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不能让民族文化在我们这一代中断!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6-10-21  作者:孙燕

87岁柯尔克孜族歌王居素甫·玛玛依(左一)用了3年多时间,
将世界最长史诗之一《玛纳斯》23万行之巨的内容唱完了   赵永华/摄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国家中心主任田青对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发展现状有个很形象的比喻:我们的传统文化就像薄薄的纸,我们的经济建设,我们的发展速度就像飞驰的火车,这张纸就像在窗户旁边,一开窗户一下子就飞出去了,再也找不到了。

      去年的今天,国务院颁布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值此周年纪念日,请出资深人士谈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目的是让更多的人关注当下——
 
 
 
  
 
田青:一个丢失了记忆的民族,不会有美好的未来
 
 
本报记者  孙燕
 
 
      记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实施一周年以来,国家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都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田青:我们在国内首次举办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大展。规格之高表现在:第一是由文化部牵头、中央9个部委联合办的,由中国艺术研究院和国家博物馆联合承办。我们预料到了会引起社会上的热烈反响。但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几个读着有些拗口的字,会因之成为各大媒体出现率比较高的词,这是我们没有想到的。
      第二,我们举办了我国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推荐项目评选活动,公示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级名录501项,通过公示,最后由国务院颁定。
 
      记者:做这些工作最终的目的与意义是什么?
      田青:现代化的进程中,对传统文化造成了挤压和冲击,我们有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面临着从来没有过的困境。我们这样做,就是想唤起整个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和热情,认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和物质文化遗产一样,都是祖先留给我们的非常珍贵的遗产。当我们不顾一切地向理想社会奔跑时,把爷爷奶奶贴身塞在我们小棉袄里祖传的东西丢失了,很可能跑到终点,我们已分不清自己是不是中国人了。
      要知道,一个中断了历史记忆的民族不会有辉煌的未来,一个丢失了记忆的民族,也不会有美好的将来。国家所做的一切就是要让大家重新回忆起民族的文化,把民族的传统接起来。
 
      记者:我们过去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所做的一切,与国外相比有什么不同?
      田青:举个例子吧。2001年中国的昆曲首次入选联合国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名录,第一批全世界公布了27个,中国的昆曲是第一个、首位。同时入选的还有日本的“能”,实际上“能”就是中国的傩。中国有傩戏、傩舞。“能”和昆曲同时被评为非物质遗产,他们各大报刊头版头条欢呼,而我们昆曲的入选只在官方报纸有报道,其他都在文化版有一个“豆腐块”。在韩国,他们从上世纪50年代就分批公布韩国的“无形文化”,50多年以来公布了30项左右,所有入选的项目都是国家给资金扶持、全社会尊重它,当成韩国的国宝。相对来说,我们在这方面起步很晚,反应是迟钝的。
 
      记者: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怎样看待其“优”与“劣”、先进与落后、精华与糟粕?
      田青:在许多人看来,一些欠发达地区或者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化是“落后”的,理所应当被比它“先进”的文化所取代。甚至在很多人的潜意识里存在着这样一个公式:西方文化>汉族文化>少数民族文化。在这个公式里,“大于”符号的含义即“先进于”。
 
      记者:那么,能产生“先进”的条件又是什么?
      田青:关于文化的“先进”与“落后”,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其复杂性在于“文化”这个概念的复杂性、多义性及其内涵与外延的不确定性。一种文化现象的产生与存在既与相关的生产方式、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有关,也与产生这种文化的土壤与背景——包括民族、地域的独特生活方式、文化传统、文化心理、审美原则、风俗习惯有关。因此,我们不能仅仅以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及其物质生活的发达程度来判断某种文化现象的“先进”与“落后”,更不能以我们自己的审美原则和审美习惯来衡量完全与我们不同的文化环境中产生的文化现象。
 
      记者:“三寸金莲”已经完全被历史所淘汰,但它毕竟是那个时代的审美产物。作为少数民族文化遗产,也有类似于这样符合民族审美的文化现象,像黎族的文身。我们应该怎么理解?
      田青:我们今天认为天足比缠足美丽,是出于我们今天的审美观。我们也不能简单地认为,凡是对人的身体造成伤害甚至畸形的文化现象就都是丑陋的、不合理的、应该谴责的。实际上,无论是在历史中还是在现实生活中,人类为了追求自己心目中的美丽而不惜伤害自身肉体的现象是一种普遍的存在。人们能否接受这种“美丽”,常常仅是一种对“度”的个性化把握和对“美”的主观感受,深受时代的局限和制约,而很难在理论上具有普世意义的清晰界限和公认的原则。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这些文化现象的主体民族是如何看待这一现象的。让我们来看看民族出版社2004年3月出版的著作《中国黎族》中,黎族的朋友们是这样描述黎族“文身”的:“历经几千年而不断延续下来的文身,是黎族一笔极其宝贵的文化遗产。文身是黎族历史上氏族的凝聚符号,特别是与外族人发生战争时,文身、服饰就是‘自己人’最鲜明的标志。文身也是图腾崇拜的象征,成人的符号。刻在身上这些不同纹饰构成的图案中,包含着各种对生命的祈求,对幸福的盼望,对灾难的回避等内容,是黎族生命的综合体。文身是黎族历史上最壮观的文化现象,但随着时代的发展,黎族文身必将完全消失。”
      面对这“历史上最壮观的文化现象”的必然消失,你可以黯然神伤,也可以鼓掌叫好;对不同民族的不同文化现象,你可以理解、喜欢,也可以不理解、不喜欢。但无论如何,你不能不对另一种文化有一种起码的尊重,这不仅仅是礼貌,而且是现代社会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相处的准则。
 
