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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长中]表述的边界:以多民族文学评论价值迁移为中心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9-09-05  作者:李长中

  内容提要:少数民族文学与主体民族文学互生共融表述着典型的“中国经验”,少数民族文学评论却在“表述中国”与“表述民族”间发生价值迁移:前者以“同”化“异”的方式抑制了少数民族文学主体性生产,后者以“异”代“同”的方式驱逐了少数民族文学的多民族国家属性。引入“多民族文学”研究范式,在民族性、中华性与世界性构拟的边界内建设共享价值体系,表述全球化进程中的完整中国,是多民族文学评论价值建设的规约性框架。

  关键词:多民族文学 表述的边界 中国经验 价值迁移

  “少数民族文学”在概念 /知识生产谱系内是一种现代性知识话语形态,而非一个自为的历史给定性概念。当以“少数民族文学”来命名 / 指称少数民族作家创作的文学时,其实是为了将之纳入意识形态给定的美学共同体,或凸显其特有而其他文学则难以兼备的价值差异性。同时,以“族属性” 概念标示于文学,也反映出社会主义国家知识群体是将多民族的“文学”作为国家主体予以建构的知识权力实践,包含着对“文学”的多民族国家想像的价值诉求。如何建设中国特色的少数民族文学评论话语,如何确立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意义阐释与其话语体系,如何塑造中国少数民族文学评论的评价标准与价值准则等,成了学界共有的焦虑,并逐渐内爆为一个较为显豁的话语症候:其一,作为一个“去民族性 / 去地域性”过程,在全球化渐趋拆解原先矗立在各民族间的界线而引发的“趋同性焦虑”面前,族际融合、跨族流动及跨国资本逻辑等导致“民族”或“民族性”话语遭遇在场合法性考验;吊诡的是,作为地方性的民族文化却不断被多元文化主义等赋魅而成为“政治正确”;其二,社会消费逻辑、资本霸权与信息网络化的合谋,原子化、碎片化或私人化等价值成为人们看取事物的基本镜像,价值虚无、民族虚无、历史虚无等导致少数民族文学评论价值体系建设面临“表述危机”。少数民族文学评论如何 / 为何表述多重结构张力中的少数民族文学?如何 / 为何表述多民族国家中的多民族关系?多民族国家内部文学复杂性能否 / 如何得以敞开?“多民族文学”概念为何具有范式革新之意?本文以价值迁移为中心,进入少数民族文学评论的历史现场,在发生论层面察勘其价值表述边界问题,以规避理论先行或后设视角形塑的历史偏见。

  一 表述“中国”:少数民族文学评论的价值发生 

  按照史书美等人的说法,中国的民族问题究其根源在于,“以统一的民族抵制 20世纪早期的帝国主义和半殖民主义;践行自省,这是一种将自我这一西方概念内在化的努力;最后也是最重要的, 除了给部分少数民族以一定程度的自主权之外,还要把少数民族的国家诉求和爱国奉献精神调适到中国这一国族身份上”。新中国成立伊始,国家话语必须强化多民族凝聚力 / 民族团结,以使其政权/ 统治有一个强烈内聚力的“民族化”基础,为此, 必须在多民族国家内部展开“民族识别”工作,明确中国有多少个“民族”,谁属于及属于哪个“民族”,以确定“谁”是享受安德森意义上“封闭的系列”内相应优惠政策的主体,并将之整合进多民族国家叙述谱系。尽管此项工作如有学者所说,为了方便治理,国家采取的做法往往是理性化和标准化,这实质上是一种简单化,它忽视了内部差异, 要求一致性,从而导致问题频仍,但在人口政治学意义上,对所辖民众的群体性识别是对人口的分类,并以此作为利益分配和资源配置的基础,却是“国家营建”的基础性工作。“少数民族文学”概念的发明/ 实践,在上述叙事框架内才能得以理解,茅盾、周扬、老舍等也都是在此意义上将之纳入“社会主义文学事业”叙述逻辑。其后,“地方民族主义”“狭隘民族主义”等问题不断滋生, 甚至一度激化到质疑“是社会主义,还是民族主义” 的程度,国家话语更是要求少数民族文学“服从党在一定革命时期内所规定的革命任务”,如当时新疆主流刊物《塔里木》《启明星》《天山》等都公开强调“要开始反击地方民族主义”;针对当时泛土耳其民族主义刊物如《马蹄》《自由》等则给予强力批判。少数民族文学价值表述顺势被纳入“在加强民族团结上,在提高人民政治觉悟与共产主义道德品质上,在促进各民族文学的繁荣上” 等方面,“发生不容忽视的作用”的政治话语的“装置”之中。

