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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大先]“红歌”的文化遗产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1-06-17  作者:刘大先

  为了迎接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最近许多单位在组织唱红歌活动,天天排练。我们单位选择的歌曲大部分是与少数民族有关的,比如《爱我中华》、《世世代代铭记毛主席的恩情》、《乌苏里船歌》、《呼伦贝尔大草原》、《达阪城的姑娘》等等,大部分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创作的老歌。这些老歌的旋律琅琅上口,大家或多或少都会一点点,所以排练起来也比较轻松。

  一开始,很多人都觉得组织唱红歌占用了休息的时间,有些不积极,但是随着排练的开展,慢慢地大家都觉得很有意思。有同事还很兴奋地告诉我,已经很久没有体会这种集体活动的乐趣了。

  我想,这种从排斥到接受甚至享受的过程,倒是凸显了一种微妙的心理。所谓“红歌”尽管有不少是近些年的作品,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绝大多数还是诞生于新中国成立初期。《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东方红》、《我的祖国》、《山丹丹开花红艳艳》……这些歌可能上至耄耋老人,下到垂髫儿童,几乎人人都能来上那么几句。

  就少数民族题材歌曲来说,《草原上升起不落的太阳》、《延边人民热爱毛主席》、《翻身农奴把歌唱》、《北京的金山上》、《阿佤人民唱新歌》等等,也是举世皆知,甚至在今天,随意走进一个KTV,还会有人点唱这样的歌曲。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些红色歌曲已经成为整个中华民族共有共享的文化遗产。这种文化遗产是新的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现代文化遗产,它们与各个族群、地域特定的传统文化遗产,以及改革开放以来的新的文化探索一道,构成了当代中国的不同层次的文化传统。

  五六十年代以来创作的红歌尤其值得一提,它们所代表的是社会主义中国所进行的文化实践与创造,既是打造一个新兴人民共和国文化领导权的尝试,同时也是构建中国区别于资本主义国家的民族文化创新。其表征是以一种集体中的个人话语,宣扬一种社会主义新主体的诞生。

  换句话说,在红色歌曲中,个人和他所处的背景是浑然不可分割的,个人的命运与整个民族、国家的命运是紧密联结在一起的。因此,红歌整体的基调就体现出一种昂扬健康的崇高性、和谐清新的优美感,带有着新兴国民蓬勃向上的活力。而这种个体与集体的和谐,上世纪80年代以后渐渐地消失了。观察此际的各类文化产品,无论是文学写作、影视创作还是思想探讨,个人往往被从他(她)所处的环境中剥离出来,似乎个体必然要作为社会的对立面,才能获得自由、爱与其他种种牵涉意识形态的诉求。

  在1990年代市场经济兴起之后,这种割裂变得尤为突出。即以少数民族文化而言,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那种作为社会主义新中国公民的主人翁的自信,逐渐让位于传统受冲击的痛苦,这种传统也是双重意义上的,一种是社会主义新文化传统在商业文化的逻辑中被弱化,另一种则是具体族裔文化传统在经济发展的运动中遭遇危机。而在自由主义思潮的影响之下,很多缺乏思想洞见的文化精英片面强调族裔文化的独特性,而缺少对于具体族裔在整个国家框架内部的共同价值的追求。这一切就形成了极为吊诡的局面:少数民族文化在某些层面越来越受到重视,但是却似乎变得只与特定族群有关,忘了任何一个少数民族的事情,也都是整个中国的事情。

  中国共产党从上世纪20年代开始的民族政策和方针就是民族平等、民族团结,经典的红色歌曲作为这种政治目标的文化表征,有着深远的意义。从这个意义上来说,重新唱起这些数十年前的老歌,其实也是重新塑造中华民族认同的一种方式。红歌用“润物细无声”的方式勾起了我们集体的记忆,也开启了重新思考当下中国文化整体格局和趋势的契机。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201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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