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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颖、阳玉平]广西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与传承策略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20-11-22  作者:李斯颖、阳玉平

  摘要:广西地处中国华南,有着鲜明独特的文化与自然遗产。在世界遗产保护的意识觉醒与浪潮之中,以“人”为本,配以行之有效的促进机制,调动多方力量参与,将能有效实现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关键词:文化遗产 自然遗产 保护与传承 主体意识 机制

 

  广西位于中国华南地区,面临北部湾,文化和自然遗产资源丰厚。1972年11月1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巴黎总部举行的第17届大会上通过了《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保护世界范围内的文化与自然遗产是全社会的当务之急。保护广西的文化和自然遗产并制定有效的保护与传承策略,不但有助于地方文化与环境的持续发展,也是为全人类保存文化多样性的责任所在。

  广西文化遗产中最突出、最重要的两个方面,一是民族文化,二是地域文化。民族文化以12个世居民族——壮族、汉族、瑶族、苗族、侗族、仫佬族、毛南族、回族、京族、彝族、水族、仡佬族为主,兼有其他40多个民族文化。绚丽多姿的民族文化是广西文化的独特名片,其内容之精彩、活态传承之丰富,丝毫不亚于主打多民族文化名片的云南、贵州等省份。以节庆仪式为例,壮族三月三、汉族龙舟节和春节、瑶族盘王节、苗族苗年、侗族祭萨、仫佬族依饭节、毛南族分龙节、回族开斋节和古尔邦节、京族哈节、彝族跳弓节、水族端节和卯节、仡佬族牛王节和仡佬年等,在八桂大地上争奇斗艳,精彩纷呈。地域文化以空间为基础,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已形成鲜明的地域特色,比较突出的有以柳州为中心的桂柳文化,以南宁为中心的邕文化,以贵港、梧州为中心的粤文化,以北海、防城港、东兴为中心的沿海文化等。其中,广西客家文化因诸多原因(包括地缘)形成了自己的独特文化圈,故也将之归入地域文化范畴。以戏曲文化为例,有桂剧、邕剧、彩调剧、牛娘剧、桂南采茶戏、鹩剧、木偶戏等。用桂林方言演唱的桂剧是中国十大戏曲剧种之一,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遗名录。广西自然资源条件优厚,具体说来有山脉有海岸,有丰富的水系和峡谷,水量充沛而产生瀑布,有天坑和喀斯特地貌等。其中,桂林喀斯特地貌在2014年成功入选世界遗产名录“中国南方喀斯特二期”,是广西首个世界遗产项目。民族文化、地域文化与特殊的自然资源交织辉映,孕育了只属于广西的特定文化,如何保护和传承这些文化,值得学界进一步探索。

  一、以“人”为本,增强主观能动性

  “人”是文化遗产的主人,是自然遗产的受益者和保护者。从人出发,提高意识,培养相关传承人,是一项基础工作和长期策略。

  1、加大文化申遗力度,培养文化传承人

  当下社会对文化和自然遗产的重视盛况空前。我国以及世界范围的文化和自然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年度出炉总能吸引眼球,引起热议。文化和自然遗产代表性名录不仅是对传统文化的一种肯定和倡导,其背后更有一系列措施来支撑文化的挖掘与保护。对文化和自然遗产所在地区的普通民众来说,这也是一个了解、支持甚至是参与文化保护与传承的过程。因此,申遗对于广西文化的保护和传承来说,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利大于弊。

