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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原则》

出自:2016年03期
作者:  
译者:巴莫曲布嫫 张玲  
类别:

【摘要】

  【译者按】联合国教科文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遣产政府间委资会(IGC)第十届常会于2015年11月30日至12月4日在纳未比亚温德和克市乡村俱乐部举行。会议期间,委员会为跟进保护非物质文化遣产政府间委员会和缔约国大会在往届会议上形成的相关决议和决定,尤其是鉴于“伦理示范守则专家会”的结论,审议并 通过了 《保护非物质文化遣产伦理原则》(Ethical Principles for Safeguarding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以下简称《原则》),进而以附件形式纳入第十届常会的决议(DECISION 10.COM 15.a)。该决议采纳了12项伦理原则,旨在防止对非物质义化遗产的不尊重和滥用,涉及道德层面、立法展面或是商业利用层面。该〈〈原则》确认了相关社区、群体和个人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遣产中的地位,重申了“尊重其意愿并使之事先知情和认可”原则的重要性,旨在尊重利益相关方,确保各方全面、公正地参与一切可能影响非物质文化遣产保护的过程、计划和活动的权利,同时承认认社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中的中心作用。兹将该《原则》的中文译稿刊布如下。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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