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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是少数民族作家?
对作家“民族身份”的文学人类学考察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7-12-17  作者:刘华

[摘要]将中国作家的“民族身份”问题放置在现阶段的中国语境以及多学科的背景之下,通过对作家的个体书写与整体性各层面之间的矛盾、多民族国家和多民族国家文学,以及少数民族文学与作家之间的表述与被表述关系的考察,分析其“身份问题”的历史性、可变性和情境性。

诗倾向于表现带普遍性的事。
    ——亚里士多德:《诗学》
    一、问题的由来
    中国少数民族作家的身份认同,已然成为了研究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学者们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2005年12月,在广西南宁市召开的第二届“中国多民族文学论坛”上,“民族作家身份认同问题”不仅被列为此次会议的四个议题之一,而且贯穿于此次会议的所有讨论当中:一方面,中国作家的少数民族身份认同问题引发了与会学者们的热烈探讨,另一方面,由于此次会议在广西召开(会议的四个议题之一即为“广西少数民族作家研究与批评”),探讨的焦点自然就集中在了广西的少数民族作家身上,其中,鬼子——广西当代重要本土作家之一——的民族身份问题旋即成为了焦点中的焦点。
    此次会议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实际上反应了当前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已经超出了其自身原本狭小的研究范围,而与文学的民族主体性和作家的民族主体意识等问题,以及当前中国以及世界范围内的诸文化和诸文明之间的冲突紧密交织。这使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成为了一个纠缠不清而又亟须弄清的重要学术问题,而纠缠不清的原因之一,是其所涉及到的多学科背景。
    展开来看,对民族、民族主义、民族国家问题的反思以及对民族身份认同问题的考察,是20世纪人类学研究的重要课题。国内的人类学界,在就近代中国如何从以“天下”观为特征的古代帝制被迫转变并进入当今世界的“民族—国家”体系的过程以及中国自身的民族与国家关系的问题上,也已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讨。从这些中外人类学学者们的反思、研究与探讨中,对一些原以为清晰、自在的概念,人们逐渐获得了更深入也更深刻的认识,例如,人们逐渐形成了对民族国家与民族自身的被建构性,即其“被想象性”的主动的警醒与关注。②如今,各学科之间概念的流动与借用已然成为学科间的显著现象,就此业已形成一些边缘性交叉学科,对这些问题的探讨,也因此越过人类学学科自身,进入了文学研究的领域。
    在第二届“多民族文学论坛”上,对少数民族作家身份认同问题的探讨,即为诸学科交叉之后的一个典型例子。因此,对这一问题的深入,也许只有当我们将之置于各学科的交叉点上来进行而不是拘泥于一学科一领域之时,才能使探讨的结果具有更大的整合性。
    二、在个体与整体之间