  总体来看,广西的各类文化和自然遗产项目与周边省份比较起来,数量与等级都稍显落后。以“第三批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名录”(2014)公布的村落名单为例,贵州省入选的村落有134个,云南省多达208个,而广西仅有20个。又如,南宁市申报的“妈勒访天边传说”被列入“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2015),相似的壮族神话及其仪式在云南文山“女子太阳山祭祀”却已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民俗信息类。如果广西的文化部门及相关民间组织能够加大各类申遗的力度,通过申遗来挖掘本区域多民族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深入探索其相关的内涵、外延及存在语境、发展规律等,将会带动文化遗产的良性发展与有效保护。与此同时,通过申遗活动,相关部门能够掌握文化遗产传承人的信息,通过将其中的优秀者申报为各级非遗传承人,能够调动传承人的积极性,起到有效传承文化遗产的目的。非遗传承人可以制定项目传承计划和具体目标任务,采取收徒、办学等方式,开展传承工作,无保留地传授技艺,培养后继人才,积极参与展览、演示、研讨、交流等活动,实现传承的活形态链条。

  作为旅游风景区的自然遗产,要注重提升景区的等级来获取更符合实际情况的资源,对景区进行保护。因自然遗产没有传承人方面的内容,故此忽略。

  2、扩大宣传渠道,提高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意识

  文化遗产日渐消失和被遗忘的困境,与人们的意识有很大关系。人们在主流文化的影响下,对身边息息相关的地缘与族缘文化反而会“视而不见”,意识不到自己身处于独具特色的地方与族群文化汪洋之中。比利时的啤酒及酿酒文化被结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时(2016),比利时啤酒酿造协会总部大楼前竖起一个大标牌,上面写道:“你身边的一切都可能是世界遗产,比如我们的啤酒文化。”同样,要尽可能保护和传承广西文化,就需在人们心里树立这种理念,即我们身处于广西的文化海洋之中,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可能成为国家级遗产、世界级文化遗产。而这种珍惜、保护和传承文化遗产的意识,需要通过各种渠道去宣传和促进,如影音媒介传播、学校教育等等。各类优秀的文化作品,包括纪录片、电影、动画、文学作品、音乐等,都可以从不同层面增强不同年龄层次人群对广西文化的的理解,培养文化“主人翁”的意识。有了这种意识,便会产生自觉的行动,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就不会是一句空话。与此同时,各种宣传渠道也是外界认识广西文化的重要手段,当身处于广西文化之内、外的人都产生对该文化的一种共识,将有助于该文化的良性发展。

  有关广西文化的影视作品,笔者印象最深刻的是《稻之道》和《广西故事》。《稻之道》是广西出版传媒集团打造的大型人文历史纪录片,首播于2016年1月5日至10日的央视科教频道《探索·发现》栏目。该纪录片系统展示了广西稻作文化与中国乃至世界历史文化的关系,涵盖了广西与稻作有关的重要人文、自然景观和民族文化风貌,展现出广西在稻作文化起源、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及独特贡献。《广西故事》广西卫视百集电视专题片,以广西历史文化和旅游事业为主线,共分为文明传承、八桂之魂、地灵人杰、山水胜境、光影乡愁、匠心独运、民风传情、物华天宝等8个篇章,每期15分钟。这两部影视作品对于广西文化的阐释较为到位,有助于理解什么是广西文化,如何去发展广西文化,建议多推广。

  纵观相关的广西文化作品,较之于其他地区数量较少,缺乏大的影响力,因而得不到社会的足够重视。新锐导演章家瑞执导的“云南三部曲”《诺玛的十七岁》《花腰新娘》和《红河》,引起了社会对云南民族风情、地域文化等多方面的关注,在学术领域也引起了诸多讨论与共鸣,这对于地方文化的保护和发展而言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广西文化内容丰富,如何将之以多元的形态加以展现,需要有关部门广开思路,加以落实。

  广西的自然遗产内容丰富,但至今为全国人民所熟知的,依然只有漓江和象鼻山。如何突破这种瓶颈需要加大宣传力度。当前,各种户外运动与竞技大受现代人欢迎,各地可通过开展相关活动,让民众意识到当地自然遗产的珍贵之处,自觉维护自然遗产文化。在自然旅游景区,通过提高景区级别可提高保护自然遗产的客观条件,实现旅游收益与自然遗产保护的双轨同步。

