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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国民族关系发展的历史遗产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1-02-09  作者:周竞红

  当代世界经济全球化步伐不断加快,中国与世界各国的交往日益频繁,国际合作日益深入,同时,国际竞争也日益激烈,中国社会转型期的各类矛盾凸显,竞争对手利用这些矛盾图谋遏制中国的行动从经济领域、政治领域扩展至社会领域。在这一复杂情形下,中国各民族关系状况将更为显著地影响到国内各民族民众的社会生活。从中国发展大局上来说,当代中国的繁荣离不开民族关系的良性发展,民族平等和团结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钢铁长城,是各民族走向共同繁荣的基本条件,也是中华民族实现伟大复兴的重要社会保障,亦是我们这个多民族社会走向繁荣昌盛的软实力。当代中国民族关系的发展有着丰厚的历史遗产,从民族关系史的角度来说,一部中国历史,是一部“华”与“戎”“夷”“蛮”“狄”之间复杂互动的历史,也是中华大地各民族关系形成和发展的历史。当代中国社会需要认真研究、疏理和甄别这些遗产,辨析和正确运用这些遗产在当代中国民族关系发展中的功能,从而认真思考民族关系的历史与现状,有效地管理和调节民族关系,应对国内外各种挑战并促进民众社会生活的和谐进步。


  一、多元文化共存共生与“多元一体”的民族格局是推动当代中国民族关系发展的基本遗产


  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中,地理环境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很多前辈学者在研究中国古代文明产生发展进程时,都注意到这一现象。费孝通先生在追溯中华多元一体格局形成时特别指出,中华大地自成单元的地理空间特性,中国民族关系历史基础正是在这一空间得以建构的。丰富的新石器文化考古资料揭示,早期人类活动的遗迹在中华大地有着广泛的分布,早期人类活动的文明遗存呈现出多区系、多种类型的特性,各区系和类型之间又相互影响和吸引,形成“多元交融和汇集”的历史大势。也就是说,在人类活动早期,多元文化共生共存就已成为中华大地这个特定地理单元的重要特征。


  古代国家的出现显然是推动中华多元一体格局形成的重要力量,古代国家力量的发展更多地打破了氏族对人类社会生活的限制,推动了不同区域内部的社会整合。古代中国,对具有差异的人们共同体划分以夏和夷两大族群,即以诸夏为中心.以周边四方戎、夷、蛮、狄共同构成的“五方之民”。华夏与周边群体之间在不同历史时期构建了密切的社会联系,有冲突,有合作,这种关系已影响到古代国家行政架构,事实上也影响了古代国家格局的走向。战争、婚姻、朝贡、互市等导致的不同群体的经济文化互动,成为诸夏吸纳和融合周边具有不同文化特征群体的重要方式。“华夷之辨”是古代中国区分“他者”的常态观念,在“华夷”关系紧张时,则使用“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贵中华”、“贱夷狄”表达本群体与其他群体间隔阂、防备、歧视的复杂心理。


  秦汉以后王朝国家政权的建立、扩张及更替,成为进一步推动多元一体格局深入发展的制度性力量。在数千年王朝国家发展进程中,在相对独立的地缘环境和复杂互动的经济生活影响下,各民族统治阶级间建立了相互需求、合作、竞争的动态关系,民间交往随着人口的流动和经济文化的互补而广泛存在,“和亲”则成为中原王朝与周边夷狄所建王朝结成政治同盟和发展关系的重要手段,同时也使“和亲”双方的经济文化互动不断扩大。有史家已统计:在古代典籍中“和亲‘’事件自夏至清共有136起,此外.朝贡、互市、册封等手段,深化了“华爽”之间的联系.从而造就了“我国各民族之间既有矛盾斗争,又相互联系和日益接近;既有各自的民族特点,又日益形成着它们间在经济、政治、文化上的共同点;既分别存在和建立过不同的国家政权,又日益趋向于政治的统一和建立统一的国家”的动态历史图景。各民族共同开发了古老的中华大地,在“天下一统”的长期历史发展进程中,人口的大迁徙、大融合造就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多元一体格局。


