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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斯颖]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就及补充建议
以西南少数民族为例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5-03-09  作者:李斯颖

  论文提要: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取得了大的成就,吸引了大众视线,使各民族的宝贵财富受到了应有的保护和弘扬。与此同时,由非遗名录所造成的一些困惑及问题仍须解决。这些问题包括名录的重复与部分重叠现象、项目命名与分类的问题。通过使用“一级细类、两层关联、三词命名、四关键词”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模式,可以使非遗名录日益规范化,并利于非遗项目的管理及其今后的保护工作。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成就 名录问题

  作者:李斯颖(1981——),女,广西壮族,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文学博士,主要从事壮族文学与文化研究。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世界各族人民的宝贵精神财富,从2001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首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逐渐为世人所熟知,在中国也掀起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热潮。2005年,我国国务院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此后,国务院先后批准公布了第一批(2006年)、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展项目名录(2008)、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扩展项目名录(2011),共计1530项。与此同时,各省区亦逐步建立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在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也强调,要“加强对各民族文化的挖掘和保护,重视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当前,我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所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保护工作如火如荼,形成了一定的规模。但从非遗名录出发,可以看出我国非遗工作亦存在一些小的问题,笔者同时将之诉诸笔端,提出建议,求诸方家,期待有助于我国今后非遗工作的完善。

  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成就

  自从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以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也逐步开展起来。经历了将近10年的发展,成效显著。笔者在从事民族文化研究工作中,目睹了非遗保护带给各民族带来的福音,体会到非遗工作对抢救和保护民族文化所具有的非同寻常的意义。非遗保护工作的非凡成就,突出地表现在以下3个方面:

  1、建构了覆盖全面的、全国性的非遗保护网络,并通过三批“名录”形式落实了非遗保护的具体工作,使政策名至实归。笔者曾经在壮族、哈尼族、佤族、拉祜族等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做过调研,其中,壮族的布洛陀、拉祜族的牡帕密帕都进入了国家级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当地政府投入了较多的资金,来保护和发展这些非遗项目,使之重新进入人们的视线,保持了旺盛的生命力。如广西田阳县建设了以敢壮山为中心的布洛陀始祖人文遗址,通过一年一度的祭祖活动,使壮族的传统文化、始祖布洛陀为更多的年轻人所了解。

  2、非遗艺人的地位得到提升,积极性增强。他们得到了党和国家的重视,每年获得一定的津贴,作为弘扬和发展非遗文化劳动的奖励。得到如此的重视和肯定,艺人们的积极性显著提高,通过讲习班、传习馆等各种特定方式,艺人活动更为广泛,传授技艺的途径和范围日益扩大,非遗项目后继有人。澜沧县的拉祜族艺人李扎戈、李扎倮等,是非遗项目牡帕密帕的重要传承人。2010年10月29日,笔者在澜沧县老达保村进行拉祜族史诗《牡帕密帕》的搜集工作时,艺人们在新盖的传习馆前面召开“《芦笙舞》、《根古》(即《牡帕密帕》,笔者注)培训班”的开班仪式,从各乡镇来的艺人20余人,都是慕名而来,向李扎戈、李扎倮老人学习《牡帕密帕》。通过这种集中的、大规模的特殊传授方式,《牡帕密帕》将能够在短期内为更多的艺人所知晓,得到更好的继承并发扬光大。

  3、非遗保护与旅游发展双向促进。非遗保护和旅游并非水火不容、完全冲突。通过非遗保护,各民族的珍贵文化得到重视,并以多种方式和形态得到了展现。非遗对旅游业来说是可以利用的商机,亦能实现“文化搭台、经济唱戏”的目的,促进我国的经济发展。对游客来说,这同样是了解中华民族宝贵文化的大好时机。只要采取适当的方式,通过旅游业扩大各民族非遗项目的影响,同样是可行的。非遗与旅游可以实现“双赢”。在广西田阳,一年一度的祭祀布洛陀大典吸引了数万的各族民众前来参加,实现了当地服务业等相关产业链条的盈利,亦使当地有名的圣女果、芒果等农副产品的销量激增,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二、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令人困惑的现象

