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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在传承,西藏“非遗”大放异彩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1-08-02  作者:

  连日来,西藏各地举行丰富多彩的活动,庆祝西藏和平解放60周年,而各大媒体也纷纷报道西藏在各领域取得的成就。其中,具有雪域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是大家关注的焦点之一。本刊盘点了本报及其他媒体对西藏“非遗”保护中大事件、小人物的报道,讲述“非遗”故事,以飨读者。

  日前,在国务院公布的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扩展项目名录中,西藏有16项榜上有名。至此,西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增加至76项。

  西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是从2005年全面启动的。国家和西藏自治区先后投入4000多万元,使一批“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得到扶持和培养,一大批珍贵的“非遗”获得有效保护,基本形成了国家、自治区、市、县4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截至目前,西藏各类“非遗”传承队伍已发展到2万多人。

  业余文艺演出队伍是西藏传统文化艺术继承、保护和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西藏共有18个县民间艺术团、近500支业余文艺演出队和藏戏队活跃在传承“非遗”的舞台上。日喀则拉孜县的堆谐《飞弦踏春》从田间地头走上了央视春晚的大舞台;根据山南琼结县久河乡卓舞打造的舞蹈《雅砻春潮》,连续参加了“中国民族民间音乐舞蹈展演”等多项文化活动。2007年,西藏选派的昌都丁青热巴参加“首届中国成都国际非物质文化遗产节”,获得文化部“文化遗产日奖”和“太阳神鸟金奖”。

  藏族史诗《格萨尔王传》的抢救与整理,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已被列为国家重点文化项目,国家为此设立专门机构,投入大量人力和财力。目前,已先后寻访到57位民间说唱艺人,并对其中15位说唱的《格萨尔王传》录音超过5000小时。

  此外,在2010年,西藏首次大规模古籍普查保护工作全面展开。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专门设立藏文古籍保护工作小组,并在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经费中设立西藏自治区古籍保护专项经费,这样的保护支持力度在西藏古籍保护史上尚属首次。目前,西藏已有34部珍贵古籍入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今年6月11日,西藏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在拉萨揭牌。该中心的建立,将进一步推动西藏“非遗”保护工作的开展。

  2011年7月1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西藏和平解放60年》中谈到:西藏的传统手工技艺、民间美术、藏戏等76个文化项目已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保护名录,53位传承人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录。藏戏和“格萨尔”成功入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 2011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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