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ing of the 3rd Committee meeting
©UNESCO / D.Stehl
伊斯坦布尔(土耳其),11月4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今天设立了《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录中收录了教科文组织于2001年、2003年和2005年宣布的90项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其中26项来自亚太地区、20项来自欧洲、19项来自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18项来自非洲、7项来自阿拉伯地区。其中,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两个或更多国家所共有。
收录仪式于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会议期间(11月4日至9日)在伊斯坦布尔举行。该委员会是教科文组织于2003年通过的负责执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机构。至今已有104个国家批准了该《公约》。
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松浦晃一郎在收录仪式上说,“我很高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间委员会决定将90项遗产列入《代表作名录》。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于2003年通过并于2006年生效,委员会此次为《公约》注入了活力。我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份旨在更加关注‘活遗产’的《名录》将提高人们对其重要性的认识,并为守护这些遗产的国家带来自豪感和归属感。”
到委员会举行下次会议的一年内,《代表作名录》将收录更多新的遗产项目。教科文组织收到了来自35个国家请求列入《名录》的111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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