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立一门新学科——中国现代民俗学的鼓吹、经营与中落》导读
学术史应该怎么写?不同的学术史家一定会有不同的回答。我们无法回到历史本身,只能依据已有的资料,在各自的想象中重构历史。重构的思路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既有材料的性质和学术史家的理论偏好。
如果一个学术史家手上只有一堆学术论著,他就只能从文本分析入手;如果他手上掌握了一批当事人的学术日记,他会更愿意从学术关系入手。当材料不够用的时候,他会把有限的文本掰碎了,捻细了,条分缕析地用;当材料丰富到一定程度的时候,他就得划定边界,详加辨析,择善而从。
同样,一个固守着传统史学范式的学术史家与一个受到了后现代史学影响的学术史家,即使面对相同的材料,也一定会写出很不相同的学术史。
不过,本书并不是广义的“学术史”,而是狭义的“学科史”,也即中国现代民俗学的学科建构史,因此有必要对学科史的边界和材料做些说明。
§1.学科史的边界
后人梳理前人的学术史,总是以当代的学术概念和学术理想为标准,顺藤摸瓜去追寻那些符合当代标准的“雏形”,借以描述从过去到现在的学术历程。所以说,许多学术史上的“名家名作”以及“有意义的学术事件”其实都是被追认的结果。
“民俗学”是个不断被界定的概念。早期的民俗学是从歌谣的搜集和整理工作起步的,后来逐渐扩展到了风俗调查,再后来,随着顾颉刚“圣贤文化与民众文化”概念的提出,民俗学的对象再次扩张到了“三个方面”,即风俗方面、宗教方面、文艺方面。如此不断扩张,当代民俗学的对象范围则更加广阔无垠,包括了物质生产民俗、物质生活民俗、社会组织民俗、岁时节日民俗、人生仪礼、民俗信仰、民间科学技术、民间口头文学、民间语言、民间艺术、民间游戏娱乐等方方面面。
相应的,中国现代民俗学的学术框架,也是一个不断建构的动态框架。因此,能够置入这个框架的民俗学成果也是一个动态的排列组合。拿一个后期的框架来套置前期的成果,显然不是学科史应有的做法,因此,许多被今天的民俗学史家追认的早期民俗学成果,没有被本书述及,也就不奇怪了。
既然民俗学是一个不断扩张其对象范围的学科,那么,每一次扩张,都会有一些游散的著述“被民俗学”。比如,奉宽写作《妙峰山琐记》的时候,对民俗学了无关心,即使没有民俗学的兴起,《妙峰山琐记》照样也会以“山川志”或者“风土志”的名义被出版。但是,顾颉刚偶然地在容庚的书架上看到了这部书稿,“惊奇世上竟有这样一本正式研究妙峰山的著作”,马上拍板,把它纳入到中山大学民俗学会丛书当中,于是,它有幸成为了民俗学科的奠基性著作之一。
更多的类似著述并没有被顾颉刚看到,它们照样以其他方式出版、发行。如果我们以今天的民俗学概念来反观民国时期的文人著述,就会发现,各类“民俗学著作”多如牛毛。如果我们把这些著述全都纳入学科史的讨论范围,那么,光是钩沉遗珠的工作,就是一项极其浩大的工程。
因此,我们必须首先将本书的讨论范围限定在“学科史”的边界之内。一项学术成果能否成为本书的讨论对象,主要不在于该成果自身的学术价值,而在于该成果是否参与了学科史的构建。这里所谓的“参与”,是指当时就被认为与民俗学的学科建设相关,而不是以今天的标准进行重新认定。比如说,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上海北新书局出版了近40种署名“林兰”编辑的民间故事集,用今天的眼光看来,这些故事集是我们民俗研究的宝贵资料,可是,当时出版这些故事集却只是一种商业行为,编辑者和出版者并没有借用民俗学的旗帜,民俗学者也没把它当做民俗学的成果,读者更没有意识到读读故事书就是学习民俗学。尽管这些故事书今天已经成为我们民俗学者的研究对象,但我们不认为它们参与了当年的民俗学学科建设,因此必须将它们排斥在本书边界之外,不予讨论。
