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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涛]学科史、学术体制与学科发展——中国民俗学的自我认知与发展策略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23-10-31  作者:叶涛
  摘要:中国民俗学的学科发展史肇始于1922年北京大学《歌谣》周刊的创刊。一百年来,中国民俗学经历了史前史(20世纪初叶)、探索期(1922—1949)、蛰伏期(1949—1979)、爆发期(1979—1997)、发展期(1997至今),形成了注重历史传承和注重文学特性的两种不同取向的学术传统。在当今严重受制于学术体制制约的背景下,民俗学的发展必须考虑民俗学与民间文学并重,做到民俗学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优势互补,充分发挥民俗学的当代性,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寻求更多更有效的途径。
  关键词:民俗学;民间文学;民俗学史;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体制
 
  对学科的历史与现状适时进行自我反思,是一门学科充满生命活力的体现,是保证学科发展走在正确道路上的基本力量。近年来,施爱东的一系列著述对中国民俗学的学科发展史进行了系统梳理,同时,也对学科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提出了十分尖锐的批评,可以被视作本学科自我反思的代表。本文受到施爱东系列研究的启发,从学科史和学术体制入手思考当前中国民俗学面临的问题,以期对学科发展有所助益。
  一、中国民俗学学科史的分期问题
  在1998年出版的《民俗学概论》(钟敬文主编)中,民俗学的学科体系包括六大部分:民俗学原理、民俗史、民俗志、民俗学史、民俗学方法论、资料学。其中“民俗史”是“对民俗事象的历史探究与描述,包括通史、断代史、综合性的或单项性的民俗事象发展史”,“民俗学史”是“关于民俗问题的思想史、理论史,也包括搜集、记录、整理和运用它们的历史”。该书所讲到的“民俗学史”,即本文所要着重强调的“学科史”,但该书对于“民俗学史”的界定,尚有值得进一步探讨的余地。
  中国民俗学学科史的起点最常被人提起的是北京大学的歌谣征集运动。
  北京大学歌谣征集运动是20世纪初期中国新文化运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其目的十分明确:为白话文的创作、为新文学的兴起提供借鉴。“我手写我口”,广泛流传在民众口中的民间歌谣,以其鲜活、生动、易懂的特点引起了创作新文艺的作家们的高度重视。1918年2月1日《北京大学日刊》刊登《北京大学征集全国近世歌谣简章》,并配发了蔡元培的《校长启事》,征集来的各地的歌谣自5月20日起在该刊“日刊一章”。
  征集歌谣的初心是为新文艺的创作提供借鉴,随着对征集的歌谣进行深入的研究,在《北京大学日刊》刊登征集歌谣的基础上,1922年12月17日创办了北京大学《歌谣》周刊。《歌谣》周刊“发刊词”指出:“本会汇集歌谣的目的共有两种,一是学术的,一是文艺的。我们相信民俗学的研究在现今的中国确是很重要的一项事业,虽然还没有学者注意及此,只靠几个有志未逮的人是做不出什么来的,但是也不能不各尽一份的力,至少去供给多少材料或引起一点兴味。歌谣是民俗学上的一种重要的资料,我们把它辑录起来,以备专门的研究:这是第一个目的。”在此处,明确指出征集歌谣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进行民俗学的学术研究,歌谣征集可以为民俗学的研究提供资料,这是中国近代学术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开展民俗学的研究。尽管已经有学者对“民俗学”(Folklore)一词最初被介绍到中国的时间进行过考证,但在中国学术界,这是由中国的学人明确指出要开展民俗学的研究,《歌谣》周刊“发刊词”及其发表时间应该被确立为中国民俗学学科史的起点。
  关于中国民俗学学科史的分期,已经有不少学者进行过专门研究,如王文宝、张紫晨、刘锡诚、刘铁梁、赵世瑜、安德明等在其论著中均有探讨。本文的分期主要按照以下标准:其一,对于学科发展具有影响的标志性事件、代表性人物;其二,注意该时段与整个学科发展史的关系;其三,注意该时段与社会历史发展阶段的关系。我认为中国民俗学的学科史可以分为以下五个时段。
  (一)20世纪初叶:中国民俗学的史前史
  在北京大学开始征集歌谣、创办《歌谣》周刊之前,据学者考证,folklore一词早在1886年就被介绍到中国。王文宝在其著作中也曾经指出,周作人在1913年12月写的《儿歌之研究》一文中,第一次把“民俗学”一词引入中国。无论是folklore一词被翻译成中文,并对该词予以介绍,还是在个别学者的著述中出现了“民俗学”的概念,从学术史的角度来看,上述这两个方面对于中国民俗学成为一门现代学科并没有产生影响,类似情况只能被当作中国民俗学学科发展的史前史来看待。
  (二)1922—1949:中国民俗学的探索期
  将1922年作为这一时期的起始点,是因为1922年是《歌谣》周刊创刊并在“发刊词”中明确提出了要开展民俗学研究。这表明,当时的学者已经意识到,民俗学是一门在中国需要研究、需要传播的新学科。