    将一个书写者或进行书写的从业者称为“作家”,这首先意味着他是一个个体。不管作家书写的是关于自身的或人类的生命的感觉还是对世界秩序的某种理解,这种书写都必须建立在作家的个人体验与感悟之上,也就是说,在作家的书写中,所包含的必然是某个个体对生命和世界的理解。由此出发,一个少数民族作家③首先是一个个体作家。然而,只有处于整体之中时,个体才可能成为并被称为“个体”;个体先在地、必然地将与整体发生种种关联。
    作为人的个体的指向,我们常将外在于个体的人的整体称为社会或世界。然而,不管是社会还是世界,都是一种外延相对模糊的整体概念,所以我们需要从更具体的层面来对作家的个体所指向的整体进行考察,例如与个体指向相连的国家、阶级、宗教、民族等等,而随着认识的深入与发展,我们已逐渐意识到这些层面的分界和定义的多元、动态的性质。在这样的个体对整体的指向关系中,少数民族作家的身份认同问题便成为了个体在某个或某几个多元和动态的整体性层面中的定位问题,例如个体与国家、个体与具体族群或整体民族的关系等,而在其后,其实还包含着更为广泛的意识形态、社会权力以及社会资源的分配等整体性层面。对此我们还可以参照安东尼·史密斯的分析,他认为人们的身份认同(identity)包含了多重身份与角色——家庭、领土、阶级、宗教、族群和性别,这些身份的基础是社会分类,而这些具体分类方法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很可能会发生变化甚至被废弃。④以安东尼·史密斯的观点来看,作为个体与整体之间的一种关联,民族身份属于作家众多身份中的一个,而民族身份认同则属于一种历史性的社会分类。
    少数民族作家的身份,虽然在根本上基于个体自身对认同于某个群体的心理需求,例如,隶属于某个族群的个体常常对其自身的民族怀着某种无法言传、难以用理性来推衍的深厚感情,但是就个体与整体所包含的种种关系的层面来看,这种身份首先是与国家的少数民族文学的指向相连的;少数民族文学,与其说是一个天然的自在体系,不如说是在中国对“多民族国家”的构想与对“多元一体”格局的宏大建设中的一个持续性的文化建设项目。这决定了作家这一族别身份的被建构性及其内在体制性。
    此外,在中国的语境内,少数民族作家的身份认同还与中国传统文化以及传统价值体系中的整体主义特征息息相关。中国传统文化和价值体系中的这种整体主义倾向必然会影响到对社会分类及分类方法的判断,并将之逐渐导向某种价值分类、价值判断甚至道德判断。所以,人们会自然而然地从某个具体民族/族群的整体的价值判断甚或道德判断出发,去要求一个在身份上属于这个民族/族群的作家成为其“代言人”,而这反过来也逐渐成为一个作家在其潜意识里自觉承担的社会使命之一。因此,少数民族作家的身份虽然具有被建构性,但在当下的整体性话语层面中却具有其合理性与正确性。
    与此相应的,中国现阶段的文化与经济层面也同样构成了逻辑强大然而含混交杂的整体性层面,例如在字面上以“族群”一词对“民族”或“少数民族”一词的替代;这词语替代的呼声,主要基于一种现实的判断与选择:对“族群”一词的相对“中立”的文化色彩和对“民族”或“少数民族”一词所暗含的政治以及民族主义色彩的判断与选择。⑤然而,在将两词在中西文的不同语境中的使用进行比较之后,人类学者却谨慎地指出,“两个术语各具有特殊的规定性……比之于‘民族’,‘族群’也不是什么更妥帖的概念。两个术语体现了人口的多样性问题在不同语境里的表达,无论在学术使用和一般使用上都具有任意性的一面。”⑥此外,当人类学学者们将文化纳入了社会文明的发展进程之内来进行考察之后,人们逐渐意识到,文化也并不是一个统一的、有限的、稳定的、由同一文化中的成员信仰并行动共享的体系。⑦而对于身份,20世纪的思想者则论述道,“文化身份根本就不是固定的本质,那毫无改变地置身于历史和文化之外的东西。它不是我们内在的、历史未给它打上任何根本标记的某种普遍和超验精神。它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不是我们可以最终绝对回归的固定源头。”⑧作为20世纪诸学科所贡献出来的富有深远意义的思想,这些文化反思对当今国内对民族文化以及民族文化的主体性建设的讨论也许具有重要的理论参考价值。