  从传播学角度说,国家话语的鼓动 / 规训并不能取代普通大众的自愿体验和认同,与他们的日常经验、心理诉求与情感体验等发生契合且转换为“大众叙事”的话语,才能熨帖而“不隔”地走进普通大众的内心并真正对其发挥应有的影响、引导或教育作用。那么,少数民族文学如何将建立在国家视角基础上权威性的、宏大的、仪式化的“官方叙事”,转换为同意的、柔性的、日常性的“大众叙事”,以完成对普通大众,特别是对少数民族群体的引导或教育功能,使之在内心深处召唤出对国家主体的自觉认同呢?作为一种想象多民族共同体的“方法”,国家话语(少数民族作家的自觉实践)发明了一种极具症候意义的“社会主义大家庭”叙事范式,其经典表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多民族所组成的大家庭”,少数民族是这个大家族中的“兄弟民族”,“兄弟民族文学”“各兄弟民族文学”“各民族兄弟文学”等成为“少数民族文学”的同义转换。“少数民族 / 国家”这一极富意识形态意味的政治性话语,在少数民族文学叙述中便被置换为“家庭”内部的母/子、父/子、夫/ 妻、兄 /弟等修辞性关系:傣族诗人康朗英的《人民大会堂》强调:“我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感到/ 作为中华儿女的骄傲”;蒙古族诗人纳·赛音朝克图的《狂欢之歌》将蒙古族与国家关系隐喻为“兄弟”;藏族诗人饶阶巴桑的《让我变成一条金鱼》则叙述一位藏族姑娘因未及时向“北京来的青年”表达爱情而懊悔……国家话语于是以“父亲 / 母亲”“男人 / 兄长”“太阳”等标示“男性的保护、干预和指导”的“引路人”/ 导师形象,完成对作为“女性 / 儿童气质”的少数民族的拯救者形象的隐喻化塑造……居高临下的意识形态话语就这样被生活化、情感化和伦理化了, 并化解了少数民族群体与其作家对原本陌生化的社会主义国家的表述焦虑。如Michael Herzfeld 所言, 所有的民族主义运动,都用一种亲属式的词语来表达民族成员之间及其与国家的关系。

  然而,作为现代性知识形态的“少数民族文学” 概念,却始终存在着一种内在紧张:如何让少数民族文学以其异质于主体民族文学的叙事范式来表述“社会主义中国”,以协调/ 消弭“中国文学” 与“少数民族文学”概念表述的内在紧张 /张力?耐人寻味的是,国家话语对少数民族文学之“异” 的规训 / 询唤,却不是以其地方性或地域性的民族文化书写作为其价值论表述逻辑,而是以其在时间层面上区别于主体民族的经济水平、社会形态、思想观念或生活习惯等标识其“异”——其根源在于:前者因可能潜隐着某种地方民族主义或文化民族主义风险等,而易于被认为有危及“社会主义大家庭”内部团结 / 统一之嫌。如当时新疆地区领导人赛福鼎·艾则孜指出,“片面强调民族 特点而忽视根据新的要求改造和发展民族文艺的做法是错误的”,所谓“新的要求”无疑是意识形态化的“社会主义大家庭”话语;后者用以标示其“异”的落后、蛮荒或贫瘠等归属于时间逻辑的意象系列,在国族叙事中却恰好可以置换为国家话语对少数民族的拯救、帮扶或互助等象征性话语,从而为国家叙述话语介入少数民族的整合、收编或改写并达至“同”/ 中国形象的价值论叙述提供合法性依据。彝族作家李乔的《欢笑的金沙江》、蒙古族作家玛拉沁夫的《科尔沁草原的人们》等因鲜明的社会主义大家庭叙事而得以高度认可,维吾尔族作家穆汉买提翟宜的《维吾尔民间谚语和谜语》,则因保留了维吾尔原生态民间生活样态等而被批判为“明目张胆地宣扬反动思想,污蔑劳动人民,破坏民族团桔,攻击社会主义”。少数民族文学由此以“脱节”于其经济基础、社会结构、文化体制及叙事传统等方式,或主动或被动地汇入与国族叙事合唱的总体性历史逻辑,以时代共名的社会想象过滤了其与主体民族“差异化发展”及“非同步性”的特殊历史和结构,以“社会主义文学”之“同”取代少数民族文学之“异”,“表述中国”成为对同质化中国的表述。无论是当时王瑶的《中国新文学史稿》、唐弢的《中国现代文学史》,抑或游国恩等人的《中国文学史》等,都以表述同质化中国的方法论将少数民族文学规避于中国文学史叙述框架;在具体作品评论中以是否“歌颂各族人民大团结”“歌颂社会主义新中国”“歌颂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等作为其是鲜花 / 毒草的价值论准则。国家话语以狡黠方式完成了对作为殊相性少数民族文学价值的同质化重构。如费边所说,表述者在建构与“他者”关系时使用的“时间手段”,表现出对“作为距离的差异的确认”, 由此导致“同在否定”,即利用时间将被观察对象与观察者拉开距离,创造出不同的时间并将他者逐出“对话语境”,表述的“对象”被逐出“历史”,被丢于“自然”,表面上赋予观察对象差异的姿态实际上却否认了差异,以增强表述者表述他者的合法性。

