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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民族文化遗产在我们手头流失
追忆李鸿范与少数民族古籍整理事业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8-01-03  作者:鞒鞍 文/图

李鸿范(左)与壮族历史及文化学家张声震一起讨论民族古籍整理工作

    1992年,中央电视台曾播放了一部关于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的专题系列片——《话说民族古籍》。片中,一位白发苍苍的老者面对观众,神情专注而凝重地说道:“整理和出版民族古籍,是中国历史上从未有过的一件伟大的事情。它对于继承优秀的民族文化传统以及提高民族自信心、增强民族自豪感,都具有相当大的作用。”——这位老者,就是我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事业的开创者之一、曾经担任过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副组长的李鸿范。

      民族古籍整理事业的兴起:走上正规化的道路
 
  李鸿范与民族古籍整理事业结缘,最初是从一部辞书开始的。或者说,这部辞书是李鸿范晚年投身民族古籍整理事业的引子——这部辞书就是《五体清文鉴》。

  《五体清文鉴》是一部满、藏、蒙古、维、汉5种文字对照的辞书,全书收词约1.8万条。这是一部极具历史价值和实用价值的辞书,特别是其中的维吾尔文部分更是清代的珍贵文献。该书现仅存3部,其中两部藏于北京故宫博物院,另一部藏于伦敦大英博物馆。

  1956年,当李鸿范第一次在故宫博物院看到《五体清文鉴》时,便马上意识到,如再版此书将会对挖掘和继承民族文化遗产、研究和学习民族语言文字起到重要作用。于是,他把这本大部头的古辞书从故宫博物院借了出来,并经当时民族出版社社长萨空了的同意,在1957年10月,由民族出版社影印再版了《五体清文鉴》。

  此书一经再版,便引起了热烈的反响:1万部中的6000多部很快被销售出去。1959年,《五体清文鉴》在德国莱比锡国际图书展览会上获得金奖,开了新中国出版物获国际金奖的先河。尽管奖项仅为装帧设计,与书中内容无涉,但仍让新中国的出版工作者们为之骄傲和自豪。《五体清文鉴》的再版,其实不过是后来进行的大规模挖掘整理中国少数民族古籍的一个小小开头。

  1981年12月10日,国务院发出了《关于恢复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的通知》,并由时任中央纪委副书记的李一氓为组长,教育部副部长周林、国家出版局副局长王子野为副组长,而下面一连串成员或顾问的名字,更充分表明了这个小组的规格与分量:王力、吕叔湘、俞平伯、周祖谟、叶圣陶、廖沫沙、钱钟书、白寿彝、季羡林、冯友兰、任继愈、张岱年、庞朴、周谷城……翌年1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李一氓的文章——《论古籍和古籍整理》。他在文中不仅阐述了整理汉文古籍的重要性,同时也指出了整理少数民族古籍的重要性。他说:“对于少数民族语文古籍,自亦为中国古籍,如藏、蒙、满、回鹘、西夏、契丹等文,都应加以整理。”这是李一氓首次就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发表文章。

  1982年3月,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会议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是国务院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恢复工作后的第一次全体会议。会上,李一氓再次重申:少数民族文字的古籍,也是中国文化的宝贵遗产,也应加以整理。他还特别指出:民族古籍整理可与国务院古籍小组的工作分列并行,做出自己的单独规划。

  作为少数民族出版界的代表,李鸿范也应邀出席了这次会议。在会上,他做了题为《关于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工作的意见》的发言,他指出:“在目前通行的中国通史中很少有少数民族的内容,而我们通常所说的中国文学史实际上又只是汉族文学史,其中鲜见少数民族的优秀文学遗产,这与我们这个国家的民族多样性是很不相称的。所以,一部完整的中国历史应当包括中国各少数民族的历史,而要写出各少数民族的历史就必须借助大量的民族古籍。”在谈到这些古籍的状况时,李鸿范忧虑地说,由于过去没有很好地加以保护和抢救,甚至还施以人为的破坏,使得这些民族文化遗产中的一部分正逐渐破损、失传或干脆遭致毁灭性的破坏。他指出,民族古籍整理工作不是搞早了,而是搞晚了30年,如再不抓紧抢救,听其消亡,那将上愧对祖先,下愧对子孙!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民族出版社和各民族地区的出版社相继整理、出版了一些有关民族历史、哲学、语言文字、文学艺术以及医药卫生等方面的古籍,如蒙古文版的《蒙古秘史》、《蒙古源流》、《黄金史》、《小黄金史》和《白史》等;藏文版的《西藏王统记》、《西藏王臣记》、《红史》和《敦煌本土藩历史文书》等;维吾尔文版的《突厥语大词典》也已经被整理出了第一卷;1980年初,由李鸿范出任主编的《蒙古文献丛书》编辑委员会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成立并编辑了《全国蒙文古旧图书资料联合目录》。1982年5月,中央民族学院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成立。与此同时,新疆社会科学院也开始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民族古籍的搜集和整理工作,西藏、四川、青海开始进行藏文古籍整理工作,而云南、贵州则开始了东巴文和彝文古籍的抢救和整理。

