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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和谐与交流中书写多民族文学史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7-03-16  作者:王山 整理
近年来民族文学的理论研究势头在上升,几家单位联合举办的“中国多民族文学论坛”,也获得了较好的收效。当下,不少学者发出了关于“创建与确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呼吁。在和谐与交流中书写多民族文学史,其实不仅是少数民族文学研究领域的事情,只有站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高度,恐怕才能真正认识到这个提法的战略意义和深远影响。一方面是呼声日高,另一方面也是任重道远。记者采访了几位相关人士,请他们就如何更好地在和谐与交流中书写多民族文学史发表意见,也希望以此为出发点,引起关于当代文学史的观念、方法以及存在的问题的讨论。
 
 
合理性与启发性
 
孔范今(山东大学文学院博导):从中国文学史所应该包容的对象构成和文学史建构的完整性来讲,这种提法是有它的合理性尤其是启发性的。照理,中国本来就是多民族的国家,在人们的习惯理解中,所谓中华民族就是对这多民族构成的共同体的指称。通常为人们所使用的“中国文学史”这一概念,其周延性的理解就应该包含着多民族文学的内容。当前有学者之所以发出“创建与确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呼吁,强调“多民族文学”的存在,我想主要是针对既有文学史文本的某些缺憾而发,是就其内容处理中对少数民族文学弱化倾向的矫正。这对于完善中国文学史的多维性建构,自然有其特定的意义。但正如你在提问中所说,只有站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高度,这种提法才能真正显现其意义。我们知道,中国文学史构成的多维性是与统一性密不可分的,其民族性、地域性等诸种差异性的特征,都是在中华民族共通的文化根性即其内聚力的统摄中互动发展的,其间存在着局部与整体、差异性与同一性,也就是“多”与“一”的关系。这种内在的有机性是把握这一命题的关键所在,应该给以充分的重视。其实,对象本身的复杂性还表现在许多方面,比如语言文字问题,汉语汉字并非为汉民族所专用,事实上它已成为我国统一使用的符号系统。尽管在某些少数民族地区存在着双语性特征,但汉语汉字却也是他们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进行交流表达所使用的统一符号系统。在文学史叙述中,可以有用少数民族文字印行的文本,但统一的文本却必须使用汉字。文学是最富有人文内涵和生命活力的一种文化表现,它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和谐文化自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能将中华民族所含容的多民族所创造的文学都纳入文学史的范畴,发掘出其各富特色的艺术创造力,及其在参与中华民族文学传统与民族精神生成发展中所发挥的积极互动的作用,那由其所表现出的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都将是不言而喻的。
 
 
玛拉沁夫(中国作协少数民族文学委员会主任、蒙古族作家):中国文学史是多民族的文学史,因为中国是个多民族的国家,每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文化与文学,今天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当然意味着我们各个民族的团结、和睦。中国有55个少数民族,中国作协有七千多名会员,其中有800多位是少数民族作家,说明确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时机已经成熟。在各种奖项方面,如影视奖项、文学奖项,包括茅盾文学奖,获奖者中也有少数民族作家。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奖是中国作家协会和国家民委共同设立的少数民族文学奖,每三年举办一次,大概有五六百位少数民族作家获过此奖。形成这样大的规模性的少数民族文学队伍,乃至顶级的文学刊物和文学作品,必须有一个很有成效的团队,一个阵容,一条战线。多民族文学的成就形成了多民族文学史。关于建立多民族文学史观的问题,从上个世纪50年代以后,把中国文学史写成汉族文学史这个情况开始改变了,现在很少写中国文学史不说少数民族文学的,这是各个民族之间互相交流、相融、学习、取长补短的一个很好的途径,也是多年来我们党所提倡的方向,也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条件,和谐文化里面不可能没有少数民族文化,少数民族文化里面所体现的团结、和睦的精神正是构建和谐社会所要求的、所希望的,也是它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思想来观察、了解、剖析、描绘中国多民族文学史,要与整体社会主流的理念保持一致。
 
张 炯(中国作协名誉副主席):我国有56个兄弟民族,在中国悠久的历史与幅员辽阔的土地上,在历史的相互的经济文化上的不断交融中,少数民族文学产生了不少好的作品,对我国文学作出了贡献。我比较认可“创建与确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这种说法。
 
包明德(中国社科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党委书记、蒙古族学者):中华民族是中国56个民族的总称,中华文明所以成为世界四大古文明中惟一延续而强劲的文明,正是因为它是多元兼容、复合支撑的。
中国各民族的文学在数千年的发展演进中,在保持鲜明的传统特色、个性气质与美学追求的同时,也以兼容开放的姿态,拓展视野,相互吸纳,从而不断地融入新质,绽出奇葩,进而为多元一体、多中显一的中华文学注进活跃的基因,不断增强着综合创新、发展繁荣的艺术张力。同时,文学叙事、文学想像又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们对民族与国家身份的认同感。
但在以往文学史的架构与书写中,叙述身份与主体往往存在这样那样的模糊与偏颇。对此,前辈文学家郑振铎、何其芳等早在上世纪50年代就明确地论述过中国文学史不仅仅是汉族文学史。这一点,随着精神的解放,文学的繁荣,学术的活跃,已日益为我国各族学者和作家所认同。
创建与确定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系统地、深入地、学理地研究梳理我国各民族文学的发展规律及其互补、互促、互动的关系,对于激活新的审美创作,激发新的学术增长点,对于回应世界多元文化的冲撞挑战,构筑强势的中华文明,对于增强我国各民族的凝聚力、亲和力,都有着非同寻常的时代意义。
 