    从另一个“当下性”来看,文化与经济的交混使民族身份与文化资源——主要是文化资源的分配和占有——之间建立起了某种联系,也就是说,在当下中国,少数民族身份、少数民族文学书写与文化市场之间已然形成了某种便捷联系。这一点当然是对正在文化市场内高速运转的经济规律的一种恰当回应。正如广西作家东西所说的,“我其实不是壮族,是汉族,但是在几个地方出现过,我没有机会去更正。”他接着又说,“挂一个少数民族,它能享受很多待遇。”⑨然而,当萨义德等后现代的批判者们从民族书写中精心剥离出了一种被称为“东方主义”的民族景观的图层之后,在这种后现代的语境内,对少数民族生活的书写就往往难以逃脱对民族文化进行“塑造”的嫌疑。
    因此,一个具有少数民族族别属性的作家,从个体选择来说,他也许宁可脱离这些整体性层面的笼罩,不管这些整体层面包含的是国家体制、意识形态或者社会文化资源,但是他不能从根本上摆脱这个身份的现实存在;在中国的现代民族国家的语境中,一个具有少数民族族别身份的作家不仅难以脱离这个整体主义的环境,在某种程度上,这甚至成为了他进行创作的一个根本性、依赖性背景。在第二届论坛上,与会学者们在讨论其民族身份时说到,鬼子在进入文坛以来,一直没有亮出自己仫佬族的身份,在他持续不断的小说创作中,也没有刻意强调自己所属民族的特色,他对于自身的仫佬族身份是持回避态度的。⑩也有学者提到,鬼子的民族身份是后来在某种特定语境下更改的(从壮族改为仫佬族)。(11)与此同时,有学者对少数民族作家的民族身份意识的淡化表示了焦虑,认为“许多壮族作家对本民族的认同感和向心力有弱化的趋向,民族观念缺失,患上了民族精神‘阳痿症’”(12),还有的从文化的角度,对当代藏族作家如何摆脱“夹缝人”危机,建构自己的民族文化身份(13),以及对少数民族文化内部强烈的“文化撕裂”如何导致了少数民族文化认同感的迷失(14)进行了分析。
    然而,鬼子自己却曾说过:“说我早期的作品民族特色很浓,可能是因为当时还不懂得世界有多大吧。后来懂得世界是很大的,不应该站在一个地方。站在一个地方就相当于在(站在)牢里面。”(15)
    由此可见,中国少数民族作家身份认同的尴尬和困境,源于作家在个体与整体的各个层面之间的尴尬处境;而这种尴尬和困境同时还表现为这个时代所提供的“多样性”和“多元性”的限度——这种限度体现为多样性与多元性在如今已经分属于不同的利益层面、利益规则和利益团体,属于更多的矛盾与冲突,属于情境中的可变动的角色,而最终在根本上属于变动中的社会体系和社会规范。
    由此我们还可进入另一个层面——方法论的层面——来对“多样”与“多元”进行一种文学人类学的分析,即对个体与整体的表述与被表述的层面的分析。

 

 

    三、在表述与被表述之间
    经过20世纪的现代语言学、符号学和后结构主义的挖掘与拓展,原本属于文学的文本的概念最终成为了一个深入人心的社会泛文本的概念。现代批评家们已经习惯于将一切具有语言—符号性质的构成物都看成是一个可供分析——尤其是对其所联系着的意识形态、权力和关系之网进行分析——的泛文本。正是在这个泛文本的意义上,对文本的表述系统的剖析才变得越来越引人注目。另一方面,对历史学学科史的反思使我们认识到历史表述在国家形成过程中的重要性,而以文本表述的历史(16)不仅在国家的表述中起着十分关键的作用,在关于身份及认同的表述中亦然。通过对文本的历史表述系统进行解码,可以看到,在“多民族国家”、“少数民族文学”以及“少数民族作家”之间,都存在着一个表述与被表述的多重联系。
