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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非遗”保护面面观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8-01-18  作者:池玉玺


身着传统服饰的日本少女在世界遗产“纪伊山地的圣地与参拜道”上

传统的日本建筑显示出一种静谧而安详的美



艺妓是日本传统文化中重要的代表,但是在现代社会
急速发展中,她们同样面临着走向没落的命运

  进入新世纪,文化遗产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了我国社会各界的热门话题,各地的申报和保护工作也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放眼世界,不少国家如日本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起步较早,积累了不少经验,也发现一些问题,对于我们的工作不乏有借鉴意义。近日,记者就日本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情况,采访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驻北京代表处文化遗产保护专员杜晓帆博士。


  出于文化忧患,遗产保护起步较早

    据杜晓帆介绍,日本的文化遗产保护起步较早,从19世纪中叶明治维新时期就开始了。1853年,美国军舰叩开日本国门,结束了长期以来闭关锁国的状况,随之而来的是西方文化的冲击。当时的崇洋思想导致一些重要的神庙、寺院被严重破坏了。针对这种情况,经过普查之后,1897年,明治政府颁布了《古社寺保护法》。这标志着日本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这在世界范围内也是较早的。此后一系列相关法律如1899年《遗失物法》、1919年《古迹名胜天然纪念物保护法》、1929年《国宝保存法》等相继问世。

    以上法律重在保护物质文化遗产,而1950年颁布的《文化财保护法》则在世界上首次提出了“无形文化财”的概念,开始注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该法是在以往法律条文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也是日本保护文化遗产的工作实践更加深入的结果。

    较早、较完备的法制是日本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成果,同时也保障了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谈到为什么日本的文化遗产保护起步较早时,杜晓帆说:“日本对文化遗产也有一个认识过程,并非一开始就非常重视。作为小国,相对而言,日本更加珍惜自己的文化传统,也容易有危机意识。”


  “无形文化财”与“人间国宝”引领世界“非遗”保护

    日本文化遗产保护起点较高,因而迄今为止除了相关法律的逐步完善,并没有新的重大举措。日本“非遗”保护的成果,最重要的就是在世界范围内首先提出了“无形文化财”的概念。

    《文化财保护法》规定,文化遗产保护对象除了传统的建筑、美术工艺品、名胜古迹及天然纪念物4个方面,还有“无形文化财”,包括演剧、音乐、工艺技术等,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的渊源所在。这个概念的提出具有世界意义,它为人们更加全面、系统地了解文化遗产开了先河。1954年,日本对《文化财保护法》进行修订,设立了重要“无形文化财”的指定工作,将“无形文化财”的体现者��该项目艺术或技术的代表性人物称为“人间国宝”加以确认。而在1975年版《文化财保护法》中,具有特别重要价值的风俗习惯和民俗表演艺术被指定为“重要无形民俗文化财”;传统的文物保护技术也被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加以保护,这是认识上的又一进步。1996年《文化财保护法》又增加了“文化财登录制度”,日本政府拨专款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登记录入工作。2004年对“无形文化财”的补充,是把文化景观也列入其中,因为文化景观有很大一部分包含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杜晓帆说,这是以全世界对文化遗产认识的普遍提高为背景的。日本对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实践,首先影响了亚洲的韩国,又逐渐得到了菲律宾、泰国、美国和法国等国家的响应。

    杜晓帆指出,日本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始较早,研究较深入,法律上的认定也比较清楚,凸显了它“濒危”的标准,保护工作也集中在此类“非遗”项目上。而我国现在大家都在积极“找”遗产,申报遗产,但对“非遗”理解还存在偏差,相关法律还没有确立。我国的“申遗热”现象,在日本没有出现。

    杜晓帆指出,没有传承人也就没有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很重要的手段就是保护传承人。上个世纪中叶,日本开始了“人间国宝”计划。对于被认定的“人间国宝”,日本政府会拿出一部分钱来保护、资助,对其传人也有一定的资助;对其原材料的使用消耗也有补贴。当前我国推出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制度也是学习了这个做法,韩国、法国也在模仿日本,联合国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东南亚推行这种做法。


  也有“非遗”容易逝

    杜晓帆介绍,日本的“非遗”保护工作,有政府的投入、社会的扶持和“人间国宝”的个人努力。即使如此,一些“非遗”项目要保留下来,还是存在困难的。

    在日本,有一种专门的手工纸,生产它的公司已被指定为“无形文化财”,但是产品的社会需求量很小。政府补贴的一点经费仅能保住这个产业,很难保证它的职工过上富裕生活。日本集中了传统纸张保护和装潢技术的“国宝修复装潢师联盟”,在装裱字画时要用到这种纸,为了鼓励公司生产,“国宝修复装潢联盟”以高出市价3倍的价格来大量购买,并将此作为行业内部的规定。即使如此,他们一年买纸花费600万日元,也只够这家公司3个月的生产成本。

    如果不能与市场结合起来,很多东西是保留不下来的;如果要以自身的改变来适应社会,那要改变到什么程度是可以接受和容忍的?这样又会不会改变非物质文化遗产本身的特性?

    还有,尽管“人间国宝”是很高的荣誉,但到“人间国宝”的下一代,因为生活质量问题,往往不愿意传承传统技艺,这样“传承人”就成了问题。政府虽然可以做一些扶持,但不能强迫传承人的后代一定要从事什么工作,因为他们也有权利根据喜好选择工作。在日本,有人批判某些传承“非遗”项目的做法是不人道的,就是这个原因。

    杜晓帆说:“尽管我们希望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留下来,但有些东西不是人的主观意志所能决定的。”

(来源:文化传播网 作者:池玉玺)

(编辑:辰序)

 

文章来源: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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