  这一时段的民俗学,我们习惯于将其细分为北京大学时期、中山大学时期、杭州时期等,实际上这一阶段还应该包括西南大后方抗战时期的民俗学、延安解放区的民间文艺、其他地区的民俗学调研与发表等。
  北京大学时期的民俗学,始于1918年的征集近世歌谣,终于1925年的妙峰山调查,以其歌谣征集与研究(如对于歌谣“看见她”的研究)、妙峰山民众信仰活动调查、孟姜女故事研究为代表,许多后来成为中国学术界重量级学者的学人参与其中(如顾颉刚、周作人、刘半农、容庚、容肇祖等),是中国民俗学发展史上的第一个高潮。
  中山大学时期的民俗学,持续的时间(1925—1928)虽然不长,但成绩卓著,影响深远。这一时期创办了《民俗》周刊杂志,出版了民俗学系列丛书,举办民俗学讲习班等。按照施爱东的观点,中山大学时期的中国民俗学是经由顾颉刚等学人对民俗学学科精心设计、苦心经营,最终显现繁盛、很快中落的过程。
  20世纪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的中国民俗学一般被称作“杭州时期”,以钟敬文、娄子匡为代表,以署名“中国民俗学会”组织编纂杂志的专栏、副刊为标志。因为出现了“中国民俗学会”的名称,还由于这是钟敬文学术生涯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阶段,所以杭州时期的中国民俗学受到了超出其学术影响的重视。
  这一时期的中国民俗学,由于经历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虽然有部分学者抗战时期在西南大后方进行了民俗学的调查与研究,在延安解放区也有对于民间文艺的调查和利用,但这些活动基本上没有明确的民俗学学科建设意识,对于民俗学的发展并没有产生很大的影响。
  近年来,岳永逸对于民国时期辅仁大学、燕京大学等教会学校的师生所做的民俗调查与研究工作进行了系统梳理,并对其学术价值给予充分肯定,提出了“社会学的民俗学”的观点。此前,这些调查与研究很少为学界所关注,一方面是受到这些史料鲜为人知的限制(其中部分调研成果还是用英文写作),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些调查和研究成果对于当时的学术界、对于此后民俗学学科发展的影响十分有限。从学术史的角度来看,过去对于这些教会学校及其师生的民俗学成果重视不够,如今经过全面挖掘和系统研究,这些成果的面世对于我们认识民国时期中国民众的社会生活和思想世界具有一定的史料价值,但这些调查和研究成果终究还是属于社会学或人类学的组成部分,对其民俗学学科史的意义似乎不宜给予过高评价。
  (三)1949—1979:中国民俗学的蛰伏期
  谈及20世纪50年代的人文社会学科,特别是社会学、人类学、民俗学等学科的发展,经常会用“受到苏联的影响,被作为资产阶级学科而取缔”来进行概括。如果说社会学、人类学被取缔尚可说得过去,因为这两个学科在民国时期已经在大学里有独立的系所,并培养出许多本科生和研究生,而民俗学在民国时期并没有成为独立的学科,也没有在大学或科研机构成立独立的系所,因而在20世纪50年代的学科调整及其此后的发展中,民俗学自然也就无声无息,根本不存在被取缔的情况。但学科发展受到苏联的影响还是不可避免的。
  这一阶段,必须浓墨重彩进行描述的是民间文学的异军突起。由于受到苏联重视人民口头文学创作的影响,同时也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人民当家作主的时代大潮流相吻合,并且暗合了中国数千年的采风传统,作为民俗学重要组成部分的民间文学在这一时期得到迅猛发展。20世纪50年代前期,许多高校中文学科的教师开设了“人民口头文学创作”的课程,并组织学生深入工农大众之中进行采风活动,如近年出版的山东大学20世纪50年代组织学生采风而形成的民间文学作品集《20世纪50年代山东大学民间文学采风资料汇编》,其资料来源就是这一时期“人民口头文学创作”课程开设及其采风调研的代表性成果《人民口头创作实习资料汇编》。
  在学科建设方面,这一时期必须提及的一个重大事件,是钟敬文在北京师范大学自1953年开始招收民间文学方向的研究生,这标志着民俗学(虽然只是其中一个组成部分的民间文学)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开始进入高等学校体制,成为国家认可的学科。20世纪50年代钟敬文教授培养的研究生,如乌丙安、张紫晨、张振犁等,在20世纪80年代民俗学学科发展过程中成为不可替代的中坚力量。
  这一时期还有一些不可忽视的工作,例如20世纪50年代的民族识别过程中对于各个少数民族民俗资料的搜集与利用。虽然搜集、整理这些民俗资料的目的并不是为了民俗学的学科建设,但这些民俗资料是经过全面系统的搜集而来,并被作为民族组成部分的重要成分而受到高度重视。这批民俗资料在20世纪80年代民俗学的学科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另外,也是在民族识别的调查工作期间,20世纪五六十年代少数民族民间文学的搜集整理工作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这些成果成为此后民族文学学科建设的基础。
  (四)1979—1997:中国民俗学的爆发期