  二 表述“民族”:少数民族文学评论的价值迁移 

  事实上,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与地缘交汇中,中华各民族始终进行着彼此间的交往互动并产生根源意义上的情感和命运共同体。如吴文藻所言,“中华民族之形成史,是即一向边疆,一向海外,两路自然发展的史实,其中尤须追溯此族迁徙混合的迹象,移植屯垦的功绩。其次,则为御边理藩的积业,开拓疆域的成果,乃至中原农业文化与边疆畜牧文化冲突混合的历程”。晚近学者汪晖也认为, 多民族中国是由“一系列的文化、习俗、政治、礼仪的力量”构成的“跨体系社会”。“中华民族”的构造史也就历史、逻辑地成为中国内部多样性文化的碰撞、交流与融合史,并在这种共享互惠关系中塑造着中国文学“内部的构造”的复杂性,“少数民族文学”也作为一种事实性存在的独特文学形态,构成中国文学不可或缺的结构性要素且不断被经典化。但是,较之于“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外国文学”“文艺学”等已/ 渐被历史化的中国文学内部其他二级学科,“少数民族文学”则因其在价值表述层面彰显出典型的国家话语色彩,而一直面临着学科合法性的危机。如此以来,如何敞开曾经被最初的国家话语领导权规划所遮蔽/ 忽略的少数民族文学地方性的美学或价值属性,并使之获得与主流文学参差互动的主体性身份,成为1976年后少数民族文学评论亟待完成的价值论难题。早在1979年春,内蒙古文艺界就率先发起了颇具启蒙意味的“文艺民族性”问题大讨论,由此开启了一个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全新的话语范式,尽管在此次长达3 个月的理论争鸣中并未达成某种共识性结论,且因缺乏必要的理论准备及充足的逻辑论证等而充斥着过多的情绪化之争,但这次颇具节点意味的事件却突破了政治话语的显在规约,少数民族文学评论开始审视少数民族文学自身的异质性或主体性身份问题。无论将“少数民族文学”看作“题材决定论”、“作家身份决定论”抑或“民族意识决定论”等,却无一例外地关涉到少数民族文学的“民族性”及相关问题。如亲历者所言,“文学的民族性与民族文学的范畴,是近年来少数民族文学研究领域里比较引人注目的理论课题”。作为少数民族文学研究集大成者的《中国新文艺大系〔1976—1982〕〈少数民族文学集〉》“导言”中的绝大多数研究成果,皆致力于少数民族文学的民族性话语探讨。其后,西方话语在本土

  语境的全方位展开,“影响的焦虑”“失语症”等潜蕴着强烈主体身份诉求的焦虑意识凸显,如何重建中国文学的民族主体性或民族意识,如何重续中国文学的民族文化传统或中华美学精神等,成为学界想像 / 言说的经典话语;沈从文、孙犁、汪曾祺等作家的再次赋魅,“寻根文学”的一时之盛,构成了民族性话语言说的“历史语义场”,并在少数民族文学评论的价值选择中渐成合法性话语,甚至演化为“情绪化地捍卫‘民族利益’”的话语资源。何以至此?