关纪新(中国社科院民族文学研究所《民族文学研究》常务副主编、满族学者):研究实践正在越来越清晰地提示着我们,确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任务,已经历史性地落在了当代学人们的肩头。作为我国根本大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一开头,就明确指出:“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
20世纪的后半期,我们较从前更加意识到各民族文学遗产的宝贵。一批文化工作者,以书写各个民族文学历史为己任,不辞劳苦,厮守坚持,已经陆续拿出来了一些令世间耳目一新的著述,不仅补救了从前各民族文学搜集展示方面的若干重大缺失,也为学界加深认识各民族文学的丰富多彩提供了新的可能,更为我们在空前富有的条件下从容裕如地去编写具备本质意义的“中国文学史”或曰“中华民族文学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李鸿然(海南大学教授、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会副会长):提出或重提“确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问题,本人认为有积极意义。“中国文学是多民族文学”的认知,不是今天才有的。早在20世纪30年代,当茅盾先生担任新疆文化协会委员长开展新疆文化工作时,就认识到“在少数民族中,文学并不是一片荒漠,它埋藏着瑰宝”。更值得注意的是20世纪50年代中期发生的一些重要历史事件。比如:1955年1月20日玛拉沁夫给中国作家协会领导人的信和同年3月12日中国作家协会以组织名义给玛拉沁夫的复信。玛拉沁夫在信中特别强调:“我国是多民族的国家,我国的文学也应当是、一定是中国各民族的文学”。而当时中国作家协会给玛拉沁夫的复信,1955年“五一”前后老舍先生代表中国作家协会召开的史无前例的少数民族文学工作座谈会,老舍先生1956年3月《关于兄弟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和1960年8月《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都可视为新中国多民族文学的发展纲领,同时也表现了文学界对中国文学历史面貌的新认识。20世纪80年代以来,相关问题的讨论和实践并没有中断,而且在不少层面上更深入了。原文化部部长王蒙,中国作家协会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新老领导金炳华、冯牧、玛拉沁夫、张炯、杨义等一系列讲话和文章,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会议和评奖活动,多民族文学史的编写,《民族文学》和《民族文学研究》的创办,都对人们文学观念、文学史观念的确立起着积极作用。
 
蒋 巍(中国作协创研部副主任、满族作家):在全球化和现代化浪潮席卷世界的今天,令各个国家各个民族最为忧虑和最值得警惕的就是全球文化和人类生活的趋同化、模式化、单一化,其结果意味着依托超强经济实力的强势西方文化、特别是美国文化对所有弱小民族文化的挤压、消解与吞噬。这并非我们对未来威胁的预测,而是现实的存在,世界的多样性、民族的多样性、文化的多样性必须得到保护。面对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和谐文化的时代命题,保护和抢救少数民族文化,造就多民族的多样文化共存共荣的使命,已经历史地摆在了我们面前。书写中华多民族文学史,其内在意义就在这里。因此,重新审视中华民族文学史,努力记录和展示大中华多民族的多样文学发展和成果,实在是紧迫而必须的任务。
 
叶 梅(《民族文学》主编、土家族作家)当我们提到多民族文学这个概念时,要特别注意到它的两重含义,一是要确立少数民族文学的存在及其地位。从古到今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有着许多流传至今的经典作品,新时期以来,中国多民族的文学有很大的发展,产生了一批在全国甚至海外卓有影响的中国少数民族作家,他们的作品流光溢彩,有着强烈的民族特色,显示了全球化语境下独立于世界之林的中华文明。二是要将少数民族文学置于中华民族大家庭里,所有的民族无论人口多少经济发展有何差异,在文化的传承上都应受到足够的关注。在这个意义上,对“少数民族文学”的观察视角不能一概而论,而应考虑到多个民族文学的独立存在,继而才融汇为中华文学。 
进一步繁荣中华多民族的文学是全球化发展的必然,也是中国构建和谐文化的必经之路。应加大对少数民族文学的传播和推介,促进多民族文学之间的交流融合;同时鼓励保持和张扬各自鲜明的民族特色,保护不同的民族文化物种,这对于继承民族精髓,弘扬民族精神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缺憾与不足
 
