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乌兹别克族的文学,包括民间文学和作家文学两种类型的作品。
史诗和民间叙事诗,在乌兹别克族文学中占有重要的位置,《阿勒帕米斯》、《坟墓中生的孩子》、《尤玉甫别克和艾合买特别克》、《罗鲜》、《塔依尔和祖赫拉》、《昔班尼可汗》等许多作品,都在民间广泛流传。史诗《坟墓中生的孩子》共包括40部长诗,描写了乌兹别克的民族英雄为捍卫故乡和人民所进行的长期艰苦的斗争,其中有些章节据说产生于伊斯兰教在乌兹别克族中间传播之前。
乌兹别克族的民间故事可以分为"世俗故事"、"幻想故事"、"动物故事"、"机智人物故事"等门类,其中《七位姑娘》、《达尼汗》、《夏里热甫与夏塞乃姆》、《美丽的公主巴努》等表现爱情题材的作品具有颇高的艺术价值。乌兹别克族的民歌,有"劳动歌"、"风俗歌"、"情歌"等种类,"情歌"中常见的是抒情组诗,这些组诗一般的是由10至12首诗歌组成,而最多的可以由150至200首诗歌组成。
乌兹别克族具有自己的作家文学传统,阿塔依、萨卡克、鲁提菲、纳瓦依等许多古代作家,都在乌兹别克族的文学史册上留有重要的成就。20世纪40年代的优秀诗人波拉勒·艾则孜,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活跃于文坛的乌兹别克族作家们,又为该民族的文学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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