    自“辛亥革命”推翻帝制以来,把封建帝国改造成具有现代意义的“多民族国家”,可以说是中国政治的一个基本走向。(17)随着新中国的建立,这一走向则被进一步以制度化的形式固定了下来,“新中国的社会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以往的那些偏远的、隔离社区和少数民族族群正在被纳入到一个新的民族和国家建设的进程当中”(18),而作为这个“多元一体”的宏大国家构想的一部分,少数民族文学不仅成为了这个崭新的多民族国家对其自身进行表述、进行叙事的一种文学方式而且成为了一种历史方式。从“多民族国家”到“多民族文学”到“各少数民族文学”,在这当中,我们可以看到文学与历史和政治相交融后的杂沓脚步。在社会与历史的共同运作中,丰厚的少数民族民间文学遗产被有组织有系统地搜集、归类、翻译、整理,与此同时,对各少数民族作家文学的历史表述不得不追溯到历史的纵深,例如对《壮族文学史》的撰写,就必须以现代的民族观与历史观对历史进行重新审视、增删和挑选,进行“实地调查、文献参照,包括姓氏、家谱、传记、祀祠、作品内容风格等多方面对比考证”,“通过这种艰难的考证,从广西古代众多作家中筛选出100多位诗人。”(19)然而,这种对历史的重组,在严格的学理性依据方面却不能不说是有所欠缺。(20)
    也正是在此意义上,在新中国伊始,少数民族作家是在一种集体主义的表述方式中被纳入了宏大的社会运作之内,其主要任务便是参与到对“多民族国家”体系的合理性进行集体表述的过程中去。在这个从20世纪刃年代持续到70年代末期,显得过于严峻的表述过程的参与当中,严格地说,少数民族作家们自身是被表述、被塑造者,而不是文学的表述者与塑造者。由于其个体性的几乎完全丧失,在整体主义的叙事方式中,当时的少数民族作家们对其少数民族身份的个体认同意识是潜藏在当时语境之下的,是一个隐性问题;只有当历史继续向前,发展到个体性和民族意识能够再次回到作家们身上的时候,身份的认同问题才能够浮出水面并重新成为一个显性问题甚或热点问题,而与之偕来的则是其可变性与情境性特征。
    1980年代以来,当中国的少数民族文学有机会将自己重新开放给一个日趋复杂的社会文化,同时又有能力分割出一个可控的部分供少数民族作家们进行个体书写的时候,之前所述的个体与整体各个层面之间的联系,就在文化的意义上转换成了国家进行集体表述的要求、各民族对自身文化进行表述的要求和作家对个体进行表述的要求之间的多种表述与被表述的复杂联系,这些联系的多元、多重、多样和混杂,使作为个体书写者的作家往往身不由己地处于不一致、不连贯和相互矛盾的境地之中。广西作家鬼子的处境即为一例,而他有意回避其自身民族身份的原因之一,在某种程度上,可说是为了保证其个体性表述的自由和完整。
    而与此形成一个有趣对照的,便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例子。当出生于四川省阿坝藏族自治州马尔康县的阿来以一部《尘埃落定》在国内文坛获得极高赞誉并被誉为藏文化的优秀书写者和表达者时(21),却有藏族学者指出,阿来的作品在藏族读者中并没有特别好的反响,甚至出现了负面评论(22)。可以看到,在这不同的反应背后,其实包含着国家表述的要求、藏族文化对于表述自身的要求和个体书写者按照自身对世界的理解而不仅仅是对本民族文化的理解来进行个体表述的要求之间的联系与矛盾。而且,如果我们进一步往下探究,就会发现在这不同的反应背后其实还包含着另一个更为深入的矛盾,那就是:谁在表述——是个体还是整体在表述?哪个个体能够代表一个在本质上是由不同个体所组成的民族“整体”进行表述?