  话语的意义,不在于话语言说的时代,而在于言说话语的时代。新时期以降,中国面临的形势与任务较之前发生结构性转型,由“亡国灭种”“失去球籍”到“保家卫国”等意志所激发的民族主义话语悄然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心一意奔小康”等经济现代化话语并获得在场合法性。在经济现代化的进程中,多民族国家内部构造的多民族性或族群多样性问题呈现出与此前主流话语的暧昧/ 抵牾之处。一方面,经济现代性的纵深播撒, 多民族国家内部的经济不平衡性、文化差异性、社会发育程度非同步性等问题日益凸显,并在某种程度上成为迟滞经济现代性发展的因素,从而受到主流话语和各民族的高度重视;另一方面,在经济现代性发展过程中,少数民族文化渐趋获得族群共同体的文化自觉,因而开始谋求其不可替代的自我阐释权;同时,资本、信息、媒介等构造的市场经济全面展开,少数民族文化成为一种地方性的符号资产和象征资源,具有利润的被展示与可开发性,因而对于“差异性”的生产开始抬头。如此以来, 边缘族群的生存权、发展权与话语权等伴随着渐趋活跃的民族文化复兴思潮如“满族文化复兴”“藏文化复兴”“蒙古文化复兴”“保卫母语”等得以强化,以民族身份、族群共同体、文化认同等“家族相似”概念所形构的民族性话语,开始在批评实践中成为少数民族文学价值“高低优劣”的评判尺度,“民族性”的本体属性与价值属性于是构成了“视域融合”。有论者认为,少数民族文学价值就在于彰显其自身的民族性与族群身份意识,而中国文学却是建立在“伪善的儒学思想和狭隘保守农耕意义文化之上,所以不能带领少数民族文学走向世界”。更有论者认为,“民族性”是衡量少数民族文学价值的“法宝”,而纯粹的民族性则是少数民族文学价值的理想状态,否则是对民族生活/ 文化的“丑化”或向他者“邀功请赏”;一个民族的文学是他者“替代不了的”,族群阐释权“不可剥夺”;回族作家张承志新时期初期作品在价值论层面皆可纳入“文明与愚昧冲突”的时代“共名”写作,经过“民族性”问题洗礼后,他走进“回民的黄土高原”,并在“异端的美”中完成了“回到自身”的“蜕变”。“拒绝念书、拒绝汉字、拒绝文化”的张承志却被命名为“圣战斗士”而成为“当代精神”的象征,影响不小。

  晚近以来,后学语境中的“小叙事”复兴、“少数者权力”赋魅、地方性知识播撒,以及与本土场域内的新自由主义话语合谋,边缘民族文化所展示出的文化多样性或非遗价值等,在论者的价值表述中更成为某种“政治正确”,加诸现代性纵深推进与族群身份认同间的内在张力。有论者以纯粹的、封闭的、原生态的民族文化传统作为民族性的替代性症候,少数民族文化以“当代的理想国”、“逝去的文明”或“最后的乌托邦”等异域性想象被融入全球化、地方性与民族性相交织的内部东方主义话语逻辑的再生产,重塑出全球化背景下“主流文化/ 少数民族文化”新的对立性言说模式。有论者甚至非批判性地移植/搬用西方后现代理论话语如后殖民批评理论、文化多元主义理论、散居族裔批评理论、少数者话语理论等,并将之等同于“学术前沿”“与国际接轨”等。如将后殖民批评理论中的“第一世界 / 第三世界”“中心 / 边缘”等话语直接移植于中国多民族文学关系研究,从而一再将多民族国家文学理解为主体民族文学对边缘民族文学的“内部殖民”,将多民族国家文学史理解为主体民族文学对边缘民族文学的“压抑史”,表面上以拆解传统话语范式中的“中心 / 边缘”结构的研究行为,却跌入边缘中心化或族群本质化的叙述逻辑……随着“重写文学史”呼声高涨,重新编写国内各族别文学史成为某种合法性话语。为了凸显族别文学的独特源流、传承规律、地方性知识,以及自成一体的文化传统等,叙史者总是竭力从该民族的语言、宗教、历史、文化、地域等方面论证与其他族群的异质性问题,在族别文学与中国多民族文学间重构出新的“区分 / 隔离”机制;有的族别文学史甚至沦为“民族再造史”或“民族想象史”, 落入“族性正义论”的族群民族主义叙述窠臼。自此,“少数民族文学”概念面临着源自理论与实践间难以自洽的困境,一种极具范式革新和话语增值意义的“多民族文学”概念走到前台。

