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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和西藏自治区投四千多万元保护西藏非遗项目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1-06-13  作者:记者德吉、边巴次仁
  新华社拉萨5月22日电(记者德吉、边巴次仁)记者从西藏自治区文化厅了解到,自2005年西藏全面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以来,国家和自治区先后投入4000多万元专项资金保护西藏非遗代表作,其中,九成以上经费来源于中央投入,且投入经费在逐年递增,保护力度不断加大。

  自治区文化厅厅长尼玛次仁介绍,2006年,具有600多年历史的藏戏被列入中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09年,藏戏又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数据显示,近30年来,西藏有关部门对流传于民间的戏剧、音乐、曲艺、民歌、谚语、故事等文学艺术积极搜集、整理,先后采录整理藏汉文资料3000多万字,发表有关藏族传统文化的学术论文1000多篇、专著30多部。

  据西藏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任淑琼介绍,2006年至2009年,西藏开展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在3年的普查中,共发现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民间艺术等14大类406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同时发现传统戏剧演出机构83个,发现传承人1177名。

  任淑琼说,从2010年起,西藏开始划拨专项经费逐年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重点项目实施全面保护,21个非遗项目被列入首批重点保护计划中,今年将实施第二批重点项目的保护工作。除此之外,其他非遗项目每年也将获得适当的保护经费。

  据了解,从佛教音乐、传统音乐、舞蹈、藏戏,到藏族邦典、藏刀技艺、卡垫织造、藏族造纸、传统医药等,西藏目前已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项(格萨尔、藏戏),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60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222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3名,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134名,截至目前,各类传承队伍已发展壮大到2万多人。

  目前,西藏有关部门正着手进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地方性立法工作。

文章来源:新华社 2011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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