相反,许多地方知识分子,主动写信向中山大学民俗学会要求准许其设立地方分会,虽然他们所做的工作成绩远不如林兰,但由于他们的支持和参与,壮大了民俗学会的声势,扩张了民俗学会的势力,成为民俗学会不断向官方争取学科地位的舆论资源,参与了民俗学的学科建设,因此,本书将这些事件纳入到了边界之内。
另外,对于那些曾经影响了早期民俗学者学术理念的外围著述,我们也一并纳入本书边界加以讨论,如意大利人韦大列的《北京的歌谣》。虽然韦氏写作此书的初衷与民俗学并无半点瓜葛,但该书的出版大大刺激了早期歌谣研究会诸同人,成为加速民间文学搜集整理工作的催化剂。因此我们认为,《北京的歌谣》催动了民俗学学科倡立之进程。
相反,如果一本民俗学著作在它出版的当时就没有多少读者,也没有引起学界同人的注意,既没有人引述,也没有人提及,站在今天的学术高度也看不出有什么前瞻性价值,那么,这本学术著作是否还具有“学科史”的意义,也就值得怀疑了。正是基于这种评判标准,我们没有必要去钩沉打捞那些本来就未曾浮出水面的民俗学旧著。
学术发展是带有很多偶然性的,曾经发生过的许多事,也许对后世影响并不大,慢慢地就在历史的长河中消失了。历史如果只是从后叙的角度来看,许多事件即使“发生”也如同“未发生”,一些失败的英雄或许就永远消失在后人的视野中。
这种处理方式对于许多未能卷入学术中心的民俗学者来说,是不公平的。但是,作为“学科史”而不是“纪念册”,本书必须有清晰的边界。作者必须不断提醒自己毋须负责为那些失败的英雄重塑金身,并努力说服自己放弃许多难得的一手材料。
对于本书边界之内的历史人物,我们还得进一步划出具体的讨论边界。每一个人物都是历史的产物,每一次行为都是历史的延伸,因而考察和评论一个历史人物,必须把他们回放到围绕他们成长的各种语境中进行分析。但事实上,我们不可能用过多的笔墨去评述书中的每一个主人公,更不可能一一追溯其思想行为的历史因缘。比如,对中山大学民俗学会形成巨大制约力量的戴季陶、朱家骅,都是史料极其丰富的历史名人,他们在中山大学民俗学运动中表现出来的冷热两重性,直接影响了中国现代民俗学的历史节奏。可即便是专门的戴、朱研究尚且难以道尽两人的复杂人生,更遑论这本专业的民俗学史著了。所以,我们必须严格划定人物书写的边界,将许多有趣的话题排斥在本书边界之外。
划定边界是为了就事论事。当我们讨论史禄国在1928年西南民族调查中提前返穗一事时,绝不能拿费孝通的《人不知而不愠——缅怀史禄国老师》出来为史禄国辩护。试想,如果我们在容肇祖、杨成志写给傅斯年、顾颉刚的工作汇报后面,附上一段费孝通为纪念史禄国而撰写的追思录,那么,对这一事件的讨论立即就会变得非常古怪。两段本无直接因果关系的述评放在一起,谁置前谁置后,会直接影响到读者对于事件的价值判断,因为读者出于阅读定式,总是会将后置的观点视做写作者的定论依据。若是以此眼光来观照不同学者对待史禄国的态度,一定会感叹容肇祖、杨成志之所以不能理解史禄国,根本就是因为不能读懂一位“世界级的学者”。这样,事件中受到读者同情的一方就会变成史禄国而不是冒着生命危险深入凉山的杨成志。