  在田野实践中,笔者亲自感受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非凡魅力,但也同时体验了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带来的一些困惑。具体说来,包括以下3个方面:

  1、多重名录:整体与部分同时并存

  在已公布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有时一个项目整体被分成不同部分,出现在各级目录中,形成了“多重名录”的现象。以壮族蚂虫另节为例,蚂虫另节被列入2006年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民俗”项,申报地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蚂虫另节主要举办地是桂西北的红水河流域,时间为大年初一至二月初二。活动期间,人们祭祀蚂虫另(青蛙),唱蚂虫另歌、跳蚂虫另舞。尤其是节日活动的高潮——葬蚂虫另那天,全村选聪明伶俐的青少年若干,扮成“小蚂虫另”表演“蚂虫另驱瘟神”、“庆祝丰收”等蚂虫另舞。蚂虫另舞舞姿模仿青蛙的动作,是壮族先民青蛙图腾的遗留,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族群信息。此后,在2007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布的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河池市申报的蚂虫另节又再次入选,位列第13项。与此同时,蚂虫另节上的主要表演内容之一——蚂虫另舞又被单独提出来,和蚂虫另节并列出现,成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第33项,申报地区为广西河池市天峨县。2012年1月到2月间,笔者在天峨县进行蚂虫另节的调研,天峨县纳洞村村民向宝业、索文德等都是获得认证的自治区级非遗项目——蚂虫另舞的传承人。蚂虫另节、蚂虫另舞进入不同层级的非物质文化名录有其道理和必然性,但二者同时存在又给受众造成了一定的困惑。在两处非遗名录中,均没有体现蚂虫另节、蚂虫另舞项目并存的信息。

  在这之前,乔德文先生也曾经在《艺海》中指出了第一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类似现象并表达了他的疑惑:“在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有没有必要把一个剧种‘辰河戏’分解成‘辰河目连戏’、‘泸溪辰河高腔’、‘辰溪辰河高腔’三份遗产?”[1]

  在笔者看来,这两个案例都是“多重名录”中整体与部分同时存在的现象。一项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何能够被拆分、展现在不同层级、甚至同一层级的非遗名录中?

  2、项目名称的确定

  笔者接触到的一些非遗项目,存在命名侧重点不同的问题。选对了侧重点,可以突出项目的特点和优点,使人印象深刻;命名不当,容易让人产生误解,影响非遗项目的推广和宣传。

  以哈尼族“四季生产调”为例。哈尼族“四季生产调”已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民间文学”项目,取其以四季为顺序之意,内容主要是讲述哈尼族人民如何顺应四季的变迁,耕作梯田、传承农耕技艺、敬奉神灵,遵循自然规则,与自然和谐相处,被誉为“山区梯田生产技术及其礼仪禁忌的百科大典”。四季生产调由巫师“莫批”演唱,不同的月份对应于相关的神灵祭祀,带有强烈的民间信仰色彩。根据资料,“四季生产调”在哈尼语中称为“窝果策尼果”,也即神话古歌“古歌十二调”。“四季生产调”或许是学界或地方约定俗成的叫法,但简单地以“四季生产调”命名,既没有反映出它作为民间文学项目的特征,又没有能够展示出其内容的光芒,淹没了它与祭仪的特殊关系,外行人难以立即从名称上理解它在民族历史、文化和民族信仰方面的特殊意义。

  在项目的命名问题上,如何能够选择一个合适的侧重,突出非遗的精髓而不使之流于平淡,同时亦不被大众拒绝?

