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周和平:古籍保护工作刻不容缓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7-03-15  作者:文新


      本报讯  3月2日,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就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与网民进行了在线交流:
 
      中华古籍保护计划是国家在“十一五”期间重点开展的古籍保护项目,主要任务有4方面。
 
      第一,对全国公共图书馆、博物馆和各有关单位古籍收藏和保护状况进行普查,建立中华古籍联合目录和古籍资源数据库。这是一个国家登记制度,通过普查登记,并不改变古籍的所有权,包括私人藏书。有人提问,私人藏书是不是登记以后政府就收走了,这是肯定不会的,请大家放心。作为一名公民,保护我国的文化遗产也是义务。对藏书损害严重的,国家还会给予一定的资助,帮助你改善保管条件或者修复古籍,实际对藏书者是件有益的事情。
 
      第二,实现古籍分类制度。国家古籍名录经过一定的申报程序,是由国务院批准颁布的,进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古籍,是古籍中的善本书,善本书中的珍贵善本。进入这个名录的古籍,国家要加大力度进行保护。
 
      第三,完成一批古籍书库的标准化建设,命名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这项工作实际是改善藏书条件。命名古籍重点保护单位也要经过一定的申报程序、一定的评估,报国务院批准之后对外公布。
 
      第四,加强古籍修复工作,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古籍保护专业人员。这是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重要内容。之所以要开展这项工程,是因为古籍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这些古籍是中华文明的瑰宝,保护这些古籍对促进文化传承,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这么做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现在在保护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首先是现存古籍家底不清,古籍老化、破损严重。其次,修复手段落后,保护和修复人才匮乏,尤其是少数民族古籍的保护和整理,极度缺乏,有的面临失传。另外,还有大量珍贵古籍流失海外,这些都要求我们加强古籍保护,这项工作刻不容缓。                        (文新)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2007-3-15

凡因学术公益活动转载本网文章,请自觉注明
“转引自中国民族文学网http://iel.cas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