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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门走向成熟的学科——宗教社会学在中国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8-11-04  作者:高师宁
  前不久闭幕的中国宗教与社会高峰论坛向国人展示了一门在我国正在逐步走向成熟的学科——宗教社会学。

  宗教社会学研究在中国大陆起步很晚,基本上是上世纪80年代才逐步从国外引进的。在近30年中,这门学科经历了从无到有,逐步建立学术基础和学术规范,并且生根开花,结出丰硕果实的历程。

  (一)

  逐步树立的学科认识

  宗教社会学既是宗教学的分支学科,又是宗教学与社会学交叉的边缘学科。其主要特征有3个:客观性、实证性与科学性。然而,在这门学科的起步阶段,宗教社会学的“实证性”与“科学性”并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甚至在认识上对宗教社会学的“实证性”还有一些误解和歪曲,而其“科学性”则更是被人们忽视。

  这种误解、歪曲或忽视在认识上的原因也许有几个方面。首先,我们对于宗教社会学的理论介绍十分有限。尽管在这门学科引进中国之初,进入此学科殿堂的学者们翻译介绍了宗教社会学的一些基础理论,借用“他山之石”奠定了此学科的部分基础,但是,我们没有一支既懂得宗教学,又兼通社会学的翻译队伍,因而翻译的著作和论文数量极其有限,同时译著与译文也多属于该学科早期的或20世纪60年代前后的成果,未能收集到国外研究的最新资料;更谈不上系统地翻译整个学科的理论。其次,相对其他领域而言,宗教社会学方面的参与人员较少,更少有所谓科班出身的学者。如何选择调查点以及有效地进行田野调查,如何用田野工作检验已有的理论,等等,对于当时参与的所有学者而言,都是一系列的问题。第三,复兴不久的宗教在中国社会政治环境中仍然具有相当的敏感性,我们还没有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去进行实证研究,谈不上用现有的理论去解释中国的宗教现象,更谈不上用实际的宗教状况去验证现存的理论了。正因为如此,宗教社会学在中国发展之初,理论与实践的脱节,将单纯的田野调查等同于实证研究,实证性与科学性的分离,几乎是必然的现象。所以上述认识上的误解、歪曲或忽视的存在,可以说难以避免。

  对于宗教社会学之实证性与科学性的较全面认识大致始于新世纪之初。随着一系列宗教社会学理论译著的出版,随着为数不少的一批社会学出身的年轻学者的加盟,随着中国人民大学主办的5期中美欧暑期宗教学高级研讨班的落幕,对作为实证性与科学性的社会科学之宗教社会学的再认识,已经达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我们惊喜地发现,一些学者已经开始自觉地将宗教社会学的实证性与科学性相结合;少数以田野调查为基础但又不乏理论分析的专著和文章已经问世;在以宗教社会学为专题的学术研讨会上,学者们的思想境界和认识水准都有了较大的提高。一言以蔽之,不论是宗教社会学领域之内还是之外,许多学者都认识到,宗教社会学不只是研究微观现象的学科,田野调查并非宗教社会学的全部,相反,它关注的是宗教与人类社会发展的关联,要解释的是宗教“是什么”的现象,而不是要提出宗教“应该是什么”以及“应该如何”的问题。换言之,宗教社会学的科学性在于:客观而准确地反映宗教现象,尽量合理地解释宗教现象。这种科学性必须建立在实证性之上,这不仅是此学科的特征,也是其方法。可以说,宗教社会学为观察宗教现象及人的宗教行为提供了一个非常独特的视角。尽管我们认为这门学科提供的并不是关于宗教现象及人的宗教行为的全部真理,但是它的确提供了其他研究进路无法发现的洞见。

  逐步摆脱局限的学术成果

  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是宗教社会学引进中国的时期。此时,宗教社会学的当务之急是引进他山之石,出版翻译著作。尽管在新中国成立之前,一些涉及到宗教的西方社会学名著已经有中文译本,但是宗教社会学方面的一些重要著作,则是在这个时期才开始逐步翻译的。经过许多学者几年的努力,由翻译带来的学科资料的建设开始起步。