  3、培养民众自信心,营造文化保护和传承的良好环境

  世界文化参差多态,中华民族文化亦是“多元一体”。广西的传统文化有别于主流的北方汉文化,具有自己的民族与区域特色,是中华民族文化上的“一元”。作为主人翁的广西民众,不但要认识到自己身边存在的独特文化和自然资源,还要增强自信心,意识到自己文化和地处自然资源不可替代的珍贵价值,意识到自己是“家园”内丰富遗产的主人,这样才能营造广西文化保护和传承的良好环境。

  长期以来,由于广西经济发展较为落后,民众生活水平不高,人们在面对外省人时常缺乏自信,认为本土文化是一种“落后文化”,甚至刻意隐瞒或摈弃。其实文化不分优劣,经济条件并不是通行世界的唯一指标。随着广西各方面条件的改善,多途径凸显广西本土的文化特色、介绍广西的历史与自然资源,不但有助于民众了解本区域的文化特色,还将会大大提升他们的地域文化自信心,以此为荣,乐于向外介绍和宣传属于自己的文化。在这种情形下,广西的文化保护和传承才能形成一个有效的生态链,不断自我升级和完善。笔者认为,如果能够多提炼一些体现广西地域与民族文化、自然资源特色的鲜明词汇或标语,如“桂林山水甲天下”这样凝练的短句,将会有助于广西民众在较短时间内取得文化的认同和认知,并向外推广宣传。只有让民众从心理上实现心态的转换,文化的持续传承才有保障。

  二、配套机制,调动各种社会力量实现多途径传承

  社会的运行与进步需要诸多有效机制的约束与推动。通过打造文化产业、调动相关的社会力量,激发更多动能的参与,将有助于保护与传承广西文化与自然遗产。

  1、打造文化产业,为文化传承注入活力

  在保护的基础上要实现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有效传承,打造文化产业是向地方文化注入活力的可尝试途径。打造文化产业一方面发挥了地方文化中个人与团体了解与保护地方文化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又实现了居民收入与地方财政的增加,是值得鼓励的新兴产业。中共中央十五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十五”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要“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加强文化市场建设和管理,推动有关文化产业发展”,这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强大支撑与优良契机。早在201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专门下达了3个与文化创意有关的通知,2015年又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可见中央和广西政府部门对文化产业的重视。

  文化产业的发展,最核心的是文化的创意,没有“创意”,文化产业就丢掉了“灵魂”。如今的文化创意产业(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得到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高度评价。该机构曾联合其他组织发布了《文化时代:第一张文化创意产业全球地图》(Cultural Times: The first global map of cultural and creative industries)研究报告,指出“11个主要文化创意产业部门已经成为了全球经济的基石,在2013年,产值达到了2.25万亿美元,占全球GDP的3%,创造了2950万个就业岗位。这个产值超过了全球电信业的总产值,也超过了印度的国民生产总值。”[1]这些文化创意产业,包括了广播影视、音像、动漫、传媒、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工艺与设计、雕塑、环境艺术、广告装潢、服装设计、软件和计算机服务等等方面。这种以创造力为核心的新兴产业,离不开作为创意源泉的人类个体,也注重依靠团队来完成创意的技术达成与产业化开发、实现创意产品的营销。文化创意产业亦与旅游产业关系密切,是提升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同理,作为颇具民族、地域与自然资源特色的广西文化创意产业,也迎来了自己的春天并依然保持着强劲的势头,最明显的也表现在旅游业上。目前,较有名气、投入较为成功的有大型实景剧《印象·刘三姐》、龙州布傣族群的天琴艺术表演、那坡黑衣壮的民族歌舞、靖西旧州绣球表演等,都依靠独特的民族风情与创意设计,赢得了受众的青睐。尽管如此,相对于广西壮族厚重的历史文化,当前的广西壮族文化创意产业还有可发展空间。通过文化创意产业来让人们认知、保护和传承广西本土文化的举措可以加快推进步伐。在广西各地,一些民族和地方文化爱好者已经开始自己的文化创意工作,如打造“新壮服”、将现代理念融入传统刺绣等,这会将广西的文化和自然资源重新带回大家的视野,并更新民众的保护和传承理念。在打造自然遗产的风景区旅游点时,相关民族民间文化的展示也应是一个重点。

