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题与功能
“母题”和“功能”都是民间文(艺)学、民俗学的经典概念,经过阿尔奈、汤普森、普罗普、邓迪斯、阿莫斯等人的创造性劳动,如今已是民间文(艺)学、民俗学诸多理论工具中的保留产品,学者们使用这些概念工具分析民间文学的文本构成甚至民俗群体的行为模式。但是,在我们越来越重视语境研究的今天,像母题、类型、功能这样的传统术语是否还能在用于分析经验对象之外再发挥其他的作用?吕微的学术随笔《母题:他者的言说方式》就提出了这个问题,并得到了一些学界同人的回应。近两年来,民间文(艺)学、民俗学界从学术伦理等方面进行学术反思并致力于学科再造,高丙中提出了“激活学科传统”的命题以作为当前中国民俗学的自觉意识,于是,母题、类型、功能等传统的、经典的本学科概念重新进入视野正是顺理成章的事情。以下发表的只是近期的一次讨论中吕微、户晓辉的文章和高丙中、朝戈金的信函。高丙中、朝戈金的信涵虽都不长,然所论问题之重要、专业知识之精准皆无须多言;值得一提的倒是,户晓辉的长篇文章《内容与形式:再读汤普森和普罗普》通过引进“时间”的维度对“母题”与“功能”做了进一步的理论区分,使得“母题”、“功能”这些曾经只是简单定义的经验性概念转换为具有更复杂的理论层次的综合性范畴,这样就把吕微最初尚嫌粗糙的理论感觉提升为现在严格意义上的理论认识(尽管户晓辉文章的开头和结尾仍然采取了随笔的形式)。这个结果超出了提议者和对话参与者们最初的预期但也正是大家最大的愿望,当然,讨论还会继续下去,我们期待着新的理论发现与发明。(《民间文化论坛》2007年第1期)
主持人:吕微(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 研究员)
凡因学术公益活动转载本网文章,请自觉注明
“转引自中国民族文学网(http://iel.cas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