  1992年以后,随着思想的进一步解放,中国宗教研究的学者开始关注宗教在社会主义时期必然存在的问题。由于改革开放打破了过去的一些禁锢,一些学者走出了书斋,开始了田野工作,发表了不少田野调查的报告或论文。

  在这段时期,不少成果在选题上或是以介绍学科为主,或是关于宗教与社会主义关系的讨论,多半局限于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相适应的问题。许多论文还残留着以往意识形态的影响,仍然在小心翼翼地论证社会主义时期宗教存在的必然性,以及宗教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相适应。在实证研究方面虽然并非空白,但是,其结果一方面却受到研究的条件和社会环境的限制,另一方面也受到研究方法欠缺的限制,并没有引起更多的反响。

  2000年之后,此领域的研究逐渐出现了热潮:所出版的著作和发表的论文,在数量上显然比过去要多,学者的视野也在逐步扩大。例如,从研究中国人的宗教性到宗教心理,从宗教与社会互动个案研究到中国城市基督徒的信仰与生活;从基督教与少数民族的关系到转型时期地区性的基督教;从佛耶共存的个案研究到佛教徒的宗教生活;从民间宗教的复兴到准宗教、伪宗教、新兴宗教的出场,再到对中国宗教组织结构和类型特点的研究等等,许多专著和论文显然已经远远超出了纯粹田野调查和论证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或“相协调”的范围,逐渐进入了有意识的、有理论反思的研究境界。而近两年来的成果更表明,以田野调查为基础的、有相关理论支持的、视野更开阔的深度研究已经出现。

  在不到30年的发展中,宗教社会学研究成果经历了从译著、介绍为主的初创阶段,以及从跟随意识形态的“相适应”论证,到自觉地从田野调查入手的相对自由的学术研究阶段,此变化不谓不快。这些成果体现出来的阶段性,表明了此学科在中国大陆成长与中国社会发展开放的关系。当我们的社会更加开放时,宗教就表现出了其应有的活力;而研究对象的丰富多彩,又是此学科兴旺发达的前提。不可否认的是,中国社会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决定了其宗教现象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任何一个地区的宗教现象也许都不能代表整个中国的宗教状况,同样,任何一个研究者都不可能完全了解和掌握中国宗教的全局。正因为如此,每一个研究的独特性将组成整个中国宗教之独特性,从每一个局部的、地域性的研究中,我们都可以看到宗教与中国社会发展的关系。

  逐步扩大的学科队伍

  一个学科的兴旺程度还有一个标志,即参与人员的数量。宗教社会学在中国发展速度相当迅速,其主要原因之一是参与人员的增加。今天,我们的研究队伍已经可以用“浩浩荡荡”来形容了。研究人员的构成主要有几个方面:宗教社会学或宗教学“科班”出身的研究者、“改行”或“转业”的研究者、社会学方面的专业人员,以及正在高等学校学习的学生。

  科班出身的研究人员大致可以分为20世纪90年代之前和之后的几批,各批研究者的情况不尽相同。例如,20世纪90年代之前的所谓科班出身的研究者,实际上多为自学成才者,多半没有受过系统的专业训练。学生多以自学为主,由于国内图书资料的严重不足,其学术视野也受到极大的限制。而新世纪以后,由于宗教社会学资料增多,学者对之的认识逐渐增多,少数人开始以宗教社会学为专业,甚至在求学期间就参与了许多田野调查工作。他们有一定的宗教知识,有良好的外语基础,能够比较快地了解国外宗教社会学研究的动态和理论信息。近年来,海外归来的宗教社会学专业人才也在逐渐增加,他们受过比较系统的专业训练,在理论方面的优势十分突出,一旦积累了关于中国宗教现状的经验知识,就能很快在此学科中发挥极大作用。