  据施爱东执笔的《中国民俗学会大事记》所载,1978年5月11日,钟敬文拜访顾颉刚,商议上书中国社会科学院筹建民俗学研究所。随后钟敬文负责起草了“建立民俗学及有关研究机构的倡议书”,并且联合顾颉刚(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研究员)、白寿彝(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教授)、容肇祖(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杨堃(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研究员)、杨成志(中央民族学院教授)、罗致平(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研究所研究员)诸先生共同签名,致函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的胡乔木同志,俗称“七教授上书”。
  1979年11月1日,“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及“中国民间文学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会”期间,文联主席周扬主持会议并发表讲话,强调了民俗学研究对我国社会主义“四化”建设的重要意义:“我们国家的民俗学工作,还没得到应有的重视,应该建立专门研究机构,开展这方面的工作……在专业机构未建立前,先设立一个民俗学部,由中国民研会领导,尽快地把工作做起来。”另经顾颉刚、钟敬文诸先生提议,在这次会议上印发了《建立民俗学及有关研究机构的倡议书》。1979年12月的《民间文学》杂志,公开发表了七教授的倡议书。
  七教授的倡议书是中国民俗学学科建设历史上最重要的事件之一,标志着中国民俗学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在此后不到20年的时间里,学科建设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中国民俗学进入繁盛时期。
  1983年5月21日,中国民俗学会在北京宣告成立,这一全国性的民俗学组织,在其成立之初,承担起了推动和协调全国民俗学学科发展、培训民俗学人才、建立民俗学学术交流平台等历史使命,为中国民俗学的学科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民俗学、民间文学的人才培养在这一时期得到全面发展。1979年钟敬文在北京师范大学招收了民间文学专业第一届硕士研究生(程蔷、李德芳、李稚田、刘铁梁、陈洪欣、龚笃清)。稍后,在北京师范大学之外,还有一些高校也开始招收民间文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比如北京大学(导师段宝林,首批研究生阎云翔、刘亚虎)、山东大学(导师关德栋,首批研究生简涛、曲金良、张登文)、辽宁大学(导师乌丙安,首批研究生董晓萍、孟慧英、李扬)、湘潭大学(导师彭燕郊,首批研究生袁铁坚、杜平)等。北京师范大学是当时国家批准的唯一能够授予民间文学硕士学位的授权单位,其他高校的民间文学专业的研究生需要到北京师范大学来参加答辩,才能够获得民间文学专业的硕士学位。当然,有的高校的民间文学专业是从本校其他学科的硕士点获得学位,如从中国古代文学学科点等。钟敬文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届文学评议组的成员(1981),是国家最早批准的可以指导博士研究生的导师。但钟先生在培养学生方面一直持谨慎态度,他认为培养学生的条件还不够(如师资力量、生源等),所以并没有立刻招收博士生,直到五年之后的1986年他才招收了第一个博士生(董晓萍)。此时,张紫晨先生也已经成为博士生导师,同年也招收了他的第一个博士生(陶思炎)。
  民俗学教材、民俗学普及读物、建立在民俗调查和史料整理基础之上的民俗丛书、民俗学和民间文学的学术期刊等也在这一时期涌现出来。钟敬文主编的《民间文学概论》(1981)和《民俗学概论》(1996),乌丙安的《民俗学丛话》(1983)和《中国民俗学》(1985),张紫晨的《中国民俗与民俗学》(1985),陶立璠的《民俗学概论》(1987)等著作,对于这一时期的民俗学大学教育和民俗学知识普及发挥了重要作用。上海文艺出版社在这一时期影印出版了一批民国年间民俗学、民间文学和俗文学方面的著作——“民俗、民间文学影印资料丛书”,其他出版社也组织编纂了民俗民间文学方面的著作,如书目文献出版社(今国家图书馆出版社)组织编纂了“地方志民俗资料丛书”、陕西人民出版社组织出版了“中国风俗丛书”等,在挖掘整理和保存民俗史料、宣传和普及民俗知识方面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这一时期还组织编纂了大型的“民俗史志类”的系列丛书,如陶立璠组织的“中国民俗大系”分省立卷(甘肃人民出版社),齐涛、叶涛组织的“中国民俗通志”按照民俗事象分卷(山东教育出版社),也在系统梳理民俗资料、宣传普及民俗知识方面有所突破。
