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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表彰大会召开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7-06-11  作者:朱宽 编辑

    在第二个“文化遗产日”到来前夕,6月8日上午,人事部、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表彰大会,为对我国文物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做出突出贡献的117个先进单位和340个先进个人分别授予国家级和省部级奖励。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并向获奖代表授奖颁发证书和奖牌。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茅,人事部副部长何宪,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贠小苏,文化部副部长陈晓光、赵维绥,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国家宗教局副局长齐晓飞,国家文物局副局长张柏,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有关部委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部门的负责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文物部门的代表约550人出席大会。会议由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主持。

 陈至立、孙家正等领导同志与会议代表合影。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这对于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文化遗产保护中,一大批文化文物单位、学术机构、社会团体和专家、学者及基层工作者长期致力于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为了鼓励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广大文化文物工作者乃至全国人民团结奋进,共同保护好文化遗产,更好地发挥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人事部、文化部决定,授予乌丙安等35名同志“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人事部、国家文物局决定,授予北京首都博物馆等34个单位“全国文物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吕生祉等19名同志“全国文物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为表彰全社会各行各业广大干部职工大力支持、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作出的无私奉献,国家文物局授予北京市周口店北京人遗址管理处等42个单位“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周洪福等120名同志“全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授予积极保护文物并作出突出贡献的陕西省宝鸡市眉县马家镇杨家村农民王宁贤等31名同志“文物保护特别奖”。授予北京市密云县古北口镇政府王长青等15名全国优秀长城保护员“文物保护特别奖”。此外,为表彰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咨询和课题研究方面取得的优异成绩,国家文物局、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还授予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历史研究所“文物保护特别奖”。

    为彰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激发广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集体和个人团结奋进,不断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文化部决定,授予北京市崇文区文化委员会等40个单位“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授予武良田等120人“文化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文化部部长孙家正同志在表彰大会上讲话。他指出,保护文化遗产,加强对民族文化的传承,是增强民族情感纽带、增进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以及社会稳定的重要文化基础,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近年来,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出现了一个快速的发展局面。2006年,国务院公布了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到2351处。还发布了我国第一批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最近又公布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和代表性传承人。以《文物保护法》为核心的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健全完善。特别是去年国务院颁布的《长城保护条例》,以及文化部颁布的《博物馆管理办法》、《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管理暂行办法》等部门规章,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一步纳入法制化的轨道。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开展的大规模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包括三峡建设、南水北调、西气东输等关系国计民生重大工程中的文物保护工程,西藏布达拉宫、罗布林卡、萨迦寺文物维修工程,丝绸之路、大运河、西安地区、洛阳地区等大遗址保护工程,都取得累累硕果。博物馆建设方兴未艾,博物馆藏品的保管和展陈环境有了明显的进步,精品展览层出不穷,文化遗产保护科学技术日新月异,国际间文化遗产保护与合作不断加强。目前,我国已经有33处文化与自然保护单位被录入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名录,其中文化遗产24处,这是全人类共同的文化财富。特别是文化遗产保护事业赢得了全社会的大力支持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感人事迹不断涌现。近几年来,陕西省宝鸡市先后有12批农民群众在劳动中发现珍贵文物主动报告上缴国家,他们保护下来的文物足以丰富一座博物馆的陈列。遍布长城沿线的义务保护员,不顾风雨寒暑,数十年如一日,默默地巡护着祖国的文化遗产,为保护长城做出无私的奉献。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立法步伐加快。云南、贵州、福建、广西等省区和一些市、县出台了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的地方性法规,立法保护得到加强。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初步形成。大多数省区建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各级财政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迄今为止,中央财政已经投入专项保护经费1.06亿元。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建立取得突破性进展。河北、辽宁等11个省建立了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有16个省、区、市正在建立省级名录。2006年,文化部和有关部委先后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和第一个“文化遗产日”期间的宣传活动,营造了全民参与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氛围。2005年,我国申报的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与蒙古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项目,继昆曲和古琴之后,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使我国成为入选项目最多的国家之一。2006年6月我国高票入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国际社会对我国政府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孙家正指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的优秀成绩是有目共睹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广大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长期不懈的努力工作和无私奉献、勇于创新的高尚精神分不开的。我们这次表彰的先进工作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就是奋战在一线的广大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者的优秀代表。他们有数十年如一日,在文化遗产保护领域中艰辛跋涉、深入钻研、学术精深的老学者;有初出茅庐,思想敏锐,善于学习,充满开拓精神和创新精神的年轻专家;也有长期扎根基层,为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默默耕耘的基层工作者。更有许多偏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文物工作者,他们甘守清贫,甘于寂寞,为传承各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呕心沥血,迎难而上,勇挑重担,为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弘扬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们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所创造的宝贵经验,所体现出来的科学态度和开拓精神是一笔巨大的精神财富,值得我们认真进行总结和学习、推广。各级文化、文物部门要大力宣传和弘扬先进典型精神,激发广大文化、文物工作者奋发向上、勇于创新的工作热情,推动文化建设不断前进。

    山东省文登市天福山革命遗址管理所所长宋爱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艺术研究所研究员周吉在会上做了生动感人的发言。       

文章来源:文化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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