  3、分类的选择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界定和分类,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以下方面:“(a)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b)表演艺术;(c)社会实践、礼仪、节庆活动;(d)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手工艺”。[2]中国第一批、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则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10大类,即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如此分类,提供了一个可供参考和选择的范围,并引起了人们对各类项目的重视。但不少地方在申报非遗名录时,对其应属类别的认识仍然存在一些差异,这导致我国非遗名录上一些项目的命名和表述都有瑕疵。

  以中国第一批国家级非遗名录、“民间文学”类为例,其下包括了苗族古歌、布洛陀、遮帕麻和遮咪麻、牡帕密帕、刻道、白蛇传传说、梁祝传说、孟姜女传说、董永传说、西施传说、济公传说、满族说部、河西宝卷、耿村民间故事、伍家沟民间故事、下堡坪民间故事、走马镇民间故事、古渔雁民间故事、喀左东蒙民间故事、谭振山民间故事、河间歌诗、吴歌、刘三姐歌谣、四季生产调、玛纳斯、江格尔、格萨(斯)尔、阿诗玛、拉仁布与吉门索、畲族小说歌、青林寺谜语等31项。这些项目中,冠以“传说”、“故事”、“歌谣”的名称为其内容做了铺垫,更容易为大众所理解。而“布洛陀”、“遮帕麻和遮咪麻”、“牡帕密帕”等名称,则使普通民众一头雾水,难以立即了解其涵义,有可能由生疏而走向疏远。如“布洛陀”,他“是壮族先民口头文学中的神话人物,是创世神、始祖神和道德神。《布洛陀》是壮族的长篇诗体创世神话,主要记述布洛陀开天辟地、创造人类的丰功伟绩,自古以来以口头方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田阳县一带传承。大约从明代起,在口头传唱的同时,也以古壮字书写的形式保存下来,其中有一部分变成壮族民间麽教的经文。”[3]那么,该名录所言的“布洛陀”,实质上是指“壮族布洛陀神话”。其实,通过对名称的进一步完善,可以减少一些浅层次的、不必要的困扰,使非遗项目更加为大众所接受和认可。同时,布洛陀不但是神话人物,他还是壮族原生型民间信仰的主要神祇之一。在壮族社会里,与他相关的宗教经籍“布洛陀经诗”依然为民间宗教神职人员布麽所使用。由此看来,除了民间文学,布洛陀和民间信仰、民俗有着密切的关系,如何能够在名录中体现这种关系?如何使项目丰富的内涵和深厚的文化背景在冗长的文字介绍之前留给读者一个直观的印象?

  又如“阿诗玛”,属于首批中国非遗名录民间文学类项目。阿诗玛虽然在中国广为人知,但这里的“阿诗玛”,是特指其口传叙事诗、电影剧本,还是传说故事呢?按照“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上的介绍,“《阿诗玛》是流传于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彝族支系撒尼人的叙事长诗。”[4]故此处的阿诗玛则指“叙事长诗阿诗玛”。在上述例子的基础上,是否能够通过一种较为统一的方式,使非遗名录的项目名字能够传达出更多的、直接的信息呢?

  除了名称信息的不完善,某些命名似乎显得不够贴切。如哈尼族“四季生产调”,从名称上看,生产调既然为“调”,应和音乐的关系更密切。但此处的“四季生产调”,主要是指其中的歌词内容,这属于口耳相传的民间文学篇章。诸如此类,需要非遗项目的命名者更谨慎,更需要审批部门的仔细鉴别。

  以上是笔者在田野实践和自身经历之后的一些认识,总的来说,我国的非遗名录体现了非遗工作中仍然的一些不足,主要包括:(1)不同层级的非遗名录内容有重合和叠加现象,造成了一定的困扰和混乱;(2)非遗申报项目命名不当造成的“误读”和信息缺失;(3)受分类限制,申报项目的丰富内涵与多学科意义难以通过一个分类得到体现。