  三 “完整中国”表述:多民族文学评论的价值边界 

  从“少数民族文学”到“多民族文学”的转换, “并不是把标签随便加到某个已经存在的东西上, 其实多少扮演了促使这个东西存在的角色”, 如何激活多民族文化和文学遗产,使之为多民族国家共同体提供合法性说明,消弭“少数民族文学” 概念内含的各族文学彼此“分隔”的“二元论”研究范式,才是“多民族文学”概念出场的前置性根基。如徐新建所论,“多民族文学”的含义不仅有别于“少数民族文学”与“主体民族文学”的二元对立和等级划分 , 也与“各族文学”的孤立书写乃至互相抵牾形成区分。“多民族文学”倾向于以政治平等、民族共生和文化互补的共同体为基础,强调在审视不同文学各自特征和贡献的同时关注彼此间的交往影响及整体联系。“多民族文学”概念还可以作为一种认知/ 想象中国文学的“方法”, 让我们更加清晰地把握多民族文学 / 文化与全球化之间在新的排列组合中产生的“交互影响”问题, 也能够更为准确地理解作为发展中的中国在以“中国特色”进入全球意义生成框架,并成为全球话语规则的参与者 / 制定者时,多民族文学要在维持自身特性的同时必须纳入全球化运作逻辑的问题。对多民族文学评论而言,其一,“全球化”要求多民族文学评论必须充分纳入并主动参与“世界文学” 对话,才能完成其身份塑造、知识增殖与“文明崛起”;其二,“中国特色”要求多民族文学评论须建构一种与多民族国家文学表意体系 / 秩序保持对话性与全景性的价值评价准则,以应对“多民族文学共同体”的价值需求。为此,构建一种由民族性、中华性与世界性交汇而成的“三角形”价值表述边界,成为全球化背景下多民族文学价值得以完整阐释的内在规约。同时,因处于流动的全球化时代, 这一价值表述的“三角形”结构不是僵化的、教条的、份额均摊的“等边三角形”,而是各有侧重、动态调整、互嵌融通的“非规则三角形”。三者间可以此消彼长,却不能相互取代;可以各有侧重, 却不能顾此失彼;可以灵活迁移,却不能厚此薄彼。任何一种价值实现都必然内含着其他不同价值基因的在场,以保障其价值表述是民族的却是参与对话的,是姓“中”的却是与世界同步的,以避免由本质化的或非历史的“价值标准”带来“唯一的一种阐释”的弊端,也克服因无相对稳定且具弹性的表述边界而沦为价值能指化的窠臼。