  尽管当时的民族古籍整理与出版工作已初露端倪,并且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李鸿范看来,“还谈不上有计划、有步骤的工作”。1982年8月23日国务院在《关于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的有关问题》的批复中,首次增加了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的内容,这表明党和国家支持民族古籍整理事业的态度。

  国家民委对民族古籍整理也非常重视,并指定当时的副主任伍精华负责古籍整理的筹备工作。1983年3月26日,伍精华召集在京的有关专家学者开会,商议成立古籍整理机构事宜。3月29日,李鸿范在民族文化宫主持古籍整理前期准备工作会议,会议建议成立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筹备组,并在适当的时候召开全国民族古籍整理工作座谈会。

  1983年6月,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座谈会在北京召开。这是第一次全国性的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会议,来自18个省区市以及在京中央单位的15个民族、6l位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李一氓、周林和伍精华到会并先后讲话。

  会上,李一氓将民族古籍整理工作的意义上升到了政治层面。他说:“整理少数民族文化遗产,整理得有头有绪,成为一个系统,可以和汉族文化相比较、相配合、相联系,这对我们整个民族大家庭的团结,有着重要的政治意义。”伍精华在谈到民族古籍整理的范围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我们要根据少数民族的实际情况,考虑民族古籍的整理范围。面要放宽一些,内容可以包括历史、语言、文学、艺术、哲学、宗教、天文、历法、地理、医药、建筑以及各种生产技术、工艺美术等许多方面。”

  李鸿范也在会上做了发言。他在发言中谈到了对待民族文化遗产两种截然相反的倾向和态度,即全盘否定和全盘肯定。他指出,长期以来,对待民族文化遗产的“左”的错误倾向,即全盘否定是主要的。国家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后,认为“少数民族文化落后,没什么可继承的”的观点,却仍在一些人的头脑中作祟,有人甚至说出了少数民族文字“弯弯曲曲、奇形怪状,看着就不顺眼”这样的话。因此,要做好民族古籍整理工作,首先就要排斥和克服轻视甚至鄙视少数民族文化及其遗产的思想。反之,那种认为民族文化遗产无一例外地都具有历史和学术价值,无需加以甄别和筛选地全盘继承的观点也同样需要加以克服。

  这次会议一共开了7天,会上成立了以伍精华为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筹备小组,以在国务院批准成立正式的古籍整理机构前,领导和协调全国的民族古籍整理工作。

  对于中国的民族古籍整理事业而言,这是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会议。它标志着中国的民族古籍整理事业从此走上了正规化、系统化、官方化的道路,即民族古籍整理由零散的、无条理的单位行为转变为统一的、有规划的国家行为,这是民族古籍整理事业在中华文化史上一次质的飞跃。同时,会议也为即将全面展开的、中华文化建设史上前所未有的这项巨大工程做了思想上和组织上的准备。

  会议一结束,李鸿范便马上起草报告上报国家民委,之后交筹备小组讨论、修改。这份报告充分论证了民族古籍整理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并在集中了会议各项成果的基础之上,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具体措施。根据这份报告,国家民委拟定了《关于抢救、整理少数民族古籍的请示》报告,并于1984年3月1日呈送国务院。同年4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批复了国家民委的这份报告。7月31日,国家民委以文件形式宣布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专门从事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的国家机构——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正式成立,赋予其“组织、联络、协调、指导”全国民族古籍整理工作的使命,并任命国家民委副主任任英为组长,溥杰、李鸿范、贾春光等人为副组长,李鸿范兼任办公室主任。

      摸清家底,统一认识,展开民族古籍整理的跨区域合作
 
  民族古籍卷帙浩繁、内容庞杂。需要对古籍的分布、种类和数量进行一次总调查和大摸底,看看各地方各民族到底有多少古籍,有哪些古籍,做到对民族古籍的家底儿心中有数。

  在这种背景之下,1986年6月民族古籍整理规划会议在沈阳召开。会上,全国17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共提出古籍整理项目1246项。这些项目分属31个民族,内容涉及历史、政治、经济、哲学、语言文字、文学、宗教、天文、医药、档案等方面。