  有学者早已指出:形成于战国秦汉时期的“天下中国观”,“排除了均衡多国体系观念的生长,历史上分裂时期国家对国家的征服和统治关系,也就从国与国之间的关系被转换为实现‘中国’内部统一的征服和统治关系。也可以说,恰恰是天下中国观抑制了对中国内部更小单元的那种国家认同的产生和巩固”。而“中国和正统这两个观念本身,就是对超越了这个或那个具体王朝的一个历时性政治共同体的集体记忆与追求的意识”。在“天下中国观”基础上,“贵中华”“贱夷狄”“夷夏大防”等观念的负面影响不断被克服,特别是到了隋唐时期,“天下一家”“华夷一体”观念成为影响文化殊异的不同群体关系的重要理论。唐太宗李世民曾说:“盖德之泽洽,则四夷可使一家;猜忌多,则骨肉不免为仇敌。”明初亦有“华夷无间”之说,而且在漫长的封建王朝国家发展进程中“华夷”融合为一体并不可分辨的历史事实并非鲜见.中国历史上曾存在的东夷、鲜卑、契丹、乌祖等等已深深地融入后来形成的汉人社会中,因此,可以说王朝国家大一统政治的确立,无论从社会政治条件、社会实践,还是从观念形态上来说,都排除了长久保持小国林立格局的历史条件,促使整个社会不断趋向多元一体格局。因此,不同族类之间深厚的历史关系成为中国社会应对近代国家转型确立新型民族关系的历史基础。


  二、以华夏为起点,以方块字为内在维系纽带的汉族群体的形成是左右中国民族关系发展大局的重要历史遗产


  汉族群体形成将中华大地的农业文化繁荣推进到极致,使其依凭汉文化的优势和吸引力,长期、大范围地影响着中华大地,成为多元一体格局中不可或缺的一元。观察汉族的历史发展我们会看到,汉族群体的扩展受到三力合一的影响,即吸纳力、包容力和影响力。巨大包容力并非在封闭的环境中自我生成的,而是在其漫长的滚雪球式发展中,通过吸收周边族群的人口以及政治经济文化成果等方式,扩大了人口规模.丰富了人口来源,提高了人口质量,从语言文化、生产方式、政治制度等许多层面吸收了周边群体的发展成果。汉族族群利用其吸纳力、包容力和影响力与周边族群的长期互动,推动了多民族格局的发展。无论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战争、压迫,还是民间人士为讨生活而进行的迁移或流徙,都使汉族与周边族群结成日益广泛的联系。可以说,汉文化的活力和丰富性来自于其与周边族群的长期互动。汉族在长期处理其与周边族群关系过程中,通过知识、智慧、策略、制度等手段,在战争中求得和平,在冲突中求得和解,在合作中求得发展.十分有效地吸收、容纳并消解了周边族群对其发展进程的负面影响.铸就了自身对周边族群所具有的长期吸引力和强大影响力。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汉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就是不断消解和吸纳周边族群的影响、壮大自身和推动多元一体格局发展的历史过程。正是汉族与周边族群密切的历史文化联系,历史性地规定了中国民族关系的大局。因此说,以诸夏为起点融合了大量古代周边群体的汉族是当代中国民族关系深入发展的珍贵历史遗产。