  第一,作为“一种极具民族文化内涵、展示民族思维方式、标识民族精神风貌、凸显地方性知识特征”的民族性,是多民族文学在满足文学批评共性的同时,表征其独特性或地方性价值的根本标识。“凭借这种标识,不同民族文学呈现出各自的鲜明特征。一个民族的文学,丧失了这种民族独特性,就意味着沉没和消亡。”作为处于与“大传统”相对的“小传统”内的多民族作家,因其偏远而独特的地理空间,与周遭环境依存度较高的生产/ 生活方式、代际传承的宗教信仰及万物有灵观念等,他们的文学总能产生一种直抵文学本体和人性深处的力量。鄂温克族作家乌热尔图说:“我力图通过自己的作品让读者能够感觉到我的民族的脉搏的跳动,让他们透视出这脉搏里流动的血珠……我希望我的读者能够听到我的民族的跳动的心音。”藏族作家阿来说:“民族文学……只有面向生活,浸入生活,在民间生活的细微处,才能找到纯粹和鲜活的民族性。”他们都表述着对民族性价值再造或重构的认同愿景。全球化及现代性的纵深播撒,在文化守望与经济发展、身份维系与社会转型、“根骨”观念与全球化话语的冲突或调适的情况下,在族群边界与他者空间、历史记忆与现代体验、民族意识与跨族群想象的撕扯或和解背景下,在传统资源与现代观念、民间精神与个体意志、艺术表述与生活再现的纠葛或交织状态下,多民族文学的民族性构造更为自觉而主动,丰富而复杂。多民族文学评论对民族性问题的发现、敞开、认可或尊重,是对多民族文学本体属性的有效探源,是对多民族文学价值的充分认知,更是对多民族生活、多民族文化关系、多民族群体情感经验与心理体验的深度触摸。晚近以来,“反民族性”“去民族性”“后民族”等思潮渐趋活跃,“少数民族” 概念渐被质疑、诋毁、拆解或否定。影响所及,多民族文学“民族性”问题或被认为是“对多元一体的离心化叙述”,或被斥为“反现代性”“反历史” 等。然而,若没有民族性作为多民族文学评论价值表述维度,多民族文学评论如何表述多民族文学的多元共生或“不同而和”的特性,如何回答多民族文学的“文化多样性”或“文化样板”意义?当然, “民族性”亦非游离于现代性进程之外的抽象在场, 而是逻辑地内含于现代性叙事之中。在变动不居的现代性社会,没有“奇特而另类,充满原生和古典味”的民族性;在多元共生的空间格局,任何民族性都烙有其他多民族文化基因。所以,多民族文学评论在守住“民族性”这个底线的同时,要对之加以必要的、合理的审视与引导,使之“不但指出其差异的方面,而且说明一个民族与另一个民族在文学发展方面的共同点和类似之处”。

  第二,作为一种多民族国家框架内的话语生产,多民族文学评论的价值取向又不能仅仅“站在狭隘的民族主义或区域性立场,简单地褒贬弃取,应当站在一个民族国家现代化发展的立场,站在建设当代人的合乎人性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方式,以及现代性生活观念的立场来做出价值判断”。从根本上说,多民族文学共同体内部的多样性是中华民族总体性差序格局内的多样性。中华文明历数千年而不衰,中华民族久经战乱而始终守护多元一体格局,频遭他者文化冲刷而一直维系多民族共同体想象,多民族文学的温润和滋养是其中不可或缺之要素。无论赓续至今仍流传于广袤国土上烟波浩渺般的各民族民间文学,抑或各民族作家在独特的文化传统、叙事资源、地方性的空间生态与文明多样性基础上创作的母语文学,以及各民族作家追随时代变革而创作出的各民族作家文学,千灯互照,交相呼应,在不同维度 / 层次上丰富和拓展着“中国形象”的表述内涵。即使偶有被主流文学或主体民族文学抑制、轻视或他者化现象等,却始终没有脱离“中华民族”这一根基性阐释框架,表述 / 呈现的仍是“怎样的中国文学”。彰显“中华性”的价值特性才是多民族文学评论价值体系构建的目标,必须以“将各民族文学之美融合为属于多民族一体的中华民族文化的一部分,成为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财富和资源”,清除或化解“离心化论述” 对于多民族国家文化的影响。当前,全球化叙事框架内主流话语遭遇多元价值观念的冲击,作为合法性话语的市场经济逻辑则面临传统叙事话语的信任危机等,多民族文学评论的“政治失忆症”日渐凸显,“民族团结”“爱国主义”“民族一家亲”等核心价值表述不断隐匿。如果强调多民族文学评论的政治属性或意识形态建构价值等,就会使独立的学术研究沦为“政治话语”的阐释者,“政治先行” 的践行者。李鸿然在《文艺报》发表《爱国主义:少数民族文学的永恒主题》《爱国主义: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主旋律》等文章,深刻阐释“爱国主义一直以来都是少数民族文学书写的光辉传统” 的问题,许多论者却以种种似是而非的理由予以嘲弄、丑化、攻讦或污名。构建并强化“中华性”的价值论表述,于多民族文学评论价值体系建设而言,已非纯粹的学术性命题。

