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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保护重要还是申报重要?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07-11-27  作者:傅谨

    据报道,最近四川大熊猫栖息地和河南安阳殷墟入选世界遗产名录,可喜可贺。近年来,我国每年都有一两个项目进入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名录,且全国目前还有200多个项目有申报世界遗产的意愿,列入预备申报清单的项目有60多个。同时因我国先后有四个项目(包括与蒙古国共同申报的一项)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获得通过,兼之由文化部组织的大规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国家认证工作顺利开展,在全国各地也掀起了一轮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的高潮。

    所有这些文化和自然遗产项目申报工作的开展,都意味着中国社会和各级政府对于人类文化遗产的认识产生了巨大变化,而在此之前,坦率地说,传统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很不能令人满意,某些对待文化传统的很荒谬的言论不仅时有所闻而且大行其道,包括一些很有影响的专家学者,甚至提出中国历史太悠久、文化遗产太丰富,以致成为国家发展前进的“包袱”的奇谈怪论,并且产生了广泛影响。长期以来,我们所拥有的那些足以傲世的民族文化遗产不仅没有得到充分的尊重,甚至被看成中国走向现代化的障碍,成为民族与国家的“负资产”。在这样的理论背景下,传统文化遗产不仅在“文化大革命”时期被统统称为“四旧”受到大肆破坏,即使在“文革”结束之后,社会对于文化遗产的认识,也远远未能回归到正常与理性的状态。兼之片面追求即时经济利益的流风所及,各地对遗产的破坏难以遏制,更遑论保护。

    即使在各地政府都在十分急切地申报文化遗产项目的今天,我们也仍然可以看到,有相当多的地方政府,他们对“申遗”的兴趣要远远超过文化遗产保护的兴趣,在大多数地方,政府之所以会以前所未有的积极姿态投身于遗产保护项目,其动力在于追逐“申遗”成功的荣誉感,以及与之相联系的政绩,或者是着眼于成功“申遗”能为地方增添新的旅游项目,而并非缘于对地方文化传统遗产真正拥有深厚感情;而缺乏感情的“申遗”与保护,其结果就是为申报往往不择手段,“申遗”过程中经常夹杂对申报对象的随意再造甚至伪造现象,反而对传统文化遗产造成新的令人痛心的破坏。因而,“申遗”的热潮很遗憾地没有成为保护传统文化资源的热潮。

    这就是我们面临的现实。我曾经说过,在今天的文化和社会背景下,以人们对政府公职人员如此之低的道德期许,没有多少人会天真到这种程度,相信各级地方政府会只出于文化的考虑,无私地并积极主动去保护传统文化遗产。就像周星驰说要“给个理由先”,要想让各级政府有保护传统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主动性,我们得先给他们一个“理由”,要给他们保护文化遗产的动力。而世界遗产组织以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遴选文化与自然遗产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动,至少给了地方政府一个强有力的“理由”,让他们觉得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可以出政绩,因而有利可图,值得努力。政府的权力与资源均源于组成这个国家的民众,一个本该努力地、毫不犹豫地承担保护与传承民族文化遗产之职责的政府,需要用这种类似于赎买的方式去促进他们施政,已经是非常的悲哀,但更悲哀的是即使在保护文化遗产可以成为政绩的前提下,我们所看到的还是形形色色的表面文章。在这里,成功地申报“文化遗产”称号成为唯一的目标,而对文化遗产本身的保护反而成为“申遗”的手段。不是“申遗”为保护遗产服务而成了保护遗产为“申遗”服务。假如不是为了“申遗”,假如某些遗产与“申遗”无关,再多的传统文化资源也仍然被弃之若敝屣。即使是为了申报需要而做的保护计划,往往只停留在纸面上;除非为了应付专家组考察,在项目通过之前几乎看不到具体保护措施成为现实;至于若项目未获通过,这些看起来经常很激动人心的保护计划,更是随即便成为废纸一叠。

    我们好像是在哄骗世界,制定各种保护方案仿佛只求在洋人评委的苛刻要求面前蒙混过关。然而,传统是我们自己的传统,遗产是我们自己的遗产,那是我们藉以自我认同的文化家园。珍惜与保护我们的文化传统尤其是保护那些珍贵的遗产,本来应该是我们自己的义务和责任。我们是为自己,是为我们这个民族与国家,而不是为世界遗产组织或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我们的文化与自然遗产。我丝毫不想质疑“申遗”的意义,但我想说,对文化遗产实实在在的保护才真正重要。我期待着有那么一天,我们的各级政府真正将文化传统视为珍贵的、不可替代的遗产,并且自觉地将文化遗产的保护放在比申请各种各样的名誉称号更优先的位置。果真有那么一天,则国家幸甚,民族幸甚。

文章来源:傅 谨 ’s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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