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羌族文化该怎样重建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8-06-16  作者:王珍 俞灵


 

震后的羌寨(资料图片)



震前美丽的汶川(资料图片)

 
  5月24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汶川映秀镇接受中外记者采访,谈到北川羌族自治县的重建问题时明确指出,要保护好全国唯一的羌族自治县的古老文化和文明。随后,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就地震灾区羌族文化抢救和保护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

  5月30日和6月1日,国家民委和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相继召开了“四川地震灾区羌族民族文化抢救与保护座谈会”和“紧急保护羌族文化遗产座谈会”,为灾后重建中羌族文化保护献计献策。官方和社会团体不约而同地对一个少数民族地区灾后重建中文化保护问题表示关注,这与过去重物质家园重建、轻精神家园重建的理念截然不同。

  “地震以后,羌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各方面的恢复,大家的心情都很急,可以理解。”在国家民委召开的羌族文化座谈会上,四川省民族研究所研究员、著名羌族文化专家李绍明说,“但是经济的恢复有其规律,文化的恢复也有其自身的规律。要尊重规律办事,才能把事办好。”

  羌族人民应当是灾后重建的主体

  汶川地震后,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民乃至全世界都对这片地区高度关注,从震后人员救援、灾后防疫到儿童心理康复、灾后重建等,不仅为之捐资捐物,而且献计献策,表现了“大灾有大爱”的奉献精神。

  “在灾后重建的过程中,需要中央、地方各级政府最大程度的关怀与支持,但在重建过程中,应当以羌族自身的干部、文化精英和人民代表参与,与全国相关行业的专家一起进行民族文化的保护与重建。”西南民族大学教授蒋彬说。中央党校文史部教授、羌族文化专家徐平也认为,羌族人民应当成为灾后重建的主体,政府要帮助但不要包办,“这是对一个民族自尊心的尊重”。

  除此考虑外,徐平认为,更重要的理由是:羌族人民在岷江地震带生活了几千年,他们已经摸索出一套在此生存的经验和智慧。他认为,那些经历地震考验的老楼是羌族人民建筑经验的体现,在灾后重建过程中,更要调动羌族人民自身的积极性和自主性,建设有羌族建筑特色的房屋,“切忌政府包办,盖整齐划一的新洋楼。”

  古建筑学家罗哲文对羌族的建筑技艺十分惊叹。他说,他曾经沿着都江堰到九寨沟一路考察过,按照中国传统建筑所讲究的风水选址、选择地理环境,特别是根据地形依山而建、错落有致的建筑造型,是中华民族建筑中非常重要的一朵奇葩。他尤其对羌族的碉楼赞叹不已:“我看了碉楼以后简直是非常惊叹,为之倾倒。修建碉楼时,就是凭工匠的眼力看,不用垂直挂线。我们看了之后请了很多专家进行研讨,现在已经列入了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他也提议,要深入研究碉楼的建筑工艺技术,“这个建筑很神奇,如果没有技术就不可能恢复,所以我们要深入调查研究。”

  中央民族大学的张海洋教授也特别指出,在灾后重建中,首先是当地人主人翁地位的重建,生长在这片土地上的羌族人民和岷江上游这片土地唇齿相依,不可分割。灾后重建首先就是要确立当地人的主人翁地位。其次他认为是文化价值权威地位的重建。岷江上游是一个生态地质脆弱的地方,当地的羌族人在这里世代生活了几千年,创立了一套完整的文化体系,在灾后重建的过程中,一定要尊重当地文化经验的权威性,尤其是当地人在长期生活中形成的“禁忌”,自有其存在的道理,不可冒犯。

  徐平认为,灾后重建必须是政府的帮助和当地羌族人民的自救相结合。在二者的分工上,政府需要做的主要是基础设施的建设,尤其是乡村级的水、电、路、通讯等,当地村民是无力完成重建的;而村寨的恢复应当依靠当地羌族人民的自救。 

 

 

 

  保护羌族文化赖以生存的土壤

  由于汶川、茂县、理县、北川等羌族聚居区遭到严重破坏,在灾后重建中,除了汶川、茂县、理县可以在原址重建以外,北川县城会异地重建。在这种大规模的灾后重建过程中,专家们尤为关心羌族文化环境的营造。

  北川文体局原局长罗胜利说:“作为一个民族来说,有一句话叫一方山水养一方人,一方山水孕育了一种文化。一种文化的存在,必然是和他所生存的环境息息相关。如果环境发生了重大改变,这种文化也会随之改变。怎样在原生地保护羌族文化,需要专家学者参与规划,提出好的方案。”

  中国文联研究员、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专家委员会委员刘锡诚说,由于原来的家园不再适宜居住,可能会有一些居民要在政府安排下离开生活了多年的热土。原来同一聚落的熟悉的居民也可能分散到不同的地方,甚至改变他们的支系。重建工作不要将少数民族居民过度分散到不同地区,这样会对他们的文化产生不利影响,不可避免地给非物质文化遗产、民族民间文化的传承带来威胁。