  这一时期各地涌现出来的民俗学、民间文学期刊蔚为壮观。其中,北京的《民间文学论坛》(1982年创刊)、上海的《民间文艺集刊》(1981年创刊)、山东的《民俗研究》(1985年创刊)作为该领域的代表性学术期刊,对于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民间文学三套集成(民间故事、民间歌谣、民间谚语)的编纂工作,是政府主导下的文化工程,几十年来,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取得了令人瞩目的丰硕成果。民间文学三套集成工作,不仅为民俗学民间文学的学科建设培训了人才,更是积累了数目庞大的第一手的民间文学研究资料,相比于如此丰富的集成资料,对于三套集成的成果进行系统研究的工作还远远不够,如何让这些成果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对其开展全面系统的研究,任重道远。
  (五)1997年至今:中国民俗学的发展期
  之所以将1997年至今的这一段时间,另外划分为中国民俗学的一个独立发展时期,原因很简单:1997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在对“培养硕士博士的学科目录”进行调整时,将民俗学列为社会学一级学科下面的二级学科。按照当时我国对于学科管理的规定,只有二级学科才算作是独立学科。将民俗学设置为社会学一级学科之下的二级学科,这意味着民俗学可以培养自己专业的硕士生、博士生,而不必像以前那样,需要借助其他学科的力量培养民俗学人才(所谓“借壳下蛋”)。学科目录调整后的第二年(1998),在全国高校中就有8所院校被授予培养民俗学博士、硕士的权力,其中博士点一个,硕士点8个。1999年秋,中国第一批以民俗学的名义招收的硕士、博士研究生进入高校,这标志着我国在民俗学高级人才的培养方面已经步入正轨。在此后的发展过程中,共有十余所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获得民俗学博士学位授予权,约五十所高校和科研机构获得民俗学硕士学位授予权。
  在民俗学作为二级学科被列入学科目录的同时,民间文学的合法地位却受到了挑战:在1997年的学科目录调整中,原来是中国文学下属的二级学科民间文学被瓜分至“中国古代文学(含民间文学)”“中国现当代文学(含民间文学)”和社会学一级学科下面的“民俗学(含民间文学)”。此后在实际运作中出现的结果是:除了在民俗学的学科目录中还会出现“含民间文学”,在中国文学的学科目录中民间文学处于被忽略、被消失的境地,原来在中文系科工作的教师面临着被边缘化的危机。2002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作出调整,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可以自主设立二级学科。借此政策,山东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辽宁大学、山西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高校和研究机构陆续自主增设了民间文学的博士点,为民间文学的生存求得一线生机。
  1997年以来,特别是进入21世纪,民俗学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呈现出蓬勃发展的兴旺势头,从20世纪80年代北京师范大学一枝独秀,发展为全国各地许多高校百花齐放。由民俗学学科点培养出来的硕士、博士等专业人才已经进入到高校教学和社会各部门的工作之中,并且成为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骨干力量。在国外学习民俗学的许多博士、博士后也回国工作。近些年,中国民俗学会的会员队伍急速扩大,受过系统民俗学知识专业训练的中青年成为会员中的主力军。
  这个时期的中国民俗学积极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工作,在国家假日体系的改革(传统节日列入国家假日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工作等诸多方面,充分发挥民俗学的学科优势,积极建言献策,特别是在我国的非遗保护工作中,在非遗的理论建设和保护实践等方面,民俗学者都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进入21世纪以来,中国民俗学在国际交流和参与国际性事务方面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其中,2015至2017年,中国民俗学会通过竞选,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评审机构,连续三年参与了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评审工作,并在国际学术交流平台上分享我们国家在非遗保护和弘扬传统文化领域所取得的经验,拓展了学术交流的空间,赢得了国际同行的赞誉。
  二、中国民俗学的学术传统
  纵观中国民俗学百余年来的发展历程,有三个方面的问题困惑着我:其一,如何看待中国民俗学史上的民俗学与民间文学的关系?其二,在中国民俗学史上,为什么有那么多并非专事民俗学研究的学者做出了突出的成果,但他们又义无反顾地与民俗学分手?其三,在最近四十年的发展过程中,民俗学者为什么总容易偏离主航线,甚至出现“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现象?