每一个小问题都可以不断延伸,每一则材料都可以从不同的角度加以分析,写作若无边界,必将洪水泛滥。比如说,谈到民俗学在厦门大学时期的过渡,就不能不谈到厦门大学国学院,谈到厦门大学国学院就不能不谈到林文庆,谈到林文庆就不能不谈到陈嘉庚,谈到陈嘉庚就不能不谈到国际橡胶业的风云变幻;从另一个角度出发,谈到厦门大学国学院也不能不谈鲁迅与顾颉刚的矛盾,谈到两人的矛盾就不能不谈他们与胡适的关系,接着还得谈谈所谓的现代评论派,这些错综复杂的关系当然还可以继续向前无限回溯,且永无止境。
每一个人做每一件事都有其行为动机、思想根源,我们不可能事事洞明,件件悉数。为了避免将一些小事无限放大,我们必须坚持就事论事。要做到就事论事,就一定要忍痛割爱,舍得放弃那些与该事件没有直接关系的各种材料,将那些弱相关的信息排斥在边界之外。
由于“民俗学”是个舶来的学科名词,因此,一直有一种声音,呼吁借鉴西方民俗学理论和方法来建设中国的民俗学。可在实际操作中,这种西化设想基本上只是停留在口号和设想阶段。正因为这些呼吁一直未能落实,西方民俗学成就对中国现代民俗学的实质性影响并不大,因此,我们不拟对西方民俗学源流和本事进行梳理,而只讨论那些已经被译介并且发生过实质影响的少数几部西方民俗学著作,即使如许多学者批评的,这几部著作在西方民俗学界充其量只是些入门的小册子。我们坚持这样的书写原则:只有那些被中国民俗学先驱者们所知见和理解了的“西方民俗学”,才在本书边界之内,此外的西方民俗学史,无论如何复杂或辉煌,和我们的讨论没有关系。
以我们今天后知后觉的眼光来看,日本民俗学的建立似乎略早于中国现代民俗学的建立,两邦一衣带水,讨论中国现代民俗学似乎也应涉及日本民俗学。可是,从既有文献中,我们看不出日本民俗学对中国现代民俗学的成长壮大产生过什么具体影响。同期的日本民俗学虽然也在如火如荼地展开,但它与中国现代民俗学的建设似乎是各自独立的,相互之间并没有发生什么密切联系。因此,日本民俗学也在本书边界之外。
钟敬文先生曾叮嘱笔者,民俗学发生的时间上限可以上溯到清末改良派;王文宝先生在《中国民俗学史》一书中甚至将民俗学的发生上推到“远古至秦”。但是,本书讨论的是现代学科意义上的民俗学学科史,而不是泛民俗现象的记录史。只有当民俗现象被有意识地当做一种学科门类的研究对象受到学术界关注的时候,民俗学学科史的序幕才算拉开。因此,我们必须将北京大学歌谣运动之前的所有文人和知识界关于民俗文化的记录和评述活动都排除在本书边界之外。
笔者最难处理的,是1930年左右的杭州民俗学会。许多民俗学史家都把它当做继北京大学歌谣研究会、中山大学民俗学会之后,民俗学发展的第三个重要时期。可是从笔者目前所掌握的资料来看,这个学会似乎并没有正式成立,只是由钟敬文、娄子匡等几位热心民俗学事业的知识分子零星地做了些宣传和组织工作。他们有时在当地报纸、杂志开设专栏,有时自己编印些小册子,偶尔使用一下“民俗学会”的名头,这些工作并没有在当时的主流学术界引起多大反响,更没有进入到高校或研究机构的“体制内”层面。因此,本书只是把它当做中山大学民俗学会的杭州分会来处理。这是本书与既有的诸民俗学史著观点很不一致的地方。
事物是普遍联系的,历史是无限丰富的,可是,历史的书写却只能限定在有限的篇幅之内,不可能面面俱到。我们永远不可能揭示完整的学术史“真相”,只能局部地描述学术史上被记录的“现象”,尽可能对这些现象做出合乎历史的“解释”。所以说,学术史写作必须有明确的边界。边界之内,理应“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东西”;而在边界之外,大可“知不必言,言不须尽”。
§2.材料的选择与使用
中国现代民俗学的发生去今并不遥远,虽然当事人大都已经作古,但雪泥鸿爪,总还有迹可寻,只要有可能找到直接材料的,本书尽可能避免使用间接材料。
