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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保护:来自文化圈的通报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8-02-18  作者:王婧姝

 
 
春节期间,第七届北京民俗文化节暨第十届东岳庙会举行。 (资料图片)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精华、民族智慧的象征和民族精神的结晶。非物质文化遗产也有物质性。物质性就是文象,非物质性就是文脉。人之文明,无文象不生,无文脉不传。无文象无体,无文脉无魂。

  

  ——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

  中国有56个民族,很多民族有自己的传统节日,这些应该引起我们重视。现在越到少数民族地区,人们参加传统节日的热情越高。我们从事这方面的工作,经常参加这方面的活动,深深地为他们的情感所感染。

  

  ——文化部副部长  周和平

  不管是联合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还是我们搞的文化名录和清单,根本目的都是为了保护,申报不是目的。

  

  ——中国艺术研究院副院长、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常务副主任

  张庆善

  首批珍贵古籍接受申报的就5000多部,你要甄选哪个珍贵哪个不珍贵,既要考虑时代的早晚,价值的高低,还要考虑版本的真伪,这个就更复杂了。

  

  ——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专家 李致忠

  京剧《智取威虎山》有一段话:“早也盼晚也盼,盼穿双眼。”国家图书馆减免收费,是完全公益性的服务,确切地说免费公开服务,这应该说是广大读者盼望已久的事情,也是我们国家图书馆职工盼望已久的事情。

  

  ——中国国家图书馆馆长、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主任  詹福瑞

  今天我们坐在这个温暖的屋子里,而几百万急于回家过年的同胞们在冷风凄雨中坚守,我想我们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他们。因为他们坚守的,他们坚持的,不仅仅是一个回家的渴望,也不仅仅是对亲情的期待;他们更坚持着一个传统、一个文化、一个精神。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副主任  田青

  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不同,物质文化遗产是以物为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载体。因此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抓住了传承人就抓住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

  1月31日下午,国家文化部就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举行了新闻发布会。会上,文化部副部长周和平通报了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和古籍保护工作,以及国家图书馆免费开放和开展民族传统节日文化活动的有关情况。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突破性进展

  在过去的一年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得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取得了显著成绩,产生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周和平从10个方面对去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展进行了总结:

  普查工作初见成效。这次普查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进行的第一次大规模的文化资源普查,在我们国家的历史上也属首次。有的地方,像浙江某乡镇,一个乡的普查项目就多达几千项甚至上万项。我们还把群众发动起来,参与普查。大家对于普查的积极性非常之高。云南、浙江两省基本完成了全省的普查工作。

  国家和省、市、县四级保护名录体系初步建立。按照国务院要求,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了国家级名录。2006年,文化部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名录,在此基础上,2007年又组织了第二批国家级名录的申报工作。经过几个月的紧张工作,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初步推荐目录564项,扩展类的名录134项,已经征得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的意见,并在文化部网站和《中国文化报》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一个月。今年“文化遗产日”期间,文化部争取公布我国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目前全国各地所有的省区市都建立了名录,有的省正在考虑公布第二批名录,省级名录已经达到了3842项。一些地市和县也都陆续建立了名录。

  传承人的保护取得了进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不同,物质文化遗产是以物为载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载体。因此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抓住了传承人就抓住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关键。所以,按照工作的整体安排,在各地申报推荐的基础上经过评审,在2007年6月9日“文化遗产日”期间,文化部公布了第一批传承人226名,涵盖民间文学、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五大类。最近一段时间,经过申报和评审,第二批国家级名录的传承人涉及到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和民俗五大类,一共有542名,已经向社会公示,很快会正式公布。各地也参照国家的做法陆续地公布各省的传承人。

  大力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去年6月9日,文化部命名了第一个国家级保护试验区。这个保护区刚刚开始,带有实验的性质,经过实验再转为正式的保护区。第一个是福建的闽南文化保护试验区。今年1月8日命名了第二个,是安徽和江西共有的徽州文化实验保护区。现在正在对一些省份负责保护的地方进行论证,还要陆续公布。

  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和传习所的建设。最近一段时间以来,各地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非常重视,据不完全统计,现在已经建立各类专题的博物馆将近300个,民俗博物馆164个,传习所276所。有的是国有,有的是民营,有的是企业办,有的是社会办,各种形式。这对于传承文化,对于青少年和广大群众进行非物质文化知识的普及起到了重要作用。

  不断完善组织机构。大家知道,中国艺术研究院加挂了个牌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这项工作在我国刚刚开始,机构和人员陆续地都要到位。

  加强学习,提升理论水平。去年一年举办了苏州论坛、成都国际论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题研讨会等一系列理论研讨和交流活动。出版了一本很有影响的书,即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王文章所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出版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图典,这些图书的出版说明理论研究已经到了一个新的水平,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经费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从2002年我们实施这个工作开始,中央财政投入了2.36亿元,各地都有了大量的支持。

  影响、宣传力度不断加大。“文化遗产日”的活动丰富多彩,各大媒体大量报道,在全社会产生了良好的影响。

  积极参加国际交流与合作。去年有几件重要的事情: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府间委员特别会议在成都召开;温总理访问日本时,带的团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表演团,在日本政界和民间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联合国教科文总部还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在联合国轰动很大。在联合国总部的会场上演出,没有很好的舞台条件,完全靠我们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魅力吸引了世界各国驻联合国的官员,192个国家和地区使团的领导人出席了这次演出。这次在巴黎的演出很轰动,一票难求。

