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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从世界到中国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1-01-04  作者:
  侗族的行歌坐月是侗族大歌传承的载体。2006年,侗族大歌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遗”名录,极大地推动了侗族大歌的保护。 资料图片

  今年11月15日至19日,我国申报的京剧、中医针灸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了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麦西热甫等3项列入急需保护的“非遗”名录。至此,我国共有28个项目列入代表作名录,6个项目列入急需保护名录,其中少数民族代表作名录11项,急需保护名录3项。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巴莫曲布嫫介绍,早在1989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就通过了《保护民间创作建议案》,首次提出了“非物质遗产”的概念,提出各会员国应关注民间文化传统形式,特别是口头文化的不稳定性,建议各国政府应在保护民间文化方面发挥其作用。

  1998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2000年,教科文组织正式实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项目;2001年5月,第一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公布。2003年10月,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

  我国“非遗”的严峻形势,也加速了“非遗”保护工作的推进。据中国艺术研究院提供的数据显示,上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全国有367个戏曲剧种,但时至今日,仍在演出的剧种仅为267个。也就是说,在半个世纪里,各类剧种消亡了100种之多。这对我国的“非遗”保护工作来说是一个巨大的警示与鞭策。

  在国际形势的推动下,2003年初,文化部与财政部联合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启动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我国“非遗”保护工作开始走上了全面、整体性的保护阶段。

  2004年8月,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批准加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200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建立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开展普查工作。同年12月,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非遗”一词开始频见报端。

  2006年5月20日,在第一个“文化遗产日”到来之前,国务院公布了第一批“非遗”名录518项,其中少数民族项目165项;2008年6月公布了第二批“非遗”名录510项,其中少数民族项目482项;2010年5月公布了第三批“非遗”名录190项,少数民族项目106项。至此,我国55个少数民族都有项目列入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201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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