  徐平说,羌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已经适应了高山农耕的生活,他们形成了自己的村落,依靠血缘、地缘关系组织了羌族内部的社会关系,在重建过程中,不要轻易破坏这种社会关系。他们就像一棵树的根须,是整个羌族文化的内部经脉,一旦把它们割裂、移植,就会对羌族文化产生十分重大的伤害。

  中科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副所长葛全胜、副研究员席建超建议,重建安置要坚持“就近安置、集中安置”的原则,根据区域环境灾害评价结论,选择环境条件相似、适合人类居住的安全区域,或者周边羌族相对集中、适应羌族文化生存与发展的自然环境进行安置。

  蒋彬也表示,保护文化赖以生长发育的土壤和环境是实现保护传承和发展的前提和基础。而保持这种文化土壤的途径,一是在群众安置(移民、合并村落等)过程中,尽量做到就近、集中安置,充分保护羌族文化特有的存在环境,保护文化存在的人文环境。二是如果必须要异地安置,就应尽量按照亲缘关系、地缘关系来安置,避免“插花式”的安置。“插花式”的安置完全破坏了羌族赖以存在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在一个完全陌生的环境中,他们很快会被同化。古老的羌族文化就会彻底消失了。来自茂县的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博士黄成龙也谨慎地提醒:“居民的安置要充分考虑当地人的心理感受,迁移对当地语言、文化的影响会非常大。”

  “北川县城确定要另择址重建了,有两个方案,方案一是北川以外的安县,还有一个是北川下属的擂鼓镇。我不赞成到安县,如果迁到安县去,我就感觉是移民了,要离开自己的家园。”来自北川的西南民族大学副教授侯斌说。他认为,在异地重建的过程中,除了考虑到安全和能够容纳全城人口的面积以外,还要考虑到北川羌族文化的传承。

  近期抢救与长远规划相结合

  “抢救迫在眉睫,余震不断,要把那些珍贵的文物、档案资料、遗址、遗迹从废墟中清理出来,要把当前抢救与长远规划结合起来。”曾到过灾区实地采访的《民族画报》记者成卫东说。

  侯斌也认为,从近期来看,要尽早展开对羌族文化受损情况的调查和评估,弄清不同类型文化的不同受灾程度,有针对性地展开羌族文化的抢救与保护工作。对垮塌的羌族文化场所的文物要立即抢救,“很多文物都是孤品,被埋在废墟之下,如果不及时清理出来,将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对此罗胜利极为赞同。他说,地震前,北川羌族民俗博物馆共登记了羌族民族实物500多件,还没有来得及展览地震就发生了,征集的实物已经埋入了废墟,包括羌民的劳动工具、生活用品、挑花刺绣等。“现在北川农村受损的房屋很多,应该马上组织人员在交通恢复以后进行征集。尽量在受灾群众修新房之前,把值得保存的东西征集起来,保存在羌族博物馆。”

  而近期的抢救也是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紧急召开座谈会的重要原因之一。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号召专家学者,要立即奔赴田野,实地考察羌族文化损毁的情况。他说,“这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很多羌族文化遗产在一瞬间被损毁了。它既是紧急的,同时学术性又很高,跟一般的田园普查是不一样的。”根据民协的计划,专家在灾区要完成以羌族为中心的遗产情况、传承情况调查,并归纳调查结果,分出等级,再提出保护方案。

  民族文化宫博物馆馆长雍继容也提醒,“文化的保护,不是一时之计,而是要长远规划,它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要坚持可持续的保护。”

  从长期规划来看,中国艺术研究院舞蹈研究所研究员巫允明建议建立一座生态博物馆,“羌文化非常复杂,北川、茂县、理县的羌族文化都不一样,能不能选择有碉楼和羌寨房屋保留下来的地方,建一个活态的博物馆,全方位展示羌族的历史、文化、习俗、宗教?”

  更多专家建议要尽早建立“羌族文化保护区”。“我国的十一五规划规定,十一五期间要建10个文化保护区,目前我们已经建了两个,一个是徽文化保护区,一个是闽南文化保护区,我们希望将来可以建立一个羌族文化保护区。”李绍明说。

  根据有关专家的建议,在保护区内,选择重点区域进行文化保护。对物质文化,进行修复式保护、遗址式保护、重建式保护;对非物质文化,如羌族释比文化、羌族歌舞、羌族刺绣、说唱艺术等进行集中保护,借鉴村寨博物馆、民族文化生态村的成功经验进行保护。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建设羌族文化场馆。将恢复重建与“羌族文化保护区”的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建设羌族文化产业基地和区域性文化产业集群,形成灾区经济恢复重建新的增长点,有效保护羌族文化,实现建设与保护的有效结合。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报200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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