  所谓规划,即首先摸清古籍家底儿,然后再决定先整哪些,后整哪些。因此,会议要求各地在未来5年内完成本地区古籍目录的编制工作,然后根据地方目录制订出一个全国性的总体整理方案以及全国古籍总目录。

  在这次会议上,李鸿范做了关于古籍整理“七五”规划草案说明的报告。他在报告中指出:要做好规划工作,首先就要明确划分古籍和非古籍的界限,其次要优先整理那些急需抢救的古籍——文字古籍应优先整理有历史、学术价值的孤本、善本和手抄本;非文字古籍应优先整理濒于失传的口头古籍。他还指出:民族古籍整理不同于汉文古籍整理。汉文古籍整理规划项目是由国务院古籍整理小组自上而下统一提出的,原因是汉文古籍有现成的书目;而少数民族古籍则没有现成的书目,其规划必须自下而上地提出。因此,地方规划就成了国家规划的基础,地方规划的质量将直接决定国家规划的质量。

  最后,会议通过了《1986年-1990年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其主要内容有:1.基本完成古籍的搜集;2.编制3套古籍目录:地方目录、协作省区联合目录和全国总目录;3.整理出版古籍600至800部,分为国家重点项目、省区市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这3类。

  民族古籍整理工作开创初期,在如何看待少数民族知识分子这个问题上,仍存在一些差异。因此,如何正确对待少数民族知识分子,便成了当时的民族古籍工作者们所面临的一个问题。

  “文革”期间,受“左”的错误思想的影响,许多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甚至惨遭迫害。当时,新疆巴州一位有名的《江格尔》说唱艺人因“毛主席语录一个字不会读,说起《江格尔》来倒没完没了”而被人体罚……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各民族地区积极落实党对少数民族知识分子的政策,使少数民族知识分子重新感受到了党的民族政策的温暖。

  1983年11月,李鸿范赴昆明出席滇川黔桂4省区彝文古籍协作会议。会上,他以毕摩为例,谈了自己对少数民族知识分子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关系的看法。他说,过去我们视毕摩为巫师,视其所主持的占卜、祈福等彝族传统祭祀活动为巫术。有毕摩出于某种顾虑,临终前要求家人将其收藏的彝文古籍统统烧掉,使这些本该为传承彝族文化所用的珍贵遗产沦为殉葬品。从表面看,毕摩的祈祷仪式有神秘、诡异之处,貌似封建迷信活动,但他们所传承的却都是彝族的哲学、历史、地理和文化等等——他们不是巫师,而是彝族知识分子,是彝族传统文化的载体和媒体。

  在那个时候,除了怎样对待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外,还有很多问题需要人们去逐一加以认识和解决。比如,由于少数民族分布复杂,一个民族可能分布于几个省区,其古籍亦有可能分布于这些省区,因此在整理这些民族古籍时,就有一个跨区域合作,即古籍整理的协作问题。

  在论及这个问题时,李鸿范说,所谓协作,就是分工合作,先分后合,目的是提高效率,避免重复和浪费。以彝文古籍《六祖丛书》为例,它在相关省区内都有,但云南方面不便于搞贵州方面的,而贵州同样也不便于搞四川或云南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先各搞各的,然后再加以集中,最后形成一个统一的成果。至于协作工作的牵头问题,国家民委在《关于抢救、整理少数民族古籍的请示》报告中已做了明确规定,即“由条件较好的省、区牵头”。对此,李鸿范进一步解释道:“所谓条件较好的省区,就是具备本民族人口多,古籍多,人才多等优势的省区。有自治地方的民族由该民族自治地方牵头,其他民族地方的古籍协作则可由一个主要的省区牵头。”
 

      哪里有古籍,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李鸿范(左一)在云南调查傣文古籍


   民族古籍整理是一项学术性、专业性,甚至政治性都很强的工作。李鸿范常说,这项工作不仅要求古籍工作者具有强烈的责任心、事业心和使命感,也要求他们具有民族文字、历史和文化等各方面的知识。

