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要论·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⑧】深化贸易投资治理变革 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24-08-04 作者:马涛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擘画了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蓝图。全会提出,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依托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要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深化外贸体制改革,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优化区域开放布局,完善推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机制。
中国积极参与全球贸易投资治理变革
以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的先行先试改革推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是中国参与全球贸易投资治理变革的重要路径。特别是中国积极参与高质量的经贸协定谈判,以高标准倒逼经济改革开辟高质量发展路径,也有效防范了西方国家所谓的“去风险化”目的。
近年来,数字贸易与跨境数据流动迅猛发展,部分传统贸易规则已无法满足全球数字贸易治理的需要。中国积极应对贸易数字化趋势,在参与构建数字贸易治理体系方面已经初步形成一些制度型成果和实践经验。但是从现有多边贸易体制看,全球缺乏成体系、完整性的数字贸易规则。美国注重数字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欧盟主张大型企业反垄断规制与隐私权保护,中国等新兴经济体则更注重安全性等,致使全球数字贸易规则呈现碎片化。由于各个国家或地区基于比较优势提出符合自身利益的数字贸易规则主张,大范围的数字贸易规则共识难以达成。作为数字贸易大国,中国理应成为全球数字贸易治理体系的构建者,逐步形成数字贸易规则的“中式模板”,以加强中国在数字贸易治理体系的话语权,推动全球数字贸易高质量发展。
全球投资治理是一个包含全球、地区、国家的多层次体系,因而其规则变革将涉及相互支持的各个层面。自由贸易试验区内投资领域的逐步开放是全球投资治理的微观基础,在逐步建立和完善国际经贸新规则方面将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中国近些年推行设立的21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目的是在国内先行先试一批新的做法,不断深化外商投资和对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扩大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合理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落实全面取消制造业领域外资准入限制措施等。
2023年7月6日,包括中国在内的近120个WTO成员宣布《投资便利化协定》法律文本谈判胜利完成;2023年12月,《投资便利化协定》最终文本已经完成法律校审。投资便利化议题是中国在世贸组织与相关发展中成员主动设置并牵头引领的首个重大议题,协定达成后将成为全球首个多边投资协定。该协定旨在增强各国投资政策透明度、简化投资审批程序、加强投资领域国际合作、推动全球投资流动更加顺畅。协定侧重于提升成员国之间投资便利化水平,未来协定一旦生效实施将极大提高成员国之间的投资便利化程度,进而为国际直接投资治理提供新动力。
以深化治理变革推进区域经贸合作
近年来,中国通过积极参与全球贸易投资治理变革深度融入区域经贸合作。例如,中国正积极进行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谈判,正式提出申请加入《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并与成员国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
中国通过深化贸易投资治理变革提升区域经贸合作成效,为RCEP充分释放制度红利、提供市场空间并不断提高开放水平。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课题组发布的《以提升规则利用率为重点释放RCEP红利——2022-2023 RCEP实施初步评估》指出,2022年中国企业在RCEP项下享惠货值总额达3006亿元,2023年上升至3605.9亿元,同比提高20%。RCEP的高质量实施对中国参与区域经贸合作提出了更高水平的开放要求,以适应不断升级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国内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RCEP的实施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国以RCEP为基础,用更加完善的国际规则推动国内开放,特别是从“正面清单”向“负面清单”转变,以“负面清单”监管模式作为扩大开放的重要手段。
中国通过参与贸易投资治理变革提供了完善全球治理的重要公共产品。2023年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十周年,这十年也是中国与各国加快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和贸易投资治理变革的关键时期。多数国家倡导制度型开放和构建国际经济新秩序,为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性机遇。
以中国为代表的国家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中国同“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共同提供的国际公共产品以及设立的各种合作平台是推进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渠道,目的在于通过国际合作不断扩大对外开放,以此塑造经济全球化的新动力。长期以来,“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经贸交往主要集中在各自优势产品的交易层面,深度的产能合作存在很大拓展空间。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制度和国际规则架构,则可以促进以资本和服务为纽带的生产要素跨境流动,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制度优势,扩大共同开放的经济红利。
中国与共建国家积极推动全球贸易投资治理变革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在过去几十年中,世界贸易与生产逐渐围绕全球价值链的构成形式展开,很多国家通过多种途径参与全球价值链,全球价值链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国际经济秩序。构建“一带一路”包容性价值链不仅有利于发展中国家重新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改变以往的劣势地位,还给各国中小企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有助于改变大型跨国公司在全球生产体系中权力不断扩张的趋势。此外,依托于价值链合作的“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也将对国际经济秩序产生正向影响,特别是为捍卫真正的多边主义作出贡献。
以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
在“两个大局”背景下,中国经济深度融入国际循环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一方面,不断加剧的中美战略竞争,持续的乌克兰危机、巴以冲突,以及全球范围内盛行的保护主义等因素给中国推动实施高质量发展带来巨大挑战;另一方面,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凸显出的新趋势和全球治理引致的新变革也为中国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了诸多机遇。中国要立足新发展阶段,不断适应国际格局和全球治理体系发生的深刻变化,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继续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
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离不开互联互通网络的发展。深入的国际交往与贸易有助于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在当前复杂国际形势下,中国需要积极参与区域贸易协定、双边投资协定和多边贸易体系等的谈判与改革,通过适应高标准经贸规则提升自身在国际生产体系中的角色与贡献。同时,深化与金砖国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的创新合作,推进世界贸易组织改革,积极倡导公平贸易的理念。维护多边体系的国际环境和规则,以消除保守主义、逆全球化的侵袭。
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需要继续扩大对外贸易的深度和广度。对外贸易的量质齐增有助于中国新发展格局构建下的经贸发展。特别是要提升进口中间品和出口制成品的规模和质量,以国内产业结构调整带动出口质量提升,以出口增质带动国内产业升级,协同推进强大国内市场和贸易强国建设。数字经济时代,还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大力发展国际电子商务,提高数字经济的规模和质量。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中国将继续积极参与贸易投资领域的治理变革,坚持以开放促改革,以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促发展,加快培育我国在国际经济合作中的竞争新优势,加速融入以互联互通网络为特征的国内国际双循环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家全球战略智库研究员)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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