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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入滇的历史贡献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0-06-17  作者:王世丽
  作为云南25个少数民族之一的蒙古族先民,是随着1253年忽必烈汗攻克大理而进入云南的。在与云南各民族共同的生产生活中,蒙古族为多元民族文化的繁荣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举凡云南行省的设立、土司制度的确定、儒学思想文化主流地位的确立和推广、多民族杂居格局的形成都与蒙古族入滇有着密切的关系。

  云南行省的建立奠定了云南多元民族文化繁荣的社会基础

  1253年,忽必烈渡过金沙江击灭大理国段氏政权。1256年,大理国主段兴智归降蒙古,并受命代表元朝全权管理大理地区事务。1260年,忽必烈即位,仍以段氏统辖大理地区。1273年,为配合各地建立行省的需要,忽必烈派回族人赛典赤·赡思丁到云南筹建云南行省。1274年,云南行省正式设立。

  1275年,赛典赤上奏章,说云南境内未归服的少数民族还很多,已降服的也经常反叛,请求设立宣慰司以兼并原来的大元帅府的职责,使宣慰司隶于行省,从而把行省置于最高的军政地位。忽必烈批准了此事,设立了云南诸路宣慰司都元帅府。这一制度经过继任者、赛典赤之子纳速刺丁的改善,并最终取消了大元帅、都元帅等武夫的专制势力。

  1276年,赛典赤将云南行省治所从大理迁到了昆明,此举标志着行省的建制正式确定下来。脱离作为地方政权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已有500年历史的大理古城,有助于加强行省对云南军政事务的领导权。昆明逐渐成为云南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马可波罗于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游历云南时,昆明已成为“城大而名贵,工商甚众”的都市。

  在施政过程中,赛典赤采取了包括争取少数民族上层人物、减轻各族人民负担、发展农业生产、发展教育等改善民族关系、发展社会生产的务实之策。赛典赤治理云南6年,于至元十六年(1279年)死于任上。忽必烈要求“云南省臣尽守赛典赤成规,不得辄改”。至元十七年(1280年),忽必烈起用赛典赤的儿子纳速刺丁为“云南行中书省右丞”,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升任平章政事。

  云南行省的建立及其有效地行使军政权力,贯彻了元世祖忽必烈以汉法治汉地的战略决策。虽然一直都有蒙古宗王出镇云南,但行省官员是封疆大吏,而非宗王的辅佐大臣。这一战略决策的实施,确保了云南作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行省地位,也奠定了多元民族文化繁荣的社会基础。

  确立和推广土官土司制度保障了云南民族文化多元发展

  由于云南各民族地区社会经济制度存在着很大的差异,面对不能直接派官设治、推行封建统治的广大民族地区,宋代以前的历代统治者都以羁縻的办法来管理,尤其是唐代,形成了制度化的羁縻府州。但这种委任各少数民族首领为官而不触动其社会政治制度和经济形态的做法,使中央政权对地方实力派缺少统辖的权力。所以自汉代一直到唐代,中央政权在云南地区推行的郡县制收效甚微,以至于自三国至南诏、大理时期云南都独立于中原政权之外。

  忽必烈总结了历代对西南民族羁縻统治的经验,决定采取招抚政策,分别招降云南各民族首领成为土官。据统计,元代属云南行省的土司有“宣抚司四,军民总管府十二,安抚司三,路九,军民府十六,土知府知州九及其他蛮夷长官司”。这些土司机构前后有所变化,但土官(土司)制既是元朝的民族政策,也是边疆民族地区政权管理机构的定制。

  蒙古统治者关于土司的设立,土官的任用,土司对中央王朝的义务以及土司朝贡、赋税、承袭、升迁、惩罚等作出一系列规定,反映出元朝的土司制度已经比此前的羁縻府州制管理更加严密和直接有效。元以后的明清至民国时期,土司制度一直在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存在着,表明这是一套行之有效的政治制度。这些土官土司世袭其官、世守其土、世掌其民,既是传统社会的首领、传统文化的捍卫和改良者,又是元朝中央政府权力的代表者。土司制度保持了中央王朝一体化统治与多民族云南社会的总体和谐,这既是云南统一于全国的关键环节,也是云南民族文化得以沿着多样性的传统继续发展和繁荣的基础。

  以儒学思想为主体的汉文化成为云南的主流文化

  汉文化在云南的传播自西汉开始,至魏晋南北朝时期已成风气。及至南诏、大理时期,王公士庶僧众对于学习汉文化有着浓厚的兴趣。云南行省设立以后,平章政事赛典赤于至元十一年(1274年)在中庆(今昆明)、大理两路设儒学提举,至元十三年又在中庆路修建孔庙,购经史,授学田,开办庙学,每期招收150名学员。至元十九年(1282年)夏四月,“命云南诸路皆建学以祀先圣” 。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元廷又重申设云南诸路学校,由蜀地儒士充任教官。此后在大德年问,赛典赤之子任云南行省右丞,致力于崇儒办学。于是在临安、潋江、永昌、丽江、鹤庆、姚安、仁德、曲靖、威楚、武定等路府设立学校。建于泰定二年(1325年)的建水孔庙,至今已有近700年的历史,形成全国现存的规模仅次于曲阜的孔庙。

  由于学校教育的开办,使儒学思想较以前广为传播。1314年,云南设立了全省教育管理机构——云南儒学提举司,开科取士,云南本省人支渭兴担任了考官。云南行省有昆明人王楫、李敬仁、李郁、段天祥、李天佑等5人被录取为进士。以儒学思想为主体的汉文化在元代成为云南民族文化中的主流文化,既丰富了云南多元民族文化的内涵,也加强了云南各族人民同祖国内地各民族的文化交流;既是云南统一于全国的思想文化基础,也是各民族迁居云南、落籍生息的文化纽带。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201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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