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鲜族女性文化与女性文学是相互联系、互相影响、互相促进的。朝鲜族女性文学是随着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朝鲜族女性文化的长足发展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并且真实地反映了朝鲜族女性文化的核心内容和变迁过程。朝鲜族女性文学又为朝鲜族女性的命运呐喊,为朝鲜族女性的真正解放探索、导向,促进了朝鲜族女性文化的丰富和发展。朝鲜族女性文化,乃至女性文学的发展变化,又都以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变化着的朝鲜族社会,特别是农村社会的社会环境和人物样态为根基的。
文化是一个内涵博杂的概念。文化是外显地或潜隐地指导着、支配着社会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价值取向、行为模式,是以社会共同享有且共同传递的知识、信仰、道德、艺术、教育、法律、心理、习俗总体系及其物化形象的载体,(注:姜义华等编:《港台及海外学者论近代中国文化》第1页,重庆出版社,1987年。)是人类与其他动物相区别的一种标志,是人的生活方式的总和。(注:威廉斯:《文化与社会》,第403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人类社会由男性和女性构成。如果按性别给文化分类,那么一是男性文化,一是女性文化。当然,不是所有的文化事象都可以以性别划分,但性别文化确确实实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不是人为的划分。因为性别不仅仅是一种生理现象,对人类来说,性别更多地表现出来的是一种社会与文化现象。
(一)
女性文化实际上是女性生活方式的总和,它反映女性这个社会群体在生活各方面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模式,并且通过社会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取向来反映女性在人类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女性文化包含着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以女性为主体的文化,其前提是女性角色作为主体资格的存在;另一个是女性角色的社会化和创造力的结果,以及社会对她们的评价。总之,女性文化就是女性创造的文化和有关女性的文化。这两个互补内容的重点均在于女性角色获取主体资格程度的大小,即女性角色社会化程度的大小。
朝鲜族女性文化是整个女性文化中的一部分,是朝鲜族这个特定群体女性的文化,是带有朝鲜族这个民族性因素的女性文化。
女性文学是文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广义的女性文学包括:与创作主体的性别无关,以女性生活和命运为主体的一切作品;女性作家创作的所有作品,即包括以女性自我世界为对象的女性题材作品和以女性以外的外部世界为对象的社会题材作品;女作家以女性视角和女性的体验塑造女性形象,反映女性人生和命运的作品。(注:玄东言:《朝鲜族女性小说中体现的女性意识》,《文学与艺术》1996年第1期第8页。)一般来说,女性文学是女作家以女性的视角和体验塑造女性形象,着重反映女性的人生和命运的作品。
朝鲜族女性文学是整个女性文学中的一部分,是朝鲜族女作家群体反映和塑造朝鲜族女性这一独特群体生活和命运的作品。这里反映一般女性的视角和体验之外,还反映具有朝鲜族民族性因素的独特的视角和体验。