  三、对非遗名录问题的一些建议

  针对以上出现的这些情况,笔者做了一些调研,并参考目前的各种非遗资料,总结了一些可操作的办法,希望能够对非遗工作起到辅助作用。

  1、细化非遗项目分类

  正如美国学者斯蒂·汤姆森所言:“知识的每一分支,在成为严肃而周密的研究对象之前,对它进行分类是必要的。……只有当这种逸事趣闻性的研究阶段让位于系统性分类,他们才走向了真正进步的和方法彻底的研究……”[5]非遗名录目前成为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一个重要标签,它的分类对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在现有基础上不断完善非遗名录的分类,使之在原先的基础上更符合中国的国情和实际需要,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相关文件的基础上,我国颁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平定暂行办法》(2005)、《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查工作手册》都曾经对国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分类,对规范非遗内容起到了示范作用。其中,《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查工作手册》第二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代码”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分为两层,第一层为一级类共16种,第二层在一级类的基础上细分出来。如一级类第16种“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下又分为9类,包括室内游戏、庭院游戏、智能游戏、助兴游戏、博弈游戏、赛力竞技、技巧竞赛、杂耍(艺)竞技及其他。诸如此类的细分类将更便于非遗项目管理和保护的系统化、专题化,更具有特定的针对性。

  学者们也力图通过各种分类建议贡献智慧,使非遗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如王文章先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一书中,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13类,包括语言(民族语言、方言)、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传统武术、体育与竞技、传统美术、工艺美术、传统手工技艺及其他工艺技术、传统医学和药学、民俗、文化空间。[6]这是学者在长期研究实践中的经验总结。田兆元先生也曾说过:“就目前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笔者注)名录看,所列类型有种属类型混杂排列的不当问题。比较典型的是把民俗这样一个高于其他的类型的文化形态置于其所属的文化类型中,造成对于民俗的狭隘理解,从而对于民俗学学科的发展都带来混乱的迹象。”[7]但基于现实工作及成效的考虑,他又提出,“如果名录保持不变,民俗学界可以进行多层次的民俗解读的表述,不一定硬是要名录改变,这样也不严肃。同时,名录解释的过程中,也可以以‘狭义民俗’的概念,或者‘特定民俗’的概念来指称非遗名录中的民俗概念。” [8]可见,学者亦期待通过完善名录来实现中国非遗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使其成效更为显著。

  基于以上的建议,笔者认为非遗名录可以进一步调整其分类使之更完善,抑或在调整分类之前,为各类目设置更为具体的若干细类,使其内容更清晰、更利于申报者和接受者去理解和深入,并实现更高效的管理和保护。

  2、规范非遗项目名称

  如前所述,基于我国多民族、多元文化的事实,非遗项目名称涉及到56个民族的语言与文化,非遗项目名称如若都由申报单位和地区自己决定,其所附带的地区性、民族性特征,都可能引起不熟悉该文化的受众在不同程度上的困惑,如中国第一批国家级非遗名录民间文学类目中的“布洛陀”、“遮帕麻和遮咪麻”、“牡帕密帕”等。

  要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通过设定若干提示性的前后缀,加强名称在属性、特征等方面的表达,使其既能够显示出相对统一的命名结构,具有规范效果,亦可以避免受众在初步接触非遗项目时可能产生的陌生感、排斥感,从一开始就在从名称上解决一些潜在的“盲读”、“误读”问题。而项目名称的命名规则,需要由制定非遗名录的相关机构统一制定,以此向大众推广,能达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具体而言,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命名,可以设定一个格式,如采取“【民族/族群/地区的相关信息】【主名称】【所属类目细类】”的原则,通过若干个限定词,使名称显示出较为统一的体例,便于大众识别,利于受众认知和接受。当然,采取怎样的命名格式、使用几个限定词,还要经过科学论证、反复讨论,以集合多方的智慧,举社会之力,得出一个最佳、最合理、最便于使用和执行的方案。

