歌审美观照的深化;乃至当代彝族经籍诗学的整理、翻译、训诂、考释等问题,以及其中附着的今人眼光和汉族文学眼光等问题对诗学论著所产生的“二度创作”应当怎样给予公允和客观的评价与矫正,等等。这其中包含着大量可供研究的素材与课题、经验与教训,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和探究。正如刘魁立先生所指出:“……这样一些深邃精微的思想,不仅蕴藉丰富,需要我们深入挖掘,而且也是对举奢哲等前人、以及同时代人的很大发挥和突破,有待于后人对其发展和贡献进行进一步的整理和研究。”〔5〕彝族古代经籍诗学的研究亟待进一步深化。

  此外,初唐的彝族诗家举娄布佗在其《诗歌写作谈》中开篇就说:“从那古时起,彝地人世间,著书藏书多,诗文论著多。”虽然,迄今翻译出版的尚只有上述的十二部(篇)诗学论著,但我们应该相信彝族古代经籍诗论作品除了深隐在卷帙浩繁的彝文古籍中以外,尚有散佚于民间者,只能寄望于彝族经籍文献的发掘、搜集、整理、翻译和考确,在不远的将来取得长足的进步,以期更全面地勾勒出古代彝族诗歌审美意识发展和演进的历史脉络,并进一步对彝民族古代文学的发展走向及诗学理论体系作出深层次的研究。

  注:

  〔1〕贾芝:《序〈彝族诗文论〉》,载于举奢哲、阿卖妮著,康健、王子尧、王冶新、何积全翻译整理:《彝族诗文论》,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页。

  〔2 〕胡其鼎:《〈诗学的基本概念〉译本序》〔瑞士〕埃米尔·施塔格尔著:《诗学的基本概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1页。

  〔3〕刘魁立:《〈论彝族诗歌〉序》,载于漏侯布哲、实乍苦木等著,王子尧翻译,康健、王冶新、何积全整理:《论彝族诗歌》,贵州民族出版社1990年版,第2—3页。

  〔4〕该书得到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文库”出版基金的资助, 将由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于年内出版。

  〔5〕刘魁立:《〈论彝族诗歌〉序》,载于漏侯布哲、实乍苦木等著,王子尧翻译,康健、王冶新、何积全整理:《论彝族诗歌》,贵州民族出版社1990年版,第2—3页。

  (本文刊于《贵州社会科学》1998年第1期,《中国古代近代文学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 1998第4期转载。)

  【作者简介】巴莫曲布嫫,中国社科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邮编:100732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文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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