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乡的离愁,民族的“朝圣”
兼读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0-06-17 作者:袁剑
故乡是最美的离愁。历史社会往往都有追根溯源的内在特征,我们每个人都会知晓或者尽力去知晓我们的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是谁,不知父母或者父母已经不在了的则成为孤儿、弃儿;我们也会尽力去找寻到每一位亲人,以真正体验大家庭的感觉。民族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亦是如此,在民族成员的内心中,对于本民族的起源与范畴往往会有着颇为偏执的狂热,我们必须为我们的民族找到一个合理而美丽的来源,一个梦想中的美丽家园,为此,我们甚至可以加以想象与重塑。在这里,目的先于过程。
随着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一书的问世及对各领域的广泛影响,这种解释路径也为民族史中困扰已久的族源问题提供了一种解决方式。于是,我们可以这样想象:我周围的人们都有着与我们大致相同的生活节奏,他们接受着与我们相似的媒体浸染、文化熏陶、处事手段甚至社会潜规则,从而有着与我基本一致的文化资本与外在族类表征,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从自身推演出的但同时也被他者所反推的一个文化集合体——“文化民族”——民族。而这种感觉的出现是需要条件的,正如安德森所举的事例,“大西洋那漫无际涯的广袤与大西洋两岸迥异的地理条件,使得像把‘诸西班牙’(Las Espanas)转化为‘西班牙’(Espanol),以及让苏格兰被吸入联合王国的那种将人口逐步吸纳到较大的政治文化单元的过程不可能在此发生。”在对心中故乡的千万次追寻中,一个真实的民族开始展现出其身姿。千万里,我追寻着你,终于,我也找到了我自己。
“一个无人离去的地方不是广场,一个无人倒下的地方也不是”(欧阳江河:《傍晚穿过广场》),民族的生存场景同样具有这种诡异的特征:一个部众始终聚集不散的地方只是民族的合适生存地,它不是民族之源,一个部众不曾有所牺牲过的地方,也不会是民族之源,民族之源总是伴随着草莱开辟与铁血争斗,这是我们心目中对民族之源的合理的传奇性预期。但是,传奇归传奇,民族现实的型塑过程往往是无聊而重复的,充斥着年复一年甚至日复一日的“内在朝圣”过程,正如安德森以伊斯兰教徒为例所称的那样,“如果没有某种形式的共同体的概念,马来人、波斯人、印度人、贝伯人和土耳其人同时现身于麦加是件不可思议的事。……当然,伟大的宗教朝圣之旅总是具有双重面貌:一大群文盲的方言使用者为仪式的过程提供了稠密厚实的、形体的实在性;而一小部分选自每一个方言社群的识字的、双语的行家则从事统一的仪典,向他们个别的追随群众翻译解说他们的集体律动的意义。”当然,除了前南斯拉夫地区的穆斯林族(他们原本是塞尔维亚与克罗地亚族,后来按照宗教信仰重新归类为一个新的民族)之外,世界性的伊斯兰教徒本身并没有因此成为一个民族。在小范围内的“朝圣之旅”则有限且世俗得多,但在民族型塑中也有效得多。安德森以南美洲民族国家的诞生情况为例,认为“在某种程度之内,美洲行政单元的原始形状是任意而偶然的;它们标志的是特定的军事征服的空间界线。但是,时日一久,在地理、政治和经济的因素影响下,它们发展出了一种较稳固的现实性(a firmer reality)。西属美洲帝国广袤,土壤与气候种类繁多,以及最重要的,前工业时代传播通讯的巨大困难,这些无不倾向于赋予这些行政单元一种自我封闭的性格”。我们可以想见,当秦朝倾全国之力将各国边墙接续成长城之时,在其城墙笼括之下的芸芸众生就只能在这样的区域内辗转流动,Chin这一名称遂也成为China的同义词。而当汉朝继续将秦长城加固延长之时,在城墙笼罩之下的民众就被进一步固化了,汉族这一名称正是在这一时期得名。而且令人惊异的是,现代汉族的大致分布区域即相当于两汉的直属疆域范围,如果说秦朝的短命使得在其帝国之内的民众政治朝圣之旅不足以固化为统一的政治文化意识的话,那么两汉绵延四百年的国祚使得这种内部政治文化朝圣之旅成为一种稳固延续的内在惯例,成为一种汉民族的内在文化特征。