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任务,已经历史性地落在了当代学人们的肩头。
作为我国根本大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在“序言”一开头,就明确指出:“中国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的国家之一。中国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这可以理解为,我国现有的56个兄弟民族,以及在中国悠久历史与辽阔版图上曾经出现过的其他一些民族,都曾为今天中华民族拥有的辉煌文明做出过贡献。
20世纪,是中国范围内已有各个不同族群在政治上彻底走到一起来的时代。在这个充满跌宕起伏、风云变幻的过程中,现代意义上的、融通中国境内各个族群为一个总体的中华民族,最终地得以明确出现,并被世界所瞩望。我们有理由比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自豪地宣称,中华的文化由此而真正做到了百川汇海、博大精深。在这一基础上,中华民族也才赢得了比较先前时代更加充分的文化自信。
当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把我们每个人的命运如此切近地聚到一处,并让其所有的成员都为之感到骄傲的时刻,自然而然地,我们也均须站到新世纪的精神高度,认真检视自我,奋力催促自我,从多民族彼此一家的现实出发,努力去完成一次划时代的思想腾飞,去完成一次超越自我的观念嬗变。
文学,从来就是人类文化中间最为夺目耀眼也最为深邃幽远的成份。民族的文学,描绘了不同民族的来踪去影,记录着不同民族的心路历程,藏匿起不同民族的精神密码,诠释出不同民族的行止准绳……面对着每一个民族那丰厚的文学遗产,我们都免不了要肃然起敬。应当说,每个民族的文学遗产,都是该民族文化里面异常值价的部分。
20世纪的后半期,人们较以往任何时期都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各个民族文学遗产的宝贵。一批以书写各个民族文学历史为己任的文化工作者,不辞劳苦,厮守坚持,陆续拿出来了一些令世间耳目一新的著述,这些业绩不仅补救了从前我国各民族文学搜集展示方面的许多重大缺失,也为学界加深认识各民族文学的丰富多彩提供了新的可能,更为我们在空前富有的条件下从容裕如地去编写具备本质意义的“中国文学史”或曰“中华民族文学史”,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以往的人们常常遗憾地指出,虽然我们已经有了许多部的“中国文学史”,它们却绝少不是“汉族文学史”之奢称。因为那些著作大都只是记述古往今来中原文坛上的桩桩件件,即便其中有极少段落涉及少数民族出身的作家,也总是一笔带过,抑或是从汉族传统的批评尺度出发做些隔靴搔痒的估价。
现在,从资料拥有上来看,要重新编写涵盖中华多民族文学内容的“中国文学史”,其条件已趋向成熟。过去那种文学史家“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只知晓汉族文学却基本不了解各少数民族文学的情况,已经明显有所改观。今天的文学史编写者,只要肯于搜求和掌握,得到汉族之外各个少数民族的文学史料不再是一件难事。
然而,只是比较充分地占有了各个民族的文学史料,就要编写出具备本质意义与科学价值的中国文学史著作,仍然是不够的。这里,编写者是否具备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是个大问题。
毋庸讳言,在我们这个东方古国的史册上,记载着各个不同民族之间出现过的这样那样的不愉快。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的种种差异,来自于不同方向、有着不同欲望追求、处在不同发展层次的古代民族,势必要出现强凌弱、大欺小、野蛮冲击文明等等现象。此类现象多源于不可超越的历史局限性。当然,曾经处在不同历史位置上的人们都是持有一己的是非观的,不但葆有文献记载的民族有着他们解说历史的“说辞”,那些没有文字文献可供依傍的民族也在其口称文化中留存下了自己解说历史的“说辞”。这些各自的“说辞”,太多地反映在了各民族的书面文学及口头文学中间,使我们即便是生活在当下,亦时常难以走出它们的影响。
既然要编写中华多民族统一的文学史,就需要超越国内某一族群的“本位”立场。我们今天既然已经拥有了并且大家都已然服膺于中华民族的“国族”称号,历史上曾经局囿过我们思维的那些不无偏颇的单一族群的文化意识,便是应当加以修正的了。无论是大民族的还是小民族的文化人,都该自觉走出本民族固有的圈子,打造起与“中华民族成员”这一光荣称号相匹配的宏阔文化眼光。也许有人会感到就此完全“捐弃前嫌”有些困难,因为“传统”早已给了人们太多太深的文化烙印。但是,我们毕竟已经迈进了21世纪,以中华民族根本利益为远大追求的文化人们,难道不应当以全新的科学的民族观念为胸襟么!
确立中华多民族的文学史观,并不简单地仅是一个扩宽学术包容视角的问题,这中间还有相当多的学习任务。
——比如说,为了消解我们某些学界同仁的中国文化“一源说”的概念,有必要重新补上民族学理论的课程。当代考古学的系列成果证实,中华文化的源头并非是单一的,而是星罗棋布于东亚广垠之上的。所有历史族群和现存族群,其文化之源头,多是特有的。我们要发现每个族群的文学独特质素,就得从尊重每个族群其文化的特异性开始。所以从起源上来讲,把某些族群的文学轻易地当成另一些族群文学派生物的态度,是要不得的。
——再比如说,就历史来看,所有国内族群(包括中原族群和边地族群)文学的发展,都离不开与周边族群之间的交流互动。在各个族群的原初阶段,由于所处地理空间的隔绝封闭,以及族群社会相互屏蔽,文学曾经享有族群文学本体意义上的个性发展条件。然而,这种一族群文学不为外族群文学影响的个性化推进是难以维持久远的,文学作为诸族群间精神文化接触中尤其易感的部分,常常会在不同族群的过从中,感染或接种上对方的基因。正像“金无足赤”一般,在亘古而今愈来愈见出整合趋向的中华多族群文学交流进程中,几乎可以不再指望会辨认出某一族群的某一作品,还属于纯而又纯的“单一基因”的族群文学标本。“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当是对迄今为止多民族文学交流结果异常恰当的设譬。
——又比如说,我们观察汉族与少数民族文学长期互动的历史,应该注意到,汉族作为中原地带发祥极早且文化始终领先的族群,在数千年的历史伸展中,汲纳了其他族群的多种文学滋养。而各个少数族群的文学也不可避免地承受处在中心文化位置上的汉族强势文学的辐射。然而,文化发展相对滞后的少数族群,他们的文学在与汉族文学的接触中,并不是仅体现为被动接受汉族文学的单向影响和给予,少数族群文学同样也向汉族文学输送了有益的成份,它们之间的交流始终表现出双向互动的特征与情状。中华各族群文学的交流互动,早已形成了优良的传统。
——还比如说,科学的文学史观之拥有,其中当然需要包含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之确立。在新时代的文学史家头脑里,中华民族是由五十几个兄弟民族共同组成的,中华的文学是由所有现存的以及历史上曾经在这片国土上存在过的民族的文学共同构成的,这根思想上的弦儿,是一时一刻也不可以松动的。我们今后撰写的“中国文学史”,既不再应当是中原族群文学的“单出头”。也不应当是某些文学史撰写者出于“慈悲心肠”或“政策考量”而端出来的多族群文学的“拼盘儿”。中华民族是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的文学也该当是多元一体的。中华的文学其实是一个有机联接的网络系统,每个历史族群和现实族群,都在其中存有自己的文学坐标子系统,它们各自在内核上分呈其质,又在外延上相互会通,从而体现为一幅缤纷万象的壮丽图像。
当然,确立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的问题,还涉及到诸多方面。这里不过是为了提出这个问题,先作这样一些议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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