 
 
朝戈金:不要剥夺后代欣赏风景的权利
 
 
本报记者  孙燕
 
 
      记者:关于文化遗产保护,媒体往往将关注点聚焦在专家层面上做文章,而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可以看到民众对文化遗产保护参与的热情空前高涨。如何唤醒民众意识,如何使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变成每一个公民的自觉行动?
      朝戈金:一个社会的文化得以保护,需要全民参与。有句话说:“活鱼是要在水中看的”。保护文化,就要保护这个文化的生态。随着社会变迁,文化发生改变,一些文化受到冲击,似乎是过时了,实际上这不能说明它没有意义。我们通过对这些文化的保存和解读,就能了解先民是以怎样的智慧来应对挑战和困难的。民众在生活实践中不仅创造了许多有实用价值的知识,还创造了许多有审美价值的精神产品,让精神得到陶冶,境界得以提升。像侗族大歌、蒙古长调这样的精神产品,是伴随着我们的民族从历史走到今天的。我们是一个有文化的民族,或者说是一个有内涵的民族,这不光是指我们能做出铁犁来,做出镰刀来,还指我们有这样优美的音乐,有这样美好的图画等等……就像“川江号子”,曾经有这样一些人在那样的环境下,从内心深处生发出了那样优美的旋律。他们的生活除了艰苦的劳作,还有美的旋律。在物质主义、拜金主义盛行的今天,我们往往忘了人类区别于其他动物的最大不同:我们是文化动物,我们有精神世界。
 
      记者:多样性带来了更多的文化选择,现代人或者是把古老的东西丢在一旁,或者是旧瓶新装再重新推出,土生土长的文化为什么会变了味?
      朝戈金:我觉得这是两个层面的问题,不能用一个方案来应对。民间传统文化中的一部分比较容易商业化,比如苗族刺绣工艺品,它本身是人类精巧手艺和审美观的体现。旅游者走到苗寨,走过彝族山村,走进蒙古草原,作为旅游纪念,愿意买些民族工艺品带回去,于是,一些民族文化商品化了。其实,我们还不太担心这种商品化,而是比较害怕商业集团的介入和参与,那些抱着牟利动机的所谓文化开发,从短期看,也可能给当地老百姓经济上带来些许好处,但更多的好处是到了利益集团手里。最严重的是,它把民间最美好的文化给表面化、庸俗化和商业化了。可以想象一下,一个民间歌手,每天对着观众职业性地微笑,职业性地唱那些情歌,那和他们在歌墟中所唱的那种发自内心的情感和艺术冲动中的歌决不会一样。让人比较担心的是这种对一个地方的文化面貌进行长期的、彻头彻尾的商业化改观。文化资源与自然资源不同,文化资源开发是不会随着开发而枯竭,不像煤和石油,一挖就没,一采就光。文化随着开发,其知名度和价值会逐步增值,会带来更为可观的利益。
 
      记者:我们曾报道过在少数民族地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苗族刺绣)遭到国外掠夺性抢购,文化遗产流失惨重,您对此怎么看?
      朝戈金:一个社会在发展过程中,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我们的同胞跑到周边国家去,廉价买回了别国的名贵木材、宝石、玉器,你会怎么评论呢?道理是一样的。你还没有这个眼光,没有这个觉悟的时候,你就不能杜绝这种现象。民众文明达到一定程度,知识教养、文化水平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在社会内部建立起一个健康有效的保护机制。这跟整个社会的文化培养有关,跟一个社会的自觉意识有关。一个民族在文化上有了自信心和自豪感,就能够保护好我们的伟大遗产。
 
      记者:社会上有这样一个观点:“我们保护文化遗产的目的就是最终让它们进博物馆;如果是这样,我们不必以很沉痛的心情去大声呼吁濒危。”您认为呢?
      朝戈金:保护讲究整体性,特定文化存在的条件没有了,那也就只能标本化。文化是不可能再生的。博物馆其实就是一个保存样本的场所。我们为什么保护文化遗产?它对于我们理解过去有益。从更长远的意义上讲,它也是为了我们能够更好地走明天的路。
 
    (注:朝戈金,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研究员)
 
 
 