  对于上述几个问题,我无法给出令自己满意的答案,但希望借此机会把这些问题讲出来,能够与民俗学界各位同人共同思考。
  总结中国民俗学学科发展的历史,有两种学术研究的倾向可以作为中国民俗学的学术传统来看待。
  一种是注重历史传承的学术传统。这种传统与中国的国情有关。中国是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有着浩如烟海的文献典籍资料。文本的研究和文献的作用,在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绝对不容轻视,民俗学也概莫能外。在中国民俗学的早期发展过程中,以顾颉刚为代表的学者,虽然他们也做过妙峰山的调查,但其工作的重心始终还是放在了文献梳理与分析研究方面。这种学术传统也是与民俗学的学科特点相一致的。民俗学注重对于传承文化的研究,也就是说要有一定的历史传承的文化现象才能够成为民俗学研究的对象,而要研究民俗现象的历史传承,文献史料是最容易被利用的资料。注重历史传承的学术传统为中国民俗学奠定了扎实可靠的基础,也成为中国民俗学最突出一个的亮点。
  另一种是注重文学特性的学术传统。这个传统,就是我前面提出的如何看待中国民俗学史上民俗学与民间文学的关系。开眼看世界,在世界民俗学的发展过程中,许多国家都有把民间文学作为民俗学重要研究对象的传统,美国、日本以及欧洲的一些国家(如德国、芬兰)都是如此。早在北京大学时期,中国民俗学的起源事件就是征集近世歌谣,还有至今仍为我们津津乐道的孟姜女故事研究、歌谣“看见她”的研究,等等。这些都是属于民间文学的学术范畴,当然也是民俗学的研究领域。中国民俗学注重文学特性的学术传统,自20世纪初的“五四”新文化运动,一直延续至今天非遗保护运动中的口头传统。在学科建设中一直令我们耿耿于怀的民间文学二级独立学科地位,也是这个传统在学科建设方面的影响。
  当然,在中国民俗学的发展过程中,还可以总结出其他一些学术传统,如“社会学的民俗学”“人类学的民俗学”等,从社会学和人类学出发的民俗研究虽然也产生了一定的学术影响,但并没有成为中国民俗学学科发展的主流,此不赘述。
  三、学术体制与学科发展
  梳理民俗学学科的发展历史,总结过去的学术传统,是为了更好地继承和弘扬前辈们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为未来学科的健康发展提供镜鉴。今天,民俗学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同样面临着发展的机遇和来自各方面的挑战,总结历史,展望未来,也可以为我们做好今天的工作提供动力。
  (一)制度制约:学科发展的紧箍咒
  在我国的学术管理体制中,十分强调学术制度对于学科发展的指导性作用,这种作用可能在一些学科的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但结合民俗学的实际情况来看,当前中国民俗学面临的困境之一就是学术体制的束缚。
  自从1997年学科目录调整时将民俗学划归至社会学下辖的二级学科,民俗学在社会学学科内的发展就举步维艰,无论是人才配置,还是学术资源的分配,民俗学完全处于社会学一级学科的边缘地位,特别是近年来的学术管理制度又特别强调一级学科的重要性,在多数高校的社会学系所和社会学学科建设中,民俗学成为社会学一级学科下面一个可有可无的二级学科。
  这种状况的出现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因为民俗学从业人员过去主要是来自中文学科,与社会学学科对于从业人员的要求格格不入。在1997年学科调整时,多数民俗学的教学科研人员留在了原来的中文学科,造成的结果是民俗学学科划归到了社会学,但从事民俗学教学和研究的师资力量并没有跟着过去,形成了在社会学学科内并没有民俗学的师资和研究力量的状况,结果就是绝大多数社会学的教学和科研机构根本就不设置民俗学二级学科。其次,即使有的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民俗学师资划归到了社会学院系,但由于评价机制的不同和学术资源配置的偏差,民俗学在社会学中的发展依旧受到了诸多限制,迫使民俗学学科的人员或者向社会学靠拢,或者离开社会学院系另寻出路,以至于出现了作为独立学科的民俗学从业人员严重萎缩的现象,大多数被合并到社会学院系中的民俗学学科都出现了发展不畅、举步维艰的窘困状况。