举个例子,许多历史学家在读了《国立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周刊》的《发刊词》之后,都认为这是傅斯年的手笔。这样认为当然不是没有根据的。
首先,傅斯年是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主任,该所所刊的《发刊词》理当由傅斯年执笔。
其次,《发刊词》中气贯长虹的气势正是傅斯年意气风发的写照。
再次,《发刊词》的学术理念与一年后傅斯年在《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中的学术理念如出一辙。
曾先后工作于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和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的董作宾先生在一篇纪念傅斯年的文章《史语所在学术上的贡献》中,认定此《发刊词》“必是孟真先生的手笔”。台湾“中研院院士”杜正胜在《傅斯年的史学革命与史语所的创立》一文中更是一口咬定《发刊词》“绝对是‘傅斯年式’的”。荷兰莱顿大学现代东亚研究所所长施耐德教授在《真理与历史》一书中,通过对《发刊词》与傅斯年《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的比较,也认定《发刊词》出自傅斯年手笔。聊城师范学院历史系主任李泉在《傅斯年学术思想评传》一书中甚至说:“我们认为它应出自傅斯年之手,如果是他人起草的话,那么基本思想也肯定是傅提出来的。”湖南教育出版社2003年出版的《傅斯年全集》,也以“附录”的形式收入了这篇《发刊词》。
可是,一万条合情推理,也敌不过一条最简单的直接材料。顾颉刚1927年10月21日日记中写到:“到孟真处。写仲川、辛揆信。作《研究所周刊》发刊词。理物。永梁来。”事实就摆在面前,《发刊词》的作者是顾颉刚无疑。
有了顾颉刚的这则日记,我们再回头看看顾颉刚为《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周刊》2卷13期撰写的《1926年始刊词》,以及1926年的《古史辨第一册自序》,一样能够发现,《发刊词》与这两篇文章的学术理念也是“如出一辙”。因此我们同样可以马后炮式地“推论”说,这篇《发刊词》“绝对是‘顾颉刚式’的”,这些基本思想根本就用不着“由傅斯年提出来”。
基于材料性质的不同,本书写作中对不同材料进行了区别对待:
一、优先使用直接材料,如当事人的日记、档案,以及当时的通讯、报道等即时信息。
二、没有当事人叙述或即时信息的情况下,使用后代史家的推论材料,同时注明推论者及其推论依据。
三、实在无材料可用的情况下,提出自己的观点,以及推论依据。
上述只是一般情况。当材料足够丰富的时候,我们还会发现,即使同是直接材料,相互之间也常有牴牾之处。这时,我们通过对记录同一事件的各种史料的反复比对,会很自然地认为那些重合度较高的史料是更可信的,相应的,我们会认为这些史料的提供者也具有更高的可信度,从而对他们提供的其他材料也持一种较为信任的态度。
比如,通过对1926-1948年间中山大学档案资料的阅读,我们可以发现,钟敬文先生的历史叙述与档案资料的重合度比较高,而杨成志先生的叙述与档案资料的重合度则略低一些。因此,面对那些无档案记录的事件,在“钟敬文说”与“杨成志说”之间,我们会自然地倾向于采信钟敬文说。