  事实上,当今从事宗教社会学研究的学者,仍然多半是“改行”或“转业”的研究者,这本是中国宗教学研究的一大特色。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高等教育发展备受摧残,甚至完全停顿多年,造成了学术研究断代、学科设置不全的局面。尽管这一缺陷绝非短时期内能够弥补,然而改革开放之后宗教的复兴与发展却又使宗教研究刻不容缓。正是在这种状态下,许多学者在自己原有的知识框架内,找到与宗教研究接轨的最短路线,改行或转业加入宗教研究的队伍。在宗教社会学领域,有来自不同人文领域的学者,他们的参与给宗教研究带来了新的力量和开阔的眼界。

  在今日中国的宗教社会学研究领域,我们发现有为数虽然不多但水准不低的论文,这些论文的作者大都来自社会学专业。当中国宗教研究热潮形成之后,社会学界以宗教现象为研究对象的主题越来越多,有些学者干脆就加入了宗教社会学的研究队伍。这类研究人员具有社会学专业的素质,掌握了一定的社会学方法,因此其研究的“科学性”更加显而易见。

  此外,还有许多在校的研究生甚至本科生也加入了宗教社会学的研究队伍。他们热爱自己的专业,有一定的学术热情,他们中的一些人参与了导师们的研究课题,利用寒暑假回自己的家乡进行田野调查;一些人从自己身边的宗教信徒开始进行访谈;一些人用自己的相机、录音机记录下了自己生活中的宗教现象。2004年至2008年,由中国人民大学承办的5期中美欧暑期宗教学高级研讨班已经对约350人次的年轻学者进行了培训。对他们而言,尽管目前主要是积累知识和体验的阶段,但是,有他们的参与,宗教社会学研究不仅后继有人,而且其长足发展也有了希望。

  逐步提高质量的学术会议

  经常举行学术会议也是一个学科成熟的标志。就宗教社会学领域而言,第一次专业会议始于2003年10月,中国人民大学佛教与宗教理论研究所与美国旧金山大学利马窦中西文化历史研究所联合举办了“当代宗教与实证性研究方法”的小型学术研讨会。2004至2007年,先后由中国人民大学、云南大学和上海大学联手主办了4届以宗教社会学为主题的学术会议。今年10月由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美国普度大学主办的中国宗教与社会高峰论坛,再次为中外百余名学者提供了一个极佳的平台。此次会议无论是规模还是论文水平,也无论是讨论话题还是参与的热烈程度及其影响,都标志着宗教社会学研究队伍正在逐渐成熟,这门学科正在逐渐兴旺。




  (二)

  学科发展总体上的反思

  宗教社会学自诞生以来,经历了以杜尔凯姆和韦伯为代表的古典时期的发展,到现代时期,呈现出多元并立的景象,出现了许多新理论。20世纪60年代至70年代末,“世俗化理论”曾经在此领域独占鳌头, 80年代之后逐渐形成的“宗教市场论”则已成为一种新的范式。这些理论不仅为宗教社会学研究奠定了基础,也成为此领域研究的方向。但是,总的说来,在过去20多年中,宗教社会学在中国的研究可以说是比较随意的,研究者受制于自己的学术兴趣和研究条件,就整体而言,研究的方向不明确,也没有很好地思考过需要解决的理论问题。就实证研究而言,不论是研究对象、选取的地域,还是采用的方法和最终的成果,需要改进的空间还很大。大致来说,新世纪之前的各类调查报告,基本上没有与国外宗教社会学研究接轨。新世纪之后,这种状态已经开始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在进行实证研究时,一些学者不仅有了理论冲动和问题意识,自觉地利用现有的解释宗教现象的理论,而且还开始有意识地在自身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反思这些理论。有的学者还专门撰文强调宗教社会学的实证方法。但是,就学科整体情况而言,全面的宗教社会学学科意识还是不够的,从事研究的学者素养参差不齐,许多研究者仍然缺乏系统的专业训练。

