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由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主办、中南民族大学承办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2014年会”于武汉召开。来自全国各地不同民族的专家学者100余人参会,共同探讨多民族的文学理论、文学史以及民间文学、文化遗产等问题。
从与会者的发言可以看到,话题几乎涵盖了文学学科的所有分支,比如文艺学、古代文学、现当代文学、比较文学等等,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跨学科特色表明了其敞开的、自由的文学特色,要将“文学”从之前趋于固化的观念中解放出来,提倡填平鸿沟、跨越边界,打破画地为牢、壁垒森严的“圈子化”弊端。正是 在这种持有不同学术路向的思想碰撞中,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体现出独特的问题意识和现实关怀。
中国文论的大传统与小传统
如何应时代的要求发展出一种具有真正中国气象的理论形态,显然需要考虑中国悠久的多元文化传统和鲜活的文学现实生态。我们的“民族”和“民族文学”观念是后发的现代性产物,如果完全对西方的现代文学与民族观念亦步亦趋,就会造成自我主体性的迷失,应该在交往与对话中总结古今中外的思想资源。王佑夫通过对契丹、女真等民族流传下来的残缺文论,分析它们对儒家文论的功能价值、教化作用的广泛接受,比如超越个人、表达深邃远大之志的诉求,以歌解纷与诗可以群之间的传承关系等等,由此我们可以看到中国不同民族文论的理论形态是“大”同“小”异的。这种情形实际上反映了中国各民族在历史交往中的你来我往、融合共生的文化状态。这种带有规律性的历史经验其实提供了一种建立本土理论自信的基础。如果换个高屋建瓴的说法,即它折射的是中国文化的结构本身:“大一 统”传统中包容的形态各异的小传统。
这种大传统有古典中国留下来的“诗教”,也有近代西方文论的成果,比如刘为钦谈到的韦勒克的民族文学观,他的民族观念与中国本土的民族观念同中有异,却在当代中国文学批评译介西方话语的过程中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人对于“民族文学”的认知。而形形色色的中国小传统则是更为丰厚的、尚待开垦的富矿,像李锋阐述的南方少数民族古代文论,比如土家族先人的《田氏一家言》、丽江木氏土司的诗文序跋,就是中华民族文化交流和融合的生动标本,借由这些标本,可以看到南方诸民族虽然有多元的文化背景,但依靠中央政权的政策推动,由被动到主动地进入中华文化的主流场域,并在精英和民间两个阶层都发出了令人印象深刻的声音。这可以视为小传统对大传统的自觉不自觉的皈依,而更多的则是保留了自己文化独特性的存在。这些独特性体现在古今民族的各个层面,贾一心提到的藏族古典诗学的“生命”说,就认为文本本身也是活的,而不是像传统观念中认为的那样,文艺表现了生命的律动。而祁晓冰回溯哈萨克族文学现代转型的坐标原点,也区别于传统文学史的认知:当少数民族面对现代性冲击之时,出路在何方?这是一个普遍性的遭遇,在这种遭遇中,哈萨克现代文学的先驱之一——诗人唐加勒克直接越境去俄国留学。在创作上,他固然是受到了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影响,但他的一些思想与精神资源还是来自于俄苏。这就是小传统根据其自身的文化与地理条件自我 更新的活力所在,正是因为它们的存在才丰富了大传统内部的多样性。
因此,比较文学本土化的问题也就提到了日程之上。赵志忠重申了季羡林先生在1980年代就提出的一国之内各民族文学之间比较的话题,并由此引入“双向阐发”的概念。其实,各个少数民族文学之间的比较既是对比较文学的美国传统与法国传统的超越,也是对于“世界文学”和“总体文学”的有力补充,即我 们既要关心同中之异,又要注意异中之同,在国别文学之间的接受与影响之外,还要关注一国之内的满天星斗、多元共生。
各民族文学的创造活力