举个实例,杨成志先生在所有回顾性文章中,都说自己“1927年从广州岭南大学历史系毕业后来到中山大学语言历史学研究所工作,同钟敬文等人发起成立‘中国民俗学会’”。许多学术史家都是依据杨成志自己的叙述来描述他在中山大学的历史。但是,钟敬文先生却在接受笔者访谈时说,杨成志是1928年3月之后才进入中山大学的。据笔者核查,中山大学所有1927年间的花名册、工资表等档案资料,均未出现杨成志的名字,杨成志的名字最早出现在中山大学是在1928年5月的工资表上,一直到1940年代,各种花名册上,杨成志的“入校时间”一栏,从来都是空缺。所以,本书在述及杨成志入职年份时,没有采信杨成志本人的叙述,而是部分采信了钟敬文的叙述,部分采用了既有的档案资料,表述为:“1928年初,岭南大学闹学潮,杨成志还没毕业就被解散,一时无处可去,钟敬文把他推荐给顾颉刚。顾颉刚让杨成志翻译了一篇史学论文,顾颉刚看了之后,聘他为语言历史学研究所事务员,月工资仅50圆,只是钟敬文的一半。”
在各种资料的对照阅读中,我们判定钟敬文叙述的可信度很高。可即便如此,钟敬文也不可能在他的叙述中呈现一种“完全的真实”。钟敬文一样会有选择、有倾向地记录历史事件,这是不可避免的。
以钟敬文1927年1月22日拜见鲁迅一事为例,笔者搜集到四篇文章。一是钟敬文当天晚上所写的《记找鲁迅先生》;二是青年作家黎锦明1936年发表的《两次访钟楼记》(对照鲁迅日记,这篇文章记忆有误);三是记者梁式1942年发表的《可记的旧事》;四是钟敬文1977年写的《关于开设“北新分局”的事情》、1986年写的《鲁迅先生逝世五十周年祭断想》。
在钟敬文《记找鲁迅先生》一文中,找鲁迅的过程写得特别详尽,可是,真正见到鲁迅之后,与鲁迅的谈话记录却极为简略,最后居然只用一句“我们的谈话很不少,在这短文里不一一记述了”轻轻带过,难免让人觉得虎头蛇尾。
这个谜底必须看了梁式的文章才能揭开:“钟敬文却发言最多,原来他负有一种连他自己也不清楚的任务,就是受顾颉刚函嘱或电嘱,因为鲁迅初到,人地生疏,必有些不便,要随时效点微劳。我也以为这是顾的好意,也就是钟的好差使,殊不料鲁迅只冷静地答一声‘哦!’绝不作道谢语。钟再说一次,鲁迅又是一次‘哦’,孙伏园对此也不插嘴。顾颉刚要和鲁迅在广州打真正官司一事后来完全明朗化了,但为什么叫钟敬文帮鲁迅的忙呢,我至今还没有明白。”原来是钟敬文遭遇了尴尬的冷遇,因而有意忽略了谈话内容。可是,梁式是个汉奸文人,汉奸的文章是否可靠仍然是个问题。
50年后,钟敬文在解释他和鲁迅之间的一些误会时,侧面坐实了这次尴尬的冷遇:“鲁迅先生怀疑我们的设立‘北新分局’和写那冒失的信(施按:此前钟敬文、杨成志等人计划筹办一个北新书局广州分局,听说鲁迅也要办一个北新书屋,于是去信说了‘此事我们已经在进行了,你们最好不必再搞了’一类冒失的话),跟顾颉刚先生有关,这个责任,恐怕在我身上。因为当鲁迅先生初到广州,我和饶超君等去拜访他的时候,我说的有些话,是足以引起怀疑的,虽然我当时并没和顾先生见过面,更不知道他们在厦大那种对立的情形。其一,我说,不久前得到顾的信,知道先生就要到中大来了;其二,这是更重要的,当鲁迅先生说到当时厦大国学研究院那些从北京去的同事们的钩心斗角的情形时,我竟然插嘴说,顾是个学者,大概不会这样吧。记得鲁迅先生听了我的话,冷冷的回答说:‘如果真像你所说的,那就好了。’这明明是有对我的话的反驳,但我当时并没有充分理解到这话的真意和分量。”
钟敬文《鲁迅先生逝世五十周年祭断想》一文也只是说鲁迅“用幽默的口吻,谈论了当时的文坛情况”。2001年夏天笔者向钟先生重提这件旧事时,钟先生再次说到:“鲁迅讲话很幽默。”当笔者追问如何幽默时,钟先生说:“我说顾先生学问很好,他就讲:‘哈哈哈哈,要是那样就好了。’”钟先生感慨地说:“鲁迅先生气量太小。我以前不敢这么说,现在我不用怕什么。顾先生是个好人,学问好,喜欢有才华的年轻人。”
