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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创作个性中的满族素质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8-05-19  作者:关纪新

    说著名作家老舍是一位满族人,恐怕不会引出什么歧议。有关他的著述,差不多都要从他的出身——清代末年北京的穷苦旗兵家庭讲起.据此,一些从事民族文学创作或者民族文学研究的朋友,便很自然地把老舍看成我国少数民族文学事业的骄傲。
    可是,另一种意见却不以为然.认为老舍除了族籍登记时还保留着与汉人不同的身份以外,其作品,从题材,人物,到表现手法、艺术风格,统统都再找不到满族特点,已经同汉族作家没有什么差异.
    我认为老舍及其创作个性中的满族素质,不容抹煞.
    凡是老舍生前的故交,大多能够体察出在老舍身上所表现的满族人的外在风范,甚至也还能感触到他那满族人固有的心理状态。这不足为怪。因为他自幼生长于自己民族的生活氛围中,本民族传统的性格特征、道德规范、习俗观念,无不在他的精神上、气质上,打下难以消磨的印迹。
    当然,对于文学研究者来说,更关心的,倒不是满族素质在老舍自身的存在与反映,而在于这一素质在作家笔下,究竟是否得到了表露和展示。
    这里,就想谈一下老舍创作个性中的满族素质。

矢志不移

    让我们先来看看老舍作品中的题材和人物形象。在老舍一生浩繁的文学作品中,直接亮出人物的满族身份的,至少有四部。第一部是40年代完成的百万字巨著《四世同堂》,里边出现了小文夫妇这对旗人形象;第二部是1959年发表的话剧《茶馆》,注明满族身份的有常四爷和松二爷;第三部,1961年底动笔的长篇自传体小说《正红旗下)(未完成稿),描绘了一个上世纪末的北京旗人小社会;第四部是60年代中期,又写了一部反映满族农村新生活的多幕话剧(未发表过)。
    老舍写满族的作品并非仅此。但上边四部作品,却给我们提供了一组研究老舍从事满族题材创作进程的路标。
    人们知道,辛亥革命摧垮清政权,终止了中国两干多年的封建帝制,这是功彪青史的社会进步。但由于资产阶级自身的局限,提出了“反满”口号,使各地满族下层人民在这场大变革中,受到冲击,他们被侮辱和嘲弄,有的还无辜丧生。而这股排满的民族主义偏激情绪,直到清朝灭亡后好些年,还在风行。在国民党政府大汉族主义政策下,满族群众忍受着民族歧视。其中有不少人,隐瞒了民族成份,甚至更多换姓。满族人在社会上抬不起头,老舍也就得不到直言描写满族生活的条件。身为作家的老舍,其民族心理时常陷入无可排解的压抑之下。后来他说:“那时,我须把一点点思想,像变戏法的设法隐藏起来,以免被传到衙门挨四十大板。”他只好在自己的大量作品中,一再隐匿人物的满族身份,就和他的许多同胞在现实生活中所做的一样。早在20到30年代,他就计划写一部反映清末社会生活的自传体小说,并下了很大功夫搜集生活素材。然而,他却一直动不了笔。重要原因之一,即作品必须涉及的满族生活题材,在当时还完全无法触动。对这件事,他的满族朋友罗常培曾经公开表示了非常抱憾的心情。(2)
    到写《四世同堂》时,作家到底甩开了惯例。这也许是因为,在这部以文学反映中华民族全民抗敌的巨幅画卷上,他再也不愿违心地取下他的可爱的同胞形象。他感到有责任,以满族人的笔,写出满族人在日寇蹂躏下的苦痛与抗争。但是,尽管小文夫妇这对满人形象进入了书中最成功的形象行列,毕竟也只是整部小说中一百三十几个人物中的个别。作家还得顾及社会现实,而没把书中其他满人形象一一说给读者知道。
    共和国的建立重新点燃了老舍塑造满族文学形象的宿愿。《茶馆》是一次大胆而且成功的尝试。《正红旗下》则是随之而来的一次蔚成大观的创举。本来,这部作者倾注几十年心血构思的小说,完全可以创作成足以传世的大部头作品.不幸的是,这一创作活动被“文艺大写十三年”的极左恶浪吞没了,小说只写出了开篇部分,作家便被迫茫然搁笔。一部名著,永远也无法以完整的面目同读者见面了。
    老舍决心写出满族题材作品,达到了矢志不移的程度。写旧日的题材被禁,他又筹划写满族人民的新生活.1964年,他不顾年近古稀体弱多病,只身扶杖,前往满族群众聚居的京郊农村,深入生活数月之久。在此基础上,写下了一部描写现实的多幕话剧。可惜,因为作家对农村生活历来不够熟悉,更因为当时社会生活已完全处于“左”倾高压之下,作者难以充分地施展艺术才力,所以老作家最终的这部作品,没有取得预期效果。