文学是文化的一部分。朝鲜族文学是朝鲜族文化的一部分。朝鲜族女性文学自然也是朝鲜族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一般来说,一个民族文化中的价值取向、思维模式、行为方式,决定或指导、支配着这个民族文学创作中的价值观、意识和心理、言论和行为。所以,可以说,民族文学是民族文化发展的反映,同时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时代的发展,民族文化必然发展,民族文学肯定而且一定要反映这个发展变化着的民族文化内核。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的朝鲜族女性文化有了很大的发展和变化。在这一时期的八十年代后半期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朝鲜族女性文学,充分地反映了朝鲜族文化的核心内容和变迁过程。
(二)
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年来,朝鲜族女性文化有了很大的发展,朝鲜族女性的心理意识、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发生了惊人的变化。五十至六十年代,朝鲜族女性单纯地追求走向社会,参与社会活动,追求平等权利。八十年代,朝鲜族女性首先反思女性真正解放的含义,从更高的层次上志向着真正的女性解放,并为之在社会各领域不断奋斗着。
五十至六十年代,朝鲜族女性同全国其他民族的女性一样,基本上实现了与男性平等的社会地位和权利,她们参与各项社会活动的便利条件也得到了保障。但是,由于当时社会体制的特殊性,社会处于封闭状态,社会生活极端组织化和集体化,因而女性无法实现多样的、自由的人生,她们的生活受到很多方面的限制。个人无法自由选择职业,不管个人意愿、素质和能力如何,必须服从组织上的决定和分配。因而,磨炼自己的才能,发挥自己的才智来实现自我价值受到了多方面的限制。她们更多地追求对事业工作的价值,牺牲自我价值实现。
到了八十年代,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发展和人们观念的变革,朝鲜族女性主张参与社会活动中的自主、独立的人格,提出能够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自立、自强的要求。她们并没有把超脱家庭小圈子参与社会活动作为女性解放的唯一标准;她们虽然尊重五十至六十年代事业性的女性,但是并不仅仅追求事业上的价值,不愿做“男性化”的女性。她们在更高的层次上,试图从社会需求与女性自身需求相结合的角度实现自我价值,强调自我意识。她们既追求理想、抱负和事业成功,又追求生活的享受和安逸。她们在事业上想成为可以与男性对垒的自主的强者,在生活上又想成为美丽而温顺,赢得男性欢心的女人,实现享受生活的人生。
进入九十年代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社会观念变化更快,朝鲜族女性的独立、自主人格意识更强,自立、自强的意识和信念更浓,主张从社会、经济、人格上独立,作为自主的人,与男性平等的资格,发展和发挥自己的才智和才能,实现丰富多彩的人生。
朝鲜族女性文学是朝鲜族女性文化发展的折射和反映。随着朝鲜族女性文化的多样化发展,女性文学,首先是小说文学的出现是必然的。建立新中国到七十年代,朝鲜族文坛上谈不上有女性文学(虽然有几位女性作家在耕耘)。到了八十年代初、中期,有一批朝鲜族女性作家进行创作活动,虽然没有完全超脱往常的风格,但开始显露出女性视角和风格的苗头。到了八十年代后期,几十位朝鲜族女性作家登上朝鲜族文坛,形成了朝鲜族女性作家群。她们开始探索女性生活,用女性特有的视角和感知,描写女性生存状态、女性命运和人生价值,形成自己的语言和风格,塑造了在新时代具有新的价值观念、独立的主体意识和追求女性自由、幸福生活的人物形象。九十年代,朝鲜族女性作家队伍进一步扩大,达四十至五十人,创作发表描写女性生活的大量短篇小说,出版了长篇小说,又出版了一些女性作家的个人小说集,如《在海边遇见的女人》(金英锦,1988)、《女人的心思》(刘在顺,1989)、《留在泉峪的心》(李花淑,1989)、《绿叶落了》(李慧善,1992)、《疯女》(金英玉,1993)、《走进夜幕的女人》(李慧善,1997)、《梦中楼阁》(朴香淑,1998)、《宇宙的子宫》(许莲顺,1998)等。这样,朝鲜族女性文学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这是改革开放时期朝鲜族女性文化发展的必然反映和结果。这一时期的女性文学充分反映了变化着的女性心理意识、价值观和行为方式。不可否认的是,这种反映,有时是比现实发展慢一些,这也是符合存在和意识的关系及其发展规律的。改革开放多年以后的八十年代后期才逐渐形成朝鲜族女性文学,就是这个道理。
