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问题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7-07-09 作者:劉錫誠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進化是靠傳承而延續。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公約》對非物遺產所下的定義強調的是“世代相傳”和在社區、群體中“被不斷地再創造”並有“持續的認同感”,與我國學界傳統上理解的民俗(民間文化)強調其作者和傳承者的身份有所差異。傳承人主要現身於口頭文學、表演藝術、手工技藝、民間知識等領域。對傑出傳承人的調查和認定,傳承人的權益和管理,是正在進行的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中遇到的亟待解決的問題。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大部分領域,如口頭文學、表演藝術、手工技藝、民間知識等,一般是由傳承人的口傳心授而得以代代傳遞、延續和發展的。在這些領域裏,傳承人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承載者和傳遞者,他們以超人的才智、靈性,貯存著、掌握著、承載著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類別的文化傳統和精湛的技藝,他們既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活的寶庫,又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代代相傳的“接力賽”中處在當代起跑點上的“執棒者”和代表人物。
傳承人可能是家族傳承中承上啟下的繼承者,也可能是社會傳承中承上啟下的繼承者。至少在前面所舉的口頭文學、民間藝術、手工技藝和民間知識這些類別中,傳承人的傳承作用是非常明顯的。當然不限于這幾個類別。因為這些領域是比較適宜於個人技藝發揮和體現個性化創造的領域。傳承人之所以成就為傳承者,固然環境(家族中有傳承的傳統,有師傅的帶和教,等)起著決定性的作用,但當事者的超人強記博聞、聰明智慧、心靈手巧、獨特匠心等的能力與個性,也比較容易在這些領域裏突顯出來。總之,這些領域裏的文化傳承,不是單線的延長或原質的移位,而是既有衰減又有增量,以創新達成文化的積累。積累是傳承的結果,而積累的核心是傳承者的創新。
傑出的傳承人應是在繼承傳統中有能力作出文化選擇和文化創新的人物,他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保護、延續、發展中,起著超乎常人的重大作用,受到一方民眾的尊重與傳誦。比如古代非物質文化的傳承中,華佗、孫思邈是傳統醫藥行的始祖,魯班是木石建築業的祖師,黃道婆是棉紡的祖師,范蠡被尊為制陶業的祖師,杜康被傳為造酒業的祖師,劉三姐是壯族的歌仙,等等。祖師就是最早的或早期創始者或傳人。中國各民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就是在這些祖師(傳承者)們的開啟與傳承下,一代代傳承、延續、創新而發展到今天的,而沒有傳承人、或不願意傳給不合適的後人的門類,其技藝和傳統就可能就此中斷或泯滅。這在歷史上是不乏先例的。
傳承人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延續的重要性,已被越來越多的人所認識,尋找傑出傳承人的工作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一個重點。正如馮驥才先生所說:“歷朝歷代,除了一大批彪炳史冊的軍事家、哲學家、政治家、文學家、藝術家以外,各民族還有一大批傑出的民間文化傳承人,後者掌握著祖先創造的精湛技藝和文化傳統,他們是中華偉大文明的象徵和重要組成部分。當代傑出的民間文化傳承人是我國各民族民間文化的活寶庫,他們身上承載著祖先創造的文化精華,具有天才的個性創造力。……中國民間文化遺產就存活在這些傑出傳承人的記憶和技藝裏。代代相傳是文化乃至文明傳承的最重要的渠道,傳承人是民間文化代代薪火相傳的關鍵,天才的傑出的民間文化傳承人往往還把一個民族和時代的文化推向歷史的高峰。” 尋找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當代傳承人,既是正在開展的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的重點之一,也是擺在當代中國文化界和民俗學界的一個重要課題。幾年前遼寧大學江帆教授和台灣成功大學陳益源教授對故事家譚振山的調查和研究,湖北宜昌民間文學研究者王作棟對故事家劉德方的調查和研究,華中師範大學劉守華教授在長陽縣調查發現的土家族女故事家孫家香,都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果;他們的調查成為把譚振山和大堡坪村列入第一批“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重要依據。
新中國成立50年來,各地和各界在多次民族民間文藝調查、手工藝調查、民俗調查中,發現和掌握了一大批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當代傑出傳承人,特別是20世紀80─90年的“十部文藝集成志書”的調查中發現和調查的傳承人,他們的傳承,標誌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存活和發展的一個歷史時代。我們有責任把他們名字和業績整理和編輯成冊,理清各類文化遺產在20世紀末的存活生態、發展現狀和傳承脈絡。這是我們邁步進入21世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時期的重要基礎,也是所有參加這項保護工作的人員的一本必讀書和入門書。
由於非物質文化遺產是靠口傳心授而習得的知識和技能,在其發展嬗變的漫長途程中,會出現變異。變異(或稱變易)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延續的常態,是誰也無法阻擋的。正常的變異主要表現在下列三個方面:一、某些非物質文化遺產,如民間故事等口頭作品,如漆雕、牙雕、玉雕等工藝複雜的手工技藝,都不是一個傳承人能夠完成的,在傳承過程中有多人即集體的參與,會出現互相琢磨、吸收、合併、類型化、歸一化的趨勢。二、因傳承人的遺忘或死亡,而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傳承途中出現衰減,如前面說到的北京“聚元號”弓箭,第十代傳人楊福喜說,在他還沒有掌握他的父親、第九代傳人楊文通的“三個絕活”時,他的父親就逝世了。三、在傳遞中,某些非物質文化遺產會因為傳承人的創新而使該項目有所增益。