  从学科发展来看,无论是在国家级还是省市级社会科学院研究所还是在高等院校,对于宗教学理论和宗教学各分支学科(当然包括宗教社会学)的系统教学和研究,远远赶不上对各大宗教史的教学与研究。在高等院校,宗教社会学还没有被纳入学科培养计划,宗教社会学专业的研究生屈指可数。然而,这一学科需要我们自己的专业人才,需要适合于我们自己的专业教材,需要有更多的可以走出书斋进行调查的资金和人员条件,需要有展示其成果的畅通的出版渠道。这些,似乎都是这门年轻的学科在中国亟需克服的难题。

  仍需重视与改进研究方法

  社会科学的宗教研究进路需要相应的社会科学研究方法。这种方法的特殊价值就在于提供探究宗教的合乎实际或事实的方法,有助于我们超越个人的偏见和眼界。一般而言,社会学研究的方法论体系包括3个研究层次,即方法论、基本方法、具体方法。其中,方法论层次主要探讨理论公式、基本假设、研究逻辑、原则规范等;基本方法则是研究方法,指的是贯穿整个研究过程的程序步骤或者是研究的手段和途径等,其中又可以分出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统计研究(定量研究为主)和实地研究(定性研究为主);至于具体的研究方法,则是指社会研究之中使用的具体方法技术,包括资料的收集方法、分析方法乃至其他的技术手段和研究工具,诸如观察、访问、问卷、抽样、实验等方法均可以包含在内。

  从目前宗教社会学在中国的发展来看,就研究方法中存在的问题而言,我们大致可以做出如下总结:方法论缺失、基本方法不足,具体方法有待改进。

  在这门学科的起步阶段,方法论层次上的缺失应该属于正常现象。由于翻译介绍的不足,国内研究人员仍然缺乏系统的社会学方面的训练等原因,我们的研究基本上没有对于理论公式、基本假设、研究逻辑、原则规范等的探讨。在基本方法层次上,少数学者已经注意到这个问题,并且也在作出努力,这一点尤其反映在已经出版的为数不多的宗教社会学专著中。尽管在这些著作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些应用研究和统计研究,但理论研究却仍然不够,还不可能较全面较准确地掌握中国宗教的现象,因此,也还没有提出能够合理解释这些现象因而能够得到较多共识的理论。为数不少的文章仍然处于“调查报告”阶段,其形式还停留于随意性的田野调查,目的性不够明确,调查问卷和访谈提纲的设计、访谈时研究者自身角色的把握等等具体方法,都还需要学习、反思与改进。一言以蔽之,要将宗教社会学的“科学性”提升至重要地位,不仅需要我们加强宗教社会学研究的问题意识,强调其学科的规范性,需要我们在从事参与观察和调查访问时有明确而客观的“身份”意识,尽量做到对宗教现象描述得客观和准确,还需要我们掌握一套社会科学的研究方法。

  事实上,社会科学的宗教研究进路并不是一条容易轻松的道路,它既需要研究者具有一定的社会学素养,受过一定的社会学训练,又需要研究者具备相当的宗教知识,更需要研究者有一定的理论功底。尽管培养一支这样的研究队伍并非一日之功,但我们仍然期待着以实证研究为基础,有理论分析、有问题意识,能够比较合理地、全面地解释中国宗教现状的有影响的著作早日问世。

  从宗教社会学在中国大陆的发展经历来看,社会环境也许是这门学科发展最具决定性的因素。历史的经验证明,社会政治历史条件的好坏,直接决定了中国宗教学研究的兴衰。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宗教社会学的研究结果,不仅有利于中国宗教的正常发展,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反作用于社会历史,可以对国家的社会政治历史条件发生或大或小、或直接或间接、或积极或消极的影响。正因为如此,我们每一个研究者,都应该有一种更高、更广的情怀,在坚持此学科的实证性、科学性,坚持我们自身的学术独立性的同时,关注中国宗教的现状,关注中国宗教与中国社会的关联,关注世界宗教新格局对中国宗教的影响。当然,我们还应该加强对宗教社会学领域最新理论成果的介绍,应该具有用我们自己的研究来证实、反思、质疑、推敲甚至修正前人已提出的理论的意识和勇气。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2008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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