  第三,在全球化及多元文化叙事逻辑中,“交往普遍化”或“普遍交往”正推动“地域性的存在” 转向“世界历史性的存在”,“过去那种地方的和民族的自给自足的和闭关自守状态,被各民族的各方面的相互往来和各方面的相互依赖所代替了,物质生产如此,精神生产也是如此,各民族的精神产品成了公共的财产,民族的片面和局限性日益成为不可能,于是由许多种民族的和地方的文学形成了一种世界的文学”。无论是主动选择、积极融入,抑或被动接受、消极应对,中国多民族文学 /文化已/ 正内嵌于全球化逻辑且与之共处于复杂暧昧的网状关系结构中,民族性与世界性、地方性与现代性、文化性与审美性等交织互融成为多民族文学创作主导面向。吉狄马加曾说,“诗人往往最关注人类命运”。阿来也坦言:“就我本人的写作来说,虽然命定要从一种在这个世界上显得相当特殊的文化与族群的生活出发,但我一直努力想做到的就是,超越这种特殊性,通过这种特殊而达到人性的普遍,在普世价值的层面与整个世界对话。” 对“人类的命运”的自觉关注,对“与整个世界对话”的积极追求,已 / 正成为多民族作家的“集体无意识”,他们在传统与现代、本土与全球、自我与他者间的碰撞、调适、竞争与融合中,不断突破写作痼疾,更新知识结构,明辨价值立场,以其鲜明的民族性、典型的中国性、浓郁的世界性等成为“中国文化软实力”建构的基本要素,彰显出人类公共性的价值论命题。以玛拉沁夫等为代表的“蒙古族作家群”,以扎西达娃等为代表的“西藏魔幻现实主义”,以阿来等为代表的“康巴作家群”,以吉狄马加等为代表的“小凉山诗人群”,以凡一平等为代表的“壮族作家群”,以叶广芩为代表的“满族作家群”,以石舒清等为代表的“西海固作家群”等,皆以其独特而普遍性的多元价值表述惊艳于文坛,塑造了全球化背景下崭新的“中国文学形象”和“中国形象”。多民族文学评论无疑要回应这种价值关切,以在身份混杂化、文化杂糅化和社会松散化的后学语境下,重塑一种基于族群认同、国家认同基础上的“世界性”价值立场,为日渐繁荣的全球化叙事提供源自后发现代性国家的地方性美学资源,并使其携带的活性基因成为各民族文化接触和文明交流的“通行证”。或许,这才是当下“中国时刻”多民族文学评论价值建设的完整表述。从根本上说,多民族文学评论的价值冲突,根源是在“多民族文学应当成为什么”的问题上认识不充分。一方面,多民族文学的价值观念和价值立场日益丰富多元,全球化背景下各种价值取向彼此的调适、妥协与融合又使得多民族文学价值内涵发生即时更新与迁移;另一方面,批评主体的身份多元性与其所持价值观念的复杂性等,也同时加大了多民族文学价值选择或判断的难度与争议性。简单转述西方话语已很难对本土多民族文学价值生成和阐释语境做出充分考察;相对僵化的、静态的、抽象的评价标准也难以触及纷繁复杂的多民族文学活动现场;而许多批评者,往往持偏颇的价值取向, 对自我民族文学价值有强烈认同感,并对之进行积极鼓吹和辩护的价值评价行为,忽略了各民族文学的互补共生特性。构筑一种融民族性、中华性与世界性于一体的多民族文学评论的价值表述边界,重视网状关系结构中多民族文学各类价值生成的复杂机制,以及多民族文学活动中多重价值关系建立的时代性和社会性特征,最终建立起一种本土化的、具有建设性意义的“认同性批评价值共同体”,使之成多民族国家共同体建构的文化象征资本,是破解多民族文学评论与其文学实践及社会文化生态脱节问题,丰富中国文学批评理论建构中的多民族要素的必要之举。

  原文载于:《文学评论》2019年第3期,注释及参考文献请参见原文。

  作者简介:李长中,男(1972——),河南永城人,南开大学文艺学方向博士、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方向博士后,现为阜阳师范学院文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当代文学/少数民族文学理论与批评研究。

文章来源:“民族文学学会”微信公众号2019-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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