 

故知难忘,故土难离

    在汉族及别的民族作家笔下,写本民族生活题材的时候,也并不是都需要特地标上作品的故事出自某某民族。没那个必要的一个理由,是作品本身从题材到风格,处处都显示着该民族的特有印记。那么,对老舍作品,我们同样可以从这个角度去检读。
    清末民初北京社会的大变迁,对老舍说来,简直是了如指掌。清代,满族群众在八旗制度下面受熬煎。清廷垮了,八旗制也跟着散了。北京的八旗下层百姓,失去"铁杆庄稼",被饥寒逼着,大批涌到城市贫民的生活行列中。他们当中,拉洋车的、当警察的、卖艺的、作工匠的、干小买卖的,一直到沦为妓女的,都大有人在。老舍一家的遭遇,并不比他们强多少,所以作家总是格外地关注着这帮“苦人儿”的命运,多读上几本老舍作品的人,都会发现,正是这类含有满族血统的生活原型,曾络绎不绝地被作家引进他的那些不朽著作当中,成为我国文学画廊上的艺术典型。老舍之所以擅长表现城市贫民的疾苦,其历史原因或许就在这里.
    清代的满族小说家,曾对当时满族人民的经济生活问题,给予足够重视,八旗下层群众身不由已,只靠当兵发得的很少钱粮度日,常在死亡线上挣扎。乾隆年间著名文言作家和邦额短篇小说集《夜谭随录》中,就有《某马甲》、《谭九》、《红姑娘》等篇,专门反映清代穷苦旗人的悲惨生活,活跃在现代文坛上的满族杰出作家老舍,得力于他那特定的民族出身和悲苦经历,大大丰富了这部满人社会生活题材的文学长编.
    旗人们往往有一股故土难离的情绪。和这股情绪相仿佛的,是老舍一辈子不住笔地写北京.北京古来就是各民族之间打交道的重要地方。清代以来,它成了满族在关内的一处聚居点。满族与兄弟民族一道,为北京的发展出了力。老舍爱北京,把它亲切地呼唤作“宝地”,并一往情深地写它。这也应该被认作是老舍作品民族性的又一流露。
    老舍的亲属曾经给了人们一个有趣的提示:纵观老舍写北京的作品,会发现,作家笔下的故事,大多数都发生在北京城的西北部分,即德胜门——西直门——阜成门——地安门这样一个圈子里。为什么呢?原来,这一带正是有清一代二百几十年间八旗驻防区划之内的正红旗驻地。老舍先人便隶属于驻此地界的正红旗籍。虽然老舍成年之后,有许多年并不生活在北京城的这一区域,甚至并不生活在北京,并不生活在国内,但他不管走到哪里,都坚持在写自己最眷念的故土,写在这片故土上生活的人们。作家心理上很难轻易抹掉的,不仅有他的族籍,也还有他的旗籍,老舍写北京作品的题材和人物,又何尝不含着不易为读者所觉察的族籍以至于旗籍的因素呢。