  鉴于上述民俗学面临的困境,一些学者试图寻求突破,也发出了“建立民俗学独立的一级学科”的呼声。面对上述困境,各个高校的民俗学者做了许多不同路径的尝试。以山东大学的民俗学学科团队为例,长期以来,山东大学的民俗学和民间文学学科既没有依附于中文学科,也没有划归社会学学科,而是努力寻求独立发展的路径。山东大学的民俗学和民间文学研究也是孕育于中文学科,但民俗学的学科建设却是与山东大学的社会学学科一起起步的,在社会学系的筹备阶段(1983—1986),1985年就创办了《民俗研究》杂志,1987年成立了山东大学民俗学研究所。为了更好地独立发展,1993年山东大学民俗学研究所从社会学系独立出来,直接挂靠在学校主管部门——文科办公室。2002年山东大学将三个独立的科研机构(文史哲研究所、古籍整理研究所、民俗学研究所)合并,成立了以科研为主的文史哲研究院(今儒学高等研究院)。二十多年来,在此前的文史哲研究院和现在的儒学高等研究院,民俗学研究所充分发挥学科优势,集中力量培养民俗学和中国民间文学的硕博士研究生,走出了一条独立发展的道路。1997年山东大学成为国内首批获得民俗学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山东大学的中国民间文学博士点设立于2002年,是全国高校中最早利用一级学科授权单位可以自主增设二级学科的政策优势而获得的。山东大学的民俗学博士点设立于2016年,当年山东大学社会学一级学科申报博士学位授予权,民俗学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民俗学研究所现有民俗学和中国民间文学两个独立的博士学位授予点,设有民俗学博士后工作站,现有在职人员12位,其中教授、博士生导师5人,副教授、副研究员5人,副编审、讲师各1人,是一支年龄结构均衡、学科布局合理、充满学术活力的教学和科研力量。
  (二)比翼齐飞:民俗学与民间文学
  纵观中国民俗学学科发展的百年历程,民俗学和民间文学一直就是两个兄弟学科:在现行学术体制下,两个学科分属于不同的一级学科,但在民俗学者实际的研究实践中,两个学科则是不可分割、水乳交融的。例如在早期的民俗学者中,顾颉刚既研究妙峰山,也关注孟姜女传说故事和吴歌,而钟敬文既搜集整理、研究民间故事和歌谣,也关注金华的斗牛风俗,等等。从国际民俗学的发展历史来看,民间文学的研究历来属于民俗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德国、芬兰、日本、美国等国家的民俗学发展史都是最好的例证。
  在现行学术体制下,民俗学界的同人们利用各种手段,寻求学科发展的机遇和新的生长点,积极拓展生存空间。在高校范围内,民间文学遭遇的困境是由于学科划分等级、学科归属所造成的,但同样在学术体制内,在部分高校的中国文学专业中,可以利用一级学科内自主增设二级学科的政策变不利为有利,如今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山东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辽宁大学、山西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等设立有民间文学博士点的高校和科研机构,都是利用了这一政策而自主增设的。高校之外的大量民间文学研究者和爱好者,则根本不受制于这种学术体制的影响,在各自喜爱的民间文学相关领域辛勤耕耘。同时,我们还利用各种机会呼吁重视民俗学学科的发展,给予学科应有的地位,例如呼吁国务院学科组进行学科归属的调整和增设二级学科,吁请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改变学科地位而发声等。
  民俗学和民间文学是学科建设并重的两翼,必须做到比翼齐飞。学界同人需要以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展现学科的生命力,展示学科内在的无穷魅力。近年来,施爱东关于故事学研究的系列著作在学界引起很大反响,究其原因,就是因为施爱东是以民间故事的内在法则为圭臬,去分析文学创作活动、影视编剧、说唱艺术等艺术形式和社会现象,往往能够做到入木三分、针针见血,显示出民间叙事研究顽强的生命力和鲜活的创造力。陈泳超关于山西洪洞县当代尧舜传说及其信仰活动的深入调查与理论探究,更是民俗学与民间文学两个学科比翼齐飞的经典研究案例。
  (三)优势互补:民俗学与非遗保护运动
  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说起对我们国家乃至对整个世界影响深远的文化事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运动”肯定会占据其中一席。
  “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这一概念有其产生和演变的过程。该概念的演变与保护非遗作为一种文化思潮和文化运动的发生、发展密切相连,对此,巴莫曲布嫫关于非遗概念及其实践的研究,揭示出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框架下,非遗保护运动从保护“民俗”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历史发展进程及其基本原则,是立足于民俗学本位检讨非遗保护运动的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冰岛民俗学家瓦尔迪马·哈夫斯泰因(Valdimar Hafstein)的专著《制造非遗:〈山鹰之歌〉与来自联合国的其他故事》一书,则可以与巴莫曲布嫫的文章互读,进一步理解民俗学在人类非遗保护运动中的贡献,以及民俗学家对于非遗保护运动的看法。