  三、“中华民族”是中国王朝国家转型为现代国家的社会政治成果,是推动中国民族关系继续发展的核心历史遗产


  19世纪末20世纪初,当王朝中国还踌躇于封建帝国发展轨迹时,“世界万国”新格局随着鸦片、炮舰、不平等条约入境,王朝国家转型被迫加快步伐。从“天下一统”到“民族国家”成为诸多转型道路的一途,一批接受了民族国家理念的新型知识分子在革新氛围中倡言社会革命,开启了“华夷之辨”转向“民族之辨”的时代,延续了两千年的“华夷”格局迈向了现代民族化的历史进程。最初是汉族社会精英试图建构一个汉民族国家以对抗满族把持的清王朝,寻求国家的强盛以应对日益衰微的封建帝国危局,提出“排满独立”,要“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然而不久汉族革命精英中的很多人就认识到继承王朝国家的多元一体格局才符合国家转型大势,于是,“驱逐鞑虏,恢复中华”很快为“五族共和”以及“中华民族”所替代,也就是说源自于西方的“民族国家”理论引至中国后,其初期便受到中国统一多民族悠久历史的挑战,时人不过是部分地借助了民族国家的理念以满足自身社会革命的需要。当然,任何一个社会行为的影响总是具有两面性,部分地借助西方民族国家理论的确成为推动辛亥革命成功的重要因素,然而.随后在推动转型中国的国家整合过程中,除了军阀政治等影响外,族裔的民族意识也被国内外各种政治力量动员起来,蒙古自治运动、泛突厥主义等渐次在边疆地区产生影响,中华多元一体格局受到严峻挑战,正是在应对这一历史挑战中,“天下中国”观逐步让位于国家民族的“中华”国家观。在这一历史进程中,“中华”也从仅仅指称汉族转向指称包括汉族和境内各民族的政治一体性群体,即孙中山的融合各民族的国族主义说。1928年陈炯明也曾明确提出:“中华民族。合汉满蒙回藏五个种族而成。此五个种族。同居中国。同一国籍。同在一个统治权之下。共同生活。历有朝代。”在国家统一和国家自立自主目标的影响下,“民族之辨”在大多数情况下让位于国家利益,包括各民族的“中华民族”便成为中国最具号召力的旗帜,特别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各民族团结抗战成为时代最强音。“中华民族”基于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历史发展的自身逻辑,面对帝国主义势力的挑战,在解决国家发展道路中得以构建。中国共产党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从民族压迫和剥削产生和存在的制度因素——阶级压迫和剥削入手,顺应历史发展潮流,从解决中华民族面临的最紧迫、最根本问题入手.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反对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把中国各族人民空前地团结和组织起来。


  在一个和平发展的时代.从严密的学理出发诠释“中华民族”成为可能。很多学者提出了“中华民族”之称的种种不完善之处,以至于形成了关于“中华民族”定义的浩繁文字。无论如何,“中华民族”事实上是一个随着王朝中国向主权国家转型而出现的内涵不断丰富、扩展并更符合国情和国家转型目标需求的特定词汇,在日本侵华这样一个国家民族危难的时刻,它也成为现代中华民族意识得以强固和在更大社会范围时得到认同的关键词。1949年以后,随着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民族关系的不断发展,“中华民族”完全转变为在国家层面指称全国各族人民的这个政治共同体之词。由此.中华民族也完成了由“自在”向“自觉”转变的历史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各民族人民共同缔造了一个统一多民族的新中国,“中华民族”于是不再仅仅是一个名词或应对国家危机的政治口号,而是各民族人民共同争取国家自主自立的历史记忆,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历史见证,也是进一步搞好民族团结.走向共同繁荣的重要历史遗产。我们在使用这份历史遗产过程中,应当承认其历史的变迁过程,承认当时人们认识的局限性,承认今天我们使用此遗产是为谋求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任何不利于此目标的言行都有违中国历史国情和社会发展规律的。

  四、半个多世纪新中国建设实践和民族平等保障与民族团结原则开辟了中国新型民族关系发展新途径


  阶级剥削和民族压迫制度的清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践,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成果的不断取得,为新型民族关系深入发展开辟了全新的道路。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随着国家综合实力的提高,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各项社会事业不断发展、各民族文化发展繁荣、社会稳定、民族法制建设不断取得进展.民族之间的交往也更加广泛和深入,民族关系发展获得了更为有利的环境。可以说,新中国半个世纪民族关系的发展建筑于各民族平等和团结基础之上,建筑于各民族成员更加广泛和深入交往基础之上,建筑于各民族成员之间相互尊重基础之上。维护和推进新型民族关系的发展道路虽然充满波折、挑战,但是.中国社会将不断解决其发展进程中遇到的问题,在各民族共同繁荣基础上推动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和谐关系的发展。随着中国社会现代化步伐的加快,中国特色社会制度的完善,各民族人民民生建设日益获得成果,新型民族关系发展将获得更强有力制度、物质基础等方面的保障。正如费孝通先生所指出的那样:“一个社会越富裕,这个社会里的成员发展个性的机会也就越多。相反一个社会越贫困,其成员选择的生存方式越有限……经济越发展,亦即越是现代化,各民族间凭借各自优势去发展民族特点的机会也越大。”现代化的发展是多民族寻求共同繁荣的基本条件。