白庚胜(中国文联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纳西族学者):在过去的一段时期,或多或少是以汉民族文学史为主,少数民族文学史很少被过问,也可以说是被忽视,那时很少提及民族身份的论证,汉族文学史占主导地位,对少数民族文学史的重视也不足,少数民族文学史观没有形成共识。有些大专院校的学生甚至不知道什么是三大民族英雄史诗,
在大学里面,搞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只有几百人,相对于汉民族文学史研究的状况,少数民族文学史观还没有太大的突破,还应该深入的展开,还有待于具体的实施与努力。到上世纪90年代,
由张炯、邓绍基、樊骏主持下编写的十卷本《中华文学通史》,填补了上述重大的学术空白,使我国文学史研究攀上了一个新台阶。
 
孔范今:以往的文学史在这方面确实程度不同地存在着缺憾,我以为准确一点可以用“弱化”来表述。“弱化”并不是没有,仅是薄弱而已。事实上许多少数民族作家都是在用汉语写作,其影响较大者大都进入了文学史,特别是现当代文学史更是如此。所谓“弱化”,更多地表现在对某些少数民族地区以其民族语言创作的历史名篇阐释不够,对其文学作为一种特色性的参与维度也缺乏更为自觉的认识。
 
玛拉沁夫:各民族要相互地交流,要相互介绍,不但要让汉族读者了解少数民族文学状况,还要通过汉文让全世界的文学家们知道中国多民族文学的发展情况,在这些方面我们做得还不够,可以说这种主动的、进取的态势、精神面貌还不够。
 
关纪新:以往人们常常指出,虽然我们已经有了许多部的“中国文学史”,它们却很少不是“汉族文学史”之奢称。那些著作大都只是记述古往今来中原文坛上的人物、事件与作品,纵使有极少段落涉及少数民族出身的作家,也总是一笔带过,或者是从汉族传统的批评尺度出发做些隔靴搔痒的估价。
 
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
 
孔范今:文学是最富有人文内涵和生命活力的一种文化表现,它对于构建和谐社会与建设和谐文化自然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能将中华民族所含容的多民族所创造的文学都纳入文学史的范畴,发掘出其各富特色的艺术创造力,及其在参与中华民族文学传统与民族精神生成发展中所发挥的积极互动的作用,那由其所表现出的社会价值和文化价值,都将是不言而喻的。
 
蒋 巍:简而言之,汉文学与少数民族文学是一个命运共同体,是同舟共济、唇亡齿寒的关系。没有几千年来对各少数民族文学营养的吸纳与交流,不可能造就汉文学的辉煌。此外,我还想指出,相对处于封闭落后状态的原生态少数民族文化,其最可贵之处就在于它们保留了人类黎明时期极其瑰丽奇伟的想像力和神话传说。现代科学的昌明虽然给人类带来了巨大的福祉,但它也消灭了人类的想像力。现代科学一旦证明,上帝和玉皇大帝是不存在的,我们便不再耗神费力地去想像伊甸园里的故事和孙悟空大闹天宫的故事。人们普遍认为,中国当代作家似乎缺少想像力,我想大概与我们较少关注、吸纳少数民族文化营养不无关系。
 
任重道远的文学史观
 
孔范今:我想做好这一课题的难度是相当大的。首先应该是对各少数民族的文学历史与现状,它们与其他民族特别是汉民族的交流及其形成的独特方式和内在肌理,进行全面、系统的深入研究,并在观念建构上相辅相成地解决好上面所说到的关键性问题,在此基础上才能形成文学史的有机建构,达到比较理想的境界。其实到这种时候,是否叫“中华多民族文学史”都并不重要了,直书“中国文学史”即极为恰切。
 
白庚胜:中国文艺理论研究中没有太多少数民族文学史方面的研究,应该把少数民族文学与汉族文学融合在一起,使少数民族文学的研究得到充分的展开。少数民族文学现在在大学中文系的比重比较小,应加入研究少数民族的文学课程,大力提高少数民族文学教育,提升少数民族文学的研究水准。
 
关纪新:既然要编写中华多民族统一的文学史,就需要超越某一族群的“本位”站位。历史上束缚过我们思维的不无偏颇的单一族群的文化意识,也就应当修正了。文化人都该自觉走出本民族固有的圈子,具备宏阔文化眼光。
我想,确立中华多民族的文学史观,还不简单地仅仅是个扩宽学术包容视角的问题,这里面也许还有相当多的学习任务。
比如说,为了消解某些人的中国文化“一源说”的概念,有必要重新补上民族学理论的缺课。当代考古学的系列成果证实,中华文化的源头不是单一的,而是星罗棋布于东亚广垠之上的。所有历史族群和现存族群的文化源头,多是特有的。我们想要发现每个族群的文学独特质素,就得从尊重每个族群文化的特异性开始。所以从起源上来讲,把某些族群的文学轻易地当成另一些族群文学派生物的态度,是要不得的,不明智的。
再比如说,就历史来看,所有国内族群(包括中原族群和边地族群)文学的发展,都离不开与周边族群之间的交流互动。我们观察汉族与少数民族文学长期互动的历史,会注意到,汉族作为中原地带发祥极早、文化始终领先的族群,在数千年的历史伸展中,给了其他族群多种文学滋养。少数族群文学同样也向汉族文学输送了有益的成分。  
文章来源:《文艺报》2007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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