  周和平说,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我国刚刚起步,任务很艰巨,问题还是不少的。第一是认识问题,大家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够;第二,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省搞得非常之好,比如说浙江、云南、广西、贵州,工作开展得非常好。有的地方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何物不太理解,甚至连名字还叫不太准,认识上差异比较大;第三,重申报轻保护的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工作的展开。

  2008年,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继续推进普查工作。抓好普查人员的培训工作,推广普查经验,加强对各地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在普查工作基本完成的省区,建立档案或数据库,提交非物质文化遗产清单,编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省分布地图集》。

  逐步完善国家级和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公示后,尽早报国务院批准,争取在“文化遗产日”期间公布。今年名录的重点工作是在完善省级名录和推进全国资源普查的基础上,推进市、县两级名录建设。

  加强对代表性传承人的保护工作。文化部将不定期地评选、认定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鼓励各地积极创造条件,支持代表性传承人的传习活动;对于生活困难的代表性传承人给予适当补助,建立传承经费保障机制。  

  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民俗博物馆或传习所的建设。有计划地鼓励各地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博物馆、展示中心或传习所,积极发展民营博物馆,推广有益经验,抢救征集具有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珍贵实物和资料,建立并完善保管制度。

  加快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步伐。争取2010年前,建立10个文化生态保护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丰富、较为集中的区域,实施整体性保护。

  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队伍建设。充分依托中国艺术研究院等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采取委托办学、联合办学等多种形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培养一批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鼓励有关部门、民间社团、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发展志愿者,形成一支专兼职结合的队伍。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课堂、进教材、进校园。文化部将与教育部等部门协商,计划将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把非物质文化遗产纳入中小学课程,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进大学等,使青少年近距离感受和了解我国优秀传统文化。

  搞好“文化遗产日”和“文化遗产之都”活动。今年“文化遗产日”期间,将在全国各地举办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演出、论坛、讲座和咨询服务等宣传展示活动;为广泛调动全社会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的积极性,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开展申办“文化遗产之都”活动。制定“文化遗产之都”活动方案,征求有关部门意见,上报国务院批准后,争取在今年举办第一届“文化遗产之都”活动。

  利用民族传统节日,开展富有特色的节庆文化活动。选择重大民族传统节日,如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在传统节日气氛浓厚的、特色鲜明的地区,开展丰富多彩的节庆文化活动,激发群众的自觉参与意识,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即将公布

  为使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全面顺利实施,由文化部牵头,教育部、宗教局等十部委组成了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面开展中华古籍保护工作。2007年2月28日至3月1日,文化部组织召开“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全面布置全国古籍保护工作。2007年5月25日,中国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在国家图书馆正式挂牌,国家中心承担起古籍普查登记、古籍普查及古籍修复人员培训、古籍保护研究等职责。此后,各省级古籍保护中心陆续成立。2007年起,国家古籍保护中心组织了3次面向全国的古籍普查培训和1期古籍修复培训,共培训学员150人。为大力推进古籍保护工作的开展,文化部于2007年8月选择了东、中、西部地区不同类型、规模的59个图书馆开展古籍保护试点工作,并组织专家对全国31个省进行了督导。

  自2007年9月开始,文化部组织开展了名录的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受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全国文化、文博、教育、民族、宗教等系统的200余家单位和个人参加了申报,各地共申报珍贵古籍5000多部。第一批重点保护单位的申报工作同期开展,全国共有130家单位申报重点保护单位,涵盖了国家图书馆、县区以上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专业图书馆、博物馆、文物所、档案馆等。2007年11月起,文化部组织开展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评审工作。经专家委员会审核,初步结果已经在今年1月23日的《中国文化报》和中国古籍保护网上公示。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共有2383部入选,其中简帛117种、敦煌文书72件、古籍1911部、碑帖73部、民族语文古籍110部。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共有50家入选。这50家单位具有古籍善本收藏量大、保管条件好、分布面宽、代表性强等特点。公示后根据各方意见还会进行相应调整,上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

  2008年,文化部将加大力度,进一步推进我国古籍保护工作的开展。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评审、遴选工作,尽快上报国务院批准公布。二是继续做好古籍保护和修复人才的培训工作,为全国古籍收藏单位培养基本的古籍修复和鉴定人员,推动古籍保护事业的发展。三是积极开展古籍普查,利用现代化手段,揭示珍贵文献。2008年将推出计算机古籍普查平台,做好古籍的普查工作。在普查的同时,还将微缩复制技术与数字技术结合起来,提高古籍的保护和利用的效率,让珍贵文化遗产为人类共享。四是在全国范围全面铺开古籍保护,筹建第一批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拟建一批国家重点实验室,加大古籍修复工作力度。五是积极开发利用珍贵古籍资源。一方面,对珍贵古籍进行整理出版,另一方面,将微缩复制技术与数字技术结合起来,为群众提供多载体的文献服务,提高古籍的保护和利用的效率。六是加大宣传,唤起全社会对古籍这一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视。2008年,配合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的公布,通过举办大型珍贵古籍展览等形式,大力宣传古籍保护知识,使古籍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200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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