  在清理和认识中国民族关系的历史遗产过程中.当代中国人也需要正确辨析曾经在不同历史时间发生过的民族之间的歧视、冲突、甚至残酷仇杀及其产生的社会后果。在浩如烟海的史籍中,我们很容易发现这方面的记载。如秦汉时期中央王朝在南征北战军事冲突中的杀戮,王朝分裂时期不同政权之间频繁战争,宋元明清时期朝代更迭中的征服与被征服.等等,那些血腥的历史时刻令人无法平静,特别是对历史上冲突双方屠城、杀伐的记述,等等,都是当代人不能回避的历史面向,也当然是民族关系发展的遗产之一。这些历史遗产在一定条件下可能会被别有用心者、好事者、偏激者、不满者或泄愤者用于解读当下民族关系。特别是在现实民族关系出现矛盾问题之时,有人不顾现实国情,大量整理魏晋时期历史资源在网络上声称“五胡”如何“乱华”,汉人如何被大量屠杀,等等,且不说那时的汉人并不能完全等同于今日汉族,就是以王朝国家时期的“胡”直比今天少数民族亦既不科学,也不尊重历史。除了歪曲,后人如何能控制和影响前人的历史呢?更有人故意使用历史上表达歧视的词汇如"x番”、“满清”等,以图自己一时之快。这些人往往忘记了具体的历史境遇,忘记或故意忽视时代的背景和历史的动态特征,随意置换历史场景,以乱视听,达到其自己的目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民族关系的历史遗产中也有一些值得清理的对统一多民族国家民族关系良性发展产生负面影响的遗产,这些遗产充斥着王朝国家时期的民族优越感和不平等心态,毒化着现实民族关系,进而阻碍各民族相互尊重和相互包容目标的实现。事实上,各民族共同缔造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并非虚话,实是对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历史进程的总结。清末法国驻中国外交官曾认为:“将中国的各省分裂成真正独立国家,这是我们认定的一种基本秩序。”也就是说百年前就有西方人依据自己的经验和理念为中国谋划着分立的前景,当时的中国在他们看来易于控制,在他们眼里,古老的中华文明不过是现代法老和僵化的文明,那时中国人“根本无人知道什么是团结一致”。但是,中国各民族人民并未如其所想象的那样顺从地接受西方人的安排,经历浴血奋战,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在封建王朝国家向现代主权国家转型进程中得以存续。可以说,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延续是历史的选择,也是各民族共同奋斗的成果,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中国社会应对“民族国家”理论和国际帝国主义挑战的政治成果。历史地看,不论中国社会现代化进程中面对多少不完善、不完美.都需要独立自主地解决所面临的问题。现实要求当代人面对中国历史上曾经发生过的不同民族之间的歧视、冲突,甚至残酷仇杀的现象,应当以史为鉴,发挥现存制度、法律、教育、社会约束等措施的功能,面向各民族共同繁荣的历史大趋势,积极克服不利于民族平等团结的历史因素。


  总之,当下人类社会总体仍处在与社会歧视、不平等和冲突的斗争进程之中,我们要借鉴历史之镜,在当下的社会生活中寻求实践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准则。充分认识歧视、冲突,甚至残酷仇杀的历史对社会整体发展的负面影响,认识到各民族必须团结起来才能取得与内外部的敌人斗争的胜利,必须共同团结奋斗,才能改善各民族的贫困落后面貌。我们面对的现实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民族关系在历史国情的基础上有了更为深入的发展,同时,国际社会的反动势力、企图遏制中国发展的西方势力以及国内社会转型中出现的种种利益冲突,都时时挑战民族关系,企图破坏来之不易的民族团结成果。拉萨的“3.14”、乌鲁木齐的“7•5”事件中敌对势力的目标之一就是破坏民族关系,进而破坏统一多民族国家稳步发展的社会环境。这进一步提醒国人,必须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提高到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切实执行民族平等的法律、制度,保障民族关系的和谐稳定,通过每个人的社会行为来维护民族团结,各民族人民应以更密切的团结应对敌对势力的挑战,消除历史上残存的不利于民族团结大局的负面因素,走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之路。(完)

来源:《北方民族大学学报》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宗教网 201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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