    联系到关于表述主体的矛盾,阿来的自述就显得那样意味深长或者说矛盾重重:“我很反感‘越是民族的就越是世界的’这种说法。我并不认为我写的《尘埃落定》只体现了我们藏民族的爱与恨、生和死的观念。爱与恨、生和死的观念是全世界各民族所共同拥有的,并不是哪个民族的专利。当然,每个民族在观念上有所区别,但绝非冰炭不容,而是有相当的共通性。这便是我们地球上生活的主体——人类。”(23)
    综上所述,夹杂在个体与整体之间、表述与被表述之间,就中国的现实语境而言,一个少数民族作家的身份因此远远不像“女性作家”或“黑人作家”那样边界分明,而是带着一定的历史性、可变性与情境性特征。对任何一个个体而言,其与整体的关系除了某种程度的对立、对抗和回避之外,必然还具有普遍的和谐与共荣的层面;而和谐与共荣,正是人类的最终福祉之所在。这也正是费孝通先生那一辈学者对新中国国家建设当中的民族与民族之间、文化与文化之间“和而不同”关系的构想的出发点(24),而中国当下对多民族共同体的努力建设,也正是带着这样一种对和谐与共荣的期望的远景。
    然而从根本上说,一个书写者,一个作家,无论其个人的族性身份如何,倘若其不仅能反观一己一族之身,而且能够越诸一己一族之边界达及对人类共性的揭示,倘若其不仅能在民族国家范围之内,而且能够越诸国家边界而在人类的范围之内对和谐与共荣层面进行展现,也许才是其文学之真正旨归吧。
    注释:
    ①2005年12月5-7日,由《民族文学研究》编辑部和广西民族学院等单位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多民族文学论坛”在广西南宁召开,本文即为由论坛论争而引发的学术评述。文中所引论坛讨论部分的资料来自论坛主办方的会议手册以及录音整理,特此说明并致感谢。
    ②参见〔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吴叡人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须提请注意的是,当下中国学界对“想象的”(imagined)一词有未加辨别、望文生义地泛用的倾向,这不仅未能厘清问题,反而混淆了对该问题的研究。
    ③虽然学者们已就“少数民族”、“族群”、“民族”等词语的来源、区别和使用的不同语境进行了大量的分析,在本文中,为了叙述的简便,结合上下文的需要,仍旧使用通用的“少数民族”的表述方式。
    ④Anthony Smith, National Identity, London: University of Nevada Press.1991,P.4。
    ⑤参见朱伦:《西方的“族体”概念系统》,《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4期;周大鸣:《论族群与族群关系》,《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1年第2期;张永红、刘德一:《试论族群认同和国族认同》,《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2005年第1期等文章。
    ⑥范可:《中西文语境的“族群”与“民族”》,《广西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2003年第4期。
    ⑦参见涂尔干、博厄斯、普里查德等人的相关著作。
    ⑧霍尔:《文化身份与族裔散居》,罗钢、刘象愚主编《文化研究读本》,第21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⑨《世纪之交文化格局中的中国南方文学》,《南方文坛》2000年第2期,第28页。
    ⑩黄晓娟:《民族身份与作家身份》(其在第二届中国多民族文学论坛上的发言摘要),参见该论坛《会议手册》(广西民族学院打印稿,2005年12月)。
    (11)根据吴盛枝教授的论坛发言整理。
    (12)黄佩华:《壮族作家现状的一种描述》,参见该论坛《会议手册》。
    (13)杨霞:《当代藏族作家如何摆脱“夹缝人”危机,建构自己的民族文化身份》,参见该论坛《会议手册》。
    (14)马绍玺:《文化身份、文化自尊与少数民族诗歌的文化认同问题》,参见该论坛《会议手册》。
    (15)《世纪之交文化格局中的中国南方文学》,第28页,《南方文坛》2000年第2期。
    (16)参见海登·怀特:《作为文学虚构的历史文本》,载张京媛编《新历史主义与文学批评》,北京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
    (17)参见费孝通:《文化自觉,和而不同——在“二十一世纪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国际人类学学术研讨会”上的演讲》,《民俗研究》,2000年第3期;徐新建:《从边疆到腹地:中国多元民族的不同类型》,《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1年第6期。
    (18)费孝通:《文化自觉,和而不同——在“二十一世纪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国际人类学学术研讨会”上的演讲》,第11页。
    (19)梁庭望:《20世纪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第100页,《中南民族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2001年第1期。
    (20)见姚新勇《追求的轨迹与困惑》,第15页,《民族文学研究》2004年第1期。
    (21)见《“阿来作品研讨会”综述》,第68-69页,《民族文学研究》2002年第3期。
    (22)根据德吉草在第二届中国多民族文学论坛上的发言整理。
    (23)冉云飞、阿来:《通往可能之路——与藏族作家阿来谈话录》,第8页,《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社版)1999年第5期。
    (24)费孝通:《文化自觉,和而不同——在“二十一世纪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国际人类学学术研讨会”上的演讲》,《民俗研究》,2000年第3期。

 

【作者简介】刘华,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广西民族学院中文学院。

文章来源:《民族文学研究》200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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