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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译介:从政府到民间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1-11-01  作者:刘大先

  刚刚结束不久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以近年来最大限度的热情作出了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这可以说是中国在整体综合国力增强之后,必然随之而来的增强文化软实力的规划。中华民族如何复兴伟大的文明,如何向世界输出自己独有而又普遍的价值?笔者认为,源远流长、丰富多元的多民族文化显然是基础的一环。

  10月2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府正式启动“新疆民族文学原创和民汉互译作品工程”,决定每年拿出1000万元,资助各民族文学的原创和民汉互译作品的出版事业。这无疑是个及时的举措。一方面有利于推动新疆本土原创母语文学向中原主流地区传播,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汉语言文学向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传播,从而有效推动各族人民在文化、思想、心理、情感上的彼此理解和认同。

  2007年,我和一个藏族同事花了一个多月时间在拉萨和堆龙德庆、墨竹工卡做调查,主要是了解当地的文化事业状况和政府的公共服务。结果却让我颇感忧虑,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几乎陷于停顿,空荡荡的库房和阅览室中,图书、期刊不仅种类稀少,质量也不佳,多为一些地摊书和杂志,且年头比较久远。

  而我们的调研发现,人们之所以很少到图书馆这种公共文化场所,除了外出务工人员增多、视听文化对阅读文化造成冲击等因素,人们对汉语掌握程度不高,也是重要的原因。在这种情形之下,政府要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则需考虑如何使文化的传播更有效,而不仅仅停留于面子工程。

  其实,文化的交流和传播是双向互动的,主导性文化的导向、引领固然是发扬主流价值的必然途径,而边缘性、多元性的亚文化同样也具有拾遗补阙的作用。更主要的是,不同文化主体之间只有真正濡染于主导文化之中,与之如切如磋、如琢如磨,才有可能达到彼此的理解与接受。

  应该说,所有的文化间相互传播都是一种译介活动,以中国古代族群而论,少数族群文学与主体民族文学之间的互译由来已久,从周代开始,从口译到笔译,从宗教经典到科技文献,虽然史书记载并不详尽,但一直是草蛇灰线、不绝如缕。翻译可以形成差异互补,通过不同民族的翻译形成新的美学样式,改变一个时代的文学风格。翻译还可以起到桥梁作用,加深不同民族的文化沟通。不同的文化,可以相互促生,而边缘文化的异质性,不断刷新着主体民族乃至“中华民族”的自我塑造。

  其实,民汉互译作品的出版仅仅是不同民族文化交流的开始,真正要使得翻译文学能够在不同地区形成影响,还有更多的工作要做——不仅要有质量上的把关,还要有配套的宣传措施,以及舆论的引导和助力。否则,就只是多印了一些书而已。

  所以,多民族的文化互译工作,任重而道远。这不光是政府的事,也是民间的事,更是全民的事。只有中华各民族都对多民族共生共荣的历史与现实有了真切的体会,都以真诚和热情去推动不同民族的文化交流,我们才可以说,不同民族文化的传播才抵达了中华文明的末梢,让整个中华文化血脉畅通,焕然一新。

  年初的时候,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学会与内蒙古自治区文联、作协共同成立了“朵日纳文学奖”,专为奖掖全国蒙古族作家创作的各类文学作品以及用蒙古文进行的文学创作、蒙汉作品翻译。这个奖项就是由民间企业协办赞助的,目前已经评出了第一届获奖作品,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文化效应。

  假以时日,有文化抱负和责任的个人、企业和团体如果越来越多地加入到支持文化译介的事业中来,那则是中华各民族文化的幸事和民族文化复兴的契机。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 201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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