历代中原王朝通过其行政体系(包括考试制度)使官僚和士子们在向上攀爬的过程中一直仰视着王朝的政治中心,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于是在西方人眼中形成了一个“本土中国”(China Proper)的印象。近些年出现的拜祭炎黄二帝大典,其地域即属汉朝的核心区域。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在这一过程中各路人等对这一行为的评述与态度(不管是赞同还是反对)都真真切切地表明了这种“心灵回家之旅”对型塑一个整体意义上的民族概念的重要价值,也正是在这样的过程中,我们才能更为直观地感受到什么是传统意义上的“华夏”以及这种“华夏”脉络的型构方式。
不可否认,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大格局下的其他民族同样具有这种分形化的“朝圣圈”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朝圣圈”现象的强弱甚至可以成为评判民族具体活力的一个维度。在中国民族史上,西域、青藏与蒙古高原地区由于其特殊的地域与气候条件而形成了与中原地区不同的区域化“朝圣圈”现象,当地在数千年中存在的地方政权通过其行政网络运作而强化了这种“内部朝圣”状态,而传统中原王朝以长城为沟壑的战略指针事实上强化了那些非中原地方政权的“内部朝圣”程度。从这种意义上说,五胡十六国、辽、夏、金对华北地区的占据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其自身政权的“内部朝圣”行为,而造成的一个突出结果就是,当初的那些民族名称如契丹族、党项族以及女真族都消亡了;而蒙元以及清朝对全国的大一统则不仅使蒙古与后金-清政权自身摆脱了区域化的“内部朝圣”状态,而且还通过对西域及青藏地区的行政管理弱化了当地的“内部朝圣”,使他们的朝圣行为更多地转向中原的某一地域(元-大都、清-承德),从而构建起真正意义上的中华民族概念。清朝通过系统化的满蒙联姻以及精心构思的满-蒙-藏藏传佛教信仰系统,并经由对帝国民族交流中心——承德的苦心经营,使帝国的整体性“内在朝圣”状态常态化,而这种状况已经与欧洲近代的“官方民族主义”相类似了,可以说,清朝在其中后期已经具有了西方意义上的“民族-国家”特征,近代所提出的“中华民族”概念之所以能迅速为国民所接受,正与清朝的这种近“民族-国家”特征息息相关。
法国哲学家、历史学家勒南在其《民族是什么?》一书中写道,“民族的本质是每个个人都会拥有许多共同的事物,而且同时每个个人也都遗忘了许多事情”。正是在对这种共同的以及遗忘的事物的追寻中,中华大地上各个民族的历史展现出了别样的魅力,这种寻根式的心路历程不仅有着从中原视角的审视,还应考虑到少数民族自身的“内部朝圣”所展现出的政治文化意义:在整体性的中华文化之下,他们有着自身的政治文化“地方性”,有着与中原不同的政治活动与政治表达逻辑,他们是中国文化大手掌之上的食指或小拇指,有着自身的独特意义与功能,并与汉族的这个大拇指组成强有力的拳头。从某种意义上说,通过对历史上少数民族及其政权自身的“内部朝圣”行为的深入探究,能真实地把握住其民族性的实质及其运作表现。为什么在历史上有些民族的“内部朝圣”行为能够持续至今且保持其鲜明的民族性而有些民族却随着历史的绵延而渺然无踪?历史给了这些民族充足的时间与空间,而终于,他们对“祖国”的一次次膜拜之旅随着朝圣中心与中原王朝政治中心的日益重合而被日渐拉长,最终成为对整个中华故国的“祖国”之旅。在蒙古王公一次次入关觐见清帝的线路上,在西藏宗教领袖不远万里抵赴京师的历程中,这种内心的祖国观逐渐成形并固化,并成为“中国”意识最牢靠的纽带。
笔者在欧洲生活有年,深深体会到在罗马帝国瓦解之后未曾在一个屋顶下生活过的欧洲人对这种大国感觉的生疏,即使是在欧共体—欧盟活力凸显的时代,欧洲人心中依然不会存在为之不顾生死的感觉,他们依旧是德国人、法国人抑或意大利人。罗马帝国时代的朝圣中心是罗马,之后的欧洲则不曾有过中心。较之其他文明,中国历史上的中原王朝在型塑其各民族朝圣中心的问题上确实深有优势,“天朝上国”在少数民族的心目中具有真正的意义,而这种优势也成为近代中国转型中的一个优势,我们有过内战,但我们没有民族间的大杀戮,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曾经灿烂的中华文化才能历经劫难而依旧彰显出勃勃生机。“北京的金山上光芒照四方……”,当曲子响起时,我们都能感受到民族心中的朝圣之旅,我们要去!