  2、政府的积极引导与社会力量的多方参与

  以上提到的广西文化保护和传承建议,无论是加大文化申遗力度、培养文化传承人,扩大宣传渠道、打造文化产业,还是培养民众自信心,都离不开政府的积极引导。政府作为官方机构,应组织各种社会上的积极力量,共同商讨和实施有效合理的各类措施。

  社会上的积极力量,包括社团、学会、研究会等,往往能发挥政府无法承担的功能,起到独特的作用。在广西,目前活动较为活跃的有桂学会、壮学会、骆越文化研究会、田阳县布洛陀文化研究会等,需要政府引导它们发挥潜力来保护各类广西文化和自然遗产,推进文化遗产的传承。相较之下,笔者感觉到云南文山州的各级壮学会、德宏州的各级傣学会承担的社会组织和服务工作更多,他们往往参与了各地的节日活动服务、民间民族文化资料搜集、各地文化往来交流甚至是文化申遗项目的申报,而这些事务在广西主要还在由各级政府部门承担。建议广西各级政府能“大胆”放手,把一些更适合社会积极力量参与或完成的工作转交出去,调动更合理的社会资源配置,把文化和自然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做得更好。

  三、加强对文化空间的保护

  广西具有诸多重要的文化空间,它们是文化展示的载体,承载着重要的历史信息,如多次会战之地昆仑关、扬美古镇、黄姚古镇、各地土司府、灵渠、花山、环江黔江古道、贵港汉墓等。在笔者看来,对这些特殊文化空间的物质性保护尚嫌不足,重视不够。如位于南宁市上林县的摩崖石刻《韦敬辨智城碑》、《六合坚固大宅颂》是名副其实的“岭南第一、第二唐碑”,196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一批广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但笔者在2015年初进行实地考察时,依然没有看到对唐碑采取了更为合适的保护措施,唐碑面临随时被损毁的可能。且唐城唐碑现场没有任何的介绍,对于提升当地民众的文物意识、传统文化认知起效甚微。又如,2016年广西左江花山岩画申遗成功,成为我国第35项世界文化遗产、广西第一项世界文化遗产,但花山岩画的保护问题也引起了热议。岩画裸露于室外,广西气候温暖湿润,保护难度加重。无论是有形文化遗产还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最终都需要依附于一定的物质载体。文化空间容纳了丰富的文化载体,但有的文化空间又很容易被损毁,对它们的保护是一个重点,不容忽视。

  自然资源的情况也是如此,有的缺乏保护,有的则面临过度与不当开发的困境。以漓江为例,作为广西的自然遗产、世界遗产,漓江的水质下降,白色垃圾增多,都与保护措施的滞后有关。需要特别提出的一点是,自然遗产往往不是孤立的存在,它们常与当地的民族民间文化相依相存,如依山而居的苗、瑶族与山川之间的关系,居住在喀斯特地貌上的壮族与卡斯特自然遗产的关系等等。因此,在保护和传承自然遗产时,要留意民族民间文化活动对自然遗产的各种影响。

  广西的文化与自然遗产丰富多彩,是世界遗产宝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调动作为遗产家园主人翁之“人”的积极性,提升其相关的传承与保护意识,配以社会多方力量的有效参与、机制约束与推动,无疑能更好地保护广西的文化与自然遗产,并实现其切实的传承,造福于后人。

 

本文原载《百色学院学报》2017年02期,注释和参考文献请参见原刊。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文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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