程疯子等人的身份

    老舍的笔,事实上经常在写满族。这不只是从作品人物出身上,从作品题材的地区性上反映出来。从作品许多不注明满人身份的人物性格,我们也能捕捉到一些更有意思的线索。
    话剧《龙须沟》的主要人物程疯子,是老舍笔下的不朽艺术形象之一。他像不少民国年间的北京旗人一样,有一手很出色的曲艺专长,并且还曾靠它糊过口。坑人的黑社会,断了他的生计,把他逼得疯疯癫癫,使他处处示弱,逆来顺受;他身居贫民窟,可是总要穿着长衫,自重自爱,还有那么点神神气气的,与周围的穷苦人,打气质上就两样,他心热、心软。极乐意帮着别人,对孩子们特好,为了不让小妞掉泪,脱下大褂就去换了小金鱼;他善良,连蚂蚁都不踩,翻身以后,他叫作践过自己的狗子伸出手来给他看,说:“你的手也是人手,这我就放心了!”足以看出他长期受屈含冤后对人性和人道的渴望……这些无不可以被看作是旗人身份和经历使然。老舍写剧本初稿时给这个人物的提示是:“原来是钱人,后因没落搬到龙须沟来。”话剧表演艺术家于是之在塑造这个舞台形象的时候,就是揣摸再三,终于在“把他定为旗人子弟”之后,才拿准了创作基调,解开了“神秘不凡的程疯子”的身份之谜,“才算对程疯子有比较系统的认识。”(3)
    《我这一辈子》中的主人公“我”,一个干过裱糊匠的三等巡警,曾经自命不凡地拿自己与“老年间衙门里”的“笔帖式”相比。“笔帖式”,满语,是清代公职人员中一种类似秘书、译员的职务,时常要由满、蒙旗籍文化人充任。看来这位老巡警以“笔帖士”自比,自有因由。他在性格上一方面表现出来委曲求全,一方面愤世骂恶,正是那个年月一些满人在特定社会处境中形成的样子。
    在《四世同堂》一书中占有核心位置的祁家,几乎每一个人,都从不同侧面带着几抹满人式的性格色调。像祁老人在战乱中固守“礼数”,天佑遭辱后为顾体面而怆然弃世,瑞宣为爱国与事亲难能两全而陷入精神苦闷,韵梅在战乱中表现出女性少有的持强与干练,以至于瑞丰为蝇头小利驱使而步步堕落,等等,都可以各自从抗战期间北京城内的一批满人那里,寻找到活脱脱的“模特儿”。教人玩味的是,作者在作品中还特地说了一句,祁家人是因为“自幼长在北平,耳习目染的和旗人学了许多规矩”。只要今天的研究者,轻轻剥离开当时作品要写满人却又不能不涂上的这层保护色,就不难明白,作家最善于描绘的,是些怎么样的人。

 

“拳打脚踢”的多面手

    读者和观众常有这样的体会,乍看到一部老舍的作品,哪怕还不知道作者是谁,看几句,听几句,也能品出“老舍味儿”来,同是大家手笔,人们从来不会把老舍笔调与郭沫若、茅盾,或者巴金、曹禺的笔调混淆。这,就得说到老舍的艺术功力和艺术风格。
    老舍作品在多方面体现出来的独特功力,常常与他的民族出身有关系。
    人们说,北京城里的满族人,往往是多才多艺的。这是在清代这个满族人地位特别的时候形成的。悠久的汉族古代文化习尚,感召着满族上层子弟。他们以满族式的聪敏智慧和进取精神,苦心进行多方面的艺术追索,并且大展其才。然后,这种风气自上而下地渗透,造就了一整个民族的艺术志好。上层有闲子弟,以琴棋书画、吹拉弹唱,无不通其幽微的逸趣,填充空虚的精神;下层穷苦旗人又何尝不需要逐渐学着略通文艺,来调节八旗制度管束下的沉闷生活。满人的这种风习嗜好,不但没有因为清朝的灭亡而中衰,反而在“铁杆庄稼”撒掉以后,派上了正经用场,不少人由“走票”而“下海”,变当初的爱好为谋生手段,使这种民族艺术习尚又有了长足的进展,并产生了数量可观的艺术专门家。
多才多艺,这一民族特点,在老舍身上尤其显得突出。他在文化艺术众多方面的兴致,勃勃然毕生不渝.因此,在生前身后,他得到了如下称谓:小说家,戏剧家、曲艺家、散文家、语言学家、诗人、书法家……真个是“拳打脚踢”的多面手.早年,他参与了把中国古典小说《金瓶梅》译成英文的工作;晚年,他又把爱尔兰作家萧伯纳的英文名著《苹果车》译成中文。他的朋友介绍说,他的京戏唱得颇有韵味儿,能唱黑头,也能唱老旦。
各种才技融会贯通的老舍,抗战八年间,担任着文艺界抗敌协会的繁重会务,却令人难以置信地写出了三个长篇,六七个短篇,一部长诗,八本话剧,四五出戏曲,以及没法估算的杂文、鼓词、数来宝等形式的作品。