像这件事,不仅材料充足,还可求证于当事人,我们对于事件的了解就会更充分一些,但更多的时候材料并不充足,于是,我们也就只能将就一面之词,看米下锅。
有时即使同一当事人提供的直接材料,也需区别对待,不可等同视之。比如,许多学术史家都没有注意到,同是直接材料,杨成志在讲述其西南民族调查经过时,前后就曾发生过许多有趣的变化。不知是出于记忆的偏差还是事后的夸张,杨成志对于其冒险之旅的路程越说越长(从当时书信中的“足迹纵横凡两百余里”变成了后来调查报告中的“计程约一千里”);对于其经过的村落越说越多(从当时书信中的“经过的乡村亦达百余”变成了后来调查报告中的“所经过村落约二百余”);对于其经历的故事也越说越奇。关于彝人偷袭六城坝分县衙门一事,杨成志在1928年10月的信中说前来抢劫的是“20余个猡猡”,可是,到了1930年写作《云南民族调查报告》的时候,参与抢劫的人数上升到了“40余个携刀带枪的蛮子”;另外,他在信中说“他们先以石头抛上屋背,以探里头人的动静。即由衙警开了两火枪,他们才向别家抢去”,可是,到了《云南民族调查报告》中,却变成了“当他们来攻时,胡县佐和我督率着卫兵坚谨地开枪抵御,约经一时之久,卒幸得附近汉人团兵援救而击退!”
出于对记忆力的不信任,本书在采用同一叙述者的不同叙述的时候,尽可能使用时间比较靠前的材料。
对于后世学术史家的论述,因为不是直接材料,我们采信的要求自然得更加严格。钟敬文先生就曾毫不客气地指出中山大学某教授“也写过中大的民俗学史,但他不肯去查资料,分析也不是那么回事,想当然,他的文章是瞎讲”。其实这种“瞎讲”的现象并非特例。严格说来,任何一位学术史家,首先必须是个负责任的历史书写者,必须做到无一事无一语无来历。一位学术史家只要在一篇论文中出现一次不实不信的叙述,就会失去他的信用度。即便这位学术史家在其著作中提供了“有用”的信息,如果这些信息难以核对的话,我们宁可放弃这些信息,也决不轻易引用,不以材料之“新鲜”“有用”为标准。而对于那些信用度较高的学术史家所提供的信息,本书除转引该信息的原始出处之外,还严格标注了转引出处。这样处理,一方面固然是出于对别人劳动成果的尊重,另一方面也是要把该信息的信用责任推到别人头上。
学术史的书写,处处都是陷阱。从材料中,我们只能看到事件的前后顺序,很难看到事件的因果关系。可是,如果学术史只是排列一下事件的次序,就会变成一部单纯的编年史或大事记,成为一排僵硬的雕塑,而不是脉动的河流。于是,我们不得不从材料中钩沉、焊接各种因果关系,在关系中勾勒人物,在关系中凸显传承。可是,历史叙述一旦涉及因果关系,就会变得如履薄冰。
比如,述及中山大学民俗学会在1930年的中落时,本书初稿原本是这样表述的:“10月,语史所接到校长公函,谓因‘经费支绌,暂时停办语史所’,该所代主任商承祚因此愤而辞职。”此中“因此”“愤而”“辞职”三个词,每一个词都是有根据的:首先是商承祚在《我的大半生》中曾说:自从他接替顾颉刚担任语史所代主任之后,就有一批人专门跟他作对,不断制造矛盾,使他无法工作,他觉得在中山大学呆着没什么意思,于是将这些情况告诉顾颉刚,主动表示要离开中山大学;其次是语史所档案记载了“12月,商承祚辞代主任职”。
可是,笔者在读到商承祚父亲商衍鎏1930年8月15日和9月15日日记之后,对于“因此”和“辞职”两个词就不再有把握了。商衍鎏在日记中说,由于商承祚和他的上司文科主任刘奇峰闹矛盾,1930年下学期开学之前,刘奇峰故意扣下了商承祚的聘书,虽然戴季陶和朱家骅都表示愿意挽留商承祚,但招架不住刘奇峰的坚决抵制,以至于商承祚没法继续在中山大学工作。