  3、通过一个有效的、动态的网络,实现不同层级非遗信息的链接;以关键词等方式的展示,使非遗内容立体呈现

  (1)有效连接

  如前所述,不同层级的非遗名录存在重合、部分重叠的现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上,不仅是蚂虫另节,其它曾在2006年中国国家级非遗名录上出现的项目基本都入选了,如布洛陀、刘三姐歌谣等。这主要是由于非遗项目特殊价值而导致的多重认定和保护,有其实际需要和客观可行性。但因重复、部分重合而造成的混乱和信息不明该如何避免?这就需要一个同层级内部、不同层级之间的有效关联。通过这一网络,使处于不同层级的同一非遗项目、在内容上具有密切关系的多种非遗项目得以紧密关联,彰显了各类非遗内容的重要性,也让受众对各种非遗名录的内在关系一目了然,使中国的整个非遗名录和信息更为系统化、高效化。

  目前,在网络上查询到的国内各级非遗名录,绝大多数没有标注项目在其他非遗名录中的相关信息。在笔者的搜索结果之中,只有维基百科网站做了一些相关工作。维基百科的“中国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词条,将中国进入世界级名录的非遗项目与国内的相关信息对应起来,如“中国雕版印刷技艺:对应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雕版印刷技艺(仅限扬州雕版印刷技艺)、金陵刻经印刷技艺、藏族雕版印刷技艺(仅限德格印经院藏族雕版印刷技艺)。”又如“中国传统木结构建筑营造技艺:对应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官式古建筑营造技艺(北京故宫)、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婺州传统民居营造技艺(诸葛村古村落营造技艺、俞源村古建筑群营造技艺、东阳卢宅营造技艺、浦江郑义门营造技艺)、徽派传统民居营造技艺、闽南传统民居营造技艺、客家土楼营造技艺、侗族木构建筑营造技艺、苗寨吊脚楼营造技艺、东阳木雕、徽州三雕(婺源三雕)、潮州木雕等11项;对应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47项。” [9]

  维基百科网站所做的这些细致工作,对我们是种启发和提示,非遗名录并不是简单地把非遗项目列出来就万事大吉了,非遗系统需要通过项目之间的关联实现扩展、完善,从而为大众提供更多的信息,同时增加了各级非遗项目为世人所认知的机会,提供更多的、通过项目而可能实现的交流、促进等契机。

  接下来的问题就是,这种相互关联需要达到什么程度?如果关联太少,提供不了太多信息;反之,又会制造出混乱、喧宾夺主等各种我们意想不到的可能景象。因此,笔者建议采取与非遗项目最密切的两层关联即可,这两层关联从主到次可以排出若干选择项,包括:(1)该项目出现在其他哪些非遗名录中;(2)该项目的部分出现在其他哪些非遗名录中;(3)与该项目同类的哪些项目出现在同一非遗名录中;(4)与该项目同类的项目出现在哪些其他非遗名录中……以此类推,我们可以在关联的基础上,发现非遗项目中更多的内在与本质联系,对增强其管理与保护等等都有益处。

  (2)关键词展示

  每一个非遗项目,其母体都是深厚的族群文化。它们的形成,多不可能是单一文化因素作用的结果,而是多重文化共同融合、铸就的。每一个非遗项目,都可以写成多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对于一个非遗项目,既不能简单地把一个名称推向受众,亦很难让大众在短期内完成对其多方文化内涵、多重侧面的扩展阅读与了解。此时,我们可以采取论文式的方法,采用“关键词”来展示一个非遗项目的多重侧面,来体现其深厚的多重文化背景。关键词简洁醒目,提纲挈领,容易被人接受。它使人能在短时间内掌握、理解关于项目的大致情况,并产生深刻印象。