(三)
改革开放以来,朝鲜族农村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实行土地承包制以后,农村劳动力大量剩余,耕种土地生产费很高,粮食价格又不上涨,因而农村生活比较艰难。在这种情况下,农村朝鲜族女性们,丢弃原有的顺从、被动和闭锁意识,走出农村,到城镇谋职或办事业,逐步树立着自立意识和竞争意识,逐渐锻炼成为主体性、奋斗性、自立性女性。虽然这些人大都是中小学文化水平,但是,她们都寻找与自己的素质、能力相适应的事做。比如,据1996年的统计,朝鲜族在北京开的饭馆、店铺有900多个,在饭店服务的朝鲜族中年女性1000多人,朝鲜族青年女性5000-6000人(注:《朝鲜族》(1996)第306页,民族出版社,1997年。),她们大都是农村来的。1999年,在北京的朝鲜族5-6万人,其中一半以上是女性,而且18-25岁的青年女性占80%,她们在700多个饮食店、100多个歌厅就业(注:《朝鲜族》(1996)第306页,民族出版社,1997年。)。有人推测,现在在城镇娱乐业中服务的朝鲜族初、高中毕业的女性约10万人(注:《月刊朝鲜》(韩国),2000年第6期,第580页。),她们大都是农村姑娘。1997年末,延边有私营工商户约7万2千户,其中60-70%是女性经营的,也就是说有46800多名女性私营工商业者(注:《中国、朝鲜、韩国女性的人生》学术会议资料集,1999年第39~40页。)。这些人中多数也是农村女性。
朝鲜族农村女性在城镇各个领域艰苦奋斗中,有成功者,也有艰难度日者,又有堕落混日者。这些女性的景象反映到了这一时期的朝鲜族女性文学中,使人们振奋喜悦,欢欣鼓舞;也使人们心酸痛苦,同情怜悯;又使人们痛心、责备、憎恨。
柳元武的《强者,弱者》中的主人公姜玉女是个靠艰苦奋斗大展事业的实业家,她是率领700多名营业员的全省屈指可数的百货商店的负责人。她虽然在事业中不断实现自我价值,但也因事业与家庭的矛盾,内心上感到不安和疲劳。作品呼吁社会变革中要舍弃对女性的传统观念,多给予事业有成的女性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村里人》、《解梦期》等作品深刻地反映了在市场经济洪流中进入城镇生活的人们的艰难、挣扎。《陡峭的人生路》、《永生之情》、《流落他乡的金》等作品,细腻而真实地描写了城市生活的各种酸甜苦辣的生活体验。但是,在艰辛的生活道路上从不气馁,从不失去希望,从不放弃继续奋斗,这是朝鲜族农民(女性)进入城镇人员中多数人的心态和样象,这也是朝鲜族农民(女性)坚韧、纯朴、开朗性格的反映。人们可从她们身上感觉到生活道路的不平坦的同时,还能看到生活的希望。
郑世峰的《人的生理》中的主人公玄美、《阴隅休息室》中的主人公香淑,金哲均的《重新找回的魂》中的爱莲、尹林浩的《漂亮女士》中的玉凤,崔均善的《呻吟的灵魂》中的美玉等,都是在商品经济冲击下,被金钱诱惑,自愿走上了堕落,甘心灵魂受辱的女性。这些形象使人们怜恨交加。值得宽慰的是,有些进城务工的女性受挫折而堕落后,从生活体验和良知中她们重新觉醒,重新寻回自我,重新找回自主人格。比如,权云的《自我的愤怒》中的主人公尹顺,不愿在农村生活而进城,不久当了别人的情妇,过着寄生的、失去自我的生活。但是后来对情妇这种非人性、颓废生活感到厌恶,对同事表白“在耻辱中生活,不如成为纯朴的农妇”,“若不能过堂堂正正的自由的生活,宁愿在乡村过着农耕生活”,“再贫穷也甘愿成为贤妻”,并毅然离开城市,回到了乡村。
朝鲜族女性文学,特别是女性小说是朝鲜族女性活生生的社会生活、家庭生活的形象反映,因此,一方面具有真实性,以一定的社会生活、家庭生活中的人物、事件为依据或模型;另一方面,又高于现实生活,从生活现实中提炼出共性的、趋向性的东西,提示着事物的发展方向或人们的奋斗目标,使人们从女性文学中有所感悟、有所思考、有所得益,从而更好地体现朝鲜族女性文化的内核和女性文化的发展方向。这一过程同时又是朝鲜族女性文学反馈于女性文化,充实和丰富女性文化的过程。
