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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创新工程有关问题解答摘编(四)
中国民族文学网 发布日期:2011-12-08  作者:民文所创新工程办公室

  1.除首席研究员以外的其他人是否可以参与多个项目?

  根据《项目评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人员,每人只能申请主持一项创新工程项目,项目组主要成员参与的项目不得超过两项。院交办的研究任务可不受此限制。

  2.创新工程项目的数据库与“院调查数据信息中心”的关系是什么?属于数据库开发的创新工程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是谁?

  按照院里“统一数据库”的原则要求,创新工程中的数据库建设都应符合院数据中心的总体规划和统一标准。根据《创新工程信息化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网络中心是包括数据库开发在内的信息化项目的归口管理单位,承接项目申报、进行中期检查、结项验收,都是院里赋予网络中心的职能。网络中心在完成这些职能的时候,要和数据中心取得协调和配合,有些管理程序会由数据中心以网络中心名义去实施。

  3.数据库的后期开发是数据中心管理,还是创新工程管理?

  此问题视具体情况而定,应由数据中心与立项单位进行讨论,最后结果要有利于建成我院统一共享的海量数据库,同时保证立项单位的权益和便利。

  (摘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有关问题解答》)

文章来源:中国民族文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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