随着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一书的问世及对各领域的广泛影响,这种解释路径也为民族史中困扰已久的族源问题提供了一种解决方式。于是,我们可以这样想象:我周围的人们都有着与我们大致相同的生活节奏,他们接受着与我们相似的媒体浸染、文化熏陶、处事手段甚至社会潜规则,从而有着与我基本一致的文化资本与外在族类表征,这样就形成了一个从自身推演出的但同时也被他者所反推的一个文化集合体——“文化民族”——民族。而这种感觉的出现是需要条件的,正如安德森所举的事例,“大西洋那漫无际涯的广袤与大西洋两岸迥异的地理条件,使得像把‘诸西班牙’(Las Espanas)转化为‘西班牙’(Espanol),以及让苏格兰被吸入联合王国的那种将人口逐步吸纳到较大的政治文化单元的过程不可能在此发生。”在对心中故乡的千万次追寻中,一个真实的民族开始展现出其身姿。千万里,我追寻着你,终于,我也找到了我自己。
“一个无人离去的地方不是广场,一个无人倒下的地方也不是”(欧阳江河:《傍晚穿过广场》),民族的生存场景同样具有这种诡异的特征:一个部众始终聚集不散的地方只是民族的合适生存地,它不是民族之源,一个部众不曾有所牺牲过的地方,也不会是民族之源,民族之源总是伴随着草莱开辟与铁血争斗,这是我们心目中对民族之源的合理的传奇性预期。但是,传奇归传奇,民族现实的型塑过程往往是无聊而重复的,充斥着年复一年甚至日复一日的“内在朝圣”过程,正如安德森以伊斯兰教徒为例所称的那样,“如果没有某种形式的共同体的概念,马来人、波斯人、印度人、贝伯人和土耳其人同时现身于麦加是件不可思议的事。……当然,伟大的宗教朝圣之旅总是具有双重面貌:一大群文盲的方言使用者为仪式的过程提供了稠密厚实的、形体的实在性;而一小部分选自每一个方言社群的识字的、双语的行家则从事统一的仪典,向他们个别的追随群众翻译解说他们的集体律动的意义。”当然,除了前南斯拉夫地区的穆斯林族(他们原本是塞尔维亚与克罗地亚族,后来按照宗教信仰重新归类为一个新的民族)之外,世界性的伊斯兰教徒本身并没有因此成为一个民族。在小范围内的“朝圣之旅”则有限且世俗得多,但在民族型塑中也有效得多。安德森以南美洲民族国家的诞生情况为例,认为“在某种程度之内,美洲行政单元的原始形状是任意而偶然的;它们标志的是特定的军事征服的空间界线。但是,时日一久,在地理、政治和经济的因素影响下,它们发展出了一种较稳固的现实性(a firmer reality)。西属美洲帝国广袤,土壤与气候种类繁多,以及最重要的,前工业时代传播通讯的巨大困难,这些无不倾向于赋予这些行政单元一种自我封闭的性格”。我们可以想见,当秦朝倾全国之力将各国边墙接续成长城之时,在其城墙笼括之下的芸芸众生就只能在这样的区域内辗转流动,Chin这一名称遂也成为China的同义词。而当汉朝继续将秦长城加固延长之时,在城墙笼罩之下的民众就被进一步固化了,汉族这一名称正是在这一时期得名。而且令人惊异的是,现代汉族的大致分布区域即相当于两汉的直属疆域范围,如果说秦朝的短命使得在其帝国之内的民众政治朝圣之旅不足以固化为统一的政治文化意识的话,那么两汉绵延四百年的国祚使得这种内部政治文化朝圣之旅成为一种稳固延续的内在惯例,成为一种汉民族的内在文化特征。历代中原王朝通过其行政体系(包括考试制度)使官僚和士子们在向上攀爬的过程中一直仰视着王朝的政治中心,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于是在西方人眼中形成了一个“本土中国”(China Proper)的印象。近些年出现的拜祭炎黄二帝大典,其地域即属汉朝的核心区域。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在这一过程中各路人等对这一行为的评述与态度(不管是赞同还是反对)都真真切切地表明了这种“心灵回家之旅”对型塑一个整体意义上的民族概念的重要价值,也正是在这样的过程中,我们才能更为直观地感受到什么是传统意义上的“华夏”以及这种“华夏”脉络的型构方式。