8月份就扣发了商承祚的聘书,10月份停办语史所,可商承祚直到12月才正式离职。可见语史所停办与商承祚辞职并不具备前因后果的关系,这样,“因此”两字就不能用了。而且,商承祚似乎并没有做好离职的准备工作,否则就不会将8月的愤怒拖延到12月了结,商承祚的辞职其实是一次“被”辞职,这样,“辞职”两字也不准确了。
考虑再三,笔者只好将这段话重新表述为:“10月,语史所接校长函,谓因‘经费支绌,暂时停办语史所’;大约与此同时,语史所代主任商承祚也离职北上。”删掉了“因此”和“愤而”,就等于掐断了因果链条。失去了因果关联,这些文字就变得干巴巴没一点血肉了。这大概也正是王国维所说的:可爱者不可信,可信者不可爱。
我们完全可以预期,只要有更多直接材料的出现,就一定还会有更多“可爱”的叙述需要进一步矫正。
在学术史写作中,史料的搜集和通读是第一重要的要素。如果没有足够的史料,就只能尽可能节制叙述,尤其要注意杜绝“想当然”。一般来说,合情合理的想当然总是富有情趣和感染力的,但学术史毕竟不是文学作品,宁不可爱,勿不可信。
张竞生是以提倡“性学”闻名的一位文化奇人,曾经担任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还曾担任北京大学风俗调查会主席,而顾颉刚等人曾是北京大学风俗调查会的成员,江中孝在《张竞生文集》(1998年)序言中,想当然地以为“张竞生培养了顾颉刚、容肇祖、郑宾于、常惠等民俗学界中坚”。过了10年,到了张培忠写作《文妖与先知——张竞生传》(2008年)时,这份“学生”名单又被“层累造史”地进一步扩大:“张竞生悉心培养了顾颉刚、容肇祖、郑宾于、常惠、台静农、钟敬文、沈作乾等一大批杰出的风俗调查事务员,正是这批人,日后成了中国现代民俗学界的中坚力量。”众所周知,上面提到的这些人,无论从思想上还是学术上,基本上都没有受到过张竞生的什么影响,更谈不上由张竞生培养,相反,常惠不仅对张竞生的许多提议颇不以为然,他所主编的《歌谣》周刊甚至有意拒刊张竞生及其风俗调查会的相关信息,而钟敬文更是从未与张竞生有过任何联系。
《张竞生传》在提到张竞生风俗调查方面的贡献时,不仅把顾颉刚等人算做张竞生的学生,还花了两千余字把顾颉刚等人妙峰山香会调查的杰出成绩全算在“张竞生的直接主持下”。作者显然没有看过顾颉刚给奉宽《妙峰山琐记》所写的序言,序言中清清楚楚地交代了顾颉刚1925年妙峰山香会调查的前因后果,可说与张竞生毫无关系。
本书“导读”结尾处,再加三点说明。
为了方便读者阅读,本书拟用“花开两朵,各表一枝”的叙述方式,区分不同话题,分头叙述。同一事件在不同话题中被述及时,则采用“互见法”,以某一话题中的叙述为详,其余为略。
本书企图勾勒部分早期民俗学者的个性特征,尽量还原他们所处的学术生态,通过历史书写,指出学者的个性特征对于其学术事业的可能影响。可事实上,这一企图不仅不可能实现,反而可能导致叙述过于琐碎、冗长。也确实曾有朋友对此提出过批评。笔者完全接受这些批评。叙述不节制,篇幅过长,皆因作者驾驭史料的能力弱。
笔者本想尽量减少直接引文,多用自己的口吻进行叙事,却又总是担心读者不能理解那些话乃系“言必有据”,因此心里时时装着一个挑剔而迂腐的读者。而那个想象的读者所秉持的迂腐标准,其实正是作者自己设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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