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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亿元改造世界最大苗寨,是保护还是破坏?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8-10-17  作者:周芙蓉 施雨岑
  近日,贵州省每年一次规格最高、规模最大的旅游发展大会在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西江千户苗寨召开,四方宾客的目光聚焦在这个有着1700多年历史、世界上规模最大的苗寨。

  为了迎接这次旅游发展大会,政府共投入3亿多元,完成了道路建设、主会场馆、苗族博物馆、精品街建设、民族古街改造、观景台、河滨道民族特色改造等20多个重点项目。

  政府对西江如此大动作地改造,在各界引起争议,有的欢欣鼓舞、有的痛心不已、有的无奈摇头……

  ——政府改造:

  千年苗寨换新颜


  从凯里市到西江,一路上笔者感受到了古老苗寨的新变化:新建旅游公路40分钟即可到达西江,行程比原来缩短了1个多小时;鹅卵石铺就的小径延伸到苗寨深处;村民新建的房屋随处可见;在民族工艺品一条街上,各种银饰店、刺绣店鳞次栉比;占地3000多平方米的苗族博物馆向世人展示着古老的苗族文化;一家家苗家乐、农家乐的老板娘忙得不亦乐乎;新建的两间公共厕所,干净而宽敞。 

  “家乡的变化越来越大,我们都不愿外出打工了,回家既能照顾孩子,又能赚到钱。”村民杨昌兰边招呼客人,边笑容满面地说:“去年我开了家超市,全家12个人除去日常开销,一年还节余1万多元。”

  黔东南州有关负责人认为,西江是原生态民族文化的代表,把旅游发展大会主会场安排在这里,有利于打造和推介“苗乡侗寨”品牌,突出乡村旅游和民族文化旅游。

  西江村党支部书记杨妖烈说:“旅游发展大会的召开使西江的水、电、路及农村消防等基础设施有了较大的提升,前来旅游的游客肯定会不断增多,预计农民今年的人均纯收入将由去年的1700元增加到2500元。”

  ——引起争议:

  “这是致命的破坏”

  西江千户苗寨被誉为黔东南苗侗文化的典型代表,1285户苗家特有的木质吊脚楼依山而建,度过了1780多年的时光。2006年它还被列为中国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录。

  至今,西江苗家人仍然保存着祖先留传下来的苗王——“牯藏头”和寨老议事的古老制度和生活方式。

  针对政府对当地大兴土木的做法,西江苗寨的“牯藏头”唐守成由开始的愤怒转为无奈:“去年政府出台改造西江的总体规划时,还征求过我的意见。但是在我提出很多问题之后,政府几乎就不再让我参与寨子的有关改造工作。”

  站在自家的露台上,看着祖祖辈辈生活过的西江一天天变成另一个样子,唐守成十分痛心:“我们苗家的房子是老祖宗定下来的样子,全部用木头建成,很简洁朴素。新建的那些房子还用到砖瓦水泥,只有一个吊脚楼的外壳,花里胡哨,跟别墅一个样子。”他指着远方一个高层建筑说:“那边是个新修的观景台,只为了这一个项目,就有10多户人家搬到了别处。”

  据西江村党支部书记杨妖烈介绍,这次改造工程中,全村38户进行了搬迁,20多户新建了房屋。搬迁户由政府无偿提供地基,给搬迁费和补偿,农户在异地修新房不仅不出一分钱,还有节余;对愿意新建房屋的农户,政府出资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给每户适当补助,农户按政府统一规划的房屋样式,在规划区内进行修建。

  在黔东南从事苗侗文化油画创作的艺术家苗耀升认为:“这样做,对当地的民族文化是致命的破坏。3年来我来西江搞创作不下30次,没想到现在家家都成了农家乐。要实现老百姓增收,要开发旅游,可以通过别的方式。现在游客来这里看到的全是表演。一种商业行为,并不是真正的原生态。”

  唐守成觉得,政府给村民修路、通水、通电,村民非常欢迎,但在村民对本民族文化保护普遍意识不高的情况下,政府应对村民进行培训、指导,经济上给予扶持,而不该大兴土木,对有着千年历史的西江进行如此改造。

  ——专家建议:消费型旅游

  应走向保护型旅游

  针对争议,黔东南州文化局局长袁刚认为,政府投巨资改造西江千户苗寨,对于民族文化的保护有积极的作用:农民生活水平低,导致许多人外出打工,民族文化传承艰难。通过改造西江,把他们吸引回来,参加民族文化表演或兴办农家乐都能够实现增收,同时,又建设了家乡。

  据笔者了解,短短一年间,西江农家乐由80余户发展到今年的200多户,农家乐年平均收入在5万到10万元左右。“当自己的文化得到社会和游客认可并增加了收入时,他们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就会得到提高,反过来他们会更重视自己的文化,保护自己的文化。”袁刚说。

  “实施精品战略是促进旅游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途径。”贵州省省长林树森在旅游发展大会上表示:“在旅游开发的同时,如何促进传统与现代的和谐共融,是我们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助理研究员龙平久则认为,政府过度的干涉性开发,影响了旅游地民众的生存和发展,也伤害这个民族文化的存在基础。旅游开发必须要分清哪些文化可以向游人展示,而不能盲目地牺牲民族文化,以追逐经济利益为第一目的。

  龙平久建议,民族文化的保护要注重文化母体的保护,淡化旅游的商业化。应将游客纳入地方人类发展和文化保护的体系,突出人类发展和遗产保护的基本要求,抵制物质主义,形成自己的地方特点,才能真正引导消费型旅游走向保护型旅游。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2008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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