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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继富]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保护的中国实践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8-06-09  作者:林继富

  6月9日,我国将迎来第13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今年的口号是“见人见物见生活”。

  我国自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保护以来,十分注重对传承人的保护。从2006年开始,我国实施了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制度。截至目前,我国完成了五批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和认定,共计3068名;地方认定的省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数量更多,形成了以代表性项目和代表性传承人为核心的非遗保护实践体系,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保护主旨,“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科学保护理念得到了充分地表达,走出了非遗传承人保护的中国道路。

  建立在制度层面的传承人保护工作,是我国政府在考量非遗传承人的历史贡献和当代意义基础上,以非遗保护为基本出发点,从非遗保护的生活实践、社区参与、文化创造力与文化多样性等方面作出的科学、全面的制度安排。非遗绝大部分是集体、共享的生活传统,每项非遗传承人多,传承历史长、流传范围广,在长期的非遗活动中,涌现出许多传承的杰出代表。这些代表在该项非遗流传的社区、村落具有良好的人际关系,积累了与此项非遗相关的丰富、深厚的传统知识。他们在传承非遗方面积极性高,并在继承和创新等方面表现出特殊能力,因此,选择保护代表性传承人,针对性强、效果明显,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持续发展性,有利于带动非遗项目保护,并促进与此项目有关社区或村落传统的保护和发展。

  每一个非遗项目都是在传统中传承,在当代生活中运行的。这个“生活”,不仅是历史生活,也是非遗传承人、传承人群及民众的现代生活。比如,《阿诗玛》诞生于云南石林彝族撒尼人的歌唱生活,是撒尼人歌唱传统的代表。以《阿诗玛》为中心的歌唱传统,是无数撒尼传承人在歌唱实践中形成的生活传统。我们在保护作为非遗的《阿诗玛》时,不仅要着力于《阿诗玛》文本、演唱过程的保护,更要保护彝族撒尼人的歌唱传统,尤其是保护善于演唱彝族撒尼人民间叙事诗的传承人。因此,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实现了从代表性项目保护到以代表性传承人为中心的保护,传承人以及传承人生活社区的广大民众的生活成为了保护的对象,凸显了非遗保护的主体性。

  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从根本上来说,是要保护非遗传承人的传统生活,再现、记录非遗传统发展过程中的现代样态。从传承人角度讲,传承人的保护是现在性保护,是传承人传承活动的保护。从非遗角度来讲,保护该项非遗传统发展中的当代存在形式,就是保护以传承人为中心的社区生活方式、社区民众生活关系和文化关系。传承人生活在社区之中,非遗以社区传承为基本单位。尽管在非遗项目中,有许多项目在多个地区和多个民族中流传,但是生活层面的非遗则是特定范围内,民众共享的生活传统和文化传统,记忆着该范围内社会发展历史,寄托了该范围内的民众生活情感,因此,非遗传承人的保护就是保护非遗流传范围的生活传统。然而,现代化生活逐渐瓦解了民众的传统生活方式,非遗传承的范围发生了改变,非遗在传统村落和街区的存续出现了问题。为了更好地适应民众生活上的改变,与民众精神生活上、文化活动上步伐相一致,需要以非遗类优秀传统文化参与到社区、街道的文化建设之中。非遗传承人移居社区,或者进入社区传承非遗,就能很好地实现传统非遗与现代生活的有机结合,并引导和丰富城镇社区、街道的文化生活。

  代表性传承人保护的实践,以社区、群体的当代生活为核心,这种建立在当代生产、生活需要基础上的保护,决定了非遗并非只有传统的面相,还有活灵活现的现代生活面相。生活需要是非遗传承、传播的动力。非遗的传统精神、文化功能满足了人们今天的生活需要,于是,非遗以活态的形式在民众生活中得到了传承和再创造,许多地区的非遗甚至成为改善民众生活的文化资源。传承人生产出来的非遗产品,不仅供当地民众享用,而且作为民族、地域产品,帮助民众实现创收、增收。许多传承人将非遗作为谋生的手艺,政府为传承人提供传承传习,以此带动传承人及其家庭脱贫致富。

  比如四川省绵阳市大力促进羌绣的传承发展,目前绵阳有绣娘、绣郎2000多人,他们已成为带动当地群众脱贫致富的生力军。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热贡艺人尕藏组建农民工工会,组织100多名贫困艺人发挥非遗技艺优势,每年到省外进行彩绘、泥塑、壁画等创作、创收。这些事例显示,传承人在非遗传承中积极融入当代生产生活,并在国家倡导的“工匠精神”鼓舞下,可以走上带动社区民众共同致富的道路。

  为鼓励传承人进行非遗传承活动,我国在非遗保护的制度设计上,将传承人保护置于非遗保护的重要位置,中央财政每年为每位国家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提供2万元的经费补助。这些经费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传承人的传承活动,激发了传承人传承非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非遗存续和发展的文化生态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为了提供传承人适应环境的能力,增强传承后劲,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实施了“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传承人进入培训班后,拓展了眼界,丰富了非遗传承的创作内容,提高了技艺,发现了自身的价值和潜力;许多学员成为当地非遗传承的领头人,出现了“培训一人,带动一片”的现象。传承人在秉承非遗传统、不失其本的基础上,实现了“为民族传承、为生活创新”。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80多所高校参与该计划,培训学员1.8万人次;各省市区均有相应研培班,全国累计参与人数达5.6万人次。非遗传承人群培训班定位为“研培研习”,让传承人与高校、业界相关学人共同探讨“非遗如何更好地实现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之中,实现可持续发展”等问题。这些措施和实践充分表明,传承人在非遗保护中的主体地位不可动摇,非遗留下的是祖先的记忆,更是民众创新生活、创造文化的动力源泉。

  鼓励非遗传承人进入校园与学生交流,传承非遗,也成为当前文化领域一大亮点。“非遗进校园”不是终点而是起点,非遗进了校园,还得走出校园,这里的“进”和“出”是传承人以及传承人携带的非遗,在传承人、学生、民众中流动起来,并且构成流畅、生动的传承链环,建立有效、有益的非遗生产、生活机制。比如,湖北省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庄溪小学实施“都镇湾故事”进校园活动,探索“小手牵大手”传承方式,使都镇湾故事“活”了起来。都镇湾故事传承人刘为芬、刘泽刚等进入庄溪小学为学生讲故事;学校布置学生回家采集故事,学生在家长的陪同下深入乡亲之中探寻故事根脉。民间故事在传承人、学生之间将社会传承、家庭传承与学校传承进行了卓有成效的结合,民间故事在今天都镇湾人的生活中“活”了起来。

  中国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保护实践,是以民众生产生活为中心的优秀传统文化实践,是传承中创新、创新中发展的实践。在此过程中,在民众生活需求的驱动下,在科学方法的指导下,中国政府、学界和民间社会探索出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路径,形成了从传承人立场保护非遗的宝贵经验;在与传承人的接触中,在调查、研究传承人之于传承发展中的彼此理解,寻找到当代中国非遗保护可持续发展路径;传承人、家庭和村落、社区构成的共同体,历史传统与现代生活结合的关联体,成为中国非遗保护实践操作体系的根本出发点,以及理论话语体系建立的基本目标。

  (本文是国家重大攻关项目“中国民俗学学科发展与理论创新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6ZDA162)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2018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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