不可否认,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大格局下的其他民族同样具有这种分形化的“朝圣圈”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这种“朝圣圈”现象的强弱甚至可以成为评判民族具体活力的一个维度。在中国民族史上,西域、青藏与蒙古高原地区由于其特殊的地域与气候条件而形成了与中原地区不同的区域化“朝圣圈”现象,当地在数千年中存在的地方政权通过其行政网络运作而强化了这种“内部朝圣”状态,而传统中原王朝以长城为沟壑的战略指针事实上强化了那些非中原地方政权的“内部朝圣”程度。从这种意义上说,五胡十六国、辽、夏、金对华北地区的占据反而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其自身政权的“内部朝圣”行为,而造成的一个突出结果就是,当初的那些民族名称如契丹族、党项族以及女真族都消亡了;而蒙元以及清朝对全国的大一统则不仅使蒙古与后金-清政权自身摆脱了区域化的“内部朝圣”状态,而且还通过对西域及青藏地区的行政管理弱化了当地的“内部朝圣”,使他们的朝圣行为更多地转向中原的某一地域(元-大都、清-承德),从而构建起真正意义上的中华民族概念。清朝通过系统化的满蒙联姻以及精心构思的满-蒙-藏藏传佛教信仰系统,并经由对帝国民族交流中心——承德的苦心经营,使帝国的整体性“内在朝圣”状态常态化,而这种状况已经与欧洲近代的“官方民族主义”相类似了,可以说,清朝在其中后期已经具有了西方意义上的“民族-国家”特征,近代所提出的“中华民族”概念之所以能迅速为国民所接受,正与清朝的这种近“民族-国家”特征息息相关。
法国哲学家、历史学家勒南在其《民族是什么?》一书中写道,“民族的本质是每个个人都会拥有许多共同的事物,而且同时每个个人也都遗忘了许多事情”。正是在对这种共同的以及遗忘的事物的追寻中,中华大地上各个民族的历史展现出了别样的魅力,这种寻根式的心路历程不仅有着从中原视角的审视,还应考虑到少数民族自身的“内部朝圣”所展现出的政治文化意义:在整体性的中华文化之下,他们有着自身的政治文化“地方性”,有着与中原不同的政治活动与政治表达逻辑,他们是中国文化大手掌之上的食指或小拇指,有着自身的独特意义与功能,并与汉族的这个大拇指组成强有力的拳头。从某种意义上说,通过对历史上少数民族及其政权自身的“内部朝圣”行为的深入探究,能真实地把握住其民族性的实质及其运作表现。为什么在历史上有些民族的“内部朝圣”行为能够持续至今且保持其鲜明的民族性而有些民族却随着历史的绵延而渺然无踪?历史给了这些民族充足的时间与空间,而终于,他们对“祖国”的一次次膜拜之旅随着朝圣中心与中原王朝政治中心的日益重合而被日渐拉长,最终成为对整个中华故国的“祖国”之旅。在蒙古王公一次次入关觐见清帝的线路上,在西藏宗教领袖不远万里抵赴京师的历程中,这种内心的祖国观逐渐成形并固化,并成为“中国”意识最牢靠的纽带。
笔者在欧洲生活有年,深深体会到在罗马帝国瓦解之后未曾在一个屋顶下生活过的欧洲人对这种大国感觉的生疏,即使是在欧共体—欧盟活力凸显的时代,欧洲人心中依然不会存在为之不顾生死的感觉,他们依旧是德国人、法国人抑或意大利人。罗马帝国时代的朝圣中心是罗马,之后的欧洲则不曾有过中心。较之其他文明,中国历史上的中原王朝在型塑其各民族朝圣中心的问题上确实深有优势,“天朝上国”在少数民族的心目中具有真正的意义,而这种优势也成为近代中国转型中的一个优势,我们有过内战,但我们没有民族间的大杀戮,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曾经灿烂的中华文化才能历经劫难而依旧彰显出勃勃生机。“北京的金山上光芒照四方……”,当曲子响起时,我们都能感受到民族心中的朝圣之旅,我们要去!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201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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