一些我们习焉不察的文学修辞手法、艺术技巧、表现手段,似乎是我们学习西方的结果,但如果深入考察,却可以从本土找到它的源头活水。刘茉琳在她的台湾少数民族散文研究中就提到了一个有趣的发现:少数民族在自然观、生命观等方面都与其他民族有极大的区别,这些不同的观念在不同时代产生碰撞、融合、消弭,最终形成一种内在的“活性因素”,构成了少数民族文学的独特精神面貌。当少数民族作家用汉语写作时,往往会面临语言与思考方式的转换问题。这个过程 就是活性因素发酵的过程,会在作品中产生陌生化的效果,从而形成特殊的文学世界。所以,我们可以看到,什克洛夫斯基所说的“陌生化”或者霍米巴巴所说的 “混杂性”如果置之于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现场,会发现它们是完全自然而然的结果。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少数民族宗教与文化传统的独特性也会给其文学带来有别于物质时代的精神操守维度。马梅萍通过对回族作家李进祥作品中民族文化心理的探索,概述了他在孤独中走向内省的思想历程。放眼当代中国回族作家的创作,他们的集体无意识里基本都有对本民族文化的挖掘与民族精神的塑造,但是在具体个体那里又有差异。石舒清显示出对于伊斯兰文化昭示的顺从、和平观念的内化,而李进祥则颇多不平之气,他塑造的文学形象在精神上经历了孤独、清洁、领悟的过程,而“羞怯”则是他对西海固回族自省性格的塑造和提炼。这种情感要素的存在,显示了在备受现代性冲击的回族乡土社会中,以宗教信仰为价值标准的神 圣世界观依然制衡着人们的世俗生活,正是这种文化特质使得在世俗化时代的人完成了从俗向圣的养成与转变。
从文学史的纵向角度来看,各民族文学之间彼此影响、生生不已,在继承中有新变也构成了规律性的脉络。米彦青在对晚清蒙古族诗人延清《庚子都门纪事诗》的个案研究中,分析其诗作寓史于诗、以诗存史,“事核词哀,独抒忠爱”的特色。这些诗作在内容和题材上是对杜甫沉郁顿挫风格的承传,但其诗作中体现的与时俱进的忧患意识,又显示了时代性的新变,是对“诗史”传统的丰富和超越。这是中国文学发展草蛇灰线、舍变从权的具体案例。因为少数民族视角的加入,使得一些曾经的文学史知识也生发了新的判断。比如民国的满族作家王度庐一度是作为通俗武侠小说的面目出现在文学史中,但曾慧对于他的《卧虎藏龙》中的服装的研究,细致梳理了王度庐写到的上衣下裳,上衣包括袍、衫、褂、坎肩和斗篷,下裳包括裤和裙,这些描写带有浓郁的满族色彩,是对当时旗人京俗文化尤其是满 族服饰文化的再现,对满族服装的研究有一定参考意义。
重述、叙事与国家立场
少数民族文学从来就不是“纯文学”的范畴所可以涵盖,尤其是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从其诞生之初就带有鲜明的政治性。因而对少数民族文学进行研究,总是带有区别于我们从西方接受来的文学观念的重述色彩。吕双伟对清代民族诗文研究的回顾与反思,提供了一个十分精彩的学术史综述,有力地展示了曾经处于传统文学史边角地带的民族诗文风貌,为进一步的研究提供了开拓的基点,实际上是一种重写文学史的观念已经呼之欲出。文学叙事总是一个个的历史碎片,而这种个体叙事之于总体性的宏观历史的作用就在于它们将民族传统融入到日常与大众生活之中。龚举善通过对少数民族网络文学现象的扫描,归纳出五个问题:虚幻化、浅薄化、粗糙化、趋利化、去民族化,实际上指出这种宏大叙事在上世纪90年代解体之后个人的漂浮状态。但是从文学史自身发展和社会与思想史的发展来看,宏大叙事自有其不可或缺的合法性,我通过对瑶族作家红日的解读,讨论了如何在意义丧失的世界重建集体性生活的问题,即我们要重建某种在自觉不自觉的意识形态转型 中被解构掉的共同体,从而锻造新的国家文学知识谱系。
锻造国家文学知识的途径之一,可能就是要恢复许多被西方话语主宰的文学系统中的少数民族性、地方性、方言性的叙事。吴震东从艺术人类学的角度进行的方言性诗学建构,其实也可以视为这方面叙事研究的一次尝试。艺术能作为一种替代性叙事出现,它以更加诗意的文本形态进行有别于理性化的科学深描的“艺术深描”,艺术家在人类学的“异文化”写作中,诗学阐释可以作为一种方法论。一般意义上的民族志写作,并不能贴切地表述“异文化”中艺术和美的内隐性,因此,艺术民族志惟有建立在一种诗学阐释的基础上,才能更加贴近其“方言性”或者说“地方性”文化中的艺术精神。所谓本土理论的自觉创造就是在这样的实践中才能得到落实。
尤其需要提到的是,刘振伟关于民族文学研究与国家立场的阐述。他提到,在少数民族性与世界性之间不能遗忘国家性,深刻地体现了知识分子的担当精神和一个学者不应惧怕表明价值立场的态度。确实,在中华意识与少数民族主体性、在“真理性表述”与国家关系之间,作为一个中国的知识分子应该有自己的明确立场,不要被流行的风潮所左右,而应该立足于中国的实践,以地方的、民族的经验为基点,生发出自己的主张。所谓文化多样性,不是说单方面尊重差异,而是相互的理解与包容,在包容中理解差异,求同存异,寻求共识,即在承认少数民族差异性的同时,首先明确各民族之间的共通性,这种共通性应该统一到“人民”这一主体上,从而旧邦新命、再造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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