 
保护“传承人”乃当务之急
 
 
□     李耀宗
 
 
      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我的一得之愚是:要加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必须首先重视发挥“传承人”的特殊作用,保护“传承人”乃应有之义,当务之急。
 
 
      当务之急,首先要急在对“传承人”予以科学的文化定位
 
 
      黑格尔说:“中国有最完整的国史。”这“国史”,既含汗牛充栋的文史典籍,还包括以“传承人”为代表的民众的文化创造,庶几以“最完整”称之。“传承人”既是创造我国数千年文化大军中的精英,又是异彩纷呈民间文化的重要载体。
      应该说,各族民间文化的成果,主要靠“传承人”世代口传身授,赓续不辍,才能以“遗产”传世。从此意义讲,“传承人”无疑堪称活态的民间文化瑰宝。唱出世界最长史诗之一《玛纳斯》23万行之巨的柯尔克孜族歌王居素甫·玛玛依,不就是“活态的柯尔克孜族民间文化瑰宝”吗?此外,纳西族东巴、彝族毕摩、达斡尔等族萨满、傣族波占、怒族达施、仡佬族博帔、拉祜族安占、景颇族斋瓦、基诺族白腊泡、门巴族、藏族把莫与本波等,无不身怀本民族珍奇而丰富的文化遗产宝藏。
      我一直主张除“精神、物质、行为、制度”四大文化层外,还应加上“特殊文化层”——“人才文化”,或曰“传承人文化”。这一能动性“文化层”,对整个民族民间文化,无论是自然繁衍,还是人为保存,都具有重要乃至决定性作用。
 
 
    当务之急,还应急在把“传承人”列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切入点
 
 
      非物质文化保护千头万绪,非如此,难免治丝益棼。所有“非物质”,均必承载于“物质”。“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传承人”是最基本的非物质文化载体。
    毋庸讳言,出于种种原由,时下“传承人”问题实在严峻:一是数量、分布及“传承”潜力等,殊多不明;二是不少“传承”经年中断,且后继乏人。故此,“切入点”,似应首先“点”在大普查,非一般“查”,更非个别“查”。我参加“十大民间文艺集成志书”工作20余年,深感离开“大普查”,那就根本不会有“集成”(全面保护)!
      这个“大普查”,一要“大”在“传承人”所传“文”类之全。以少数民族民间工艺论,诸如刺绣、挑花、蜡染、纺织、编织、佛画、油塑、雕塑、皮革、骨器、银器、铜器、石器、玉器、漆器、竹器、木器、乐器以及剪纸、灯彩、瓦窑等等,是“艺”必查,查而尽录;二是“大”在“传承人”的“人”类之广。举凡讲古文才、歌王舞手、巧匠能工,乃至神巫庙祝……,所有民间古老传统“文”象“传承人”,含辞世,尤其尚在世者,通统查录,立档妥存。
      将“传承人”列为切入点,既因民间非物质文化门类本身特点所致,也是当前“文保”急迫形势使然。眼下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滚滚洪流,对民间传统文化,特别是少数民族民间传统文化,冲击太猛;而其“传承人”大多年事已高,余年苦短,若不先行“切入”,只恐时不待人。
 
 
    当务之急,要急在“有效保护”,火速制订、落实一应保护措施
 
 
      正反面经验表明:“保护文化”强烈呼唤“文化保护”——站在文化自觉理性高度的“有效保护”,既不大轰火嗡,一拥而上,也不小脚小手,裹足不前。窃以为,对“传承人”的有效保护,至少应有下列措施:
 
      ①理论先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乃崭新系统工程,保与被保者都要从头学习,掌握必要知识和理论,尤其纠正对“传承人”其称的“左”、右误解。
      ②法律保障。建议国家和地方性法规适当强化保护“传承人”条款。
      ⑧正名揄扬。全面建立“传承人”名录,重点遴选顶级、亚顶级“传承人”,分级命名挂牌,并通过传媒扩大影响。   
      ④系统发掘。抓紧对“传承人”,尤其已挂牌者所怀绝学,深入发掘,录音录像;继而及时整理,让其复核补正。
      ⑤引导帮助。从思想认识、文化业务到生活安排,政府有关部门应适当介入,给以必要的引导帮助。
      ⑧有序带徒。鼓励年迈体衰的挂牌“传承人”从速收徒,倾力传授。
      由于历史原因,较之文人典籍,民间文化经口传身授已积攒诸多“遗产”,但也留下大量遗憾!“人亡文断”的失传悲剧,使得无数民间天才创造,尤其无文字流行兄弟民族的文化奇珍,湮没于历史长河,永成我们喟叹的绝响!
      历史的遗憾不能重演。赶快保护好“传承人”,让他们奋袂展其所长,在继往开来,建设社会主义新文化中,大显身手。
 
(作者为中央民族大学教授)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信息中心 2006-3-31

凡因学术公益活动转载本网文章,请自觉注明
“转引自中国民族文学网http://iel.cas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