  进入21世纪以来,在中国,几乎所有的民俗学者或主动、或被动地被裹胁到非遗保护工作中,成为中国非遗保护的中坚力量。回顾中国非遗保护的历史,老一代民俗学家、民间文艺学家,如刘魁立、乌丙安、刘锡诚、陈勤建等为我国的非遗理论建设和评审实践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中青年民俗学者则以朝戈金、巴莫曲布嫫为代表,为我国非遗理论和实践与国际接轨、代表我国的非遗工作者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中发声、在国际舞台上展示中国非遗实践的成就等,也作出了突出的贡献。早在2004年,时任中国民俗学会理事长的刘魁立受原文化部相关司局的委托,组成课题小组,承担起草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书编写指南》。这两个文件的起草和修改历时10个月,征求了十多个国家部委的意见,前者作为《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附件一”于2005年3月26日由国务院办公厅正式颁布。
  由于民俗学与非遗保护同源共生的关系,在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各个时期,民俗学者参与非遗保护工作的人数是各学科中最多的,他们深深地介入了非遗项目的调研、归档、申报、评审等具体工作,特别是在从国家、省级到市县四级评审的专家委员会中,民俗学者是各级专家委员会中的重要力量。
  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所掀起的非遗保护运动,在中国很快就与我国的国情及其管理体制结合在一起,形成了非遗保护工作的中国特色。非遗保护工作是一项涉及众多学科、多个领域的文化保护工程,支撑非遗保护工作的应该是一个“学科群”,民俗学、人类学、历史学等学科在教科文组织早期非遗保护的理论创建和评审实践中贡献了重要的学术资源,而所谓的“非遗学”、非遗管理本科专业的出现,则使中国的非遗保护与上述相关学科渐行渐远。当有的学者呼吁将非遗保护工作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将独立的非遗学科设置在艺术学和历史学的学科目录之下时,民俗学、人类学等学科在非遗保护中的位置就已经处于十分尴尬的境地了。
  毋庸讳言,非遗保护运动进入中国之后,为我国丰富的民间文化,特别是优秀传统民间文化的挖掘、保护和传承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作出了巨大贡献。国务院先后于2006、2008、2011、2014和2021年公布了五批国家级非遗项目名录,共计1557个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若按照申报地区或单位进行逐一统计,共计3610个子项。在全国非遗普查工作的基础上,有数十万项非遗项目被建档保护,其中涉及民俗的项目数量极其可观,为后续进行深入的民俗调研打下了很好的基础。经过上述5批国家级名录的评审,表演类的、艺术类的项目在逐渐减少,而和民众生活密切相连的民俗类项目则逐渐增多(如饮食、服饰、传说、节日节气等),这种趋势是民俗学者继续参与非遗保护和评审工作的基础。
  中国的非遗保护工作已经走过了20年的历程,在未来的岁月里,民俗学者还将一如既往地参与我国的非遗保护工作,但与此前几乎所有的民俗学者都投入其中有所不同,民俗学者将会把主要精力回归到本学科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中,在属于自己的一亩三分地里辛勤耕耘、开花结果,避免出现“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的现象。
  (四)关注当下:民俗学的当代性
  民俗学是一门眼光向下、关心现实社会、关注民众生活的人文学科。它的研究对象是具有历史积淀的传承文化,这种传承文化是活态的文化,是在现实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而且不可或缺的文化事象。