  采用多少个关键词较为合适可以进一步商议,但亦可以先借鉴论文的一般做法,取3-5个关键词即可,或者,4个关键词不多不少。如中国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的壮族神话“布洛陀”,可以列出以下关键词:创世始祖、口传史诗、民间宗教信仰、民俗祭典。对这一项目感兴趣的读者在关键词的基础上深入再认识,即使不感兴趣的读者也能在短暂的接触中形成对“布洛陀”的概念,了解到以下信息:布洛陀是壮族的创世始祖神祇,民间流传着关于他的口传史诗,同时他与壮族民间宗教信仰有关,民间有相关的民俗祭典仍在延续。

  关键词的展示,使大众对于非遗名录项目的了解不再止步于生涩的名词、冗长的文字,他们可以根据关键词,选择兴趣点来进行深入。

  四、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模式的建立

  在此,笔者将以上的建议总结为“一级细类、两层关联、三词命名、四关键词”。我们可以继续以“布洛陀”为例,来建构非遗项目的基本信息资料展示。根据以上原则和笔者的预设,展现在大家面前的布洛陀资料包括:

  中国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民间文学——神话(一级细类):壮族布洛陀神话(三词命名)

  关键词(四个):创世始祖、口传史诗、民间宗教信仰、民俗祭典

  关联于(两层关联):

  1、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名录·第1项“布洛陀”

  2、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民俗第46项“壮族歌圩”

  ……(其他扩展信息)

  这些基本的信息可以被提取出来作为单独的介绍,亦可以放在详细的介绍资料之前。通过这一简洁的模式,每一个非遗项目的基本特点和内容显得清晰而有条理。在当下非遗项目不断涌出的情况下,这个模式可以帮助人们更高效地认识非遗、了解非遗、接受非遗,并为保护和传承非遗作出更多的贡献。这种较为统一的模式,亦将有益于规范非遗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四、小结

  当前,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申报和保护工作如火如荼,众人的目光更集中于如何保护这些凝聚着多民族文化与智慧的宝贵财富,而对于非遗项目命名、管理等工作的关注稍嫌不足。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只有对非遗项目进行高效、有序的管理,才能使其发挥更大的作用,得到更合理、更全面的保护。“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只有从管理源头上本着求实、谨慎的态度,采用科学的、符合其发展规律的手段来对待非遗项目,才能将中华民族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好、继承下去并发扬光大。

 

本文原载《广西民族师范学院学报》2012年06期,经作者授权在中国民族文学网发布。

  [1] 乔德文:《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的美中不足》,《艺海》2006年第04期。

  [2]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世界文化公约选编》,北京:法律出版社2006年,第22页。

  [3] 摘自网站:“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网址:http://www.ihchina.cn/inc/guojiaminglunry.jsp?gjml_id=002 。

  [4]摘自网站:“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博物馆”,网址:http://www.ihchina.cn/inc/guojiaminglunry.jsp?gjml_id=028 。

  [5] 【美】斯蒂·汤姆森:《世界民间故事分类学》,郑海、冯晓坚译,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1年,第496页。

  [6] 王文章:《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8年,第243页。

  [7] 田兆元:《中国非遗名录及其存在的三大问题》,来源:海上风民族民间文化论坛http://suntree.5d6d.com/frame.php?frameon=yes&referer=http%3A//suntree.5d6d.com/thread-10695-1-1.html 。

  [8] 田兆元:《中国非遗名录及其存在的三大问题》,来源:海上风民族民间文化论坛http://suntree.5d6d.com/frame.php?frameon=yes&referer=http%3A//suntree.5d6d.com/thread-10695-1-1.html 。

  [9] 引自:维基百科,网址http://zh.wikipedia.org/wiki/%E4%B8%AD%E5%9B%BD%E4%BA%BA%E7%B1%BB%E9%9D%9E%E7%89%A9%E8%B4%A8%E6%96%87%E5%8C%96%E9%81%97%E4%BA%A7%E4%BB%A3%E8%A1%A8%E4%BD%9C%E5%90%8D%E5%BD%95 。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文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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