曲艺之缘

    在中国现、当代杰出的文学家中间,也许再没人比老舍更热衷于俗文艺及民间曲艺了。抗日战争中,他深入民间,深入艺人,如饥似渴地考察和钻研相声、大鼓、快板、扬琴等曲艺创作手段,为宣传抗日,给艺人们大量提供曲艺新段子,甚至大大方方地和民间艺人同台献艺,共和国建立初期,他更是身体力行,把写曲艺段子当成了本份事。由他倡导,北京出现了一个以各种京城曲艺曲牌来设计唱腔的新剧种——北京曲剧。这个剧种久演不衰,为观众喜闻乐见。北京曲剧的头一出戏,《柳树井》,就是他亲笔写的。老舍还把曲艺成份巧妙地揉进别的艺术形式里面,从《鼓书艺人》、《方珍珠》、《龙须沟》,直到《茶馆》,使作品的内容和艺术都闪射出奇光异彩。
    许多人讲起老舍与曲艺艺术的不解之缘,都赞叹这位鼎鼎大名的作家,不避世俗眼光,不端名人架子,甘愿为民间艺术登上大雅之堂鸣锣开道。这种评价固然不错。殊不知,老舍对曲艺的这种特殊感情,又是来自他的满族出身.
    说唱艺术,原来就是北方渔猎民族的习惯嗜好。清代,满人把这种嗜好带进了北京。伴以八角鼓、三弦等乐器的吹拉弹唱,成了旗人家庭的娱乐方式。和邦额在《夜谭随录》小说集中,就留下了在清代前期一个贫苦旗兵家庭的炕头上放着“鼓词一本”的细节。打乾隆朝起,北京及东北的满族八旗子弟中,又兴起了一种名叫“清音子弟书”的曲艺演唱热,并且风靡了一百多年,对现代北方曲艺产生了重要影响。在“子弟书”艺术盛行时,一大批有高深造诣的满族文学家,跻足其间,为后世留下了许多好作品。
    老舍从小就处于满族这种曲艺嗜好的包围之中。他读小学时,常跟小同胞罗常培——又一个小曲艺迷,在放学回家途中,相约绕到小茶馆,去欣赏几段在那儿演出的曲艺节目。慢慢地,兴之所至,他也顺手写上几行这类小作品自飨。他的嘴边,时不时地,也带出几句曲艺牌子来。他太熟悉和爱好这种通俗文艺形式了。一旦社会斗争需要,他就拿起这件轻武器。他的一生都与曲艺结有不解之缘。

 

“烹炼点化,便为雅韵”

    自17世纪中叶清朝建立之后,北京方言有了较大发展。满族人从前操满语,进入中原地区,改变了语言环境,便操起了流利的汉语。清代,北京城里的满族人当然不会热衷于艰涩的汉语文言文。满族作家写小说,历来注重语言的口语化和生动性。《夜谭随录》尽管是乾隆年间的文言小说,其中不少篇目也还是散发着北京口语的生动活泼气息。在晚清满族作家文康的白话小说《儿女英雄传》中,清脆的北京话更是连篇不绝,该书因而曾被语言学者称为“北京话的教科书”。
    老舍承袭这些满族作家,他一辈子探察语言运用的奥秘,认定自己的路子。先前,他施展北京城圈内外土语的本领,出神入化。但是,为了取得更深广的社会效果,他心甘情愿地摒弃让外埠读者生疑的方言,和叫人起厌的北京小胡同里的“贫嘴恶舌”,开创出自己独特的,符合群众口语习惯的,以北京语音为基础的普遍话语言风格。他晚年写的《正红旗下》,是这种已经确立了的风格的集中表达,其中嘻笑怒骂,各式谈吐,都天然质朴,直泻畅达,没一点斧凿的痕迹;即便描写下层群众家庭生活,也力戒使人费解的陋词土语,而精心提取富于表现力的普通大白话。小说第四章,福海痛快地应下他二婶交办的“洗三”仪式时,这么说:“您放心,全交给我啦!明天洗三,七姥姥八姨的总得来十口八口儿的……我跟小六儿当厨于,两杯水酒,一碟沙蚕豆,然后是羊肉酸菜热汤面,有味儿没_味儿,吃个热乎劲儿。好不好?您哪!”
    这席话出口,即不失北京口语的神采风韵,叫“老北京儿”听着也“过瘾”;同时又朴素淡雅,让各方读者都一目了然,感到亲切。清代有位满族的文学评论家裕瑞,在谈到满族大文豪曹雪芹语言修养时说过;“俗亵之言,一经雪芹取择,所收纳者,烹炼点化,便为雅韵,究其手笔俊耳。”(4)如果把这样的赞誉转赠给老舍,想来不会过份。