  民俗学关注当代、关注现实生活的这种特性,似乎与民俗学留给普通大众的关注传统文化、注重田野调研、抢救历史遗存的印象大相径庭,而这种印象的形成,与20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民俗学恢复时期的社会背景有关。当时的中国社会正在逐步转型,经济全面调整,文化空前活跃,传承了千百年的传统生活方式和生产方式也在发生巨变,针对传统民俗的抢救性保护迫在眉睫,民俗学者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抢救性搜集整理工作之中,因此,社会上将民俗等同于遗留物、老古董、旧礼仪,将民俗学家看作是一群研究历史、关注传统、观念守旧的学者的印象由此而生。但这种印象恰恰是对民俗、对民俗学的误解。钟敬文先生早在20世纪80年代民俗学恢复之初,在谈到民俗学的属性时,就特别指出了民俗学的当代性问题。
  中国的民俗学家在将传统节日列入国家法定假日的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民俗学关注当下、参与社会管理的最好的注脚。自2004年以来,中国民俗学会的学者积极参与国家假日体系的改革,为传统节日最终列入国家假日体系作出重要贡献。2004年下半年,中国民俗学会受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委托,完成了《中国节假日体系研究》的专项课题。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在2005年第9期刊发了《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民政部文化部关于运用传统节日弘扬民族文化的优秀传统的意见》。中国民俗学会还连续召开了两次国际学术会议,对岁时节日民俗和假日体系进行专题研讨。2006年12月至2007年2月,受原文化部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委托,中国民俗学会完成了“民族传统节日与国家法定假日”的论证工作。该课题着重论证了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四大民族传统节日的“起源与流变”“内涵与功能”“象征符号”“节日符号”等,针对节假日体系改革问题提出了建议。2007年12月,备受社会关注的修订后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由国务院正式颁布,除原有的春节,又增加了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三个传统节日。传统节日被列入国家法定假日,符合民意,顺应民心,这是关系到全体民众生活的大事,也是涉及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的政策性行为。
  关注当下、关注民众社会生活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许多学科的共同特点,那么,民俗学自己的特点是什么?优势何在?民俗学所关注的并非民众社会生活中所有的文化事象,而是具有历史传承、形成规律性、对民众生活具有潜移默化指导作用的文化事象。其中,具有历史传承是最重要的因素,不过,需要传承多久才能够称作是“历史传承”呢?过去的说法是传承三代,还有的说法是传承百年,等等不一。我们习惯说的“风俗”一词,对于我们理解民俗学的“传承”会有启发。所谓“风俗”,可以拆分为“风”和“俗”,一时兴起的“风尚”“风气”还不能够成为民俗学研究的对象,但这阵“风”刮得时间够久、影响足够大,就会成为“俗”了——约定俗成,那么,“风俗”形成了,民俗学的研究对象也就有了。过去由风成俗可能需要一代人、两代人数十年的时间,如今的信息化时代,随着传播方式、学习方式等方面的巨变,变风成俗的时间也被大大压缩,一阵风刮起来之后,很快便有可能风靡全国乃至风靡全球,这对我们界定民俗学的“历史传承”特点带来新的挑战,过去的三代人、一百年的“历史传承”,现在可能只需要几个月、几年而已。因此,我们同样应该把这些已经约定俗成的文化事象认作是民俗学的研究对象,否则,我们就会画地为牢,不利于学科的发展。正因为民俗学是研究当代活态传承文化的学科,民俗学才影响到了非遗的特性界定,活态传承也成为非遗最基本的特征,这也是民俗学与非遗内在的、天然的学术渊源。
  民俗学的当代性特征,拓宽了学科研究的领域,为学科建设和学科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使民俗学培养的人才能够适应社会的需求,使民俗学的研究能够跟上时代进步的潮流,使民俗学成为一门充满活力、前途光明、大有可为的人文学科。
 
 原文首刊于《民俗研究》2023年第5期,注释及参考文献从略,请见原刊。
文章来源:民俗研究》202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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