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最低分数要求:
1.外语及专业课依据研究生院最低分数要求,总分不低于(含)199分。
(二)复试时间、地点及安排
1.复试时间:2021年6月15日全天;
复试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5号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1117会议室
2.我系按照考生初试的总成绩择优确定复试名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比例125% 。
(三)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考核主要包括对考生外国语水平、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外国语水平考查
2021年博士招生考试复试阶段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由我系自行组织。
2.专业学术水平考查
复试小组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参考考生申请材料,测评其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
考生在复试时提交:(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研究构想等);(2)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成果等材料;(3)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4)推荐信。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考生应在复试期间提交由所在单位、存档单位党组织(党委、分党委、党总支)、人事、政工部门出具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鉴定材料。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意事项:1.政审表中“档案所在单位名称”应与考生报名库中所填写的单位名称一致。2.政审表中所盖的印章应与表中“档案所在单位名称”一致。3.如果单位有变动,考生应出具相关说明,同时提供相关单位的证明。
(四)成绩的评定及计算
1.复试总成绩300分,180分及以上为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总成绩包括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口语及听力)5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250分。
3.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3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300分)之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北京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复试考生须持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已完成疫苗接种(最后一针接种)满 2 周以上者(即手机“北京健康宝”小程序—健康服务预约查询中查询疫苗接种结果为“疫苗接种完成”满 2 周以上),可免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各院系应按照自己所在单位防疫要求,提前收集复试考生核酸检测报告或“疫苗接种完成”截图情况进行报备,办理出入手续。因疫情滞留境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其他按防疫规定无法参加线下复试的考生,经批准后可采取线上复试的方式,不得参加线下复试。
(六)复试、录取信息公开
1.信息及名单公布和公示
我系将按2021年博士复试录取期间各院系上报的公示网址在民族文学研究所(http://iel.cass.cn/)研究生院网站(www.gscass.cn)和社科院大学招生网(https://skdzs.ucass.edu.cn/index.htm)向考生公布。
复试成绩(排名)于2021年6月21日前公布(公布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咨询及申诉渠道
sharina@cass.org.cn;010-85195626 莎老师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少数民族文学系
2021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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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引自中国民族文学网(http://iel.cas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