旗人式的幽默

    文学评论界认为老舍创作风格之一,是作品情绪的“笑中有泪,泪中有笑”。他的代表作,悲剧题材居多;可这些震撼心灵的悲剧,却又往往以其蹊径独辟的幽默特色著称。用幽默的笔法写悲剧,是老舍非同凡响的艺术专长。有人说,老舍的天性倾向于幽默。岂不知这种幽默的天性正来自满族的历史悲剧。
    清代的满族人,时时处处给八旗制度死死地挟持着。打小孩子呱呱坠地,旗籍“户口册”上就记了名去,官家开始发给少得可怜的饷银,算是买走了这孩子的终身自由。长大了,当兵是惟一的前程。哪怕日子过得再紧,也不许学种地,不许学手艺活儿,不许干任何别的营生,更绝对不许擅自离开本旗的驻地。每天只有上岗下岗的份儿,只能一生与弓马作伴,多一文钱也没处挣,多一步路也不准走,人像鸟儿似的,要活活地给关在笼子里一辈子。这实在不能不说是一个大悲剧。在这样的社会悲剧下边,旗人们精神上的痛苦郁闷,可以想见。为了稍获解脱,旗人们逐渐练会了愁里寻欢、苦中作乐。他们在悲苦的社会阴影下留意寻找人们的“痒痒肉儿”,彼此戏谑逗趣,揶揄嘲弄,既不会遭咎,又可以得到些暂时的宽慰和寄托。久而久之,满人们真的普遍有了幽默的天性。这种幽默天性,往往掺杂着几分灰冷的玩世不恭。老舍是在这种融会着复杂生活情调的现实中泡大的,他的家庭在当时谈不上享受过一天好日子,可他却浓重地感染上了幽默的思维习惯。这种习惯,从一开始,就很自然地被注入他的创作活动中。《老张的哲学》、《赵于曰》、《二马》等作品中的幽默就带着作者下意识表达的迹象。后来,老舍的创作思想成熟起来,他感到,自己的作品,若明若暗地存在着“幽默冲淡了正义感”,趣味性妨碍了思想性的弱点。面对冷峻的社会,他在30年代某些作品中,有意远离幽默。结果,这些作品反而不够成功,走了几步弯路,老舍体会出:“文字要生动有趣,必须利用幽默。假若干燥,晦涩,无趣,是文艺的致命伤”(5),于是重新拾回他所熟悉的幽默笔调,并认真剔除往常惯用的幽默手段中的杂质,坚持让幽默为作品的主题服务。从《骆驼祥子》、《我这一辈子》,到《茶馆》、《正红旗下》,这条路越走越宽,让悲剧主题的严肃性与艺术风格的幽默感作用于一处,去打动与征服读者。

    上述林林总总,尽可以证实,在老舍的创作个性中,表现着清晰可辨的满族素质。
    由于以往在老舍研究中,忽略了这一点,所以常常没法儿把面对老舍的镜头焦距调准,给人留下一种朦胧感,甚至使某些研究偏离了科学与事实,把老舍思想上艺术上展现出来的民族素质,误认为别的什么东西。
    日本的老舍研究者伊藤敬一,在分析老舍写满族生活的压卷之作《正红旗下》时,指出:这部小说对于老舍来说,犹如沙子龙手中那杆在人后挥舞的“断魂枪”(《断魂枪》是老舍的短篇小说)。这一说法,把握了老舍艺术绝技的民族独到性,对我们的老舍研究不无启发作用。
    老舍自幼生长于本民族的土壤里,熟悉本民族的生活,理解本民族人民的心理感情,又吸取了本民族文化传统中的多种营养素,才真正成了文学创作中别开生面的一家,从而为中华民族和世界文学宝库,做出了独到的贡献。
    我们常说,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是中华各兄弟民族共同创建的。今天的时代还没有到各民族互相融合的阶段,而应该是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时期。繁荣,不只是指经济,也包括着文化艺术。充分肯定现代文学杰出作家老舍的民族素质,必将会鼓舞更多的兄弟民族作家,在自己的笔下,放手展现本民族独具的风姿格调,使我们的文艺百花园更加绚丽多彩。
(19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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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转引自舒济:《回忆我的父亲老舍)o
(2)引自罗常培:《我与老舍》。
(3)引自于是之;《我怎样演"程疯子"》。o
(4)引自裕瑞;《枣窗闲笔》
(5)老舍:《谈幽默》

文章来源:《塞风集》(当代满族作家从书,辽宁民族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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