(四)
朝鲜族女性文化的发展中价值观念、思维方式、行为模式的变化是必然的,也是多方面的。朝鲜族女性婚姻观念的变化是其中明显的一个方面。
现在大多数朝鲜族女性的婚姻观有了很大的变化。她们结婚是为了与丈夫携手共建理想的家庭。结婚被看作是一对一的平等人格的结合,爱情和协力是加强两者纽带的基础。当然,不可否认的是,与上述婚姻观并存着传统的婚姻观,即更重视父母与子女关系,更重视家庭的安定和和睦。
据1992年对东北地区483户朝鲜族的调查,经介绍由当事者双方决定的婚姻占56%,自由恋爱决定的婚姻占39%,由父母决定的婚姻占5%。(注:《女性研究》第243页,黑龙江朝鲜民族出版社,1994年。)在选择对象时看(1)人口(19%),(2)文化程度(15.9%),(3)性格(10.42%),(4)家庭条件(12.84%),(5)能力(7.94%),(6)容貌(8.58%),(7)修养(8.34%)。(注:《中国、朝鲜、韩国同胞女性的人生》学术资料集,第16页,1999年。)此外,金钱和地位只占1.9%,政治占1.71%。这就是大多数朝鲜族女性对择偶的看法。当然,也不可否认,一些朝鲜族女性在择偶时更注重物质的、现实的条件,最明显的表现是大量的涉外婚姻。
在离婚观方面,朝鲜族女性的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从过去的离婚是见不得人的观念到现在不认为离婚是耻辱,反而认为维持没有感情的婚姻是非道德的,感情破裂了应尽早分手才是道德的。因此,近几年朝鲜族家庭的离婚率升高,女性提出的离婚诉讼比男性高。据延吉市法院三个法庭1990-1992年经手的635件离婚案中,女主提出离婚诉讼的有401件,占总件数的61.4%,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是252件,占总件数的38.6%(注:《韩·中女性家庭问题现状与展望》第11页,韩国明知大学女性·家庭研究所,1999年。)。女方提出的比男方提出的高22.8个百分点。
在离婚的主要原因中,因朝鲜族的大男子主义约占35%(32.6、37%);因“第三者”约占30%(“第三者”问题上,因男方有第三者占80%,因女方有第三者占20%);(注:此数字只是某地162件离婚案例中的分类比例数。)因女性经济地位提高而对婚姻的要求也相应提高。
现实生活中婚姻观的上述变化,明显地反映在了八十至九十年代朝鲜族女性文学中。比如:
金美善的短篇小说《飞去的梦》中的主人公香兰认为,“爱情作为同等资格之间喜悦的纽带”,只有确保双方平等的人格和资格时才能维持均衡,不均衡就是潜在的破坏力。香兰在自己的男朋友勇吉接到留学日本的通知书时,果断地提出与勇吉断绝恋爱关系。香兰要做自立的、有自尊心的女性,不愿在男性的“光荣”影子下生活,这表现了新时代朝鲜族女性意识的内核。
李慧善的短篇小说《雨天》中的主人公京顺,是专注于文学创作的有事业心的女性。由此,对丈夫和家庭的义务相对淡薄。她的丈夫有了“第三者”淑姬。在事业与爱情、家庭与爱情之间的现实矛盾冲突中,京顺有她自己的选择和追求:为了自己的追求和理想,连家庭都可以牺牲;为了自己的人格和尊严,把有外遇的丈夫毫无留恋地抛开。京顺是具有开放性意识的女性形象。
许莲顺的《摇晃的岛屿》中的主人公慧仁是个舞蹈家。她按丈夫的意愿辞去了自己的工作,在家过着富裕而幽静的生活。在与世隔绝的生活中,她无法忍受丈夫的冷待,无法忍耐憋闷和孤独而投入到“宋先生”的怀中。她瞒着丈夫幽会第三者——宋先生,又欢喜、又惧怕,失去心理平衡。几乎绝望的她呼唤着宋先生“请把我带走吧,带到哪都行!”这又是一个家庭的悲剧。
总之,新时期的朝鲜族女性文学,随着朝鲜族女性文化发展的时代潮流,酝酿、形成和发展起来,并反映了女性文化变迁的时代脉搏,表现出了强烈的时代气息和旺盛的生命力。
【作者简介】吴相顺 中央民族大学朝文系,北京 1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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