  就李鸿范本人而言,尽管他不是学者,也没有学术著作,但作为古籍整理队伍中的一员,他自己也不能被排除在上述要求之外。为了适应工作需要,李鸿范大量研读有关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及历史文化方面的书籍、资料,以使自己在这方面有足够的积淀。每次赴会前,他都要对会议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事先做一些准学术准备,查阅大量资料,尽可能使讲稿多一些相关的学术内容,从而提高讲稿的质量。1984年10月,他赴乌鲁木齐参加新疆首届民族古籍整理工作会议。临行前,为了一篇3500字的讲稿,他看了一摞有关新疆各民族史、古文字史以及民族古籍等方面的书籍和资料,并做了远远超出讲稿文字量的笔记。从他留下的这些讲稿和材料中,我们可以看到大量有关中国各民族的历史、文化和古籍等方面的学术内容以及李鸿范本人对一些学术问题的观点。然而,更重要的是,这些讲稿和材料已成为见证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事业从无到有的最原始、最直接和最生动的第一手资料。

  在如何看待古籍的技术整理与学术整理的关系这一问题上,李鸿范也有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对民族古籍仅搞狭义的整理,即仅对古籍加标点、校释和注释等是不够的。整理的目的在于对一部古籍的价值做出一个全面的、科学的评价,并得出其在民族文化史中的地位和作用的指数,即不仅要对它们做技术整理,还要做学术整理。只有这样的整理,才能实现古籍的价值,也才能获得读者的认可。比如,留金锁整理的蒙古文版《十善福白史》就是这样的一部古籍。这部古籍大约写于元朝的忽必烈时期。当时,忽必烈开始在全国推行藏传佛教,并把藏传佛教的领袖人物八思巴请到京城,赋予他很大的特权,甚至尊其为“国师”、“帝师”。原书没有解释忽必烈为何要这样做,只是叙述了八思巴所拥有的特权及所享受的待遇。但整理者并未到此为止,而是在深入分析忽必烈所处的时代背景后,揭示了他极力推行藏传佛教的原因。《十善福白史》经过这样的学术性整理,其价值自然也就随之提升了。

  关于民族古籍整理的经费问题,国办30号文件明确规定:古籍整理经费列入地方财政预算。从1984年到1987年,全国各地提出的经费申请累计高达千万元以上。针对这一难题,李鸿范一方面反复鼓励地方不要悲观失望,不要让暂时的困难挡住前进的脚步,要相信所有问题都可以在前进过程中逐步加以解决;另一方面,李鸿范也身体力行,积极为民族古籍整理事业争取经费——那个时候,他每次出差与各省或自治区一级党政领导会面时,都要请求他们对民族古籍整理事业予以包括财政在内的全面支持。此外,根据各地的建议和要求,他也曾多次致函或面见国家民委主管领导,请求国家民委出面与财政部协商,由财政部发文敦促有关省区市财政厅(局)继续执行国务院文件的规定,使国家财政对民族古籍整理事业的支持成为一项固定的制度。上世纪80年代后半期,国家机构精简,有的地方古籍整理机构也被划入撤销或合并之列。为此,李鸿范在不同场合多次明确表示:古籍整理不是临时性的工作,而是一项长期的事业。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机构,一旦被撤销,工作就会前功尽弃,而各项前期投入也将随之化为乌有。

  那些年,他常常是才看皑皑塞北雪,又听淅淅江南雨,其旅行之频繁、旅程之漫长堪称他一生之最;那些年,他一个60多岁的老人,本该在家颐养天年,却顶着一头白发、拄着一根手杖、拖着一条义肢,一瘸一拐地跑了太多的民族地方,不管那民族地方有多远、多偏,哪里有古籍哪里就有他的身影…… 

  1990年初,在结束了自己历时7年的古籍整理工作和44年的民族工作后,李鸿范正式办理了离休手续——那年,他69岁。也就是到那一年,一大批尘封已久,甚至濒临灭绝的中国少数民族珍贵古籍被挖掘、抢救和整理了出来,正式出版的古籍也已达到数百种。据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介绍,到目前为止,全国28个省区市都成立了民族古籍整理机构。另据不完全统计,迄今己出版民族古籍5000余种,已抢救、整理出来的更是达百万种之巨,而已出版发行了的《中国少数民族古籍集成》和正在进行中的浩大工程——《中国少数民族古籍总目提要》,更是将这一恢弘事业推上了一个新的高峰——所有这些,都足以告慰李鸿范的在天之灵了……

  (本文形成过程中,承蒙国家民委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李冬生先生和李晓东女士、云南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办公室乌谷先生、中央民族大学中国少数民族古籍研究所吴肃民先生鼎力相助,在此一并鸣谢!)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信息中心2007-9-7 期数: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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