如果說,以往的歲月中,由於戰爭兵燹、政治運動、文革浩劫等頻發,在一定程度上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出現了急劇衰微甚至中斷的話,那麼,現在,正在推進的現代化進程,正在使民眾的生活條件發生著翻天覆地的變化,特別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所由發生和繁榮的農耕文明和宗法社會的土壤逐漸削弱和消失,民眾的價值觀和審美觀隨之發生著巨大的變化,加之傳承人的自然衰老和死亡,使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些門類,逐漸走向式微、甚至消亡,傳承和延續面臨著嚴重危機。
去年我到南京去講課,聽江蘇省文化廳的有關同志介紹,他們也正在做傳承人的調查和研究,而且已經取得了一些進展和可貴的經驗。傳承人問題,除了學理方面的問題以外,還有大量的屬於政策方面的問題,如著作權問題、署名權問題、多子女傳承和傳男不傳女帶來的權屬和保護主體問題、國家保護資助問題等。比如“泥人張”名稱使用權案,就是一起涉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署名權的典型案例。這些問題,需要文化主管部門在調研的基礎上儘快提出辦法,並出臺文件。
傑出的傳承人應是在繼承傳統中有能力作出文化選擇和文化創新的人物,他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保護、延續、發展中,起著超乎常人的重大作用,受到一方民眾的尊重與傳誦。比如古代非物質文化的傳承中,華佗、孫思邈是傳統醫藥行的始祖,魯班是木石建築業的祖師,黃道婆是棉紡的祖師,范蠡被尊為制陶業的祖師,杜康被傳為造酒業的祖師,劉三姐是壯族的歌仙,等等。祖師就是最早的或早期創始者或傳人。中國各民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就是在這些祖師(傳承者)們的開啟與傳承下,一代代傳承、延續、創新而發展到今天的,而沒有傳承人、或不願意傳給不合適的後人的門類,其技藝和傳統就可能就此中斷或泯滅。這在歷史上是不乏先例的。
傳承人對於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延續的重要性,已被越來越多的人所認識,尋找傑出傳承人的工作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一個重點。正如馮驥才先生所說:“歷朝歷代,除了一大批彪炳史冊的軍事家、哲學家、政治家、文學家、藝術家以外,各民族還有一大批傑出的民間文化傳承人,後者掌握著祖先創造的精湛技藝和文化傳統,他們是中華偉大文明的象徵和重要組成部分。當代傑出的民間文化傳承人是我國各民族民間文化的活寶庫,他們身上承載著祖先創造的文化精華,具有天才的個性創造力。……中國民間文化遺產就存活在這些傑出傳承人的記憶和技藝裏。代代相傳是文化乃至文明傳承的最重要的渠道,傳承人是民間文化代代薪火相傳的關鍵,天才的傑出的民間文化傳承人往往還把一個民族和時代的文化推向歷史的高峰。” 尋找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當代傳承人,既是正在開展的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的重點之一,也是擺在當代中國文化界和民俗學界的一個重要課題。幾年前遼寧大學江帆教授和台灣成功大學陳益源教授對故事家譚振山的調查和研究,湖北宜昌民間文學研究者王作棟對故事家劉德方的調查和研究,華中師範大學劉守華教授在長陽縣調查發現的土家族女故事家孫家香,都取得了令人注目的成果;他們的調查成為把譚振山和大堡坪村列入第一批“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重要依據。
新中國成立50年來,各地和各界在多次民族民間文藝調查、手工藝調查、民俗調查中,發現和掌握了一大批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當代傑出傳承人,特別是20世紀80─90年的“十部文藝集成志書”的調查中發現和調查的傳承人,他們的傳承,標誌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存活和發展的一個歷史時代。我們有責任把他們名字和業績整理和編輯成冊,理清各類文化遺產在20世紀末的存活生態、發展現狀和傳承脈絡。這是我們邁步進入21世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時期的重要基礎,也是所有參加這項保護工作的人員的一本必讀書和入門書。
由於非物質文化遺產是靠口傳心授而習得的知識和技能,在其發展嬗變的漫長途程中,會出現變異。變異(或稱變易)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延續的常態,是誰也無法阻擋的。正常的變異主要表現在下列三個方面:一、某些非物質文化遺產,如民間故事等口頭作品,如漆雕、牙雕、玉雕等工藝複雜的手工技藝,都不是一個傳承人能夠完成的,在傳承過程中有多人即集體的參與,會出現互相琢磨、吸收、合併、類型化、歸一化的趨勢。二、因傳承人的遺忘或死亡,而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傳承途中出現衰減,如前面說到的北京“聚元號”弓箭,第十代傳人楊福喜說,在他還沒有掌握他的父親、第九代傳人楊文通的“三個絕活”時,他的父親就逝世了。三、在傳遞中,某些非物質文化遺產會因為傳承人的創新而使該項目有所增益。
如果說,以往的歲月中,由於戰爭兵燹、政治運動、文革浩劫等頻發,在一定程度上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出現了急劇衰微甚至中斷的話,那麼,現在,正在推進的現代化進程,正在使民眾的生活條件發生著翻天覆地的變化,特別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所由發生和繁榮的農耕文明和宗法社會的土壤逐漸削弱和消失,民眾的價值觀和審美觀隨之發生著巨大的變化,加之傳承人的自然衰老和死亡,使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些門類,逐漸走向式微、甚至消亡,傳承和延續面臨著嚴重危機。
去年我到南京去講課,聽江蘇省文化廳的有關同志介紹,他們也正在做傳承人的調查和研究,而且已經取得了一些進展和可貴的經驗。傳承人問題,除了學理方面的問題以外,還有大量的屬於政策方面的問題,如著作權問題、署名權問題、多子女傳承和傳男不傳女帶來的權屬和保護主體問題、國家保護資助問題等。比如“泥人張”名稱使用權案,就是一起涉及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署名權的典型案例。這些問題,需要文化主管部門在調研的基礎上儘快提出辦法,並出臺文件。
文章来源:原载中央党校《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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